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MCHCWB-002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2022年度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2-MCHCWB-002
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财务部
采购咨询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2月
目录
项目概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2022年度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中国贸促会门户网站(网址:xxxxx://xxx.xxxxx.xxx/)“信息公开”栏目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2年2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项目编号:2022-MCHCWB-002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2022年度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服务需求: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绩效管理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5个月(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 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选人必须向采购咨询机构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未向采购咨询机构报名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咨询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比选;
获取比选文件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供应商,请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自行从中国贸促会门户网站(网址:xxxxx://xxx.xxxxx.xxx/)“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比选文件,采购咨询机构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供应商如获取比选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咨询机构联系。
时间:2022年2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0x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三号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结束后完成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再延长一个公告期。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报名登记表(附件1)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咨询机构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财务部
地址:xxxxxxxxxxxx0x
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0x
xxxx:杜工 010-88075881
项目编号 |
2022-MCHCWB-002 |
项目名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2021-2022年度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
参选人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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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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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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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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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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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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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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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承诺:
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比选公告内容均承担判知能力,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年 月 日 |
附件2: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xx)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报名过程中(含参选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单位名义处理采购项目报名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参选人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注:提供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项目编号:2022-MCHCWB-002
2.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2022年度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3.服务需求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要求
1.2021-2022年度贸促会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共涉及一级项目约9-12个、二级项目约15-19个,重点项目4个,主要内容为协助完成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及其他事务性相关工作。
2.项目履行时间:服务期15个月(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
3.地点及方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xxxxxxxxxxxx0x),根据服务内容,如甲方要求驻场时,乙方需安排驻场服务,其余时间可采用不驻场方式。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事项 |
工作内容 |
|
服 |
1 |
2021年度和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协助工作(2022.2-2022.4,2023.2-2023.4) |
1.对贸促会提供的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和佐证材料进行逐条复核相关材料反馈,辅导并解答相关人员填报和修改工作,汇总形成一级项目自评表并与主管业务部门沟通确认;
2.培训宣讲相关政策要求; 4.协助整理汇总2021年度、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相关佐证材料等。 |
2 |
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22.3-2022.4) |
对2021年度2个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2个重点项目(共计4个)开展绩效评价,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梳理汇总资料,辅导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专家召开综合评价会、出具评价报告。 |
|
3
|
2022年度绩效监控协助工作(2022.7-2022.9) |
3.其他相关辅助性工作 |
1.供应商有丰富的财政绩效项目实施经验,并配备稳定服务团队负责项目的实施。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团队设定项目主评人1名(正高级职称),项目经理1名(中级以上职称)负责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并进行相关工作总结。另外至少配备2位团队成员完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任务的辅助工作。
3.项目组人员应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事先允许不得变更负责和工作组人员。
4.必要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驻场服务。
5.加强对团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绩效工作过程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
6.供应商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定期进行阶段工作总结,详细汇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当前进度、取得的成果、预期完成时间、发现的问题等。
7.为保证评价结论的可回溯性,供应商应保留完整的原始数据及有关资料。
8.供应商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对相关业人员做好保密性规范,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接触上述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示,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
四、工作成果
1.项目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库的修订工作。
2.各项目完成后对材料进行复核、整理、总结并归档成册。
3.项目完成后7日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x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比选文件》参选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参选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比选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文件。
条款号 |
内容 |
|
本项目预算为:26万元 |
1.1 |
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 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财务部 地址:xxxxxxxxxxxx0x 采购咨询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0x 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杜工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
*1.2 |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1.3 |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1.9 |
对参选人信用信息的具体要求: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截止时间:近三年,截止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提供形式:网页截图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
2.1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
6.1 |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参选人,均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 |
*10.1 |
参选人所有参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 |
*11.1 |
参选有效期:自参选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提供服务期限:15个月(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 |
12.1 |
参选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 电子文档:1份,以PDF及WORD格式存储在U盘中 |
13 |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14 |
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16 |
比选应答时间: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应答地点:xxxxxxxxxxxx0x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三号会议室 |
18.2.3 |
(4)其他 <1>对不同文字文本参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19.4 |
本条规定的情形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参选人或参选文件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形,将导致无效文件: (5)其他: <1>参选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3>未满足比选文件中选注*号条款要求; <4>属于比选文件中所列无效参选情形; <5>参选人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
20.2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分值如下:满分100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需提供2020年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适用于本须知资料表的其他条款: 关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比选人所实施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一)比选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二)比选人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
|
|
比选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文件。 |
*1 |
参选人如果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参选,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
*2 |
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服务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比选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者简单标注“满足”、“符合”的参选将视为无效文件。 |
3 |
对比选文件中选注*的内容,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如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为准。 |
