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 3 号京地大厦 14 层 1402F
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合同
感谢您(以下简称“客户”或“甲方”)委托深圳中融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公司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您需同意和接受本合同,才能够享受公司提供的保险经纪服务。
本合同条款与您的权益具有重大关系,请在接受保险经纪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前确认,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您通过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合同,即表示您完全同意和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本合同成立并生效。
如果您对本合同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咨询电话进行询问。如果您不同意本合同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平台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使用服务时,甲方确认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不满足前述条件的,甲方应立即终止使用服务。
2、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保险经纪人,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产品、办理投保手续、代收保险费、协助索赔等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服务。
3、甲方在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
4、甲方选择使用服务,需按照保监会相关要求和投保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是真实的、合法的、正确的、完整的。本合同所指个人信息是指甲方使用服务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等。
5、甲方投保时,应使用甲方本人的账户支付保险费,当甲方所投保险险种发生退保时,所退保的保险费用将会退回保险费原支付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中。
6、使用服务过程中,甲方对发出的所有指令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依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操作,操作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7、因行业监管规定要求或者乙方经营范围调整,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变更订单页面服务功能,合同内容与服务功能届时以乙方订单页面展示信息为准。若甲方在合同变更后继续使用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合同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合同内容使用服务;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合同内容,甲方应停止使用服务。
8、甲方同意并认可,使用服务时如因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提供服务,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订单关联网站的条款、合同、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对此乙方不承担责任。
10、如甲方对本网站或保险相关展示内容或本合同内容存在疑义的,可随时拨打乙方咨询电话(0000000000)。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638000000800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xxxx 0 xxxxx 00 x 0000X
(0)xxxx: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
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4)经营区域: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5)咨询电话: 0000000000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成为甲方的保险经纪人,根据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产品、提供咨询、办理投保手续、代收保险费、协助索赔等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服务。
3、为了提供服务,乙方需按照保监会相关要求和投保需要采集、获取或在系统内保存所甲方的个人信息。乙方须严格确保甲方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4、乙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按照保监会要求暂停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需及时补充更正信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5、因行业监管规定要求或者乙方经营范围调整,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变更订单页面服务功能,合同内容与服务功能以届时乙方订单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三、附则:
1、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以乙方不时公布的各类合同及相关附属规则为补充;本合同与各类合同及相关附属规则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或行业惯例。
3、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版本日期:2020 年 2 月 24 日
深圳中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向您告知如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xxxxxxxxxxxx;
(x)xx:xx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xxxx 0 xxxxx 00 x 0000X
(x)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638000000800;
(四)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五)业务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六)经营区域:全国(港、澳、台除外);
(七)联系方式:4000581011。
二、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只有进行过执业登记的人员方可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您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出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并可通过登录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xxxx://xxx.xxxx.xxx.xx)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
三、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四、请向我公司工作人员了解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五、请向我公司了解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分公司设立情况,若保险公司未在您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标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公司,则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情况。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我公司已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八、关联关系说明: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无关联关系。
九、如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它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电话:0000000000 )。
深圳中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
信息授权服务协议
引言
深圳中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保险”或“我们”或“本平台”)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本协议旨在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当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收集范围; 2.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等技术;
3.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保护、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5.在何种情况下我们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6.对第三方责任的声明;
7.本协议的更新及适用;
8.其他与本协议约定内容相关的事宜。
我们建议您完整地阅读本协议条款,特别是以下划线、加粗等方式标注与您的权益存 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部分,以帮助您了解维护自己隐私权的方式。您点击类似"同意
并继续"按钮后或进行主动勾选同意本协议等操作后,即表示您已同意授权被授权人按照本协议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被授权人:深圳中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为表述之便利,下文中“中融保险”、“我方”、“我们”即指代上述全部被授权
方。
第 1 条 信息收集
中融保险通过运营本平台为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如您选择使用了中融保险提供的任意一项或多项服务,中融保险会根据提供服务的不同情形收集、使用您的不同个人信 息,具体如下。对于您未选择使用的服务,中融保险将不会收集或使用该种服务对应的用户个人信息。如您拟选择使用任意一项服务,但不愿提供对应的用户个人信息,则您将无法使用该服务,且在此种情况下,也请您勿要使用该服务。
当您在中融保险运营的【 】平台(具体平台专区名称以页面展示为准)内填写您的各项个人信息并选择保存时,中融保险将保存并按照本协议所载的个人信息使用方式,为您提供您所需的服务。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位置信息等。
为提升您的使用体验,当您通过平台进行投保时,您同意并授权中融保险关联公司及
(或)中融保险合作伙伴向中融保险提供您的上述个人信息,中融保险将保存您在使用其他服务时已经提供的的个人信息及上述关联/合作平台提供的您的个人信息,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为您提供服务。
中融保险不会采集您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第 2 条 除外信息
