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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xx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xx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21 号),公司位于xx区虎丘路 107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虎丘路 107 号系公司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目前公司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公司预计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 45,116,945.00元,最终以结算单记载补偿款为准;
⚫ 本次拟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本协议生效;
⚫ 本次事项经公司2022 年1 月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xx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xx区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21 号),公司
位于xx区虎丘路 107 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虎丘路 107 号系公司向上海新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xx”)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凭证记载建筑面积 510.68 平方米(其中二层西部(7)—(11)267.43 平方 x、底层西部(2)243.25 平方米,认定建筑面积 510.68 平方米)。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xx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 “上海市xx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公司预计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 45,116,945.00 元,最终以结算单记载补偿款为准。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xx区虎丘路 107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xx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xx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房屋坐落于虎丘路 107 号,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屋性质为公房,房屋用途为营业。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公司可获得补偿人民币合计 45,116,945.00 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 90 日内。
(5)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地块适用征询制,
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本协议生效。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事项是为了配合xx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工作,系政府征收行为。本次公司被征收的房屋虎丘路 107 号系公司向新xx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该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本次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因此本次事项拟签署的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