*4 |
参选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参选将视为无效文件。 |
*5 |
参选人未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参选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6 |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及标准 |
参选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人营业执照 |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2 |
纳税记录 |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3 |
社保记录 |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4 |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
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资信证明原件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 |
原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6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 |
原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
备注 |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及标准 |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参选有效期 |
90日历日 |
90日历日 |
2 |
联合体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
原件 |
4 |
参选人的资格声明 |
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
原件 |
5 |
满足比选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及*号要求 |
无 |
无 |
备注 |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
三、综合评分表
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因素 |
分值 |
1 |
价格(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注: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0-20分 |
2 |
相关业绩情况(30分)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类似的绩效管理服务业务。每提供一个中央部门项目业绩得2分(上限30分); 每提供一个非中央部门的其他项目类似业绩得1分(上限15分); (需提供合同首尾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
0-30分 |
3 |
项目团队成员(15分) |
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方案: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 并进行描述,且岗位职责及描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10分;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且岗位职责满足项目需求,但缺少具体职责描述的,得4-6分;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并进行描述,但岗位职责及描述未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0-10分 |
4 |
项目团队成员中如有人参与过中央部门类似的项目,提供项目的证明材料。 每提供一名具有中央部门类似项目业绩的成员得1分,最高得5分。 (需提供该名成员相关业绩的合同首尾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未提供或无法证明是该成员参与过的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
0-5分 |
|
5 |
服务方案(30分) |
根据第五章服务需求做出具体详细的服务方案应答: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逐一应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1-30分; 服务内容较完整、较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20分; 服务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部分内容未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0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0-30分 |
6 |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5分) |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打分: ①参选人对服务的承诺; ②参选人的保密措施方案;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完整、详细,逐一应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 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部分内容未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0-5分 |
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财务部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开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相关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贸促会相关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协助工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辅助、绩效监控协助工作及其他相关性事务工作等。
第二条 乙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甲方的委托要求,组织开展上述工作。
第三条 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应妥善保存项目材料,并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项目信息、评价结果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提供必需的行政支持,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应就开展项目咨询的相关工作与甲方充分沟通,本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独立、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委托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按照项目实施实际成本测算,甲方应支付乙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x元(大写:元整)。
第八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合同金额,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剩余50%合同金额于年月日前支付,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第九条 如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项目任务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乙方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协商,追加相应项目经费。
四、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在该事由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非上述原因而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五、纠纷的解决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顺利开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履行期限
第十三条 x合同履行期限为2022年2月-2023年4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后制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
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比选采购人详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1.1.2采购咨询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咨询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比选的采购咨询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3 “采购服务”指本比选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
1.1.4 “潜在参选人”指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合格参选人。
1.1.5 “参选人”指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并参加参选的参选人。
1.2满足以下条件的参选人是合格的参选人,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参选人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参选人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咨询机构之外。
1.2.4参选人必须在指定网站下载比选文件、报名登记表,并向采购咨询机构电子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未在指定时间内向采购咨询机构电子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完成报名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1.3如《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人对联合体的要求。
1.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选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选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参选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
1.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参选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参选人在参选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选。一经发现,其参选人资格将被取消。
1.6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参选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送达参选地点。
1.7参选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参选人的;
1.7.2与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或者其他参选人恶意串通的;
1.7.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7.4向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7.5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1.7.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7.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选的;
1.7.9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7.10将采购合同转包;
1.7.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7.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1.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比选公告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比选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1参选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参选有关的费用,不论参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均无承担参选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4.1本次采购不属于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
5.1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服务需求
第三章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拟采用采购合同
第六章参选人须知
第七章参选文件格式
5.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需求等。
5.3参选人应当注意参选风险:如果参选人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参选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6.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参选人,均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1日前(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
6.2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并视情况顺延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6.3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4参选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7.1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使参选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参选截止时间。
7.2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在延长参选截止时间时,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并在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1参选人可以对比选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项目进行参选,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者几包服务进行参选,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参选。拆开参选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8.2参选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9.1参选人应当完整地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文件封面
2.评分索引
