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 cn/)首页右侧“政府采购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已通过专家论证】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
采购项目编号: 445321-2022-00449
招标文件
采购人:新兴县人民医院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 东 采 招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4 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提前转账。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x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七、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如投标/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九、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二、 投标/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十三、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右侧“政府采购供应商”
-“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及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兴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445321-2022-00449
2. 项目名称: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36,650,000.00 元
5.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650,000.00 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1.5T 及以上MRI)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00,000.00 | 13,300,000.00 |
1-2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1.5T 及以下 MRI)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750,000.00 | 10,750,000.00 |
1-3 | 医用 X 线设备 | 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 64 排及以上 CT)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00,000.00 | 12,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⑤《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21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3)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者):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2年 04 月 08 日至2022年 04 月 14 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xxxxxxxxxx0xxxxxxx0xx00x000xx(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3. 方式:现在获取。
4. 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2年 04 月 28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 地点:xxxxxxxxxx0xxxxxxx0xx00x000xx(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2.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2)本次投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2.2 格式要求填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南外新街2号联系人:x先生
联系方式:0766-29226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二环北路8号美丽西河花园4号门20幢902号房(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联系方式(传真):0766-2937506项目联系人:x先生
电话: 0000-0000000
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07 日
投 标 人 须 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新兴县人民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新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4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投标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货物
3.1.1 合格的货物是指投标人生产或销售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1.2 投标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3.1.3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的货物,(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1.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外的产品。进口的产品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商检部门的检验。
3.1.5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3.2 合格的服务
3.2.1 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3.2.2 报价投标人(服务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3.2.3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服务商)自行承担。
3.2.4 报价投标人(服务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报价投标人(服务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投标人(服务商)承担。
3.3 合格的工程
3.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
3.3.2 合格的工程是指按国家制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完成的工程。
4. 代理服务费
4.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委[2011]534 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货物类计取。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 物 | 服 务 | 工 程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 5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500-100)万元×0.8%=3.2 万元合计收费=1.5+3.2=4.7 万元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4)投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中标服务费。
(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 5000 元时,按 5000 元收取)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内容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须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单价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1.4 投标人对每个规格、型号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修改。对投标价格具有选择性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5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处理办法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6.2 条。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文件不清晰造成难以分辨,此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投标标的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货物的型号、规格;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5.3 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 15.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4 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1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文件中已注明的收取时间)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盖章
19.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捌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柒 份和电子文档 壹 份(电子版要求U 盘或光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及公司名称),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另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明确盖章处,也须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当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加盖公章)扫描成 PDF 格式提供,并放于密封的唱标信封中。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
《联合报价协议》一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收件人名称: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组号:___(如有)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于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有效期
2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1.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21.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或《澄清/更正/延期公告》(如有的话)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信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22.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
合性检查和技术评议、商务评议、价格评议。
24. 定标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当事人本次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1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招标文件 27.1 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价格评审。
25.4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标记等。
26.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中 24.1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6.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的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 政策适用性: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管理系统软件)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8.2.1 对于允许联合体报价项目,如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报价企业的认定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的为准。
