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3656采购项目编号:0724-2101D82N3592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3656采购项目编号:0724-2101D82N3592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3656
采购项目编号:0724-2101D82N359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救护车(3辆)):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医疗车 | 负压型救护车 | 1.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2 | 医疗车 | 监护型救护车 | 1.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3 | 医疗车 | 救护车 | 1.00(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2)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址: 广州市机场路16号
联系方式: 020-36585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 020-37860531、020-37860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xxx
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82N359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35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最高采购限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1 | 负压型救护车 | 1辆 | 人民币58万元 |
2 | 监护型救护车 | 1辆 | 人民币43万元 |
3 | 救护车 | 1辆 | 人民币34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以用户需求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主要产品)为“负压型救护车”。
2.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负压型救护车: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二、监护型救护车: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三、救护车: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全额付款。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条件:提供车辆及配置应保证能满足交通公安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证件满足车辆(上牌)办理要求,所提供证件包括:产品公告、免税目录、产品3C、底盘和整车合格证书、整车发票。货物送到采购人后,必须无破损、掉漆现象,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 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货物验收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组人员对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 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医疗车 | 负压型救护车 | 台 | 1.00 | 580,000.00 | 58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2 | 医疗车 | 监护型救护车 | 台 | 1.00 | 430,000.00 | 43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3 | 医疗车 | 救护车 | 台 | 1.00 | 340,000.00 | 34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负压型救护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
▲ | 2 |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自动上车担架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 | 3 |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救护车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
4 | 3、“★”号条款是关键技术参数,一项不符合即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带“▲”号的技 术参数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号实质性条款。 | |
5 | 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与所投产品配套使用的耗材及配件的单价。保修期后维修时,如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且配件费提供优惠价格,不得收取上门服务 x及差旅费。 | |
6 | 5、用户需求中未列明的耗材及配件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
7 | 6、带“▲”号的条款均应提供制造商原厂彩页或检验/检测报告或白皮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需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所在页码)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评委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 |
8 | 一、负压型救护车 | |
9 | 一、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要求 | |
10 | 1 整车基本要求 | |
11 | 1.1 工作条件 | |
12 | (1)适应环境:车辆应适应各种自然条件,适应户外长时期作业的需求; | |
13 | (2)车辆适应气温-35℃到60℃之间(自然环境); | |
14 | (3)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 | |
15 | 1.2 总体要求 | |
16 | (1)投标车型应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 录,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
17 | 2 车辆技术要求 | |
18 | 2.1 基本参数 | |
▲ | 19 | ▲2.1.1 外形尺寸 5400mm≥长≥5000mm,2000mm≥宽≥1900mm,2380≥高≥2300mm。 |
▲ | 20 | ▲2.1.2 医疗舱尺度 长≥2600mm,宽≥1600mm,高≥1700mm。 |
▲ | 21 | ▲2.1.3 3430≥轴距≥3400mm。 |
22 | 2.1.4 最小转弯半径≤7000mm。 | |
23 | 2.1.5 最高时速≥140km/h。 | |
▲ | 24 | ▲2.1.6 驱动方式:前置,后驱。 |
25 | 2.1.7 整备质量≤2600kg。 | |
26 | 2.1.8 总质量≥3000kg。 | |
27 | 2.2 发动机 | |
28 | 2.2.1 排量(L)≥1.9,涡轮增压。 | |
▲ | 29 | ▲2.2.2 燃油:汽油 |
30 | 2.2.3 发动机额定功率≥150Kw。 | |
31 | 2.2.4 最大扭矩≥350N.m。 | |
32 | 2.2.5 型式:水冷直列式电喷汽油发动机。 | |
33 | 2.2.6 尾气排放标准:满足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 |
▲ | 34 | 2.2.7▲发动机位置:前置车厢外(半长头车) |
35 | 2.3 变速箱:自动变速箱。 | |
36 | 2.4 发电机:发电机发电量14V/120A,在保证车辆自身最大用电情况下,需额外提供12V/50-75A( 包括逆变成220V)的电量,以备警灯、警报、通讯,医疗等设备用电需要。 | |
37 | 2.5 制动系统:ABS调节液压制动,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 | |
38 | 2.6 空调系统 | |
39 | 2.6.1冷暖空调,前后双空调/双恒温,独立控制。 | |
40 | 2.6.2制热要求:在环境温度-20摄氏度时,启动加热系统在15分钟内使车内温度至少 达到16摄氏度。 |
