(采购编号:WXCG2020067)
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WXCG2020067)
采购人:鹤山市桃源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〇年七月
目 录
第五部分 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37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桃源中学的委托,就“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XCG2020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66 万元
四、采购数量:A 包、B 包、C 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2)服务内容包括: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分 3 个包组,具体如下:
包组 | 中标人数量 | 供货期 |
A 包 肉类(包含冻肉类、鲜 肉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B 包蔬果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C 包 副食品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0≤投标折扣,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 折~8 折),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2)每个包组招 1 个中标供应商,即共 3 个中标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1)A 包; 2)B 包;3) C 包】。本项目允许兼投并兼中,同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兼中两个包。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 612 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八、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 612 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 612 号)。
十三、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桃源中学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南头墟 1 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331900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 612 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采购单位:鹤山市桃源中学
二、采购项目内容:招标分为三大类: A 包:肉类(包含冻肉类、鲜肉类)
B 包:蔬果类
C 包:副食品类
三、采购项目要求:
包组 | 中标人 数量 | 供货期 |
A 包 肉类(包含冻肉类、鲜肉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B 包蔬果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C 包 副食品类 | 1 家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每包招 1 个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四、主要食材质量要求: 1、冻肉类: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学校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2、鲜肉类: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保证来源于鹤山市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3、蔬果类: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在交付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应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若是包装蔬果,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地址和采收日期等;所有蔬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
4、副食品类:
所供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所有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保质期限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外包装要完好,有 QS 标志,属非转基因食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等。
五、服务方案要求
投标人针对所投的项目包编制并提交的《服务方案书》(投标人投标多个项目包的,必须根据不同项目包的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5 个方面:①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程度和针对性;②质量保证措施;③人员调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④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⑤结算能力和价格设置的合理性。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0≤投标折扣,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 折~8 折),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2.中标折扣为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二年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3.中标人所投折扣为最终实际结算依据,该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根据此项目采购物料的特殊性,本项目预算仅为近年来饭堂大宗物料采购的参考数额,
本次服务期限内的年度结算总额以实际发生的结算数额为准。)
(二)供货资格
1、若被学校认定为供货质量不达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处理,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2、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为保证学校食堂物料配送的正常运行,采购人可选择重新招标或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如第三中标候选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重新招标。
(三) 物资供应的定价程序
1.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或物资)的售出。供货和定价按供货周期管理,A、B 包 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15 天,C 包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30 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2. 结算价=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采购控制单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3.如中标供应商不按采购人指定的采购控制价单价进行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根据此项目采购物料的特殊性,本项目预算仅为近年来饭堂大宗物料采购的参考数额,本次服务期限内的年度结算总额以实际发生的结算数额为准。)
3.采购控制单价
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物资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提供最新的物资目录。
2)采购控制单价:每个供货周期,采购人根据鹤山市城区市场(新华市场、中东西市场)平均零售价格编制货物的采购控制单价。
3)采购控制单价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变动。只有在采购控制单价连续 7 天正负偏离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达到 20%时,采购人将重新核定采购控制价,以确保采购控制价的合理性。
(三)交货要求
1、交货期:按采购人采购订单要求。
2、交货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桃源中学(或由采购人指定)。
3、采购人一般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向中标人提交采购订单,双方按约定程序确认后,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地点。
中标人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及资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4、中标人不得变更采购订单,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7、投标人食品配送车间至采购人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8、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验收及验收程序
1、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中标人执行。中标人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货。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合同当中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2、货物的终验:终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验收步骤如下:
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
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满足“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方法,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术指标的准确性。
3、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4、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
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6、中标人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7、中标人有义务主动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8、无论采购人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采购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也不能免除中标人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五)付款方式
当月货物验收合格且中标人开具当月货款的正式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以人民币结算)。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承诺: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验收。
2、在需要订购的物资中,若采购物资存在缺货的可能时,投标人承诺必须在配送时间 5 小时之前回报采购人,并依据反馈情况补货或换货。
3、投标人承诺对临时补充采购的物资及时回告是否有货,并在补订确认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有全面畅通的供货渠道、品种齐全和长期合作的能力。
5、投标人承诺:在学校寒、暑假期间按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及送货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货。
6、中标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物资的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送货前应预先用电话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搬运等服务。以“先送货和验收,后结算”的方式进行。
7、中标人如不能够按采购人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送货,采购人可以视情启动应急采购预案,自行组织人员从省、市大型批发市场或从鹤山市内的大型超市多渠道采购。
(七)考核机制
1、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人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食材的质量、数量、品种;服务态度;
2、服务期限内,如中标人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中标人应积极改进,若出现 3 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标准内容 | 评分细则 | 扣除 分数 | |
1 | 管理制度情况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其他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 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 1 分。 | |
2 | 人员管理情况 | 从业人员健康 合格证明情况 | 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每发现 1 人无有效健 康合格证明扣 1 分。 | |
3 | 接触食材的搬运操作人员情况 | 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 每发现 1 人不符合要 求扣 2 分。 | ||
4 | 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接触食材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 每发现 1 人不符合要 求扣 2 分。 | |||
5 | 食品安全培训情况 |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1 分; 无或档案不规范,0 分 | ||
6 | 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 | 食材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情况 | 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 地面是否洁净,是否有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 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存放设施是 否密闭,外观是否清洁; 是否有昆虫鼠害。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 |