28.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8.2.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28.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8.3 政策适用性: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8.3.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3.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8.4. 政策适用性: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28.5 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9. 授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9.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9.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在合同签订
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将依法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31.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格式附后)。
3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招标代理公司处理质疑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程序阐释如下:
32.1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32.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4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格式附后),招标文件公示时间截止至 7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32.5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2.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7 供应商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供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及其采购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书原件(传真件恕不受理)。
(2)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件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内容。
(3)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4)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来源或有效证据。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交质疑函时,还应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2.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2)先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供应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xx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活动。
(7)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质疑收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766-293750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兴县新城镇二环北路 8 号美丽西河花园 4 号门 20 幢 902 号房(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32.9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
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
32.10 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32.11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32.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2.13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14 在供应商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
32.15 质疑投诉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3. 合同的订立
33.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34. 合同的履行
34.1 工期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4.2 工程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4.3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4.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33.2 的规定备案。
3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6. 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7. 评标步骤
(一)初审 ①、资格检查; ②、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附表 1)。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 2),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和价格评审。
3、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评委会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作废标处理。
4、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无效投标的认定按本招标文件 26.4.、26.5.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比较与评价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 重 | 50% | 20% | 30% |
1. 技术、商务评价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技术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详见附表 3、4),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价格评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若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对其所报费率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费率参加评审。
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 :(1)节能产品(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都提供节能产品的,以投标人节能产品报价占项目总价比重高的);(2)环保产品(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都提供环保产品的,以投标人环保产品报价占项目总价比重高的);(3)投标报价低者;(4)技术、商务得分高者 。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十、评审表格
附表 1:资格审查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A | 投标人 B | 投标人 C | |
1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 年或2021 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 2021 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通过“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3)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者):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 ||||
2 |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 |||
结论 | ||||
不通过理由说明 |
1.以上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2.表中通过的填写“√”或不通过的填写“×”。
3.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附表 2:符合性审查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符合性审查
评审内容 | 投标人A | 投标人B | 投标人C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 90 天 |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
商务和技术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 ||||
报价是固定唯一价 | ||||
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或无效投标的情形 | ||||
结论 | ||||
不通过理由说明 |
1. 评标委员会在表中填写“〇(通过)”或“×(不通过)”,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 “通过”或“不通过”。
2. 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评审和价格评审。
3. 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人,要说明原因。
附表 3:技术评审表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所投产品对采购内容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 30 分 | 对标注“▲”号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负偏离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一项扣 4 分,本项最高扣 30 分,扣完为止。 【注:带“▲”号技术规格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所需资料证明其能满足或达到采购要求),无或不能提供的将视为不满足,并按照规定进行扣分; 上述材料均须投标人加盖公章,如有缺漏视为不满足,并按规定进行扣分。】 |
2 | 所投产品对采购内容中非▲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 10 分 | 对非“▲”号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负偏离或未能提供材料一项扣 0.5 分,本项最高扣 10 分,扣完为止。 【注:非“▲”一般技术规格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所需资料证明其能满足或达到采购要求),无或不能提供的将视为不满足,并按照规定进行扣分; 上述材料均须投标人加盖公章,如有缺漏视为不满足,并按规定进 行扣分。】 |
3 | 业绩情况 | 6 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4 | 信誉及荣誉 | 4 分 | 投标人荣誉政府部门颁发的信誉或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共 4 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合计 | 50 分 |
注: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附表 4:商务评审表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 5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具体程度等进行评审: 1.项目方案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得 5 分; 2.项目方案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好,得 3 分; 3.项目方案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2 | 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 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方案(针对服务进度保障情况、服务人员管理要求情况)进行评审; 1.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得 5 分; 2.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 分; 3.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差,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5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时效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时效性及可行性高,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整、时效性及可行性一般,得 2 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时效性及可行性较差或不提供,得 0 分。 |
