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實習期間須遵守保密協定,非經園方同意,禁止上傳與園區相關非公開影音資料至 Line、部落格、FB 或 IG 及相關社群媒體。
臺北市立動物園
學生實習合約書
簽訂單位
實習單位:臺北市立動物園
單位地址: 116016 臺北市xxxxxxxx 00 xxxxx:00-00000000
合作學校: 學校 系所學校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學生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臺北市立動物園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協助大專院校培養學生實務技能,增進職場實務知能,甲方擬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實習機會,透過實務實習教育,培養學生所屬科系所需知能,經甲、乙雙方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協議實施產學合作,並合意訂定下列合作事項,共同遵循。
壹、 合作範圍
緣甲方為協助大專院校培養學生實務技能,提供乙方學生在甲方園內實習之機會,乙方則欲與甲方合作辦理學生實習相關業務、課程規劃及聯繫,並由專業教師輔導學生實習事宜。乙方應提供附件學生名單,並須提供學生本合約影本,供學生知悉作為實習依據及規範。
xxxxx實習學生遵守甲方、乙方之實習規範,依規定時間出勤、虛心接受指導、遵守甲方之職場倫理、安全守則及保護業務機密等原則,以及甲方園內之一切規範及相關法令,並應使xxx輔導老師與甲方及實習學生保持聯繫,適時回報。
貳、 合約期間
(一) 雙方同意甲方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接受乙方之學生至甲方園內實習,並以上開期間、實習滿 小時或其他約定時間 為實習完成之條件。
(二) 雙方同意前項之期間屆滿後,本合約即為終止。參、 實習內容
(一) 實習組室:
(二) 實習項目:以不影響實習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實習環境為原則,配合業務組室訂定實習項目,並以使實習學生得實際參與及練習執行甲方園內工作為原則。
(三) 實習時間:實習學生應配合輔導員排定之時間到場實習,週休假期亦須配合到場,但每週實習時間不可超過 6 天,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如有特殊情形則另行約定。
(四) 實習訓練:實習學生報到時,須先接受甲方安排之實習教育訓練。
(五) 實習成果: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所完成或利用實習期間所取得之資源於實習期間後所完成之有形及無形相關智慧財產(含照片、文件、圖片、音樂、書籍、畫作、設計、軟體及硬體等) ,均歸甲方所有。
肆、 實習待遇
(一) 甲方屬學習型的實習單位,並無提供實習學生實習津貼、住宿及伙食等。
(二) 甲方依本合約第參條之業務組室實習屬性提供實習學生實習課程,並非所有課程皆得接觸、親近或照顧動物。
x、 保險及責任歸屬
(一) 甲方提供乙方學生實習場域,以利實習學生有接觸並了解甲方之實務及學習相關知能的機會,並無勞僱或營利事實,雙方單純為學習訓練關係,乙方應協助實習學生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含意外傷害險)。
(二) 實習期間,實習學生在甲方實習場所或指定地點如因實習學生過失致甲方財物或
利益受有損害,乙方與實習學生應依其過失負相關法律賠償責任。
陸、 實習學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甲方提供實習學生實習規範及實習訓練等實習資料。
(二) 乙方如需訪視學生實習狀況,需事前與甲方溝通確認訪視學生之日期及時間,時間應配合甲方時段。
x、 實習考核與離退
(一) 實習學生實習期間由甲方指派之輔導員負責指導管理及考核,乙方如有須甲方協助填寫實習成績等資料,須於實習學生報到當日由乙方或實習學生提供予甲方。
(二) 實習學生應於報到當日提供甲方指定或實習所需之文件及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
於如個人聯繫資訊、保險資料等,如未能提供將予以退訓。
(三) 實習學生如不能配合輔導員指導、請假不符規定、有其他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輔導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或有重大違規情事(如曠課、請假超過實習週間的十分之一、未經許可進入甲方管制區域、違規上傳甲方非公開資訊、損害甲方形象或其他違法或損害甲方權利之行為等) ,甲方得立即終止該實習學生之實習。
(四) 甲、乙雙方得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捌、 保密xx
xxxxxxxxxx,x方因本合約或實習學生於實習課程合作所知悉甲方之業務機密,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結束後,均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為本合約以外目的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但其已經甲方事前同意或業經甲方公開者不在此限。本合約屆滿、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因本合約所揭露之業務機密返還予甲方,如不能返還者,應立即銷毀或刪除,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為本合約以外目的之使用。
玖、 性平規定:
實習學生於甲方實習期間如有遭性騷擾之狀況時,其申訴之提出及認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規定辦理。
壹拾、 實習依據法源
(一)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等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二) 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乙方須提供實習學生合約影本存照。
簽訂單位
甲 方:臺北市立動物園負責人:xxx 園長
地 址:116016 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 30 號統一編號:03776603
乙 方: (學校)
校 長: (簽章)
地 址:
統一編號:
實習學生資料
序號 | 學生姓名 | 學校/ 系所/ 年級 | 實習時數 | 學生簽名/如未滿 20 歲,請 監護人簽名 |
1 | 小時 | |||
2 | 小時 | |||
3 | 小時 | |||
4 | 小時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實習生規範
(一) 實習期間謹遵本園安全規定事項,有違安全規定事項者,實習安全須自行負責。 (二) 實習期間應全程穿著實習背心、佩帶「人員識別證件」,實習結束繳回相關證件。 (三) 「人員識別證件」僅限實習生本人及實習期間使用。
(四) 實習期間,非遊客參觀場所禁止帶外人進入。
(五) 進出園區應主動出示人員識別證件。
(六) 入園:8:30-9:00 出園:17:30-18:00(實習時間配合各輔導員要求) 。
(七) 園區行駛車輛須配戴安全裝置、不得超越遊客列車、不得行駛在遊客參觀步道、不得超載、須符合園區作業道路速限。
(八) 行走園區作業道路請靠邊並穿著實習背心。
(九) 現場絕對遵守輔導員規範,不可獨自進入動物活動場域。
(十) 注意預防中暑及野生蟲蛇傷害。
(十一) 每周排班時間不可超過 6 天。
(十二) 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時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
(十三) 實習期間須遵守保密協定,非經園方同意,禁止上傳與園區相關非公開影音資料至 Line、部落格、FB 或 IG 及相關社群媒體。
(十四) 不論剪輯或是任何輸出(包含音樂圖像等),須符合智慧財產權規定。
(十五) 任何實習所需證明、文件,請於報到時主動遞交輔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