3.参选书(格式)
4.报价一览表(格式)
5.分项报价说明表
6.参选人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
7.参选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8.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8.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8.3参选人资格声明
8.4参选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8.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8.6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8.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8信用声明
8.9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及承诺
10.拟派团队人员
11.参选人业绩
12.其他资料
9.2所有参选人和参选内容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9.4参选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0.1所有参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文件处理。
10.2参选人应当在参选分项报价说明表上标明参选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10.3 参选人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服务内容,逐一分项报价。
10.4参选人对参选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审时予以考虑。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不接受可以选择的参选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者可以调整的参选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参选而导致其参选无效。
10.5参选人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参选人代表签署。
11.1本项目参选文件的有效期详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参选属于无效文件情形。
11.2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参选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文件的有效期。
12.1参选人应当准备参选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12.2《参选文件》的正本及《报价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参选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参选文件中。如对参选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参选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参选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4参选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选人负责。
13.1参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参选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参选时,参选人应当将参选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参选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3.2为方便开标唱标,参选人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参选时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与参选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报价一览表”价格为准。
13.3在第14.1款、第14.2款、第14.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3.3.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比选公告中指明的参选地址。
13.3.2注明比选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3.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13.4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
14.1参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参选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4.2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比选文件延长参选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和参选人受参选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3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参选文件。
15.1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xx、密封后,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人不得对其参选文件做任何修改。
16.1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确定的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比选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应当对开标、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比选文件一并存档。
16.2开标时,应当由参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参选人名称、参选价格和比选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6.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参选文件之外,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参选截止时间前的参选。
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参选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比选文件一并存档。参选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对参选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参选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5比选公告一个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再延长一个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最终报名或在指定地点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与2家供应商开展比选工作。不足2家的,采购人择期重新组织比选工作。
17.1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采购服务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
18.1参选文件的审查
18.1.1资格性审查: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唱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或采购咨询机构应当依法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1.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8.2参选文件的澄清
18.2.1对于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2澄清文件将作为参选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8.2.3参选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参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参选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19.2.1的规定经参选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参选人不确认的,其参选无效。
19.1对于参选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者影响任何参选人的相对排序。
19.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份参选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应当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离。对于关键条款,如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参选的响应性仅仅根据参选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3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视为无效文件情形。参选人不得通过修正或者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者保留使其参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
19.4参选人或者参选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参选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1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2根据实际情况,在《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比选文件第七章:
(1)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参选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0.3重新比选
20.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重新比选:
(1)符合专业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竞争条件的;
(2)经比选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参选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3.2若重新比选,采购人应当通知所有参选人。
21.1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参选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参选人或者其他人员透露。
21.2在评审期间,参选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和评审委员会任何活动的,其参选属于无效参选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1除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选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评审结果按参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参选报价相同的并列。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参选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参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参选报价相同的并列。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23.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标准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
23.2采购咨询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选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选人。中选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比选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3.3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选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比选。
24.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参选人中选的权利。
25.1采购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将在中选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在中国贸促会门户网站(网址:xxxxx://xxx.xxxxx.xxx/)“信息公开”栏目上发布公告。
25.2中选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6.1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参选处理。
26.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参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1中选人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者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比选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28.1参选人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2采购咨询机构有权将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评审有关人员披露。
29.1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和中选人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29.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者变相提供、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9.1.2“欺诈行为”是指中选人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参选人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参选人之间在递交参选文件前后恶意串通参选,人为地使参选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招参选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29.2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选人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30.1询问
30.1.1参选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对参选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0.2质疑
30.2.1参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1