41 | 2.6.3制冷要求:在环境温度40摄氏度时,使车内温度至少低于环境温度7摄氏度 | |
42 | 2.7 其它 | |
43 | 2.7.1水温:在高温环境中(自然温度60摄氏度)和驻车状态下发动机连续工作时, 其水温在95摄氏度以下。 | |
44 | 2.7.2安全气囊:正、副驾驶座均配备安全气囊。 | |
45 | 2.7.3中门窗户:医疗舱右侧侧拉门上为可移动式玻璃窗,玻璃窗移动幅度根据采购 人需要多档可调,每档带限位锁紧装置。 | |
46 | 2.8 外观:救护车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贴红色彩条,具体要求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制。 | |
47 | 3 医疗舱及改装 | |
48 | 3.1 内饰:医疗舱整体内饰。 | |
49 | 3.1.1工艺:应采用成熟制造工艺,整体性强,功能布局清晰,美观实用。 | |
50 | 3.1.2材料: 应采用优质可再生的环保材料,医疗舱内所有内饰需无异味。 | |
51 | 3.1.3材料特性: 防霉、防菌、防潮、阻燃、易清洗、易消毒,高强度、高韧性、抗 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 | |
52 | 3.1.4环保性能: 环保无毒,无重金属(铅、镉、铬、汞)残留。 | |
53 | 3.1.5 防火性能:车厢内结构及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2006《汽车内 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 | |
54 | 3.1.6安装要求:医疗舱内饰安装需与救护车车身结构件或连接件牢固连接,并具有 良好密封性和保温性。 | |
55 | 3.2 监护型医疗舱 | |
56 | 3.2.1地板:医疗舱地面应环保无毒,重金属(铅、镉、铬、汞)残留应达到内饰环 保要求,防水、耐磨、耐冲击、耐酸碱、耐化学品(消毒水等),防静电 | |
57 | 3.2.2中隔墙:中隔墙将驾驶舱和急救舱完全隔离。 | |
58 | 3.2.2.1材料工艺:采用优质高分子复合材料。 | |
59 | 3.2.2.2 推拉窗:中隔墙上配有可开启移动式透明推拉窗,推拉窗玻璃带有锁定装置 。 | |
60 | 3.2.2.3 密封隔离:中隔墙四周与车身连接处有专用密封条密封。 | |
61 | 3.2.3药品柜:可分别放置药品盒、针剂、注射用品、外伤包扎用品、手套等药品和 辅料。 | |
62 | 3.2.3.1 材料工艺:柜体需采用复合材料制作,防潮、表面易清洗,边角均应采用圆 角过度,封边及接口处不可有触手感。 | |
63 | 3.2.3.2 布局要求:药品柜的布置要便于医护人员的取放操作并有明显标识。 | |
▲ | 64 | ▲3.2.4悬挂式医疗设备固定架(两层):配备两套医疗器械快捷拆卸固定装置,提供装置照片,如有专 业技术设计,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65 | 3.2.5储物柜:医疗舱顶部储物吊柜不少于5个,带有锁扣装置,可存急救耗材等物品 | |
66 | 3.2.6氧气瓶柜:安装于左侧后门位置,造型结构便于医护人员对氧气阀的操作和对 压力表的观察、装卸。 | |
67 | 3.2.7医生座椅:应位于担架前部右侧,朝前安装,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 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 |
68 | 3.2.8长排柜式座椅:布置于医疗舱右侧,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制作,座垫为超纤皮 包裹冷发泡海绵,乘坐舒适,座垫可开启,内部为储物空间。 | |
69 | 3.2.9扶手:在上下车门处及顶部应安装相应的安全扶手。 | |
70 | 3.3 控制系统 | |
71 | 3.3.1屏幕规格:显示控制屏≥10英寸,电容屏。 | |
72 | 3.3.2操作方式:功能集成控制,直接在电容屏上触摸操作。 | |
73 | 3.3.3功能界面: 控制屏上能够显示2级医疗舱照明控制、氧气量、电压等,并能触 屏控制无影灯光、换气扇、驾驶舱病人状态(正常、病重、病危)提示等工作状态。 | |
▲ | 74 | ▲3.4智能电源管理系统: (管理全车用电、自动充电、保障发动机电池随时有充足的电量启动车辆)配套设备用高能量蓄电池。配套双路独立220V纯正弦逆变电源系统,两电路之间互为备份并可全智 能切换,在其中一路出现故障时另一路可自动加入,每路输出功率不小于1000W,可保证医疗仪器不间断使用的供电需求(提供制造商技术说明及实物图片,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 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视相应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 |
75 | 3.5 担架系统 | |
76 | 3.5.1上车担架:在医疗舱中间位置安装自动上车担架一套,可快速实现高低位转换 ,便于病人上下救护车。 | |
77 | 3.5.1.1 自重≤40kg。 | |
78 | 3.5.1.2 承重≥250kg。 | |
79 | 3.5.1.3 床面变位范围:低位≤270mm、高位≥900mm。 | |
80 | 3.5.1.4 导轮离地高度≥590mm。 | |
81 | 3.5.1.5 床面尺寸≥1900mm*500mm。 | |
82 | 3.5.1.6 靠背最大倾角≥75°。 | |
83 | 3.5.1.7 主体材质:铝合金。 | |
84 | 3.5.2脊椎固定担架: 配备脊椎固定担架一套。 | |
85 | 3.5.2.1 自重:使用轻便,重量≤7.4kg。 | |
86 | 3.5.2.2 承重:可以承受≥159kg | |
87 | 3.5.2.3 材料:采用无释放污染、坚固耐磨,可透X射线。 | |
88 | 3.5.2.4 体积:体积符合急救使用:宽≥400mm,长≥1830mm,厚≤50mm。 | |
89 | 3.5.2.5 防水而不易污染,无吸水性,可以飘浮于水面。 | |
90 | 3.5.3担架平台:上方固定自动上车担架,内部储存铲式担架、脊柱固定板。 | |
91 | 3.5.4铲式担架: 配备铲式担架一套,高强度铝合金制成,可放在担架平台下面。 | |
92 | 3.6警示系统:由驾驶室控制。 | |
93 | 3.6.1 LED警灯:车头安装LED蓝色爆闪警示灯,安装牢固,密封严密,保证不漏、不 雨水。 | |
94 | 3.6.2控制器:警报控制器主机安装于隐蔽位置,检修方便;控制器手柄安装于驾驶 员的方便操作的位置,且便于观察,易取易放。 | |
95 | 3.6.3警报器:双电喇叭,100W警报器。 | |
96 | 3.7 供氧系统:隐藏式密闭管道氧气,带快速接口,即插即用,也可供其它用气设备使用。 | |
97 | 3.7.1供氧控制面板: 供氧控制面板可通过液晶屏显示氧气压力和氧气容量,实现高 低压转换,无需调节氧气压力。 |
98 | 3.7.2管道: 隐藏式管氧气,需安装、检测便捷,预留呼吸机用气接口。 | |
99 | 3.7.3氧气瓶:两只10升公制氧气瓶可进行切换使用,带固定装置。 | |
10 0 | 3.7.4湿化瓶:双路即插即用湿化瓶。 | |
10 1 | 3.8 负压系统 | |
▲ | 10 2 | ▲1、在医疗舱左侧安装可调速的负压排风细菌过滤装置,负压系统的功能应能使医疗舱形成与外界环境 相对的大气气压差,进气口与负压口对角布置,并通过排粪装置及联接的高效过滤消毒器,阻止医疗舱内的污染空气外泄,达到通风换气、不污染环境。 |
10 3 | 2、过滤器效率:空气过滤器对粒径0.3微米微粒气溶胶滤出率应大于99.7%。 | |
10 4 | 3、相对压强:启动负压装置时,医疗舱内相对压强应复合国家救护车行业标准在-30pa~-10Pa,提供具 有资质的测试机构校准证书。 | |
10 5 | 3.9 换气系统:采用顶置式换气扇,可吸气和排气。可在使用负压时完全密闭,不影响负压使用效果 。 | |
10 6 | 3.10杀菌系统:紫外线消毒灯,可定时控制。 | |
10 7 | 3.11照明系统 | |
10 8 | 3.11.1工作灯:采用2级可调LED照明灯(2组),光线明亮、柔和,照明灯可分别控 制。 | |
10 9 | 3.11.2后射灯:左侧尾部应设有朝外照的LED后射灯,方便尾门人员上下灯光照明。 | |
11 0 | 3.12对讲系统:前后对讲,单向控制。 | |
11 1 | 3.13输液固定系统:在担架车上方安装2组输液挂架,输液挂钩能同时满足3袋或以上的输液需要。 | |
▲ | 11 2 | ▲3.14医疗箱( 含沸石粉状敷料) 1套: 沸石止血敷料(无纺布包裹颗粒状),主要用于急救人员和伤者现场意外伤害时急救止血使用。提高大面积、严重创伤的生存率。功能:实现静脉、动脉创伤快速 止血。平均止血时间<60S。吸水量:沸石止血敷料:≥90%;裹装袋:≥770%(检测报告中体现)加盖厂家公章。吸水稳定性:高温:≥85%;低温:≥80%。酸碱度:敷料≥8.5;裹装袋:≥6.5;主要成分 :沸石类。投标时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11 3 | 3.15医疗舱监控硬盘录像机1套 |
▲ | 11 4 | ▲3.15.1采用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支持不少于8路,网络压缩视频输入。最大支持码流接入80Mbps接入。IPC分辨率支持不低于12M/8M /5M/3M/1080P/1.3M/720P码流。设备支持不少于1路VGA输出,1路HDMI输出,且支持VGA、HDMI同源输出。设备支持不少于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配置不少于2个内置1T SATA3.0硬盘。支持秒级回放,可记录并回放设备断网前一秒的录像。支持及时回放:预览界面下,单通道回放刚过去的5-60分钟的录像。支持切片回放,可将录像等分成4/8路。支持通过浏览器或客户端,以CSV文档的形式,导入导出远程设备配置。CSV文档允许用户编辑 。支持对录像的某个时间点进行添加标签,最大支持256个标签,并可进行查询。 |