4 | 培训方案 | 5 分 | 根据投标人对员工岗前培训方案是否切实可行,人员管理方案符合项目是否实际等情况进行评审: 1.培训管理方案具体完善,科学、合理,实施可行性高的,针对性强,得 5 分; 2.培训管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实施可行性较好的,针对性较强,得 3 分; 3.培训管理方案略简单或有疏漏,实施可行性一般的,针对性一般,得 1 分; 4.培训管理方案偏离实际要求,空泛或不合理,实施可行性较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具针对性,得 0 分。 |
合计 | 20 分 |
注: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2.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采购项目内容
说明:
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的技术参数、配置要求、品牌和型号(如有)等,只作为投标人投标的参考,并无指定,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投标人可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选用技术参数优于或等于用户需求书的货物进行投标,并列明详细的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及产地等。
2.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如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一一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有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如“不响应”或“负偏离”响应将作为严重扣分的依据。
4.“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其他内容(非“★”项、非“▲”项)为一般技术条款,但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须逐条作出响应,如有不响应、负偏离或缺漏,将会影响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
5.投标人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6.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7.投标总价包括:
7.1 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的费用;
7.2 伴随服务:全部设备及配件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一切费用。
8.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须出具 CCC 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9.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安装材料 价、检验费、保险费用、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
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
2、项目采购预算:36,650,000.00 元
3、项目清单
品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1 | 医用磁共振设 备 | 磁共振成像 | 1(套) | 13,300,000.00 | 13,300,000.00 | 国产(1.5T 或以上 MRI) |
1-2 | 医用磁共振设 备 | 磁共振成像 | 1(套) | 10,750,000.00 | 10,750,000.00 | 国产(1.5T 及以下 MRI) |
1-3 | 医用X 线设备 | 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 | 1(套) | 12,600,000.00 | 12,600,000.00 | 国产(64 排及以上 CT) |
二、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一)磁共振成像(1.5T 或以上MRI) 1 套 1、 设备先进性总体要求
1.1 投标厂家技术完整性要求 为保障设备按时装机调试、运行稳定与维修保养,各投标机型的生产厂家需具备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主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线圈作为核心部件,为原厂生产,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不得采用第三方产品替代
▲1.2 投标机型技术先进性要求为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各厂家必须提供获得NMPA 认证的高端 1.5T磁共振机型,搭载最新技术平台,如西门子提供BioMatrix 平台,飞利浦提供 BlueSeal 平台,GE提供Air 平台,联影提供 uAIFI 平台。
2、 磁体系统
▲2.1 磁场强度≥ 1.5T
2.2 发射频率 ≥63 MHz
2.3 磁体类型 超导磁体
2.4 磁体稳定性 <0.1 ppm /h
2.5 磁场均匀度 典型值(Typical),采用 V-RMS 24 plane plot 测量法。以下参数,请提供 datasheet
(技术白皮书)证明,并注明页码位置。
▲2.5.1 10 cm DSV ≤ 0.0035 ppm
▲2.5.2 20 cm DSV ≤ 0.014 ppm
▲2.5.3 30 cm DSV ≤ 0.045 ppm
2.5.4 40 cm DSV ≤ 0.275 ppm
▲2.5.5 45 cm DSV ≤ 0.51 ppm
2.5.6 50 cm DSV ≤ 1.1 ppm
2.6 主磁场均匀度补偿技术
2.7 匀场方式 主动匀场 + 被动匀场 +高阶匀场
2.8 磁体重量(含液氦) ≤4000kg
▲2.9 磁体长度(不含外壳) ≤150cm
2.10 磁体孔径 ≥60cm
2.11 磁体线圈冷却方式 液氦制冷
2.12 液氦消耗率(正常使用状态) 0.0 升/年
2.13 液氦容积 ≤1400L
2.14 冷头类型 4K 冷头
▲2.15 5 xx线范围(X 轴×Y 轴×Z 轴) ≤2.5m×2.5m×4m 3、 梯度系统
3.1 梯度控制技术 全数字实时
3.2 梯度冷却方式 水冷
▲3.3 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度(X/Y/Z 轴可同时达到,非有效值) ≥33 mT/m
▲3.4 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X/Y/Z 轴可同时达到,非有效值) ≥160 T/m/s
▲3.5 最短梯度爬升时间 ≤0.225 ms 4、 射频系统
4.1 射频发射功率 ≥18kW
▲4.2 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 ≥48
4.3 最高接收动态范围 ≥160dB
4.4 射频接收线圈及相关技术 应标需符合以下要求:以下要求线圈为原厂(与整机同品牌)线圈;
专用线圈不得以其他线圈(如通用柔性线圈或体线圈)替代;线圈单元数计算不得组合累加,为独立线圈单元数。
4.4.1 原厂正交发射/接收体线圈
4.4.2 原厂头颈联合线圈 具备,≥16 单元(非组合)
4.4.3 原厂体部相控阵线圈 具备 ,≥12 单元(非组合)
4.4.4 原厂脊柱相控阵线圈 具备,≥24 单元(非组合)
4.4.5 原厂大柔性多功能线圈 具备,≥4 单元
4.4.6 原厂小柔性多功能线圈 具备,≥4 单元
4.4.7 原厂乳腺专用相控阵线圈(专用线圈,不可用环形线圈等线圈组合替代)具备 ,≥10 单元
▲4.4.8 原厂足踝专用相控阵线圈(不可用柔性多用途线圈替代)具备 ,≥24 单元
4.4.9 原厂肩关节线圈 (不可用柔性多用途线圈替代) 具备,≥12 单元
4.4.10 原厂膝关节线圈 (不可用柔性多用途线圈替代) 具备,≥12 单元
4.4.11 原厂体部相控阵线圈 具备,≥12 单元(非组合)
▲4.5 线圈接口数 ≥6 个,必须可同时接驳使用
4.6 线圈联合扫描技术 具备,投标机型可通过多个线圈联合扫描,实现一次进床完成全身检查 5、 计算机系统
5.1 主控计算机
5.1.1 中央处理器 ≥四核,主频≥3.5GHz
5.1.2 中央处理器位数 ≥64 位
5.1.3 内存容量 ≥24GB
5.1.4 硬盘容量 ≥1.48TB
5.1.5 图像存储容量(256×256) ≥240 万幅
5.1.6 显示器分辨率 ≥1920x 1200
5.1.7 显示器大小及规格 ≥24 英寸,医用级彩色显示器
5.2 控制重建计算机
5.2.1 中央处理器 总核心数≥4,主频≥2.0GHz
5.2.2 控制重建计算机内存容量 ≥16GB
5.2.3 控制重建计算机硬盘容量 ≥1TB
5.2.4 最大采集矩阵 ≥1024 × 1024
5.2.5 最大重建矩阵 ≥2048 × 2048
5.2.6 同步扫描重建功能 扫描,采集,重建时可同时进行阅片,后处理,照相和存盘功能
5.2.7 集成式软件操作系统 具备,主机操作系统可一站式完成患者信息管理、登记、扫描、图像浏览、后处理分析及打印胶片、存档管理等全流程功能
▲5.3 压缩感知专用处理计算机 具备,请提供datasheet(技术白皮书)证明,并注明页码
5.3.1 重建速度 ≥69,500 幅/秒(256×256,全FOV)
5.3.2 内存容量 ≥128GB
5.3.3 处理器规格 ≥40 核心,≥2.1GHz 6、 后处理接口
6.1 软件控制照相技术
6.2 DICOM 3.0 接口及与PACS 网络连接(包括打印,传输,接收,查询,Worklist ,MPPS 等功能)
6.3 标准激光相机数字接口 7、 扫描参数
7.1 X 轴最大FOV ≥500mm
7.2 Y 轴最大FOV ≥500mm
▲7.3 Z 轴最大 FOV ≥500mm
7.4 最小FOV ≤5mm
7.5 最薄层厚 2D ≤0.1mm
7.6 最薄层厚 3D ≤0.05mm
7.7 SE 序列最短TR 时间(128 矩阵) ≤6.3ms
7.8 SE 序列最短TE 时间(128 矩阵) ≤2.4ms
7.9 FSE 序列最小回波间距(128 矩阵) ≤2.4ms
7.10 FSE 序列最大回波链长度(ETL) ≥1024
7.11 GRE 序列最短TR 时间(128 矩阵) ≤0.82ms
7.12 GRE 序列最短TE 时间(128 矩阵) ≤0.32ms
7.13 EPI 序列最小回波间距(128 矩阵) ≤0.4ms
7.14 EPI 序列最大回波链长度(ETL) ≥512
7.15 最大弥散加权b 值 ≥10000
7.16 软件界面 具备原生中文/英文可切换界面 8、 扫描技术与序列
8.1 自旋回波序列(FSE)
8.1.1 2D/3D 快速自旋回波
8.1.2 组织弛豫时间测量自选回波序列
8.1.3 可选择角度的自旋回波序列
8.1.4 单回波、双回波、多回波技术
8.1.5 单次激发快速自选回波序列
8.1.6 脂肪抑制序列
8.1.7 快速脂肪饱和技术
8.1.8 水抑制序列
8.1.9 反转恢复(IR)
8.1.10 常规反转恢复序列
8.1.11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FLAIR)
8.1.12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T1W 成像技术
8.1.13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T2W 成像技术
8.1.14 快速反转恢复序列(脂肪、水抑制)
8.1.15 短TI 反转回波水脂分离成像
8.1.16 真实影像反转恢复序列
(灰白质强对比成像)
8.2 梯度回波(2D/3D)
8.2.1 多层面梯度回波(MPGR): T1 和PD 加权像
8.2.2 2D/3D 去除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3 2D/3D 利用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4 重T2 加权高对比序列
8.2.5 3D 梯度回波技术
8.2.6 快速稳态进动梯度回波
8.2.7 超快速场回波序列
8.2.8 三维成像技术
8.3 平面回波成像技术(EPI)
8.3.1 单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2 多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3 自旋回波EPI
8.3.4 梯度回波EPI
8.3.5 反转EPI
8.3.6 高分辨EPI 采集
8.4 神经系统成像技术
8.4.1 高分辨解剖成像
8.4.2 高分辨率内耳三维成像技术
8.4.3 全脊髓成像
8.5 弥散成像技术
8.5.1 ADC 成像
8.5.2 各向同性采集
8.5.3 各向异性采集
8.5.4 ADC 值测量
8.5.5 ADC-map
8.5.6 自动采集处理
8.5.7 单次激发EPI
8.5.8 多次激发EPI
8.5.9 实时弥散成像
8.5.10 自动生成ADC 图
8.5.11 可选优化B 值
8.6 血管与水成像技术
8.6.1 时飞法技术(2D/3D)
8.6.2 流入法采集技术(2D/3D)
8.6.3 连续多层 3D 时飞法技术
8.6.4 动静脉分离成像技术
8.6.5 磁转移(MTC)对比技术
8.6.6 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6.7 可变翻转角度射频技术
8.6.8 多层层面重建技术
8.6.9 2D/3D 水成像技术(MRCP, MRU)
8.6.10 电影采集回放功能
8.6.11 实时互动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7 伪影消除技术
8.7.1 流体补偿
8.7.2 呼吸补偿
8.7.3 呼吸导航技术
8.7.3 流动校正梯度波形技术
8.7.4 区域饱和技术
8.7.5 卷积伪影去除技术
8.7.6 自旋回波运动伪影消除技术 具备,提供ARMS、Blade、 Propeller 或 Multivane 等技术。
8.7.7 自由呼吸技术 具备,提供StarVibe、uFreeR 等径向采集梯度回波运动伪影抑制技术。
8.7.7 图像滤波增强技术
8.7.8 K 空间降噪技术
8.7.9 环形伪影抑制技术
8.8 节时技术
8.8.1 半扫描技术
8.8.2 全方向部分编码采集技术
8.8.3 矩形视野采集技术
8.8.4 三维重叠连续采集技术
8.8.5 并行采集重建技术
8.8.6 部分回波采集
8.9 其他成像技术
8.9.1 短TR TE 快速成像功能
8.9.2 三维定位系统
8.9.3 放射状片层定位技术
8.9.4 扫描暂停
8.9.5 可变带宽技术
8.9.6 预扫描技术
8.9.7 信噪比显示功能
8.9.8 静音扫描技术
8.9.9 实时交互式成像功能
8.9.10 磁共振实时定位