正本/副本
、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参选文件
参选人名称:(xx)
2、评分索引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参选文件页码范围 |
1 |
法人营业执照 |
|
2 |
纳税记录 |
|
3 |
社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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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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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
|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参选文件页码范围 |
1 |
参选有效期 |
|
2 |
联合体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4 |
参选人的资格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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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满足比选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及*号要求 |
/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因素 |
参选文件页码范围 |
1 |
价格(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注: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2 |
相关业绩情况(30分)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类似的绩效管理相关业务。每提供一个中央部门项目业绩得2分(上限30分); 每提供一个非中央部门的其他项目类似业绩得1分(上限15分); (需提供合同首尾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
|
3 |
项目团队成员(15分) |
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方案: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并进行描述,且岗位职责及描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10分;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且岗位职责满足项目需求,但缺少具体职责描述的,得4-6分; 团队人员附组成名单、设置具体岗位职责并进行描述,但岗位职责及描述未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
4 |
项目团队成员中如有人参与过中央部门类似的项目,提供项目的证明材料。 每提供一名具有中央部门类似项目业绩的成员得1分,最高得5分。 (需提供该名成员相关业绩的合同首尾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未提供或无法证明是该成员参与过的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
|
|
5 |
服务方案(30分) |
根据第五章服务需求做出具体详细的服务方案应答: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逐一应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1-30分; 服务内容较完整、较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20分; 服务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部分内容未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0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
6 |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5分) |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打分: ①参选人对服务的承诺; ②参选人的保密措施方案; 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完整、详细,逐一应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4分; 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部分内容未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本项未响应得0分。 |
|
致:(采购人名称):
(参选人全称)授权 (参选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参选。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应答日起 天内遵守本参选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参选须知规定的全部参选文件,包括参选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另提交报价一览表1份。
4、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参选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及参选分项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比选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参选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比选文件的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参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参选文件,包括参选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参选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参选人或者采购咨询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参选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参选人代表姓名:
参选人代表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选人名称(xx):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参选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参选,将导致该参选按无效参选处理。
4、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参选总价 (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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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选人地址:
参选人名称(xx):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此表中,参选总价应当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参选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供唱标使用。
3、此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密封提交,每投一包对应一份本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说明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分项报价说明表请参考以下内容自拟表格
序号 |
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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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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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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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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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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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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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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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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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名称(xx):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参选人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格式)
如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技术和服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比选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否则认为参选人完全接受比选文件的要求。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 |
参选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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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名称(盖章):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参选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页码 及条款号 |
参选文件的商务条款应答 |
偏离 (正/负/无)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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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名称(盖章):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条件、付款条件等。
8、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8.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1、参选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非法人企业,需要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
8.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xx)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参选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参选人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注:提供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3参选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参选人名称:
(2)地址及邮编:_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3、参选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人名称:
参选人公章: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1、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必须提供《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如参选人无法提供《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参选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注: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第三章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说明:
1、参选人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参选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参选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注: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第三章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说明:
1、参选人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参选人必须提供《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参选人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第三章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8.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参选人公章)
8.8、信用声明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参选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参选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截止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8.9、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加盖参选人公章)
9、服务方案及承诺
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做出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
10、拟派团队人员
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做出全面、详实的拟派团队人员情况说明。(格式)
11、参选人业绩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工作内容及范围描述 |
项目规模/金额 |
服务起止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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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列表格式参考:
须将合同关键部分(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等)复印件附后。只列表格未附合同复印件视为未提供业绩。
时间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12、其他资料
参选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