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产品类型 产品特征 1 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东风御风 5.8m,GVW 不超过 4.5T 2 东风俊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4.5m 面包型箱货 3 纯电动轻型卡车 箱式轻型卡车,GVW 不超过 4.5T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9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签署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落实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风汽车”或“乙方”)在湖北省开展“新能源+城乡村通+物流通
+循环再利用”绿色供给侧建设的合作项目,公司孙公司武汉江城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通公司”或“甲方”)与东风汽车,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就甲方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以下均称为“甲方”)采购乙方纯电动车辆签订了《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同期限为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标的为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俊风纯电动
厢式运输车、纯电动轻型卡车三种类型新能源车,计划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甲
方保底采购总量为 1000 台;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甲方保底采购总量为 2000台。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采购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洁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xx区东风汽车大道劲风路3幢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铸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
机械加工、汽车修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风汽车与公司以及江城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5年度,公司未与东风汽车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3、东风汽车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序号 | 产品类型 | 产品特征 |
1 | 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东风御风 5.8m,GVW 不超过 4.5T |
2 | 东风俊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4.5m 面包型箱货 |
3 | 纯电动轻型卡车 | 箱式轻型卡车,GVW 不超过 4.5T |
双方经过选型评估,甲方确定选购乙方生产的产品如下表,具体车型型号根据下达的公告确定:
本合同涉及车型的电池品牌及类型由甲方指定,甲方须保证指定的电池提供企业及电池产品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其电池产品满足乙方技术标准,电池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满足乙方管理要求并提供充分的技术交流服务。
2、交易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甲方保底采购量为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
俊风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纯电动轻型卡车合计 1000 台,其中东风御风纯电动厢
式运输车保底采购量为 500 台。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甲方或甲方指定经销商保
底采购总量目标为 2000 台。 3、交货时间和方式
2016 年所采购车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交付完毕,并应按订单顺序和数量批次分批交货,以便于甲方及时销售及上牌。2017 年所采购车辆,在甲方下达批量采购计划,并交付订金后,45 天完成整车的生产。如因甲方指定的电池提供企业到货延迟,则整车交付时间顺延。
4、结算方式
甲方的整车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国有银行承兑汇票。 5、其他约定
国家补贴由乙方按照 2016 年、2017 年国家标准向国家申请,地方补贴由甲方申请。
6、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履约期限
x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四、对公司的影响
东风汽车是中国汽车技术研发与制造的优势中央企业,是国内新能源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大型优势企业;公司作为中国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是中国动力电池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汽车零部件再造与动力电池原材料制造的领军企业,并且公司的电池原料已经进入国内外知名电池制造商供应链体系。
本次公司与东风汽车签署纯电动车的采购协议,是前期公司与东风汽车战略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旨在湖北省开展“新能源+城乡村通+物流通+循环再利用”绿色供给侧建设的合作项目,而且由公司指定电池提供企业,有利于公司携手东风汽车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动力电池材料制造——动力电池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整车制造”的全产业链合作,打造公司“材料、电池、新能源整车制造、供应链金融及动力电池回收”全产业链闭路循环系统。本次签署采购协议,将巩固公司动力电池材料与高端新能源汽车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的持久融合,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动力汽车后端服务的全产业链,对促进公司核心业务的规模发展与持久竞争力具有历史性战略意义。
五、风险提示
1、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应以实际签订的供货合同或订单数量为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Ο 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