▲ | 11 5 | ▲3.15.2投标产品须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 | 11 6 | ▲3.15.3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11 7 | 3.16其他:前后舱各配置灭火器1个;医疗舱配垃圾桶一只。 | |
11 8 | 二、报价要求: | |
11 9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 |
12 0 | 2、投标人须就所投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 |
12 1 |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考虑包含以下所列(1)至(8)项目费用及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的总和:(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参与投标活动产生的费用;(4)相关的检验、检测、检查费用;(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6)不可预见费用;(7)法定税费;( 8)风险费用及合理利润; | |
12 2 | 4、除合同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
12 3 | 5、交货时间及地点: | |
12 4 |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12 5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2 6 |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 | |
12 7 | 三、质保期: |
▲ | 12 8 | ▲1、整车保修期不少于三年或六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12 9 | 2、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升级、上门维修和保养服务,对于采购人非人为原因损坏(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的,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包括差旅费、邮寄费、安装调试费等),对于因采购人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原因(如雷击、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以及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只 能按维修成本收取配件费用。 | |
13 0 | 四、售后服务要求: | |
▲ | 13 1 | ▲1、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中文性能参数指标彩页(含技术参数)或说明书(或技 术白皮书)和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含技术参数),以供评审时核对。 |
13 2 | 2、投标时要求明确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 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 | |
13 3 | 3、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在现 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外观或内部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 | |
13 4 | 4、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 验收标准﹑验收手册。 | |
▲ | 13 5 | ▲5、投标车辆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汽车公告的产品(提供公告目录),保 证能上车牌和通过每年年检,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13 6 | 五、验收: | |
13 7 | 1、验收条件:提供车辆及配置应保证能满足交通公安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证件满足车辆(上牌)办理要求,所提供证件包括:产品公告、免税目录、产品3C、底盘和整车合格证书、整车发票。货物送到采购人后,必须无破损、掉漆现象,否则视为不合 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
13 8 | 2、验收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货物验收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组人员对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验收 。 | |
13 9 | 六、证明材料: | |
14 0 | 1为保障车辆在改装后能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保 障(投标人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需盖投标人公章)。 | |
▲ | 14 1 | ▲2、投标人所投救护车应具有产品责任险,如应改装质量造成伤病员急救或转运过程中的事故,最高单一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最大程度保障伤病员及用车单位利益,降低用车风险。(投标人需提供保单复印件,需要注明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 额)。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附表二:监护型救护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
▲ | 2 |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自动上车担架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 | 3 |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救护车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
4 | 3、“★”号条款是关键技术参数,一项不符合即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带“▲”号的技 术参数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号实质性条款。 | |
5 | 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与所投产品配套使用的耗材及配件的单价。保修期 后维修时,如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且配件费提供优惠价格,不得收取上门服务费及差旅费。 | |
6 | 5、用户需求中未列明的耗材及配件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 |
7 | 6、带“▲”号的条款均应提供制造商原厂彩页或检验/检测报告或白皮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佐证(需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所在页码)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 评委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 |
8 | 二、监护型救护车 | |
9 | (1)技术要求 | |
▲ | 10 | ▲1、改装基型车(底盘车) |
11 | 2、外观颜色:白色/红色 | |
12 | 3、最大总质量:≥3700kg | |
13 | 4、乘员人数:≥8人 | |
▲ | 14 | ▲5、轴距:≥3750 mm |
▲ | 15 | ▲6、车体尺寸:长×宽×高 |
16 | 6.1外形总长:≥5700 | |
▲ | 17 | ▲6.2外形总宽:≥1970 |
▲ | 18 | ▲6.3外形总高:≥2600 |
▲ | 19 | ▲7、医疗舱尺寸:长×宽×高:≥3200×1740×1800 mm |
20 | 8、轮距(前后):≥1740/1704 | |
21 | 9、接近/离去角:≥22/24° | |
22 | 10、最小离地间隙:≥190mm | |