7 | 食材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和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与设施运行 情况 | 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 ||
8 | 食材采 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 食材原料情况 | 是否经营或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 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 品; 是否在食材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
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材 | |||||
9 | 食材经营和使用行为 |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 ||
10 | 食材贮存情况 | 贮存食材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食材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 ||
11 | 加工操作情况 | 用于食材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设备标志、使用、存放、清洁 情况 |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 |
12 | 其它有关情况 | 执行临时任务情况 | 执行监管机构、下达临时任务情况。 | 落实不到位,不积极 配合执行,每次扣 2分。 | |
13 | 供货情况 | 是否按要求准时供货 | 没有按时送达,每次扣 2 分。 | ||
14 | 投诉情况 | 有效投诉(属服务范围内的) | 每宗扣 5 分;不及时 处理每宗再扣 3 分 | ||
15 | 整改情况 | 未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 | 每宗扣 10 分。 | ||
16 | 其他不规范情况 | ||||
总体评价: (可附页) | |||||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 ||||
备注:总分为 100 分,低于 80 分为不及格。 |
(1)中标人的服务评价总得分有 1 个月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出具书面通知要中标供应商进
行整改。连续两个月考评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当月结算款的 3%作为罚金。连续 3 个月考评分低于 80分,采购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服务评价考核表完成工作的项目,该服务评价项目评价
不予扣分。
(3)因特殊情况,中标人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 7 天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2.1“采购人”是指鹤山市桃源中学。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2.5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调试、培训及其它相关义务。
2.6 语言:招标文件的语言为简体中文。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时间:指北京时间。 3.适用法律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4.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当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其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2 最终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总价必须包括所有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
4.3 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的,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所有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质疑澄清外,从开标时起至签订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6.1 凡参与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6.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在采购工作结束后,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
6.3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6.4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5 所有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该费用。
7.1 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含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和公平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7.2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
7.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由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不良诚信记录,并上网通报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采购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8.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情况、评标程序、评审办法、定标标准、合同参考范本和投标文件的制作等,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和合同范本等构成。
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即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9.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9.5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时,都应在收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书面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
10.1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为真实资料,而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如有关表格不能满足填报需要,可以对表格格式作出相应调整,但不得更改表格的实质性内容。
10.3 投标人应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0.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
10.6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11.1 投标文件由封面、目录、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授权委托书、投标
人情况简介、场地配送及生产基地情况、配送能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服务计划、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资格证明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和其他内容构成。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和其他内容构成。
11.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全包价,包括①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②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③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1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内容要求包括:
(1)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人力、技术和服务能力。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内容之一。
13.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账号:103302512010000238。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指到账日期):2020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入账的有关单据凭证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使用他人或个人账户,也不接受现金形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银行账单单据中按以下要求写明: “WXCG2020067 投标保证金”字样。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完成之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
13.3 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拒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将从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该中标供应商必须支付不足部分。
⑴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⑵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后应该进行余下采购活动的;
⑶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的。
注: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拒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供应商会受到相应的严肃处罚,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13.4 条款”只是表示采购代理机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不表示本次采购项目可以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而在投标保证金中扣付。
13.4 未按规定提交自开标之日起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退还前一日止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投标人提供利息发票后退还利息)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请投标人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联系电话:0750-8810930)。
13.6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利息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退还前一日止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投标人提供利息发票后退还利息)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一次性退还。
13.7 若本次采购项目出现质疑或投诉,投标保证金将暂时不予退回,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再退回。
13.8 投标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采购编号、包组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在单独普通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5.3 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10:00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15.4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各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单独装订并在封套标明包组编号。
15.5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专人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5.6 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不依时间递交、误投、破损、封装不合格或提前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1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 612 号)。
1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10:00 时。
16.3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09:30 时至 10:00 时接收投标文件,10:00 时整在开标会议 3 室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
16.4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以下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
16.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组织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参加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唱标的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在专家库中被抽取的专家组成。
19.1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2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打印方式与其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0.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为符合性审查。
20.2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否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和投标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等。
20.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数量的积与总价不相等,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用文字表述的数值与数字表述的数值不
