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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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担保补充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有股份”)与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河北弘城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城控股”)、xx共同签署了《关于<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第三方就公司为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担保产生的担保损失承担补充补偿责任。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润泰供应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由于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公司已被相关金融机构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二、《补充协议》签署背景
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盛鑫元通出具了《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该承诺函明确写明,若公司因润泰供应链银行担保(具体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同)承担还款责任而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盛鑫元通将积极协助公司进行追偿,并承诺若公司因承担前述担保责任而实际承担的损失金额超过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本息的20%部分,由盛鑫元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现金或其他等额资产补偿给公司。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600万元。公司与弘城控股于2020年4月27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于2020年11月2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弘城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弘城控股持有公司 21.51%的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xx先生持有弘城控股91.3235%的股权,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弘城控股和xx先生愿意在发行完成后,就公司上述担保损失承担补充补偿责任。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在弘城控股认购九有股份股票交易完成后,如盛鑫元通未能按照《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确保九有股份实际承担的损失金额低于承诺金额,弘城控股及xx先生将应九有股份的要求自行或接受盛鑫元通的指定,根据《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对九有股份承担补充补偿责任,使九有股份在接受补偿后承担的损失金额最终不超过润泰供应链贷款担保明细表中担保本息的20%,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其中,弘城控股及xx先生将保证以资金或资产的形式在2021年度向九有股份补偿上述补偿金额的50%,在2022年度向九有股份补偿上述补偿金额中剩余的50%。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补充协议》签署并生效以及承担补偿责任的条件成就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挽回承担担保责任产生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承担九有股份对外担保事项诉讼损失的承诺函》;
2、《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