▲ | 23 | ▲11、最高车速:≥130km/h |
▲ | 24 | ▲12、发动机型号:高压共轨柴油发动机 |
▲ | 25 | ▲13、发动机排量:≥2.0L |
26 | 14、排放标准:国VI | |
27 | 15、额定功率:≥100 KW | |
28 | 16、燃油箱容量:≥80L |
29 | 17、驱动型式:后轮驱动 | |
▲ | 30 | ▲18、变速箱AMT |
31 | 19、悬挂型式:前独立悬挂/后 2片钢板弹簧 | |
32 | 20、转向型式:齿轮齿条式、液压助力转向式 | |
33 | 21、制动型式:前后盘式,液压制动 | |
34 | 22、主驾驶配备安全气囊。 | |
▲ | 35 | 23▲发动机位置:前置车厢外 |
36 | (二)车身及外观 | |
37 | 1、车身结构:承载式高钢性车身,采用高强度镀锌板材,高钢性底盘一体铸造,顶 部为钢管横梁增加强度,安全性能好。车体右侧为侧拉门,带侧踏板,后端采用双开门结构,便于人员进出和病患的转移。 | |
38 | 2、车顶结构:空气流动学流线性设计,四周安装爆闪警灯、前/后闪灯兼顾功能、实用 及美观。 | |
39 | 3、外观颜色:车身白色,喷红色彩条,车身左右两侧具有救护标识。可按采购人实际 需求定制。 | |
40 | 4、车身侧围及顶部侧围、顶部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制作;警示灯具: 前顶 LED警灯总成;侧 后方顶部各 2个LED蓝色闪灯,后端装有 LED角闪灯,能够有效警示。后舱玻璃贴有深色太阳膜。 | |
41 | (三)内饰系统 | |
42 | 1、内饰:医疗舱内饰:采用阻燃性复合材料制作,防水、防霉、抗菌、易清洗; | |
43 | 2、中隔板:在驾驶室和医疗舱之间安装 1套新型环保材料制作的中隔墙,中隔墙上 设置1个透明推拉窗,便于前后舱观察、沟通。 | |
44 | 3、车顶:车顶发泡处理,拥有更好的保温、降噪、密封效果。 | |
▲ | 45 | ▲4、地板:医疗舱地板:PVC塑胶地板,具有防滑、防水、防霉、抗菌、易清洗。 |
46 | (四)医疗舱内装置 | |
47 | 1、医疗舱靠近中隔板:医疗舱靠近中隔板中间设置折叠护理座椅。 | |
48 | 2、医疗舱左侧:医疗舱左侧设有氧气瓶柜、设备集成柜。 | |
▲ | 49 | 3、▲悬挂式医疗设备固定架(两层):配备两套医疗器械快捷拆卸固定装置,提供装 置照片,如有专业技术设计,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50 | 4、医疗舱右侧:医疗舱右侧由后往前安装3个单人座椅张,装有3点式安全带,方便 。 | |
51 | 5、医疗舱顶部:医疗舱顶部有紫外线消毒灯,照明灯、一个扶手杆,LED手术射灯 ,可调照明角度、输液夹持器、能换气扇。 | |
52 | (五)供氧系统 | |
53 | 1、供氧系统:医疗舱内设有完备密闭式的供氧系统,隐藏式氧气管道,台上柜侧面 预留呼吸机用接口; | |
54 | 2、专用车载供氧系统总成,含氧气终端*2、氧气吸入器和双表调压阀。 | |
55 | 3、氧气柜可放置:2个10L氧气瓶。 |
▲ | 56 | ▲(六)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管理全车用电、自动充电、保障发动机电池随时有充足的电量启动车辆)配套设备用高能量蓄电池。配套双路独立220V纯正弦逆变电源系统,两电路之间互为备份并可全智能切换,在其中一路出现故障时另一路可自动加入,每路输出功率不小于1000W,可保证医疗仪器不间断使用的供电需求(提供制造商技术说明及实物图片,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 供资料不齐全的,视相应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 |
57 | (七)专用设备 | |
58 | 1、担架及器械自动上车担架:主体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制作,具有轻便牢固,操作简便的特点,通过操作,可迅速平稳地将载有病员的担架推入或拉出救护车,靠背采用调节结构支撑,靠背高度可调节,配备病员捆绑安全带,便于病员与担架之间的固定 。 | |
59 | 2、担架平台: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料制作,辅助担架上下车。 | |
60 | 3、铲式担架:担架两端中部设铰链式离合装置,可使担架分离成左右两部分,在不移动病人的情况下,迅速将病人置于担架内,运送至病床或手术台, 担架长度可以根 据病人体长随意调节(4档),并可以折叠便于运输和携带。 | |
61 | 4、输液架:在医疗舱顶部安装2个折叠式输液架,承重≥2.5kg。灭火器:2只2kg干 粉式灭火器(含座椅底部1只)。 | |
▲ | 62 | ▲5、医疗箱(含沸石粉状敷料):沸石止血敷料(无纺布包裹颗粒状),主要用于急救人员和伤者现场意外伤害时急救止血使用。提高大面积、严重创伤的生存率。功能 :实现静脉、动脉创伤快速止血。平均止血时间<60S。吸水量:沸石止血敷料:≥9 0%;裹装袋:≥770%(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加盖厂家公章。吸水稳定性:高温:≥8 5%;低温:≥80%。酸碱度:敷料≥8.5;裹装袋:≥6.5;主要成分:沸石类。投标 时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63 | 商务部分 | |
64 | 一、合同签订 | |
65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
66 |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 |
67 | 1、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68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9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
70 |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货物必须为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 |
71 | 2、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底盘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改装部分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不限公里数)。质保期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定保修),在质保期内,免材料费及维修费;质保期外,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有偿服务, 终身维修。 |
72 | 3、在质保期内设备的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包括本项目所有软硬件设 备、零配件免费更换,对非人为故障承诺一年内免费整机包换服务;对现场不能及时完成维修的,应当先行更换故障设备使之恢复正常运行。 | |
▲ | 73 | ▲4、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5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 |
74 | 5、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设 置安装;免费技术培训(包括操作人员培训)。 | |
75 |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 | |
76 | 五、验收 | |
77 | 1、验收条件:提供车辆及配置应保证能满足交通公安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证件满足车辆(上牌)办理要求,所提供证件包括:产品公告、免税目录、产品3C、底盘和整车合格证书、整车发票。货物送到采购人后,必须无破损、掉漆现象,否则视为不合 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
78 | 2、验收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货物验收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组人员对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验收 。 | |
79 | 六、证明材料 | |
80 | 1、为保障车辆在改装后能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保障(投标人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需盖投标人公章)。 | |
▲ | 81 | ▲2、投标人所投救护车应具有产品责任险,如应改装质量造成伤病员急救或转运过程中的事故,最高单一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最大程度保障伤病员及用车单位利益,降低用车风险。(投标人需提供保单复印件,需要注明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 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三:救护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