一致,则以文字表述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0.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允许即时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已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
20.5 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20.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采取其他方式,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7 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3)投标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5)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投标报价出现上浮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8 五分之二以上(不含五分之二)的评委认为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视为不通过。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分程序,视为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出具废标书面说明。
2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1.2 投标文件里有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充或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23.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3.2 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序名次,确定中标供应商;
23.3 根据投标或评审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任何时候接收或拒绝的任何投标、评审程序宣布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进行任何理由的解释。
24.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合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25.3. 《政府采购合同》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所签的合同原件一份上报鹤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另送两份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包号 | 名称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A 包 | 肉类 | 20000.00 | |
B 包 | 蔬果类 | 10000.00 | |
C 包 | 副食品类 | 20000.00 |
26.1.中标人通过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为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为:
26.2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 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若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有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未发生违约责任的,采购人需在合同截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6.3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7.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未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7.5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28.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 事实依据;
5) 法律依据;
6)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3 投诉人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 投诉书内容符合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 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4)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9.1. 中标供应商应在确知已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或中标结果在鹤山政府网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9.2.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本项目包组A: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78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捌佰元整)。本项目包组B: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9900.00(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
本项目包组C: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182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帐户:
全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
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如果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法定 3 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经采购人同意后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若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打分,并计算出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如下:
A 包(肉类)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 | ||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20 分): | ||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20 分; | ||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 | ||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 |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10 分; | |
证(30 分) |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5 分; | |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 ||
产品溯源(10 分) | ||
提供近三个月的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品溯源销售台账证明资料复 | ||
印件得 10 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 ||
全检测仪器(7 分): | ||
技术商 | 能对食品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生物毒 | |
务评分 | 素、微生物、水分等指标检测,每检测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7 | |
(80 分) |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0分) | 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税务部门网站查询验证的发票信息查询截图、检验检测工作室及检验检测设 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
2.检验检测人员情况(3 分): | ||
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 ||
( 检验检测人员需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资 | ||
格证或培训证或技术职称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检验检测人员在 | ||
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10 分) |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20分) |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 10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5 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 |
4.无提供不得分。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1000 万元的,得 10 分; 2.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6 分;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 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 ||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复印,无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冷藏车得 5 分,每 | ||
增加一辆加 5 分,满分得 10 分。 | ||
配送能力(10 分) |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 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 | |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 ||
供则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 | ||
审: | ||
业绩情况(6 分) | 每提供一个食材配送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的得 2 | |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 | ||
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提供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 ||
进行比较和评分。 | ||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 分; | ||
服务机构便利性(4) |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 分; | |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 分; | ||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 | ||
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价格评分(20分) | 价格扣除条件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 |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20 |
B 包(蔬果类)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 | ||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30 分): | ||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30 分) |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30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20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10 分; | |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5 分; | ||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 ||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 ||
全检测仪器(8 分): | ||
能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水分等指标检测,每 | ||
检测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 ||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0分) |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税务部门网站查询验证的发票信息查询截图、检验检测工作室及检验检测设 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 |
3.检验检测人员情况(2 分): | ||
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 检验检测人员需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资 | ||
格证或培训证或技术职称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检验检测人员在 | ||
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技术商 |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10 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 10 分; | |
务评分 |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5 分; | |
(80 分) |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 |
4.无提供不得分。 |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20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 |
分) |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 |
1.投保金额≥1000 万元的,得 10 分; | ||
2.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6 分; | ||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 分; | ||
4.未投保的不得分。 | ||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复印,无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冷藏车得 5 分,每 | ||
增加一辆加 5 分,满分得 10 分。 | ||