8.9.11 磁共振实时交互式参数改变
8.9.12 高分辨成像检查
8.9.13 组合扫描功能
8.9.14 水饱和技术
8.9.15 预饱和技术
8.9.16 饱和带数目 ≥6
8.9.17 平行饱和带
8.9.18 伴随饱和带
8.9.19 脂肪饱和技术
8.9.20 信号平均技术,包含内模式和外模式
8.9.21 频率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2 相位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3 偏中心扫描技术
8.9.24 可变K 空间填写方式
8.9.25 K 空间快速采集
8.9.26 线圈灵敏度校正技术
8.9.27 肝脏动态增强技术
8.9.28 图像亮度均一化校正技术
8.9.29 自动中心扫描技术
8.9.30 图像插值放大技术
8.9.31 图像变形校正技术
8.10 高级临床应用软件包
8.10.1 神经成像软件包
8.10.2 体部系统软件包
8.10.3 骨关节成像软件包
8.10.4 肿瘤成像软件包
8.10.5 乳腺成像软件包
8.10.6 血管成像软件包
8.10.7 心脏成像软件包 9、 高级应用平台及软件
▲9.1 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卷积神经网络磁共振图像降噪保真技术 具备,支持全身部位
▲9.2 压缩感知技术或以压缩感知为核心的技术,具备压缩感知技术,不可用其他技术如并行采集技术替代,提供 datasheet(技术白皮书)证据。GE 提供HyperSense,西门子提供 Compressed Sense,飞利浦提供CS SENSE,联影提供xx成像技术,其他厂商推出相应技术,应注明技术名称。
9.2.1 全身动态增强成像压缩感知技术 具备≤2s/期的高时间分辨率,提供国内用户腹部多期动态增强成功案例
9.2.2 全身三维静态成像压缩感知技术
9.2.3 全身二维静态成像压缩感知技术
9.3 波谱成像技术(MRS) 具备单体素和多体素波谱
9.4 三维多体素波谱成像技术
9.5 磁化率加权成像技术 具备,支持幅值图、相位图、薄层块MinIP 重建等多计算结果显示
▲9.6 全新磁敏感加权成像技术 具备高通滤波的相位图,且可以出一次成像多个连续 TE 回波的动画图
9.7 体部磁敏感加权成像技术具备快速对单层面完成采集并成像,获得组织的磁化率对比。
9.8 SWI 黑血磁化率加权成像技术
9.9 调制翻转角三维容积成像技术
9.10 螺旋式K 空间填充运动伪影校正技术
9.11 脑灌注成像技术(Perfusion)
9.12 高级弥散张量成像技术 具备,弥散敏感梯度≥256 个方向
9.13 脑功能成像技术(Bold)
9.14 三维动脉自旋标记成像技术
9.15 水脂分离成像技术
9.16 快速 3D T1 体部动态增强序列
9.17 呼吸导航技术
9.18 脂肪定量成像技术 具备, GE 应提供 IDEAL-IQ, 西门子提供 LiverLab, 飞利浦应提供 mDIXON-Quant,联影提供FACT,其他厂商推出相应技术,应注明技术名称。
▲9.19 DCE 动态增强采集技术
9.20 自由呼吸三维成像技术
9.21 多梯度合并关节软骨成像技术
9.22 参数定量成像与在线参数定量处理技术
9.23 去金属伪影成像技术
9.24 二维加速成像技术
9.25 时空并行采集技术具备,提供Twist-VIBE、DISCO、tFAST、4D Thrive 等类似技术
9.26 虚拟弥散加权成像功能
9.27 小视野弥散成像技术具备,西门子提供ZooMit EPI,GE 提供FOUCS,飞利浦提供Zoom DWI,联影提供MicroView,其他厂商推出相应技术,应注明技术名称。
9.28 “类PET”全身弥散加权成像技术
9.29 自动在线拼接
9.30 智能扫描技术
9.30.1 头部智能扫描具备 ,无需激光定位,一键进床
9.30.2 脊柱智能扫描
9.30.3 膝关节智能扫描
9.30.4 多协议智能规划具备 ,一键完成整体床位规划和整体扫描范围定位
9.31 高级心脏成像技术
10、 后处理工作站及高级应用后处理软件
▲10.1 独立原厂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 提供原厂最新最高版本后处理工作站,不得采用第三方工
作站产品。
10.2 脑灌注高级后处理
10.3 弥散张量成像高级后处理及纤维束追踪技术后处理
10.4 BOLD 高级后处理
10.5 波谱高级后处理具备 ,支持单体素与多体素
10.6 ADC 定量后处理
10.7 T1&T2&T2*参数定量高级后处理
10.8 图像融合高级后处理
10.9 图像拼接高级后处理
10.10 动态分析
10.11 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
10.12 动态增强定量高级后处理具备,需具备以下特性: B1&T1 Mapping 校正
高时间分辨率T1 对比采集序列 Tofts 模型与双室模型计算
运动矫正
计算参数图:Ktrans, Kep, Ve, Vp, iAUC
10.13 全新磁敏感高级后处理
10.14 心功能分析高级后处理 11、 病人检查环境
11.1 双向病人通话系统
11.2 提供防磁耳机 内置双向沟通装置,能进行通话指示和音乐播放;可减噪,降低病人不安
11.3 磁体内可调试病人通风系统
11.4 可调试磁孔内病人照明系统
11.5 磁体内病人双向通话麦克风及扩音器系统
11.6 检查床最大承重 ≥250KG
11.7 检查床最低位置 ≤52cm
11.8 扫描床水平进床最大速度 ≥20cm/s
11.9 病人监视系统
11.10 磁体外壳上方集成彩色显示屏具备,可显示扫描相关信息以及患者舒适度调节等信息
11.11 磁体旁直接启动扫描功能
11.12 脚踏开关(在手推进行造影剂注射时,如灌注或动态增强扫描,可以在推注射器的同时用脚
踏开关启动扫描。) 12、 其它要求
12.1 原厂线圈整理柜具备 ,原厂防磁线圈柜
12.2 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双筒高压注射器、水冷机组、精密空调、金属探测装置、医用专业显示器、无磁转运床、无磁消毒灯、无磁灭火器、无磁轮椅、储物柜、病人候诊监控系统、彩色激光胶片打印机。
12.3 提供医院进修学习半年的名额 2 个。
13 包含防护工程及第三方设备等,为交钥匙项目
(二)磁共振成像(1.5T 及以下MRI)1 套 1、设备总体要求
▲1.1 投标厂家技术完整性要求各投标机型的生产厂家具备磁共振成像系统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主磁体、梯度、射频作为核心部件,必须为原厂生产,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
1.2 投标机型资质认证要求各厂家需提供 CFDA 认证的高性能磁共振机型。 2、磁体系统
2.1 主磁体品牌主磁体作为磁共振系统核心部件,与磁共振系统为同一制造商
2.2 磁场强度 ≤1.5T
2.3 发射频率 ≥61MHz
▲2.4 磁体重量 (含液氦) ≤4000kg
2.5 磁体材料 超导磁共振专用铌钛合金磁材
2.6 磁场均匀度 典型值,V-RMS 24 平面测量法
▲2.6.1 | 10 | cm | DSV | ≤ | 0.003 ppm |
▲2.6.2 | 20 | cm | DSV | ≤ | 0.01 ppm |
▲2.6.3 | 30 | cm | DSV | ≤ | 0.045 ppm |
▲2.6.4 | 40 | cm | DSV | ≤ | 0.36 ppm |
▲2.6.5 | 45 | cm | DSV | ≤ | 0.96 ppm |
2.7 匀场方式 主动匀场 + 被动匀场 + 高阶匀场
2.8 实时动态匀场技术
2.▲9 磁体长度(不含外壳) <152cm
2.10 病人检查孔径 <60cm
2.11 磁场稳定度 <0.1 ppm /h
2.12 冷却方式 液氦制冷
2.13 液氦消耗率 零液氦挥发技术
▲2.14 液氦容积 ≤1400L
2.15 抗外界干扰屏蔽 有
2.16 主磁场均匀度补偿 有
2.17 冷头类型 4K 冷头
2.18 5G 磁力线范围
▲2.18.1 轴向 ≤4.0 x
▲2.18.2 径向 ≤2.5 x 3、梯度系统
3.1 梯度线圈品牌梯度线圈作为梯度系统核心部件,与磁共振系统为同一制造商
3.2 梯度线圈冷却方式 水冷
▲3.3 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度(单轴非有效值,要求 XYZ 轴可同时达到) ≥33 mT/m
▲3.4 最大切换率(单轴非有效值,要求XYZ 轴可同时达到) ≥125 T/m/s
3.5 最短梯度爬升时间 ≤0.264ms
3.6 最大占空比 100%
3.7 梯度工作方式 非共振式
3.8 梯度控制技术 全数字实时
3.9 梯度减噪系统
3.10 最大单轴梯度场强、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与最大FOV 可同时达到 4、 射频系统
4.1 谱仪品牌 谱仪作为射频系统核心部件,与磁共振系统为同一制造商
4.2 射频发射功率 >17KW
▲4.3 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单个 FOV 最大接收通道数) ≥24
4.4 最高接收动态范围 ≥160dB
4.5 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监控
4.6 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短期积累监控
4.7 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长期积累监控
▲4.8 射频接收线圈,必须包括: 以下要求线圈必须为原厂线圈,不得以其他类型或第三方线圈替代(需提供原厂Datasheet,并注明页码)
4.8.1 正交发射/接受体线圈
4.8.2 头颈联合线圈 具备,≥16 单元,不可与其他线圈组合计算
4.8.3 体部线圈 具备,≥6 单元
4.8.4 脊柱线圈 具备,≥24 单元,不可与其他线圈组合计算
4.8.5 大柔性多功能线圈 具备,≥4 单元
4.8.6 小柔性多功能线圈 具备,≥4 单元
4.8.7 专用肩关节线圈 具备,≥12 单元,不可用柔性线圈替代
4.8.8 专用膝关节线圈 具备,≥12 单元,不可用柔性线圈替代
4.8.9 第二套体部线圈 具备,≥12 单元
4.8.10 专用腕关节线圈(不可用柔性多用途线圈替代) 具备,≥12 单元
4.8.11 专用乳腺线圈(不可用柔性多用途线圈替代) 具备,≥10 单元
4.8.12 一体化线圈技术,支持多线圈组合同时扫描 ,具备≥4 组线圈组合
▲4.8.13 线圈接口 ≥6 个,必须可同时接驳使用 5、计算机
5.1 CPU 主频 ≥3.5GHz
5.2 处理器位数 ≥64 位
5.3 主内存 >23GB
5.4 硬盘容量 ≥1.4TB
5.5 显示器图像分辨率 ≥1920 x 1200
5.6 显示器大小及规格 ≥24 英寸,专业级彩色LCD 显示器
5.7 控制重建计算机CPU 型号及主频 ≥八核处理器
5.8 控制重建计算机内存容量 ≥32GB
5.9 图像重建速度(幅/秒)(256X256 矩阵全FOV) ≥14500 幅/秒
5.10 同步扫描重建功能 扫描,采集,重建时可同时进行阅片,后处理,照相和存盘功能
5.11 集成式软件操作系统具备,主机操作系统可一站式完成患者信息管理、登记、扫描、图像浏览、后处理分析及打印胶片、存档管理等全流程功能
5.12 最大采集矩阵 ≥1024 × 1024
5.13 最大重建矩阵 ≥2048 × 2048
▲5.14 压缩感知专用处理计算机(幅/秒)(256X256 矩阵全FOV)需要提供datasheet(技术白皮书)证明 ≥70000 幅/秒
6、后处理接口
6.1 软件控制照相技术
6.2 DICOM 3.0 接口及与PACS 网络连接(包括打印,传输,接收,查询,Worklist ,MPPS 等功能)
6.3 标准激光相机数字接口 7、 扫描参数
7.1 X 轴最大FOV ≥500mm
7.2 Y 轴最大FOV ≥500mm
▲7.3 Z 轴最大FOV ≥500mm
7.4 | 最小FOV ≤5mm | |
7.5 | 最薄 2D 层厚 ≤0.1mm | |
7.6 | 最薄 3D 层厚 ≤0.05mm | |
7.7 | 最大采集矩阵 ≥1024×1024 | |
7.8 | Min. SE TR 128*128 ≤6.8ms | |
7.9 | Min. SE TE 128*128 ≤2.6ms | |
7.10 | Min. TSE echo Spacing 128*128 | ≤2.4ms |
7.11 | 3D GRE Min. TR128*128 ≤1.0ms | |
7.12 | 3D GRE Min. TE128*128 ≤0.4ms | |
7.13 | Xxx. TSE Turbo Factor ≥1024 | |
7.14 | 最大弥散加权b 值 ≥10000 | |
7.15 | 最大采集加速因子 ≥16 | |
8、 | 扫描技术与序列 | |
8.1 | 自旋回波序列(FSE) |
8.1.1 2D/3D 快速自旋回波
8.1.2 组织弛豫时间测量自旋回波序列
8.1.3 可选择角度的自旋回波序列
8.1.4 单回波、双回波、多回波技术
8.1.5 单次激发快速自旋回波序列
8.1.6 脂肪抑制序列
8.1.7 快速脂肪饱和技术
8.1.8 水抑制序列
8.1.9 反转恢复(IR)
8.1.10 常规反转恢复序列
8.1.11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FLAIR)
8.1.12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 T1W 成像技术
8.1.13 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 T2W 成像技术
8.1.14 快速反转恢复序列(脂肪、水抑制)
8.1.15 短TI 反转回波水脂分离成像
8.1.16 真实影像反转恢复序列(灰白质强对比成像)
8.2 梯度回波(2D/3D)
8.2.1 多层面梯度回波(MPGR):T1 和PD 加权像
8.2.2 2D/3D 去除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3 2D/3D 利用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4 重T2 加权高对比序列
8.2.5 3D 梯度回波技术
8.2.6 快速稳态进动梯度回波(FIESTA 或TrueFISP,必须提供 2D 及 3D)
8.2.7 超快速场回波序列
8.2.8 三维成像技术
8.3 平面回波成像技术(EPI)
8.3.1 单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2 多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3 自旋回波EPI
8.3.4 梯度回波EPI
8.3.5 反转EPI
8.3.6 高分辨EPI 采集
8.4 神经系统成像技术
8.4.1 高分辨解剖成像
8.4.2 高分辨率内耳三维成像技术
8.4.3 全脊髓成像
8.5 弥散成像技术
8.5.1 ADC 成像
8.5.2 各向同性采集
8.5.3 各向异性采集
8.5.4 ADC 值测量
8.5.5 ADC-map
8.5.6 自动采集处理
8.5.7 单次激发EPI
8.5.8 多次激发EPI
8.5.9 实时弥散成像
8.5.10 自动生成ADC 图
8.5.11 可选优化B 值
8.5.12 弥散张量成像DTI
8.5.13 类PET”弥散加权成像技术
8.6 血管成像技
8.6.1 时飞法技术(2D/3D)
8.6.2 流入法采集技术(2D/3D)
8.6.3 连续多层 3D 时飞法技术
8.6.4 动静脉分离成像技术
8.6.5 磁转移(MTC)对比技术
8.6.6 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6.7 可变反转角度射频技术
8.6.8 多层层面重建技术
8.6.9 2D/3D 水成像技术(MRCP, MRU)
8.6.10 电影采集回放功能
