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與關連人士訂立多份協議,其詳情載列如下。我們的董事確認,以下交易將在[編纂]後繼續進行,並將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構成本公司持續關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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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與關連人士訂立多份協議,其詳情載列如下。我們的董事確認,以下交易將在[編纂]後繼續進行,並將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構成本公司持續關連交易。
關連人士
下表載列[編纂]後與本集團將進行交易的關連人士的若干詳情及彼等與本集團的關係性質。
關連人士的姓名╱名稱 關連人士與本集團的關係性質及關連人士的詳情
特驅農牧 特驅農牧是一家由四川特驅擁有94.6%的公司。四川特驅由四川普華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由xxxxx及其配偶合共擁有61.2%)擁有
40.1%、xxx和(由xxx先生全資擁有)擁有
10.9% 及成都華西希望集團有限公司(由我們的主要股東之一xxx先生及其配偶全資擁有)擁有49%。因此,特驅農牧為xxx先生及xxx先生的聯繫人。
廣安萬千集團有限公司(「廣安」)、成都家園國際酒店有限公司
(「成都家園」)及貴港市萬千飼料有限責任公司(「貴港萬千」)
該等公司各自由我們的主要股東xxx先生及其配偶最終擁有,因此該等公司均為xxx先生的聯繫人。
四川正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正狐」)
xxxx由xxx和擁有40%,因此四川正狐為德盛榮和的聯繫人。
獲全面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已與我們的關連人士訂立以下類型的交易,該等交易將於
[編纂]後繼續進行,包括:
(1) 向四川正狐採購人工智能設備;
(2) 向特驅農牧及╱ 或其附屬公司出售生豬、肉雞和雞蛋;
(3) 向貴港萬千及成都家園出售公豬精液和雞蛋;及
(4) 成都家園提供的酒店住宿及服務。
由於上述交易將按照正常或更優商業條款進行,且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不足 0.1%,故該等交易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1)條下的獨立股東批准、年度審閱及所有披露規定。
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飼料採購
訂立交易的理由
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向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採購飼料並預計於[編纂]後繼續與彼等進行交易,理由如下:(i)儘管本集團計劃逐步增加飼料產量,但我們在若干地區並無自建飼料廠,因為我們認為此舉並不符合成本效益,因此我們一直依賴該等地區的外部供應商滿足我們的生產需求;及(ii)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經營的飼料廠鄰近我們於相關地區的養殖場,可令我們能夠降低因購買飼料而產生的運輸成本。向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採購飼料已經且將在我們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由本集團作出。
因預期[ 編纂],本公司於2023 年[ ●] 與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訂立飼料供應框架協議(「飼料供應框架協議」)。根據飼料供應框架協議,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將向本集團銷售飼料,而本集團將向彼等採購飼料。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的年期為自[編纂]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定價政策及年度上限
x集團根據飼料供應框架協議應付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的採購價格將根據(i)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各自與本集團之間的公平磋商及(ii)參考本集團在公開市場向獨立第三方採購類似數量同等產品的市場價格而定。於2023年、2024年及2025年,飼料供應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年度上限總額分別為人民幣370百萬元、人民幣410百萬元及人民幣480百萬元。
於訂定年度上限時,董事已考慮包括歷史交易金額、我們的生產計劃及未來幾年的估計生產所用飼料需求等因素。年度上限乃基於以下各項而釐定:(i)於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每年分別採購100,000噸、110,000噸及130,000噸飼料,其乃參考本集團於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經營的飼料廠附近的相關養殖場的生產計劃而釐定;及(ii)採購價每噸人民幣3,700元,即本集團基於2023年初現行價格所估計的飼料價格。
歷史交易金額
於2020年、2021年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本集團就向廣安萬千及貴港萬千採購飼料已付或應付的總價格分別合共為零、人民幣18百萬元及人民幣74百萬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該等交易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由於有關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 條)中的最高值將超出3百萬港元但低於5%,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下的交易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規定,惟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
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飼料採購
訂立交易的理由
特驅農牧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向其採購飼料的一些飼料公司的控股公司,我們預計於[編纂]後繼續與特驅農牧進行交易,理由如下:(i)儘管本集團計劃逐步增加飼料產量,但我們在若干地區並無自建飼料廠,因為我們認為此舉並不符合成本效益,因此我們依賴該等地區的外部供應商滿足我們的生產需求;及(ii)特驅農牧附屬公司經營的飼料廠鄰近我們於相關地區的養殖場,可令我們能夠降低因購買飼料而產生的運輸成本。向特驅農牧附屬公司採購飼料已經且將在我們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由本集團作出。
因預期[編纂],本公司於2023年[●]與特驅農牧訂立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根據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特驅農牧及╱ 或其附屬公司將向本集團銷售飼料。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的年期為自[編纂]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定價政策及年度上限
x集團根據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應付特驅農牧及╱ 或其附屬公司的採購價格 (i)將根據特驅農牧或其附屬公司與本集團之間的公平磋商,及(ii)參考本集團在公開市場向獨立第三方採購類似數量同等產品的市場價格而定。於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年度上限總額將分別為人民幣880百萬元、人民幣1,036百萬元及人民幣1,369百萬元。
於訂定年度上限時,董事已考慮包括歷史交易金額、我們的生產計劃及未來幾年的估計生產所用飼料需求等因素。年度上限乃基於以下各項而釐定:(i)於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分別每年採購238,000噸、280,000噸及370,000噸飼料,其乃參考本集團於特驅農牧附屬公司經營的飼料廠附近的相關養殖場的生產計劃而釐定;及(ii)採購價每噸人民幣3,700元,即本集團基於2023年初現行價格所估計的飼料價格。
歷史交易金額
於2020年、2021年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本集團就向特驅農牧採購飼料已付或應付的總價格分別為人民幣150 百萬元、人民幣338 百萬元及人民幣598 百萬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該等交易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由於有關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 條)中的最高值將超出5%,故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下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年度審閱、申報、公告、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規定。
獲得聯交所豁免
根據《上市規則》,(i)飼料供應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我們的持續關連交易,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但須遵守《上市規則》之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及(ii)特驅飼料供應框架協議構成我們的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之
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就該等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而言,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05 條,我們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就本節「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一段所披露之持續關連交易[授予]我們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之公告及╱ 或股東批准規定,惟須待下列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i)該等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且我們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相關規定;及(ii)於財政年度的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各年度上限(上文所示)所載相關金額。除已授予豁免的公告及╱ 或股東批准規定外,我們將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所有其他適用規定。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本公司核數師將審閱上述持續關連交易項下之交易是否已根據相關協議的主要條款及定價政策訂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核數師的確認函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每年披露。
董事的確認
我們的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上文所載持續關連交易乃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乃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以及有關上述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聯席保薦人的確認
根據本公司提供並由聯席保薦人審閱的相關文件及資料,聯席保薦人認為,上文所述已尋求豁免的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已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或較優惠的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以及上述部分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