▲ | 2 |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自动上车担架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 | 3 |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救护车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
4 | 3、“★”号条款是关键技术参数,一项不符合即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带“▲”号的技 术参数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号实质性条款。 | |
5 | 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与所投产品配套使用的耗材及配件的单价。保修期后维修时,如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且配件费提供优惠价格,不得收取上门服务 x及差旅费。 | |
6 | 5、用户需求中未列明的耗材及配件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
7 | 6、带“▲”号的条款均应提供制造商原厂彩页或检验/检测报告或白皮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需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所在页码)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评委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 |
8 | 三、救护车 | |
9 | 1 车辆技术参数 | |
10 | 1.1 底盘技术参数 | |
11 | 1.1.1 最高时速: ≥150km/h | |
▲ | 12 | ▲1.1.2 驱动方式:前轮驱动 |
13 | 1.1.3 后轮要求用单胎 | |
14 | 1.1.4 最大总质量:≥3300kg | |
15 | 1.1.5 车身结构:承载式硼钢车身 | |
16 | 1.1.6 最小离地间隙:≥140mm | |
17 | 1.1.7 悬挂型式: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 |
18 | 后: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 | |
19 | 1.2 车体尺寸 | |
▲ | 20 | ▲1.2.1 外形尺寸总长:长≥5340mm |
▲ | 21 | ▲1.2.2 外形尺寸总宽:宽≥2030mm |
▲ | 22 | ▲1.2.3 外形尺寸总高:高≥2370mm |
23 | 1.2.4 医疗舱内空长:≥2500mm | |
24 | 1.2.5 医疗舱内空宽:≥1700mm | |
25 | 1.2.6 医疗舱内空高:≥1730mm | |
▲ | 26 | ▲ 1.2.7 轴距:轴距≥3300mm |
27 | 1.2.8 最小转弯半径:≤6450mm | |
28 | 1.3 乘员人数: ≥7人 | |
29 | 1.4 发动机 | |
30 | 1.4.1 排量:≥2.0L(排量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 |
▲ | 31 | ▲ 1.4.2 排放:汽油国六 |
▲ | 32 | ▲1.4.3 额定功率:≥140kW |
▲ | 33 | ▲1.4.4 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最新排放标准国Ⅵ或以上,满足用户所在地车管系统上 牌要求。 |
▲ | 34 | ▲ 1.4.5 发动机位置:前置车厢外 |
35 | 1.5 制动型式:前盘后盘,液压制动 | |
▲ | 36 | ▲1.6 变速箱:≥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 |
37 | 1.7 其余配置:标准全车安全带、ABS、主驾驶安全气囊、倒车雷达 | |
38 | 1.8 空调/暖风 | |
39 | 1.8.1 配备前后空调/暖风装置 | |
40 | 1.8.1.1 医疗舱空调要求采用新风系统,处于外循环状态,保证医疗舱始终有新鲜空 气进入 | |
41 | 1.8.2 驾驶室与医疗舱独立控制 |
42 | 1.9 整车外观 | |
43 | 1.9.1 救护车的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和红色,车身四周医疗急救标志尺寸大小和颜色 按用户提供的方案制作 | |
44 | 1.9.2 车顶安装警报器:标准救护车警报声(1套) | |
▲ | 45 | ▲1.9.3 车顶前部安装长排警蓝色双闪灯(1盏) |
46 | 1.9.4 车顶尾部安装2盏长方形LED警蓝色闪灯 | |
47 | 1.9.5 车顶左右侧各安装2盏长方形LED警蓝色闪灯 | |
48 | 1.10 车门 | |
49 | 1.10.1 驾驶室为正驾驶员门和副驾驶员门,驾驶室车窗为电动升降窗 | |
50 | 1.10.2 医疗舱右侧要求设置带推拉玻璃窗的侧滑门 | |
▲ | 51 | ▲1.10.3 医疗舱后部要求为对开式尾门,可开启成180° |
52 | 1.10.4 门锁:需配中控门锁 | |
53 | 2 医疗舱要求 | |
▲ | 54 | ▲2.1 医疗舱内饰:包括医疗舱两边的墙壁、门、车顶用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地板采用蓝灰色耐酸、碱、防火、防滑地板,四周凸起包边以防灰尘的积累,方便冲洗。折边过渡包角,避免磕碰受伤。(医疗舱全部 x饰无使用地毯、布面和纤维类材料),非玻璃钢材质 |
55 | 2.2 所投品牌车辆内饰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的要求。 | |
56 | 2.3 医疗舱要求用钢板、钢梁做安全加强加固保证车身强度及安全 | |
57 | 2.4 医疗舱布局 | |
58 | 2.4.1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分开前后车厢,分隔墙上有一个滑行窗,窗户透 明 | |
59 | 2.4.2 分隔墙后备置一张折叠工作台。 | |
▲ | 60 | ▲2.4.3 医疗舱左侧安装悬挂式医疗设备固定架(两层):配备两套医疗器械快捷拆 卸固定装置,提供装置照片,如有专业技术设计,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61 | 2.4.4 医疗舱左侧安装一套医药柜、器械柜的橱柜组合(汽车专用抽屉锁),下部可 放置两个外场用急救箱 | |
62 | 2.4.5 医疗舱左侧上方安装吊柜 | |
▲ | 63 | ▲2.4.6 医疗舱右侧安装可拆卸式独立单人座椅3张(配三点式安全带) |
▲ | 64 | ▲2.5 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管理全车用电、自动充电、保障发动机电池随时有充足的电量启动车辆)配套设备用高能量蓄电池。配套双路独立220V纯正弦逆变电源系统,两电路之间互为备份并可全智能切换,在其中一路出现故障时另一路可自动加入 ,每路输出功率不小于1000W,可保证医疗仪器不间断使用的供电需求(提供制造 商技术说明及实物图片,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视相应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 |
▲ | 65 | ▲2.6 互联网智慧急救系统:配备1、电源状态子系统状态监测;2、供氧状态子系统状态监测;3、设备在位状态子系统状态监测;4、视频监控子系统传输;5、车辆信息子系统:并显示行驶里程数(分段,含总里程、本次行驶里程、本次行驶时间)、车速、实时车速、胎压、动态发动机转速度值、动态水箱温度、燃油的动态及百分比 、实时温度、实时湿度、实时油耗、实时故障码数量统计、以及发动机、安全气囊、 ABS、ESP等故障信息仿真仪表盘传输系统(日后可升级) |
66 | 2.7 对讲系统 | |
67 | 2.7.1 驾驶室内与医疗舱之间需设置免提对讲系统 | |
68 | 2.8 氧气系统 | |
69 | 2.8.1 医疗舱安装供氧系统一套:10升X2双瓶双减压阀,一个独立到墙式氧气湿化吸入器。另一个到呼吸端子(亦可作为湿化器输出端子),固定支架及管路具有快速拆卸装置;2个氧气瓶间具备切换装置,可知道根据氧气瓶压力变化,手动切换其他氧 气瓶供氧。氧气瓶柜顶部设有带锁毒麻药柜 | |
70 | 2.8.2 配氧气终端、即插即用医用氧气吸入器和呼吸机接口 | |
71 | 2.9 消毒系统 | |
72 | 2.9.1紫外线消毒灯1盏 | |
73 | 2.10 照明系统 | |
74 | 2.10.1 医疗舱内安装2级可调亮度LED灯具照明(两组),照明灯与车顶内饰完美结 合,同时便于拆卸维修。 | |
75 | 2.10.2 医疗舱内需配备2盏输液射灯 | |
76 | 2.11 输液系统 | |
77 | 2.11.1 在医疗舱顶部设置2个折叠式输液挂钩 | |
78 | 2.12 担架系统(担架固定底座设计为可拆卸式) | |
79 | 2.12.1 自动上车担架 | |
80 | 2.12.1.1 担架由高强度铝合金制成,能平稳自动上下车 | |
81 | 2.12.1.2 PVC防水海绵床垫,靠背可调节 | |
82 | 2.12.1.3 仅需一人便可轻松完成上车过程 | |
83 | 2.12.2 铝合金担架平台1套 | |