8.6.11 实时互动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7 伪影消除技术
8.7.1 流体补偿
8.7.2 呼吸补偿
8.7.3 流动校正梯度波形技术
8.7.4 区域饱和技术
8.7.5 卷积伪影去除技术
8.7.6 运动伪影消除技术
8.7.7 图像滤波增强技术
8.7.8 K 空间降噪技术
8.7.9 环形伪影抑制技术
8.8 节时技术
8.8.1 半扫描技术
8.8.2 全方向部分编码采集技术
8.8.3 矩形视野采集技术
8.8.4 三维重叠连续采集技术
8.8.5 并行采集重建技术
8.8.6 部分回波采集
8.9 其他成像技术
8.9.1 短TR TE 快速成像功能
8.9.2 三维定位系统
8.9.3 放射状片层定位技术
8.9.4 扫描暂停
8.9.5 可变带宽技术
8.9.6 预扫描技术
8.9.7 信噪比显示功能
8.9.8 实时交互式成像功能
8.9.9 磁共振实时定位
8.9.10 磁共振实时交互式参数改变
8.9.11 高分辨成像检查
8.9.12 多线圈组合扫描功能
8.9.13 水饱和技术
8.9.14 预饱和技术
8.9.15 饱和带数目 ≥6
8.9.16 平行饱和带
8.9.17 伴随饱和带
8.9.18 脂肪饱和技术
8.9.19 信号平均技术,包含内模式和外模式
8.9.20 频率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1 相位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2 偏中心扫描技术
8.9.23 可变K 空间填写方式
8.9.24 K 空间快速采集
8.9.25 线圈灵敏度校正技术
8.9.26 肝脏动态增强技术
8.9.27 图像亮度均一化校正技术
8.9.28 自动中心扫描技术
8.9.29 图像插值放大技术
8.9.30 图像变形校正技术
8.10 高级临床应用软件包
8.10.1 神经成像软件包
8.10.2 体部系统软件包
8.10.3 骨关节成像软件包
8.10.4 肿瘤成像软件包
8.10.5 乳腺成像软件包
8.10.6 血管成像软件包
8.10.7 心脏成像软件包
8.11 高级扫描应用软件及后处理
8.11.1 脑灌注成像技术
▲8.11.2 弥散张量成像技术(需提供原厂Datasheet,并注明页码)具备,DTI 弥散敏感梯度最大可用方向≥256 个
8.11.3 脑功能成像技术
8.11.4 波谱成像技术(含单体素及多体素)
8.11.5 高清无畸变弥散加权成像技术
8.11.6 磁化率加权成像技术
8.11.7 去金属伪影成像技术
8.11.8 运动伪影校正技术
8.11.9 参数定量图
8.11.10 脂肪定量技术
8.11.11 水脂分离成像技术
8.11.12 3D ASL 不打药灌注成像技术
8.11.13 智能AI 扫描平台
8.11.14.1 头部AI 智能检查 具备,无需激光定位,一键进床
8.11.14.2 脊柱AI 智能检查
8.11.14.3 多协议AI 智能规划
▲11.15 压缩感知成像技术具备,需提供国内腹部多期动态增强成功案例三家以上用户名单。
11.15.1 压缩感知迭代重建成像技术
11.15.2 压缩感知动态成像技术
11.15.3 压缩感知二维成像技术
9. 病人检查环境
9.1 双向病人通话系统
9.2 提供防磁耳机内置双向沟通装置,能进行通话指示和音乐播放;可减噪,降低病人不安
9.3 磁体内可调试病人通风系统
9.4 可调试磁孔内病人照明系统
9.5 磁体内病人双向通话麦克风及扩音器系统
9.6 检查床最大承重 ≥250KG
9.7 扫描床水平进床最大速度 ≥20cm/s
9.8 病人监视系统
9.9 磁体外壳上方集成彩色显示屏具备,可显示扫描相关信息以及患者舒适度调节等信息
9.9.1 患者生理信号监控系统具备,无线传输,在床旁显示器中可读取和监测呼吸、心跳、脉搏等生命体征。
9.9.2 床旁患者信息系统具备,床旁显示系统可读取患者个人信息及检查基本信息
9.9.3 床旁技师帮助系统具备,床旁显示系统可提供交互式帮助系统辅助技师完成扫描前准备工作
9.10 磁体旁直接启动扫描功能
9.11 扫描床长度 ≥262cm
9.12 单次进床最大扫描范围 ≥150cm
9.13 扫描床最低床位高度 ≤52cm
9.14 患者紧急呼叫装置 具备,提供防磁气动报警球
9.15 检查中自动控制检查床移动
9.16 扫描控制,可在扫描间启动和停止扫描
9.17 扫描操作台上配备MR 控制盒(主要功能包括:对讲系统,开启和停止扫描以及一键出床,音乐播放功能,系统开机&关机操作)
9.18 脚踏开关(在手推进行造影剂注射时,如灌注或动态增强扫描,可以在推注射器的同时用脚踏开关启动扫描。)
10、 其它要求
10.1 机型所需最小机房安装面积 ≤35 m2,包括扫描间、操作间及设备间
10.2 机型所需平均电源额定功率 ≤35KVA
10.3 原厂线圈整理柜
10.4 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双筒高压注射器、水冷机组、精密空调、金属探测装置、医用专业显示器、无磁转运床、无磁消毒灯、无磁灭火器、无磁轮椅、储物柜、病人候诊监控系统、彩色激光胶片打印机。
10.5 提供医院进修学习半年的名额 2 个。
10.6 包含防护工程及第三方设备等,为交钥匙项目
(三)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64 排及以上 CT)1 套
1. 数据采集系统
▲1.1. 探测器物理排数:探测器 Z 轴方向物理排数≥64 排
1.2. 单圈扫描最大层数≥128 层
1.3. 探测器Z 轴总覆盖宽度≥4cm
1.4. ▲探测器每排物理单元数≥930 个
1.5. ▲探测器物理总单元数≥74000 个
1.6. 探测器类型:光子探测器、或宝石探测器、或镨黄金探测器、或时空探测器
1.7. ▲探测器Z 轴单元最小物理尺寸≤0.5mm
1.8. ▲数据采样率≥4800view/圈
2. 球管和高压
2.1. ▲球管阳极有效热容量≥30MHU
2.2. 球管阳极散热率≥20kW
2.3. 焦点个数≥3
2.4. 最小焦点尺寸≤0.4mm x 0.7mm
2.5. 最大焦点尺寸≤1.1mm x 1.2mm
2.6. 高压发生器物理最大功率(不含等效概念)≥100kW
2.7. 最低输出管电流≤10mA
2.8. 最高输出管电流(不含等效概念)≥830mA
2.9. 管电流步进≤1mA
2.10. 最长连续曝光时间≥120s
2.11. ▲最低管电压≤60kV
2.12. 最高管电压≥140kV
2.13. ▲管电压可选档数≥6 档
2.14. 具备X 轴方向飞焦点
2.15. 具备Z 轴方向飞焦点
2.16. 球管使用液态金属轴承技术
3. 扫描机架
3.1. ▲机架最快物理实际旋转速度/360°(不含等效概念)≤0.25s/360°
3.2. ▲机架孔径≥82cm
3.3. 机架物理倾斜角度(非数字倾斜)≥±30°
3.4. 焦点到探测器距离≥110cm
3.5. 焦点到等中心点距离≥60cm
3.6. 电磁直接驱动技术
3.7. 低压滑环
3.8. 机架冷却方式:风冷或水冷
3.9. 床旁提供患者信息、扫描床位置、扫描时间的显示
3.10. 机架控制面板
3.11. 语音呼吸导航系统
3.12. 视觉呼吸导航系统
3.13. 内外激光定位灯
4. 扫描床
4.1. 最大水平移动范围≥210cm
4.2. 最大螺旋可扫描范围≥170cm
4.3. 最大水平移床速度≥200mm/s
4.4. 垂直升降最低位置≤48cm
4.5. 垂直升降最高位置≥95cm
4.6. 最大垂直升降速度≥40mm/s
4.7. 水平定位精度≤±0.25mm
4.8. 最大承重≥200kg
4.9. 扫描床控制脚踏开关
4.10. 一体化扫描床点滴架,方便打点滴患者的CT 检查
4.11. 一体化扫描床托盘架,方便患者随身物品放置
4.12. 一体化扫描床纸床单架
5. 扫描导航系统
5.1. 3D 摄像采集系统
5.2. 患者上床后可智能识别全身位置
5.3. 可识别的患者体位种类≥8 种
5.4. 具备智能追踪功能,患者移动时,可自动追踪识别新的患者全身位置
5.5. 具备智能摆位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患者位置,自动设置进床位置
5.6. 具备智能等中心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患者位置,自动设置床高以符合扫描等中心高度
5.7. 具备看护功能,扫描中可实时观察患者情况
5.8. 具备智能扫描计划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定位像,自动设置扫描起始位置、扫描角度和 FOV
5.9. 具备协议选择优化功能,可根据使用频率优化扫描协议排序,将最常用的扫描协议排序至顶
端,方便技师选择
6. 主控制台及重建计算机系统
6.1. 主控台计算机CPU 型号
6.2. 主控台计算机CPU≥4 核
6.3. 主控台计算机内存≥24GB
6.4. 主控台硬盘容量≥1TB
6.5. 主控台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 7 或Windows 10
6.6. 重建计算机CPU 型号
6.7. 重建计算机CPU≥8 核
6.8. 重建计算机内存≥64GB
6.9. 重建计算机硬盘容量≥3TB
6.10. 显示器尺寸≥24 英寸
6.11. 显示器分辨率≥1920x1200
6.12. 支持CD/DVD 读取和刻录
6.13. 具备USB 外置硬盘接口
6.14. DICOM 3.0 接口,支持DICOM 格式数据的传输、接收、打印、归档、查询
7. 扫描和重建参数
7.1. 单圈轴扫最大Z 轴覆盖范围≥4cm
7.2. ▲轴扫最快物理实际旋转速度/360°(不含等效概念)≤0.25s/360°
7.3. 单次螺旋连续扫描时间≥120s
7.4. 螺旋扫描最大螺距≥2
7.5. ▲螺旋最快物理实际旋转速度/360°(不含等效概念)≤0.25s/360°
7.6. 最薄扫描图像层厚≤0.5mm
7.7. 最大扫描FOV≥50cm
7.8. 重建FOV 范围≥50cm
7.9. 最大扩展重建FOV≥60cm
7.10. 高清图像重建矩阵≥1024x1024
7.11. 图像显示矩阵≥1024x1024
7.12. 最小CT 值(非扩展)≤-1000HU
7.13. 最大CT 值(非扩展)≥8000HU
7.14. 图像重建速度≥60 幅/秒
7.15. 具备宽体散射伪影校正算法
7.16. 具备单能扫描去金属伪影算法
7.17. ▲探测器Z 轴每排最薄宽度≤0.5mm
8. 图像质量
8.1. X-Y 平面空间分辨率 MTF 0%≥22lp/cm
8.2. Z 方向空间分辨率 MTF 0%≥20lp/cm
8.3. 低对比度分辨率 2mm@0.3%≤22mGy
8.4. 最大图像重建矩阵(非显示矩阵)≥1024x1024
9. 剂量控制方案
9.1. 扫描剂量预估
9.2. 结构化剂量报告
9.3. 剂量监控和预警
9.4. 实时定位像
9.5. 3D 智能管电流调制
9.6. 70kV 低剂量扫描模式
9.7. ▲60kV 超低剂量扫描模式
9.8. 10mA 肺部超低剂量扫描技术
9.9. 自动管电压推荐
9.10. 根据扫描部位和患者体型,提供不同扫描FOV≥3 种
9.11. 出厂儿童协议
9.12. 各厂家提供最新发布的高端迭代技术:西门子提供 SAFIRE,GE 提供ASIR-V,飞利浦提供IMR,联影提供XXXX 3D,东芝提供AIDR 3D
10. 临床应用软件
10.1. 多平面重建(MPR)
10.2. 最大密度投影(MIP)
10.3. 最小密度投影(MinP)
10.4. 曲面重建(CPR)
10.5. 容积三维重建(VR)
10.6. 区域生长
10.7. 表面重建(SSD)
10.8. 提供多种容积三维重建模板
10.9. 三维仿真内窥镜显示功能
10.10. 图像剪影功能
10.11. 电影模式图像浏览功能
10.12. 组织裁剪功能
10.13. 可随扫描曝光进行实时 MPR 图像预览
10.14. 可随扫描曝光进行实时 VR 图像预览
10.15. 多期增强扫描技术
10.16. CTA 血管造影技术
10.17. CTU 尿路造影技术
10.18. 造影剂自动跟踪技术
10.19. 小剂量团注跟踪测试技术
10.20. 脑出血测量技术
10.21. 脑容积测量技术
11. 同品牌原厂原装独立后处理工作站
11.1. CPU 型号
11.2. 计算机CPU≥4 核
11.3. 计算机内存≥32GB
11.4. 硬盘容量≥1TB
11.5. 操作系统:Windows 7 或Windows 10
11.6. 显示器尺寸≥24 英寸
11.7. 显示器分辨率≥1920x1200
11.8. 支持CD/DVD 读取和刻录
11.9. 具备USB 外置硬盘接口
11.10. DICOM 3.0 接口,支持DICOM 格式数据的传输、接收、打印、归档、查询
12. 心血管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2.1. 心脏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2.1.1. 心电门控技术及门控装置
12.1.2. 床旁心电图显示
12.1.3. 主控台心电图显示
12.1.4. 心脏扫描自动时相技术,根据病人心率不同自动选择曝光时相
12.1.5. 心脏扫描自动螺距技术,根据病人心率不同自动选择螺距
12.1.6. 自动心律不齐检测和曝光调整
12.1.7. ECG 自动管电流调制
12.1.8. 图像预览功能,依据某一解剖层面重建 0-100%时相数据,挑选最佳时相进行全心脏图像重
建,事先无需重建全心脏数据
12.1.9. 最佳时相自动重建功能,心脏扫描结束后自动重建最佳舒张期、收缩期图像,无需人为选择期相 12.1.10. 冠脉运动伪影校正技术
12.1.11. 针对房颤、室早等不同心律不齐,提供心电编辑软件
12.2. 心血管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2.2.1. 冠脉分析支持多期相数据加载
12.2.2. 心脏自动分割
12.2.3. 腔室自动分割
12.2.4. 冠脉自动分割
12.2.5. 中心线自动提取
12.2.6. 中心线自动命名
12.2.7. 中心线编辑
12.2.8. 区域增长(血管,软组织)
12.2.9. 单点冠脉半自动提取
12.2.10. 多点冠脉半自动提取
12.2.11. 手动编辑:裁剪、橡皮擦
12.2.12. 狭窄近端远端距离测量
12.2.13. 管径轮廓编辑
12.2.14. 狭窄参数计算(直径、截面积、长度、狭窄程度)
12.2.15. 斑块半自动提取
12.2.16. 斑块成分分析(钙化、纤维、脂质)
12.2.17. 斑块结果编辑
12.2.18. 斑块参数统计
12.2.19. 虚拟血管内超声显示
12.2.20. 心功能分析支持多期相数据加载及查看
12.2.21. 瓣膜快速定位(二尖瓣,三尖瓣,主动脉瓣)
12.2.22. 腔室结果编辑
12.2.23. 长短轴编辑
12.2.24. 支持心室参数计算:包括左右心室 ED/ES 容积,每搏净流量,射血分数,心输出量,心脏指数
12.2.25. 支持心房参数计算:包括左右心房容积,总排空体积,被动排空容积,主动排空容积,总排空分数,主动排空分数,被动排空分数
12.2.26. 自动标记心肌
12.2.27. 牛眼图显示室壁运动位移、厚度
12.2.28. 电影播放心脏多时相运动
12.2.29. 标记并以伪彩区分钙化点
12.2.30. 钙化点修改,支持用户确认或重命名钙化点
12.2.31. 支持钙化点增加
12.2.32. 以质量积分计算钙化积分
12.2.33. 以agatston 积分计算钙化积分
12.2.34. 以体积积分计算钙化积分
12.2.35. 支持快速保存功能,用户可以一键式的将冠脉VR MPR 等截图按预设进行保存
12.2.36. 高级后处理结果一键发送到结构化报告
13. 灌注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3.1. 灌注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3.2. 脑部灌注分析软件包
13.2.1. 卒中协议
13.2.2. 肿瘤协议
13.2.3. 头部运动校正
13.2.4. 自动去骨分割
13.2.5. 自动脑脊液分割
13.2.6. 自动动静脉点选择
13.2.7. 同时支持手动选取动静脉点
13.2.8. 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
