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SZR-2021-ZC-030
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
合 同 文 件
招标编号:GSZR-2021-ZC-030
发包人:定西市公安局
承包人:甘肃致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
目 录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公告
4.投标函及报价表
5.廉政合同
6.企业资质
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文件 | |
(招标编号:GSZR-2021-ZC-030) | 第一篇 |
同协议书 |
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购销合同
根据“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GSZR-2021-ZC-030】的招标结果,定西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需方)甘肃致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GSZR-2021-ZC-030二、签订地点:定西市公安局
三、草拟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甘肃亨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GSZR-2021-ZC-030】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
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及装
卸费、售后服务等设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xx柒拾万零伍仟xxx拾元(¥1705690.00
元)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
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设备交付使用前的运输费、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设备正常运行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口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各设备使用单位 2-3 名操作人员。累计培训时
间不少于 7 天。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采购需求书要求(投标文件货物清单及承诺)的产品数量、技术规格等要求的货物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 7 天后,完成初验工作(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需方确定的单位和金额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40%的价款;
(2)设备运行 3 个月以后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需方确定的单位和金额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5%的价款。
(3)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5%做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质量保证金。
6、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甘肃亨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下认真履行。
7、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8、质量验收:
(1)到货后需方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
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定西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3、验收单位:定西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九、经济责任:
1、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 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2、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为该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供需双方和甘肃亨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贰份,供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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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合同 |
廉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项目工程实施中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 益,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定西市公安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甘肃致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 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定西市公安局内部视频巡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任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宴请、出国(境)考察、国内旅游等;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等不得在工程建设合同单位任职、兼
职、领取报酬。
(5)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6)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健身活动等。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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