84 | 2.13 其他需求 | |
85 | 2.13.1 洗手液盒 | |
86 | 2.13.2 车顶安全扶手 | |
87 | 2.13.3 带盖污物桶 | |
88 | 2.13.4 医疗舱2kg灭火器1个,驾驶舱1kg灭火器1个 | |
89 | 2.13.5 随车工具1套 | |
90 | 一、合同签订 | |
91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92 |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 |
93 | 2、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94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95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
96 |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货物必须为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 |
97 | 2、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底盘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改装部分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不限公里数)。质保期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定保修),在质保期内,免材料费及维修费;质保期外,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有偿服务, 终身维修。 | |
98 | 3、在质保期内设备的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包括本项目所有软硬件设 备、零配件免费更换,对非人为故障承诺一年内免费整机包换服务;对现场不能及时完成维修的,应当先行更换故障设备使之恢复正常运行。 | |
▲ | 99 | ▲4、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5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 |
10 0 | 5、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设 置安装;免费技术培训(包括操作人员培训)。 | |
10 1 |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 | |
10 2 | 五、验收 | |
10 3 | 1、验收条件:提供车辆及配置应保证能满足交通公安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证件满足车辆(上牌)办理要求,所提供证件包括:产品公告、免税目录、产品3C、底盘和整车合格证书、整车发票。货物送到采购人后,必须无破损、掉漆现象,否则视为不合 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
10 4 | 2、验收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货物验收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组人员对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验收 。 | |
10 5 | 六、证明材料 | |
10 6 | 1为保障车辆在改装后能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保 障(投标人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需盖投标人公章)。 | |
▲ | 10 7 | ▲2、投标人所投救护车应具有产品责任险,如应改装质量造成伤病员急救或转运过程中的事故,最高单一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最大程度保障伤病员及用车单位利益,降低用车风险。(投标人需提供保单复印件,需要注明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 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25,009.00元整。开户单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20905690610703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支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并下浮30%收取。本项目类型为货 物招标。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到账情况以开标xxx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查询的信息为 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传真:020-37860699
地址:xxxxxxxxxx000x0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000xxxx000x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救护车(3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2)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 |
或者注册商标 | 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 | 1% |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 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
或者注册商标 | ||||
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 | ||||
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 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2)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救护车(3辆)):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 证) | 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银行信息正确,提供转账、汇款底单复印件 |
2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采购限价 2) 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 价是唯一确定的 |
3 | 所投产品 |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
4 | 投标有效期 |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5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6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7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 号条款的技服务、商务要求 |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8 | 其它情况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所投产品对用户需求书中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27.0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得27分; 每一项带▲重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分,每一项非▲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带▲条款应提供制造商原厂彩页或检验/检测报告或白皮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 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评委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 |
