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xxx签署代理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7 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北京海泰克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泰华”)签订了《心电监测设备及服务底价销售总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
东方泰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签订代理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4,585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4 日
住所:xxxxxxxxxxxxxxx 00 x X xxxxx
xx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总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影视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销售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Ⅱ类医疗器械;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II 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 II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泰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东方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东方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海泰克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及服务内容:TKECG-H01 xxx电记录仪;礼品类产品服务:一年期 VIP服务,包括:全年不限次测量结束出具医师分析结果,全年不限次紧急心电预警 20 次动态心电图报告,制定个性化测量计划测量计划提醒服务。
3、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代理到期后视双方合作意愿续签代理协议。
4、代理条件和权益:除已有京东自营销售平台外,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及服务底价销售全国市场唯一代理商,发展的其它代理商均需通过乙方窗口招商;通过乙方发展的用户在今后的服务费续费,甲乙双方按照一定比
例分成,具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用户续费数量及金额为准。四、对公司的影响
x次代理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先机,积极开拓医疗器械业务领域,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由于本次代理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心电监测设备及服务底价销售总代理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