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和诚估字(2011)第QC- 062号报告书,按照土地、房产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合计补偿13073399元。嘉兴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把补偿款项于2011年12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 公司,公司保证在2012年2月28日前搬迁腾空。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4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嘉兴市城市旧区改造的要求,公司将坐落于穆湖溪东岸渡船桥港以南的仓库和嘉兴市塘汇永政路西侧的仓库,分别与嘉兴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协议方将对公司进行货币补偿。
二、协议主要内容及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嘉兴市区二环内穆湖溪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嘉兴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同意将坐落于穆湖溪东岸渡船桥港以南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禾字第
00037524,00037525,00037526号,建筑面积193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4-55185、
4-55191号,土地面积13921.5平方米;交由嘉兴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征收。补偿情况如下:房屋货币补偿金、土地补偿金、附属物搬迁补偿等,补偿标准
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和诚估字(2011)第QC-062号报告书,按照土地、房产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合计补偿13073399元。嘉兴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把补偿款项于2011年12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 公司,公司保证在2012年2月28日前搬迁腾空。
对公司的影响: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账面净值170万元,扣除预计发生的拆迁费及相关费用后产生账面收益约113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账面收益将于2012年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不影响公司报表利润。
2、因嘉兴市城东区改造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与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
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同意将坐落嘉兴市塘汇永政路西侧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禾字第00133830号,建筑面积11042.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170064、6-54806号,土地面积19645.5平方米;交由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拆迁。
补偿情况如下:房屋货币补偿、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室内装修补助、设备设施搬迁补助等,补偿标准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和诚估字(2011)第QC-075号报告书,按照土地、房产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合计补偿2580万元。补偿款项将由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于合同签订1个月内支付50%、2011年12月31日前支付30%、公司交出钥匙后(2012年5月31日前)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20%;公司保证在2012年5月31日前搬迁腾空。
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以上协议,公司可收到补偿款合计2580万元,拆迁土地及房屋的账面净值370万元,扣除预计发生的拆迁费等相关费用后产生账面收益约2100万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的规定,预计将增加公司2012年营业外收入2100万元,对2011年度的经营效益没有影响。
公司在嘉欣丝绸工业园区已新建仓库,拆迁补偿费用将用于园区建设和补充日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搬迁腾空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