所投产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专业性 (3.0分) | 按所投产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专业性评价:具有专业技术或设计的,每提供一项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 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投标人提供配送、安装方案的内容比较 (10.0分)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安装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一档(得4分):项目实施方案简单,能提供对接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基本满足要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同比一般。 二档(得8分):项目实施方案较详细,能提供对接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同比较完善。 三档(得10分):项目实施方案详实,能切合本项目实际提供对接方案,方案能清楚的表明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 ,技术路线清晰可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完善,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同比更完善有效、更优化、切实可行。 未提供配送、安装方案的不 得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比较 (10.0分)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一档(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论述基本准确,有免费培训计划,售后保障措施不具体,表述基本清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论述基本准确,有免费培训计划,售后保障措施具体,表述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档(得10分):售后服务方案论述准确,有免费培训计划,售后保障措施具体,表述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 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5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未提 供售后服务的内容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的业绩 (6.0分) | 2016年至今投标人在全国具有救护车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一次性 供货车辆3台或以上)的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采购合同及验收证书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未提供资料复印件的,不得分) |
客户满意评价 (3.0分)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救护车项目的服务客户满意评价的0.5分,最高得3分。 (提供救护车项目的服务客户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评价证明文件,同个项目的服务评价不得重复得分) | |
产品责任险 (6.0分) | 投标人所投的救护车车型应具备产品责任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得6分;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大于200万元且小于10 00万元得3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复印件,需要注明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所投的三 种救护车车型中,少于两种救护车车型具备产品责任险不得分) | |
投标人信誉状况 (3.0分) | 每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誉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分) |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提供有效得认证证书复印件。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采 购 合 同
甲 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 招标编号 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 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 设备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合同设备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安装调试。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本合同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见合同附件1。
2、合同总价
总价为: (大写),即RM 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培训、软件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检测报告。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设备、配件和材料需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本项目,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设备、配件和材料进场需接受甲方委派人员监督。
5、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交货期按照甲方通知
5.2.2 乙方交货地点:设备由乙方负责运送至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5.2.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为设备交付。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约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随设备附有质量合格证或报关单、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书面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 【】年。保质保用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xxx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2。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使用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无偿培训甲方操作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培训次数为【】次,培训目标为甲方操作及维修人员熟练掌握培训内容;如在约定的培训次数内不能达到培训目标,乙方应继续免费培训甲方维修人员,直到达到培训目标。
7、付款办法: 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
7.1乙方凭以下文件申请付款。
(1)验收报告(必须有乙方、甲方使用科室及设备处的书面确认);
(2)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3)合同复印件;
8、技术服务
8.1 设备交付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和提供服务如有任何异议,甲方均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xxx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拖延满15天,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所有款项。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按约定交付设备,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所有款项。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在收到另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①种解决方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➁种解决方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号 地址: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电话: 手机号: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票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收款信息:财务联系电话:000 00000000 00000000