配送能力(10 分) |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 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 | |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 ||
供则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 | ||
审: | ||
业绩情况(6 分) | 每提供一个食材配送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的得 2 | |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 | ||
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提供不得分) |
服务机构便利性(4)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行比较和评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 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 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 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价格评分(20分) | 价格扣除条件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 |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20 |
C 包(副食品类)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
技术商务评分 (80 分) |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3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30 分):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30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20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10 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5 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0分) | 检验报告(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粮、油具有第三方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 10 分 (注: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2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10 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 10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5 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1000 万元的,得 10 分; 2.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6 分;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 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复印,无提供不得分。 | ||
配送能力(10 分) |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配送车辆得 5 分, 本项最多得 10 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供则不得分。 | |
业绩情况(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每提供一个食材配送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的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提供不得分) | |
服务机构便利性(4)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行比较和评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 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 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 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价格评分(20分) | 价格扣除条件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6%) |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20 |
三、技术商务评审和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后;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
2.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技术商务评分表》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定得分。
四、价格核准和价格评定得分 1.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照第三部分中“21.2 条款”约定执行。
2、价格扣除条件:
a)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折扣,不作为中标折扣。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折扣以其原折扣为标准。)
5)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范围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折扣,不作为中标折扣。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折扣以其原折扣为标准。)
6)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b)由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投标人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价格扣除,填写《价格扣除表》。
c)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价格评定得分:
将评标委员会核准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汇集,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将被定为评标基准价的报价,确定其价格评定得分为 20 分。其他投标人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20,由此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价格评定得分。
六、综合得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2. 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4.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五部分 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2020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 )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
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中标折扣为: 折
二、服务范围
(一)报价要求
1.中标折扣为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二年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3.乙方所投折扣为最终实际结算依据,该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供货资格
1、若被甲方认定为供货质量、服务质量不达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处理,第三次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为保证学校食堂物料配送的正常运行,甲方可选择重新招标或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如第三中标候选人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重新招标。
(三) 物资供应的定价程序
1.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或物资)的售出。供货和定价按供货周期管理,A、B 包
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15 天,C 包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30 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2. 结算价=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采购控制单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注:根据此项目采购物料的特殊性,本项目预算仅为近年来饭堂大宗物料采购的参考数额,本次服务期限内的年度结算总额以实际发生的结算数额为准。)
3.采购控制单价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物资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提供最新的物资目录。
2)采购控制单价:每个供货周期,采购人根据鹤山市城区市场(新华市场、中东西市场)平均零售价格编制货物的采购控制单价。
3)采购控制单价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变动。只有在采购控制单价连续 7 天正负偏离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达到 20%时,甲方将重新核定采购控制价,以确保采购控制价的合理性。
(三)交货要求
1、交货期:按甲方采购订单要求。
2、交货地点:鹤山市桃源中学(或由采购人指定)。
3、甲方一般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向乙方提交采购订单,双方按约定程序确认后,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地点。
乙方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及资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4、乙方不得变更采购订单,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7、乙方食品配送车间至甲方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8、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验收及验收程序
1、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乙方执行。乙方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货。乙方将预验合格的记录其中一联随货物交给甲方。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合同当中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2、货物的终验:终验由甲方和供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验收步骤如下:
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
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满足“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方法,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术指标的准确性。
每批次应保留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备查。货品的留样数量及时间按市场监管局标准执行。 3、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要求进行。
甲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查。
4、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6、乙方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7、乙方有义务主动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8、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采购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供货单位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监督乙方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整改、服务期限内,如乙方出现 3 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的品牌、规格、质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告知函,并要求乙方按规定供货。如因市场流通为难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协商允许后方可变更。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核查食品原料供应原始凭证等情况,并需要乙方提供存档资料备查。
6、甲方向乙方订购的鲜肉类等食品,请甲方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以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向乙方报单,订单内容请写清楚订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各方面的要求。
7、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 5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时送到。
8、甲方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约要求和标准供应物料,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甲方派专人进行质量、卫生评定,保证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若乙方提供的食品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甲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和纠正问题,如出现三次以上卫生问题或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招标需求书的条款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供货商单位签订合同,如此类推。
9、甲方严格按照食堂和品检部的原料标准验收,收货并在签收单上签收,确认收货。
10、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的,以甲方的过磅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单,甲方验货后签订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单是收货单据,为结算的凭据。
