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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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05/31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一、合同签署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
油”)组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 05/31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 2013年 9 月 16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 05/31 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二、合同履行情况
渤海 05/31 合同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联管会”)近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联管会会议。会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勘探工作计划及预算,本次会议对合
同区勘探期 3 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对智慧石油提交的《曹妃甸 1-2 油田商业性开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并达成初步共识,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区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1、勘探期内,智慧石油充分利用母公司潜能恒信的独特找油技术,在联管会的支持下,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开展系列三维处理解释一体化和地震地质一体化研究工作,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先浅后深”的勘探思路,先后对合同区 3 个含油气层组开展了 7 口探井的钻探作业,其中 6 口井测试获工业油流,成功发现了曹妃甸 1-2(CFD1-2)构造馆陶组、东营组油藏及 CFD2-4 构造东营组油藏。其中 CFD1-2 馆陶组、东营组油藏 2021 年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探明原油地质储量 450.94 万吨(《关于<曹妃甸 1-2 油田新近系馆陶组、古近系东
营组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自然资储备字【2021】126 号),控制原油地质储量 1153.21 万吨已由中国海油评审备案, 2022 年新钻 CFD1-2-4 井预计将进一步升级该构造储量规模。
2、在完成 CFD1-2-4 井的钻探后,智慧石油对合同区已获油气发现的构造油藏进行了包括地质、开发、工程和经济在内的详细综合评价,并向联管会提交了
《曹妃甸 1-2 油田商业性开发评价报告》,经联管会审查双方达成如下主要共识:
(1)作业者基于曹妃甸 1-2 油田原油地质储量 628.28 万吨为储量基础,利用采储一体化移动生产平台+穿梭油轮模式的开发方式进行的滚动开发评价,初步认定曹妃甸 1-2 油田具有一定商业性价值,同意启动开发前期研究进一步落实
曹妃甸 1-2 油田商业性并开展有关总体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2)将共同努力通过合理优化项目投资,创设商务模式,有效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满足项目开发要求。
3、合同区下一步工作计划:
(1)智慧石油将与中国海油共同开展曹妃甸 1-2 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可行性
研究,落实曹妃甸 1-2 油田的构造特征、储层特征、油藏特征及地质储量规
模,分析论证本油田动用储量、开发井网部署方案、开发指标等,为曹妃甸 1-
2 油田总体开发方案钻完井设计和工程方案提供基础。通过油藏、钻完井、海洋工程等综合研究明确总体开发方案可行性;
(2)依据总体开发方案可行性研究结论,智慧石油将与中国海油就进入开发生产阶段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开发补充协议;
(3)根据石油合同要求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价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编制总体开发方案,通过中国海油负责报送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业者将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每一油田的总体开发方案实施开发作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CFD2-4 构造已钻探 2 口探井(CFD2-4-1 井、CFD2-4-2D 井),均经地层 测试获得工业油气流并成功发现 CFD2-4 构造东营组油藏,公司持续部署实施包 括油藏评价研究在内的相关勘探活动以进一步确定其探明经济可采储量,鉴于智 慧石油仍未能与联管会就继续开展围绕 CFD2-4 构造的进一步勘探活动达成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财会(2006)3 号】规定,
CFD2-4-1 井、CFD2-4-2D 井暂时资本化的相关钻井勘探支出 8,307 万元人民币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但若同一合同区曹
妃甸 1-2 油田总体开发方案通过并与中国海油签署开发补充协议确认该笔支出
作为勘探费用的组成部分,上述进入损益的费用将在曹妃甸 1-2 油田开发生产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回收油中回收。
2、风险提示
(1)本次联管会对《曹妃甸 1-2 油田商业性开发评价报告》达成的共识仅
是对曹妃甸 1-2 油田商业价值的初步判断,仍需进一步开展更为详实的开发前期研究和总体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确认其商业价值并最终决定是否开发。
(2)渤海 05/31 合同区除石油勘探开发常规具有的地下地质多因素制约的资源风险外,还存在不同于陆地的海上环境因素风险。
(3)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重大合同公告中多次披露了渤海 05/31 合同区石油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