(1)用户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条款:
a.用户在使用中融保险提供的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字信息;
b.中融保险收集到的用户在中融保险发布的有关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成交信息及评价详情;
c.用户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中融保险规则的行为及中融保险已对用户采取的措施。
(2)您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a.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b.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c.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e.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f.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g.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h.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i.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
/或服务的故障;
j.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k.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l.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3 条 信息使用
中融保险将以高度的勤勉、审慎义务对待您的个人信息,您授权并同意中融保险将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a.将信息进行整合和处理,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依此对中融保险服务进行 改进;
b.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例如,将用户向我们提交的身份信息与身份验证的服务机构进行验证;
c.基于您选择服务所需的支付、开户、交易资金划扣要求,将您的银行卡号、开户 行、支付金额、支付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提供至平台合作的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合作机构;
d.为服务用户的目的,中融保险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用户感兴趣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e.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 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并在不透露您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f.请您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 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
g.我们会对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 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h.经用户明确同意并授权的其他用途;
除本协议明确阐述和相关法律规定外,中融保险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中融保险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 辑、出售或者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中融保险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中融保险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
第 4 条 信息保护
中融保险致力于取得和维护用户对我们的信任,因此中融保险会使用商业上合理的技术和其他措施,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丢失和被盗用,并每年至少一次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情况进行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为尽可能地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中融保险提请用户注意:
a.请妥善保管用户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中融保险将通过对各种安全措施确保用户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尽管有前述安全措施,但同时也请用户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用户信息仍存在丢失 、被盗用的可能,非因中融保险过错发生上述情况,中融保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b.在使用中融保险服务进行网上交易时,用户不可避免地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
对方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请用户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如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中融保险用户名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中融保险客服,以便中融保险采取相应措施。
第 5 条 信息披露
中融保险将对用户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除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外,不会向任何外部机构披露:
a.经过用户事先同意而披露,即在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中融保险才会对外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b.应法律法规或公权力部门要求而披露,即中融保险可能会根据法院、政府部门、上级监管机构等执法机构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其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c.当中融保险涉及合并、收购或资产出售等重大交易时,中融保险有权依据交易的需要将用户信息提供给交易相对方及交易各方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等),会在任何个人信息进行转让或受其他隐私权政策约束之前,继续确保其保密性并对受到影响方进行及时通知。
d.保护中融保险和其他方利益,即中融保险可能会为了保护中融保险自身,中融保险员工和客户、中融保险合作伙伴和其他公众的合法权利、利益和安全而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e.建立信用体系,用户同意并授权中融保险向依法设立的第三方征信/信用服务机构提交用户在贷款业务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借贷交易信息、反映个人信用的其他信息,记录在征信机构建设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
f.用户同意并授权中融保险将用户的不良信息发送征信/信用服务机构且不再另行通
知。
第 6 条 第三方说明
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中融保险会展示商业伙伴等第三方网站链接和信息,当用户查看第三方创建的网页或使用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时,请务必注意这些第三方主体拥有不同xxx保险的信息保护政策。中融保险会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去要求该第三方对用户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但中融保险无法保证该第三方一定会按照中融保险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亦不对该第三方的行为及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用户发现这些第三方创建的网页或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用户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 7 条 信息存储和交换
中融保险收集的有关用户的信息和资料将保存在中融保险的境内服务器上。
第 8 条 Cookies 的使用
(1) 在用户未明确拒绝接受 cookies 的情况下,中融保险会在用户的客户端设定或取用 cookies,以便用户能登录或使用依赖于 cookies 的中融保险服务或功能。中融保险使用 cookies 可为用户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包括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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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中融保险所设 cookies 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条款。
第 9 条 条款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用户在此确认知悉并同意,中融保险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运营需求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中融保险如更新本协议相关条款,将采用在网页公告、App 推送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该等修改、增加或删减的内容,以便用户随时了解中融保险对用户个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使用方法。一经公告,即视为上述内容已经通知到用户。若用户在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变更后继续使用中融保险服务的,视为用户已仔细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及各类规则。
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App 推送通知等。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中融保险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
第 10 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x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若用户和中融保险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 11 条 其他
(1)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用户如需更正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或希望停止接受中融保险提供的服务,或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途径联系中融保险处理:
微信公众号:中融保险平台(ZR-INS)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在合理时间内回复您。
本协议版本日期: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