开户银行名称:广发银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税号:12440000455860170T
银行账号:101009516010000041
单位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文件编号:收款单位名称: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编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若有差错造成财政支付差错由乙方负责。
合同附件1、
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地 生产厂家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合计总价: 元 ,大写人民币 |
配件优惠价
序号 | 配件名称 | 品牌 | 产地 生产厂家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耗材/试剂优惠价
序号 | 耗材/试剂中文名称(注册证名称) | 品牌 | 产地 生产厂家 | 型号/规格 | 注册证号 | 单位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最小规格单价(元) | 是否一次性使用 | 备注 |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接到用户通知响应时间: 1小时内到现场时间: 4 小时内
24小时内修不好的提供相当备用机免费使用至修复为止。
2、设备验收合格起整机免费保修期 年。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并免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及服务。保修期后维修时,如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且配件费提供优惠价格,不得收取上门服务费及差旅费(需附配件价格清单)。仪器维修好后六个月内,对仪器再次发生同样的故障并且是需要更换同样的零配件的情况,乙方承诺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配件。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资料。
3、保修期内,设备因故障维修超过2天,厂家需要按1:2延长保修期(具体时间,按天数算)。
4、保修期内设备的开机率≥95%(按全年365天计算)。如因设备故障导致开机率达不到95%即347天以上保修期按1:2(按天算)顺延。(如果因维修导致停机时间过长,其他补偿条款,双方友好协商)
5、保修期后,如买方需购买原厂保修,原厂整机全保修费用不得高于 元/年,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
6、(厂家)维护电话: ;联系人 :地址:
代理公司专业维护人员维护电话: ;联系人: ;地址:
7、 其他服务承诺:
客户服务满意跟踪系统,及时了解客户对每次维护的意见和反馈,保证维护的质量。工程师定期进行现场设备维护技术支持,保修期末必须来维护并与设备科主管工程师或主管维修的科长联系。
8、 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对设备的培训)
(1) 设备安装完毕,现场工程师将对使用医护人员应用培训,确保设备立即投入正常临床应用;
(2) 设备安装、保养,将对医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到使用该设备的医护人员会操作为止。
9、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服务的要求。
10、在广州设有备用机,如医院有紧急手术,可免费使用。
11、开放(或提供)维修维护密码
12、免费开放各类信息化通信接口并协助医院相关信息化系统采集数据
13、提供双向通讯接口并协助接入医院正在使用的LIS系统(或相关信息系统),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备注: 1、售后服务承诺书请盖公章
2、请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xx协议书
为杜绝医药购销等购销活动中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xx行医、依法行政,倡导清廉的行业风气,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合同是: 。甲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医疗器械、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物品,或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装修、修缮、环境保洁、绿化保养等服务,乙方不得以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等任何形式为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谋取利益。
二、甲方与乙方在发生经济业务活动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暗示或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拒绝,并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当甲乙双方具经济合同关系时,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无偿或象征性地付少量报酬向乙方借用交通工具或其他设备或使用乙方劳动力。四、甲方与乙方发生经济业务活动,乙方必须到甲方科室、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
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招投标等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徇私舞弊。
六、甲乙双方应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上条款的情况下,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积极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
七、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之任何一条,被发现或被投诉,经过查实,证据确凿,即构成乙方的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所有经济合同,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八、对有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有关廉政的制度规定给予处罚,并把处罚情况通报乙
方。
九、此协议书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及xx: 医院负责人: | (乙方)签名及xx: 法人代表: | |
部门负责人(注明处/科室): 经办人及项目相关人员: | ||
年 月 日 | 年 |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3656采购项目编号:0724-2101D82N3592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101D82N3592],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101D82N3592]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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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
号:0724-2101D82N3592),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xxx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救护车招标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724- 2101D82N3592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