13.2.9. 支持自动计算CBV,CBF,TTP,MTT、Tmax 和PS 等灌注参数,并以伪彩标记显示
13.2.10. 支持自动计算感兴趣区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参数
13.2.11. 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13.2.12. 自动生成中心线对称的 ROI
13.2.13. 对称ROI 对比统计分析
13.2.14. 根据灌注参数阈值的缺血半暗带,梗死和缺血区计算
13.2.15. 不同程度滤波调节,可对噪声较大的图像进行降噪
13.3. 体灌注分析软件包
13.3.1. 肝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2. 肺部灌注分析协议
13.3.3. 肿瘤灌注分析协议
13.3.4. 肾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5. 胰腺灌注分析协议
13.3.6. 脾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7. 子宫灌注分析协议
13.3.8. 运动校正
13.3.9. 自动/手动软组织分割
13.3.10. 自动肝动脉和门静脉选择
13.3.11. 同时支持手动定义肝动脉和门静脉
13.3.12. 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
13.3.13. 支持自动计算BV、BF、HAP、PVP、HPI、MTT、TTP 等灌注参数
13.3.14. 支持自动计算ROI 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标准差
13.3.15. 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13.3.16. 将参数图像和解剖图像进行 3D 或 2D 融合,直观显示灌注参数和解剖功能
14. 4D 动态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4.1. 动态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4.1.1. *摇篮床动态扫描最大范围≥40cm
14.1.2. 动态扫描非等间隔采样功能
14.1.3. 70kV 动态成像
14.2. 4D 动态分析软件包
14.2.1. 多期相数据运动校正
14.2.2. 选择多时刻点进行数据融合
14.2.3. 动态数据电影播放功能
14.2.4. 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14.2.5. 自动头部去骨
14.2.6. 自动体部去骨
14.2.7. 动静脉自动分离
14.2.8. 支持通过区域生长编辑血管
15. 头颈部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5.1. 头颈部血管一键提取,无需平扫数据
15.2. 头颈部DSA 剪影去骨
15.3. 一键分割和提取动脉瘤
15.4. 动脉瘤体积、截面积、直径自动计算
15.5. 自动去除静脉窦
15.6. 支持通过多点追踪、管径轮廓编辑、血管/骨区域生长对血管进行编辑
15.7. 中心线自动提取、中心线追踪、中心线编辑、显示/隐藏
15.8. 支持对血管狭窄异常进行手动标记
15.9. 支持狭窄程度计算:参考面选取、面积、直径、狭窄率
15.10. 支持血管多参数计算:长度、直径、面积、角度
16. 体部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6.1. 体部血管一键提取,无需平扫数据
16.2. 泌尿系统一键提取(输尿管、膀胱、尿道)
16.3. 探针手动去骨
16.4. 支持通过多点追踪、管径轮廓编辑、血管/骨区域生长对血管进行编辑
16.5. 中心线自动提取、中心线追踪、中心线编辑、显示/隐藏
16.6. 支持对血管狭窄异常进行手动标记
16.7. 支持狭窄程度计算:参考面选取、面积、直径、狭窄率
16.8. 支持血管多参数计算:长度、直径、面积、角度
16.9. 一键式结构化报告,可将计算结果、截图直接发送至报告
17. 结肠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7.1. 自动结肠分割
17.2. 自动中心线提取
17.3. 具备支持电子清肠:自动清除残留造影剂的功能
17.4. 一键小肠隐藏,仅显示结肠结构
17.5. 自动息肉检测和分割
17.6. 可使用手动标记工具对可疑息肉进行标记、分割
17.7. 提供息肉参数信息:体积、长短径,CT 值,距离肛门距离
17.8. 腔内漫游功能,可对结肠内窥视图进行漫游,以发现可疑的息肉组织
17.9. 多视图显示功能,可在结肠展开视图、MPR 图像、腔内视图、全 VR 图像上查看分割后的息肉组织
18. 肺结节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8.1. 肺结节自动检测和分割
18.2. 支持不同类型结节的提取:实性结节、磨玻璃结节、混合性结节
18.3. 结节轮廓线可编辑
18.4. 自动测量结节直径、体积、CT 值等参数
18.5. 自动计算结节中不同密度成分占比并以图文形式展示
18.6. 支持同一患者在不同时间段的两个序列的图像比较,同步翻页阅片
18.7. 支持结节传递:随访数据的结节半自动分割
18.8. 支持评估结节的变化曲线
19. 肺实质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9.1. 肺自动分割
19.2. 肺轮廓编辑
19.3. 肺叶自动分割
19.4. 肺裂线调整、肺叶结果编辑
19.5. 支持根据密度高低阈值调节的肺密度分析
19.6. 肺气肿量化测量和颜色标记
19.7. 支持左肺右肺全肺体积等参数、肺叶体积等参数、密度直方图及表格等参数计算及显示
19.8. 支持气管自动分割、中心线自动提取,多截面及拉直CPR 显示
19.9. 中心线手动提取、中心线校正、气管内外径轮廓编辑
19.10. 支持气道定量计算:截面积、气道壁面积和占比等参数
20. 肝脏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0.1. 平扫期、动脉期、门脉期、延时期多期相数据同时加载、同步浏览
20.2. 自动肝脏分割提取
20.3. 自动血管分割提取(肝动脉、门静脉、肝静脉)
20.4. 病灶支持半自动分割
20.5. 提供VOI、区域生长等手动工具进行自定义组织提取
20.6. 肝段分割模板≥6 种
20.7. 最多支持肝段分割数量≥8 段
21. 骨结构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1.1. 自动肋骨提取
21.2. 自动肋骨标记
21.3. 自动肋骨 3D 显示
21.4. 自动单肋骨CPR 显示
21.5. 自动多肋骨CPR 显示
21.6. 支持手动肋骨骨折标记并记录至列表
21.7. 支持自动椎间盘标记,包含颈椎、腰椎、胸椎
21.8. 支持多组椎间盘批处理重建同时进行
22. 齿科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2.1. 齿科全景图
22.2. 齿科剖面图
23. 肿瘤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3.1. 可同时加载的随访检查时间点数≥8 个
23.2. 自定义任意时间点之间对比显示
23.3. 不同时间点图像之间的自动配准
23.4. 半自动肺结节分割
23.5. 半自动肝脏肿瘤分割
23.6. 半自动淋巴结分割
23.7. 通过编辑轮廓线修正肿瘤大小
23.8. 在单个时间点上标记的病灶可一键匹配、传播到其他时间点
23.9. 提供全面的肿瘤统计参数:体积、长径、短径、倍增时间、CT 值和变化率等
23.10. 通过曲线、表格查看肿瘤的体积和大小的变化趋势
23.11. RECIST 标准评估肿瘤情况
23.12. RECIST 1.1 标准评估肿瘤情况
24. 图像融合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4.1. 支持融合显示同一患者的不同检查类型的图像,如CT、MR、PET
24.2. 多模态图像自动配准
24.3. 多模态图像手动配准并可保存配准矩阵
24.4. 支持融合比例调整
24.5. 支持上下层切换显示
24.6. 支持MPR 显示融合图像
24.7. 支持设置上、下层图像的显示阈值
25.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双筒高压注射器、医用专业显示器、CT 扫描医用射线防护舱。
26. 包含防护工程及第三方设备等,为交钥匙项目
三、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一般要求
1、所投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2、中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包括零部件)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且未拆原厂包装的货物,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完全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所投软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与标准。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且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4、中标人须提供产品的设计、制造或采购、测试、培训,并提供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
5、由中标人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产品包装内的货物清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等一切资料必须齐全。
7、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等,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对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等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8、中标人在生产(采购)、搬运、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安排。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不按承诺生产(采购)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9、如果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设备的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所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的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二)项目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方式: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运费、装卸费用、搬运费用、安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交货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货物。
(三)安装与调试、培训
1、设备到货后,中标人于 5 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安装验收,经检验发现损坏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改、拒收和索赔的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选派专业专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并在采购人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设备的性能测试直至达到本标书的技术指标。只有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人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须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
4、中标人为采购人无偿培训操作人员。在使用后,若生产商对该仪器有升级改进或其它技术改进,
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决定是否进行升级配置。
5、根据医疗设备维护管理的需要,对相关医疗设备使用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医疗设备使用人员能独立进行设备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涵盖本项目设备、设施、服务、工程以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算)的全部费用。报价应是完成采购项目所列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五)验收要求
1、货物品牌型号、制造商、数量验收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货物的质量及货物的安装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规范),没有国家标准(或规范)的,执行行业标准(或规范),没有行业标准(或规范)的,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货物使用功能的验收标准,以能够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顺为准则。
2、乙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的 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出初次验收请求;初次验收的内容包括货物品牌型号、制造商、数量、货物的质量、货物的安装、货物的初始运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初次验收请求的 5 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相关部门进行初次验收。
初次验收合格后,进行试运行期 30 个日历天,货物在试运行期均能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的,在
运行期届满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的内容主要是货物在临床使用中运行状态。