11、甲乙双方应预留当餐食物一份至下餐,若甲方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由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提交给甲方,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
2、中标折扣为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3、乙方所投折扣为最终实际结算依据,所报的价格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4、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求和标准为甲方提供餐饮配送相关服务,确保所提供的鲜肉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相关标准。保证是国家的正规屠宰厂生产的,确保是当天生产的肉食品,所有肉质要确保新鲜、干爽,而且不能提供冷冻肉类。
5、运输工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7、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觉有有效经营资质合格资格并合法经营,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配送服务。
9、乙方供应的物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物料需要提供各类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凭证。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五、付款方式
当月货物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当月货款的正式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以人民币结算)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给予书面说明并采取措施改正。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一)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协议的终止
1、如出现上述违约责任约定的中止情况:
2、遇到国家管理政策变化要求等不可抗力情况必须中止。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解除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继续有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送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归档,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日期: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合同的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协商确定。
致: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WXCG2020067)的
投标邀请和招标文件,我单位承诺如下:
1.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一份和副本四份。
2. 我单位愿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并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
3. 我单位已详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果有)等全部资料。我单位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对招标文件不明白和误解。
4.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和真实的,否则,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5.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自开标之日起计算。
6.如果开标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单位愿意承担贵公司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7. 我单位同意按贵方的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理解贵公司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WXCG2020067
投标人名称 | 包组 | 折扣(投标报价) | 备注 |
折 |
注:
1、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在单独普通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 折~8 折)且 0≤投标折扣,如投标报价为 9.9 折,书写格式即为 9.9折。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商 名称 | 服务商 企业类型 |
注:
1、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是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应在本表中详细注明。
2、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条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对投标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服务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服务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企业”或 “微型企业”。
4、投标人如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的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
法代理人,就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WXCG2020067)
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2020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
同,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注:1、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2、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替《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地址:
签发日期: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的历史、发展情况介绍;
2、投标人的服务经营管理情况介绍;
3、投标人的员工情况介绍;
4、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介绍,包括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平面示意图、场地面积等,并需提供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员工服装配置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自有/租赁 | 备注 |
… |
注:请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专业 | |||
学历 | 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 | |||
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
主持和组织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地点 | 项目金额 | 项目主要内容描述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注:
1、投标人在本表格中所填报的人员,应为代表投标人全权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人员。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近一个月购买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类似项目合同(如有)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资格证件 | 发证时间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注:1、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内容和实际情况制作本表格。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及近一个月购买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2018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类似项目的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描述 | 项目时间/地点 | 项目金额 | 服务质量等级评定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注:
1、投标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以证明经营业绩和相关项目的管理服务情况。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服务计划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投标人应当在充分分析和理解 “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基础上,提出自己认为最合
理的服务计划(可以对采购人的项目需求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服务计划主要内容要求:
1、项目管理
2、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程度和针对性
3、质量保证措施
4、人员调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采购人配合内容
6、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
7、结算能力和价格设置的合理性等
注:1.为配合本项目合同执行计划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 投标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以便评委会对投标人方案有详细了解。如因提供内容不详导致投标人方案被否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格式自拟。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序号 |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 备注 |
注:
1、规章管理制度是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的内容之一。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规章管理制度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可不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鹤山市桃源中学的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采购编号:WXCG2020067)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声明函对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贵方 WXCG2020067(招标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需求
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由工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
2、 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各类资质证书。
3、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4、 我方提供的服务为合法的供应商所提供。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印刷体)(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所属期为 2020 年 0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如办理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内容见 1.6 声明函)
1.5、2020 年 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声明函(格式内容后附)
2、其他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声明函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
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WXCG2020067)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声明:
1、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贵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如果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鹤山市桃源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 WXCG2020067]的采购中中标,我单位保证在确知已中标,或中标结果在鹤山市政府网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出现如下情形之一:⑴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⑵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后应该进行余下采购活动的;⑶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的。我单位承诺并保证仍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帐 号:103302512010000238)。
各包组中标服务费如下:
本项目包组A: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78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捌佰元整)。本项目包组B: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9900.00(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
本项目包组C: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182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
(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电 话:
传 真: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