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5-069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7月16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或“甲方”)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或“乙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 或“丙方”)签署《出资协议》,特来电拟与北汽新能源、冀东物贸共同出资成立“北汽特来电(北京)汽车充电网络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新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特来电以现金出资 170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85%的股份。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20亿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 汽车销售,新能源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及汽车零部 件批发,汽车租赁,汽车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 |
注册地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经济开发区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金20亿,是由世界500强企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并控股(持股60%),联合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平台。目前,北汽新能源公司已形成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在新能源技术、营销系统、产业链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名列国内电动汽车行业前列。
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与北汽新能源草签了《充电产业及商业模式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拟与北汽新能源公司在北京、青岛等地强强联合、共同推广电动汽车充电业务(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公布于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草签电动汽车充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号为 2014-046)。本次出资协议的签署为该战略协议的具体执行措施之一。
2、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458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 汽车、专用车及配件、汽车装具销售及租赁;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办公用品、酒(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3日)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15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设备、粮油、土产品、五金矿产品、农业机械及农机具、工艺品(不含金银制品)、土畜产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棉、麻采购及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建筑材料、木材销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担保服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汽油、柴油、 煤油零售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
注册x | xxxxxxxxx(xxxxxxxx)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各方均以现金进行出资。 2、拟设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汽特来电(北京)汽车充电网络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资与运营;充电停车场及立体停车库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配件销售、停车场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股东情况:特来电与北汽新能源、冀东物贸对新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85%、 10%和 5%。
四、签署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方
甲方: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拟设立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北汽特来电(北京)汽车充电网络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厦 12 层(实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4)经营范围: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资与运营;充电停车场及立体停车库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配件销售、停车场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3、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 170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85%的股份;乙方以现金出资 20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10%的股份;丙方以现金出资 10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5%的股份。
4、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 3 人,乙方推荐 1
人,丙方推荐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在甲方提名的
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甲、乙、丙三方各推荐 1 人监
事,另设职工监事 2 人。职工监事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5、其他主要约定
(1)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十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各方应全面履行《出资协议》,与出资协议有关的、或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出资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完成。
根据《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要求,北京新能源汽车将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1个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工作。到2017年,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含P+R)、大型xx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建设10000 个快速充电桩。截至2015 年5 月底,北京累计建成充电桩 (口)8300个,公共专用(公交、环卫、出租)充换电站234座、充电桩3700个。
目前,北京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位列全国第一。2014年全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数量达到了8050辆,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7年底,北京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
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统计,2015年上半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北汽新能源以5892辆的销量位居全国第三,本次公司子公司特来电与北汽新能源、冀东物贸的合作,将有效利用各方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的互补优势,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好机遇,依托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良
好的政府资源、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优势,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市的汽车销售网络,依靠特来电汽车群充电系统的先进技术体系和云平台系统,快速建设汽车充电设施,进行“车联网、互联网、充电网”的新三网融合,搭建出北京新能源汽车的管理平台,推进特来电“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在北京地区的应用,促进特来电在北京地区开展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业务,推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扩大特来电全国充电事业版图。
六、风险提示
(1)《出资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尚需各方盖章后生效;
(2)本次《出资协议》的签署将推进特来电“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应用,并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但由于有关运营模式、运营团队等尚需进一步确定,且合资公司业务前景受电动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影响,且因此《出资协议》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