验收的资料由乙方准备。经初次、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分别签署初次、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经初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5 个日历天内修复或更换货物,并向甲方提出二次初次验收请
求,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未影响合格货物使用的,合格的货物在运行期内能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顺的,对合格部分货物予以最终验收;
(2)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影响到合格货物使用的,或全部货物不及格的,不予最终验收。
4、运行期内,若货物不能运行、或不能投入临床使用、出现故障,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修复或更换货物,否则该货款的运行期顺延。
5、不予最终验收或最终验收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未影响合格货物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格的货物,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费用给乙方,若该部分货物的费用已支付,乙方在 3 个日历天内返还已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费用给甲方,另赔偿相应货物价款的 50%违约金给甲方;
(2)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影响到合格货物使用的,或全部货物不予最终验收或验收不及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全部的货物,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支付费用给乙方,若费用已支付,乙方在 3 个日历天内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给甲方,另赔偿合同价款的 50%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在初次验收时应当将货物的合格证、质量报告(若有)、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维修手册等单证汇集成册交付甲方。乙方不能交付相应的单证,视为相应的货物不合格。
7、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以双方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结论为准;鉴定费由乙方预
交,若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无法一致选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一方各提供两间机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测机关。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由采购人按以下程序支付:
(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预付款;
(2)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65%;
(3)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余款。
注:以上支付时间是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款项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申请支付: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5)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请款资料。 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提供 7 X 24 小时免费维修服务热线,
提供嵌入式远程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 0.5 小时,并提供
电话技术支持;现场响应时间:第 2 个日历天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
2、所投产品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 2 年。质保期xx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由中标人提供包修服务,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更换。
4、如在质保期内,所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相关的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质保期满后的产品问题,若需中标人进行维修,则中标人按维修成本有偿维修。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
(第七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同编号:
甲方:新兴县人民医院
乙方:
一、总则
根据 易地新建新兴县人民医院搬迁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第七批)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并安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1 | 套 | |||||
2. | 1 | 套 | |||||
3. | 1 | 套 | |||||
大写: ,小写:¥ 元 |
注:
1、货物名称内容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除包括货物本身以外,还应包括相应的系统或软件(若有)、生产厂商配备的零部件(若有)、其他附件(若有);若国家对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要求。对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部分,不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是否列明,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一并提供给甲方。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是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的货物。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是相应生产商生产合格、全新(即未拆除原包装、未使用过)、无任何损坏、损毁、无任
何污染、无任何侵权的货物。
3、乙方应按货物特点和国家规范安装货物,安装好的货物保证能够投入临床使用。
4、货物交付前的费用、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费用、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
x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货物及其附件的的设计、制造、采购、检测、软件、运输、搬运、保险、现场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售后保障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即¥ 元 (大写:人民币整)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65%即
¥ 元 (大写:人民币 整) 给乙方;
3、余下合同总价的 5%即¥ 元 (大写:人民币 整)作为质保金,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无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甲方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乙方。
4、因甲方采购本合同的货物是使用财政资金,以上支付时间是指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款项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甲方在以上约定的时间内已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使实际的支付时间超出以上期限,均不视为甲方付款逾期违约。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向甲方请求支付进度款或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发票(预付款不能提供的,应当作出说明);
(4)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预付款除外);
(5)货物的相应单证。
乙方未能提供以上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和结算。 6、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五、货物供应、安装地点以及项目完成时间
1、货物供应并安装到位于新兴县县城二环北路南侧新兴县人民医院新院,具体安装位置按照图纸执行,没有安装图纸的,安装位置按照甲方指定执行。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供应完约定的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验收
1、货物品牌型号、制造商、数量验收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货物的质量及货物的安装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规范),没有国家标准(或规范)的,执行行业标准(或规范),没有行业标准(或规范)的,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货物使用功能的验收标准,以能够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顺为准则。
2、乙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的 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出初次验收请求;初次验收的内容包括货物品牌型号、制造商、数量、货物的质量、货物的安装、货物的初始运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初次验收请求的 5 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相关部门进行初次验收。
初次验收合格后,进行试运行期 30 个日历天,货物在试运行期均能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的,在
运行期届满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的内容主要是货物在临床使用中运行状态。
验收的资料由乙方准备。经初次、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分别签署初次、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经初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5 个日历天内修复或更换货物,并向甲方提出二次初次验收请求,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未影响合格货物使用的,合格的货物在运行期内能投入临床使用且运行畅顺的,对合格部分货物予以最终验收;
(2)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影响到合格货物使用的,或全部货物不及格的,不予最终验收。
4、运行期内,若货物不能运行、或不能投入临床使用、出现故障,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修复或更换货物,否则该货款的运行期顺延。
5、不予最终验收或最终验收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未影响合格货物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格的
货物,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费用给乙方,若该部分货物的费用已支付,乙方在 3 个日历天内返还已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费用给甲方,另赔偿相应货物价款的 50%违约金给甲方;
(2)部分货物不合格,但不合格的货物影响到合格货物使用的,或全部货物不予最终验收或验收不及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全部的货物,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支付费用给乙方,若费用已支付,乙方在 3 个日历天内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给甲方,另赔偿合同价款的 50%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在初次验收时应当将货物的合格证、质量报告(若有)、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维修手册等单证汇集成册交付甲方。乙方不能交付相应的单证,视为相应的货物不合格。
7、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以双方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结论为准;鉴定费由乙方预交,若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无法一致选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一方各提供两间机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测机关。
七、交付
1、货物最终经验收合格时交付给甲方。
