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地块编号 位置 宗地面积 容积率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 出让总价格 意向用地者 (㎡) 年限(年) (万元) 1 2019AX1 沭阳县韩山镇韩高路西侧(韩山烟草稽查中队) 290.47 ≤1.16 商业 40 20.22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
沭阳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沭土协[2019]告字第 1 号
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拟将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宗地面积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 | 出让总价格 | 意向用地者 |
(㎡) | 年限(年) | (万元) | ||||||
1 | 2019AX1 | 沭阳县韩山镇韩高路西侧 (韩山烟草稽查中 队) | 290.47 | ≤1.16 | 商业 | 40 | 20.22 |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 |
注: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等按县规划办要求执行。
二、公告时间:2019 年 4 月 2 日起—2019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11 时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点:沭阳县自然资源局(沭阳县南部城区图书馆大楼)联系人:xxx 电话:(0527)00000000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告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给意向用地者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我局将协议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