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精品教材、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重点课程、上海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和重点教改项目及 以上;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及以上;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两大赛事奖项;指导学生获得纳入高教学会竞赛评估的学科竞赛(校定A类学科竞赛)的其他赛事二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教育...
“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管理使用办法
(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活动,维护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管理使用办法》。以下“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简称“本基金”,《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管理使用办法》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x基金是在xxx女士的大力支持下捐资设立的。
第三条 x基金的宗旨:奖励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教职工。
第四条 x基金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捐赠方、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 x基金设有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基金分会理事长:xxx,秘书长:xx,理事:xxx、xx、xxx,秘书:xxx组成。如委员会成员工作调整变动,由接替工作的相关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修订。
第六条 x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组织召开基金项目工作会议。
(二)领导协调基金项目工作开展。
(三)负责基金项目的审查、审批及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基金项目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决策。
(五)负责向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 基金的来源、管理、实施与监督
第七条 x基金资金来源于:xxx女士。
第八条 x基金的管理:
(一)在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设立卓越奖教金基金项目专项账户,对资助款项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
(二)所需发放的款项由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直接划至相对应的个人账户。
(三)基金款项的使用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如因项目变化需改变用途的,材料与化学学院应及时征求捐赠方意见,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修改《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立项表》、《基金项目管理使用办法》,并交校基金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基金款项接受捐赠方的监督和查询。
第九条 x基金的实施:
(一)本基金奖励范围为:在教书、科研、思政、党建、服务等育人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材料与化学学院教职工(个人或集体),下设五类奖项:教书育人奖、科研育人奖、思政育人奖、党建育人奖和服务育人奖。
(二)本基金每年9月评审一次,按学年发放,各单项奖每学年奖励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单项奖励金额一般最高不超5000元整(大写:伍仟圆整)。
(三)每学年仅可申请一项奖教金,且申请材料须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学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四)为扩大激励覆盖面,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未曾获得该项奖励的个人或集体。
第四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坚持立德树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三)除以上(一)、(二)条件,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各单项育人奖条件:
1.教书育人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精品教材、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重点课程、上海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和重点教改项目及以上;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及以上;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两大赛事奖项;指导学生获得纳入高教学会竞赛评估的学科竞赛(校定A类学科竞赛)的其他赛事二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各类学科竞赛或非学科类竞赛最高奖项。
2.科研育人奖
以国家层面重要研究计划(主持或以子课题负责人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为科研育人载体,在攻克国家重要科研任务的全过程中培养与提升学生的科研水平;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也认定为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以及子刊或影响因子大于30等国际知名杂志发表原创性高质量论文;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也认定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论文当年入选全球Top1‰ESI热点论文;指导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含申请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中科院大类分区一区);指导学生以第一发明人(含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带领学生参与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协作、人文科普等知识服务社会活动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3.思政育人奖
在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包括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士导师、研究生导师)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积极探索创新思政工作新方法新路径,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并获得市级及以上思政工作类荣誉称号;个人或指导师生团队在精神xx、宣传思想、实践育人、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4.党建育人奖
聚焦学院事业发展目标,探索创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实践和理论路径,落实党建育人、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建业务水平,在党建理论研究、基层党支部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5.服务育人奖
全心全意投身于学院和学校的管理服务工作,推动立德树人和高质量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管理服务工作表现优异,年终考核评定为记功及以上或面临重大突发事件、重要任务等,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学院、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二)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并注意向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倾斜。
(三)学院每年9月适当时间发布评选通知。
(四)审议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奖者。
(五)上报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拨付,予以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
第五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奖励
第十二条 触犯国家xx,xxx(x)xx(x)xxxxxx,xx处罚者。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有虚报或不实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x“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x“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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