2、全部货物最终经验收合格,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视乙方已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应予接收;部分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不合格的货物未影响合格货物使用的,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视乙方已交付合格的货物给甲方,甲方应予接收;部分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不合格的货物影响到合格货物使用的,甲方全部不予接收;
3、甲方对应予接收的货物,应出具交付清单给乙方;交付清单由乙方准备。
八、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 年。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非货物生产商确定的保修(质)期,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以两者长时间的为准。
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质量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或需要更换货物,则质量保证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因货物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故障,由乙方到货物所在地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若经过 3 次维修仍未解决自身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新的货物给甲方。
在质量保证期xx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故障、损坏以及经过质量保证期和货物厂商确定的保修(质)期,货物的维修由甲方选择维修服务商,若乙方同意提供维修服务而甲方亦同意选择乙方进行维修的,
乙方应给予最低价之优惠即成本价给甲方。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常设每周 7 天×24 小时的电话报障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嵌入式远程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在接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的 0.5 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若电话技术支持尚不能解决货物使用问题的,应在接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的第 2 个日历天内到达货物使用现场进行维修。
(二)培训要求
1、乙方须免费培训甲方的使用、维护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货物相应系统(或软件)及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模块的构造及维护,日常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培训达到的要求为甲方的使用、维护及维修人员,能充分了解货物相应系统(或软件)及货物的原理和流程,能熟练地掌握货物相应系统(或软件)及货物的操作方法,能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应对紧急情况。
3、培训需要在运行期内完成。
九、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对方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求提供的除外。一方有特别的保密要求的,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说明。
十、双方的其他权责
1、甲方有权查验乙方提供已到安装现场的货物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货物。有权查验乙方提供已到安装现场的货物是否与第二条第 2 款约定一致,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与约定不一致的货物。乙方提供已到安装现场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一致或约定不一致的,乙方应予更换,且项目完成期不顺延。
甲方有权查验乙方安装货物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位置是否正确,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不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位置不正确的安装行为。乙方安装货物不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的,乙方应予纠正,且项目完成期不顺延。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价款,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给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应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乙方应按约定完成项目并交付给甲方。逾期完成项目,乙方应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安装的货物按约定验收,未安装的货物不再安装,价款按照验收合格成果结算,货物按照验收成果交付、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另乙方需要按照未提供部分货物总价款的 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在货物运行期内,乙方需派出技术人员在场指导。甲方的使用、维护及维修人员应配合乙方进行培训,严格按要乙方的要求接受培训。甲方的使用、维护及维修人员配合之下,乙方怠于履行培训义务,在甲方请求后仍不履行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给甲方。经甲方催告 2 次仍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甲方有权暂扣 20%的价款,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培训,培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暂扣价款中折抵。甲方的使用、维护及维修人员不配合乙方进行培训,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义务,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给甲方;乙方超过 3 个日历天未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因
此支出的费用如数由乙方负担,乙方应自甲方通知的 2 个日历天内,支付维修费用给甲方。
乙方在甲方要求的 3 个日历天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换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
托他人进行更换,因此支出的费用如数由乙方负担,乙方应自甲方通知的 2 个日历天内,支付更换费用给甲方。
5、乙方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乙方有义务为其运输、安装、调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险。乙方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受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因货物自身缺陷发生事故,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
偿。
7、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如产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一方应承担胜诉一方支付的诉讼费、调查取得费、律师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十三、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任一方向另一方在本合同留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发出通知则视已送达到另一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2、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含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甲方(盖章):新兴县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
备注:
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 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 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列示的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材料等而第五
部
分《投标文件格式》没有相应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可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 开标一览表;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材料。
说明:本唱标信封仅为方便代理机构而设, 如唱标信封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 90 天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商务和技术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报价是固定唯一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或无效投标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1、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条款自查表(如有)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与要求!
1. 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并每一页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码装订。
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可自行增加表格栏目。
4.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类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投标函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开标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壹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6. 诚信投标承诺书。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报价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报价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直至政府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四)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开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六)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开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九)我方作为 (投标人)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十)我方开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和相关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承诺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二)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投 标 人: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xx)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也以此版本为准。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 为我方参加投标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的代理人, 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xx)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授权权限填写: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4、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5、有效期限: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不少于 90 天。
6、投标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本授权委托书不适用。
7、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也以此版本为准。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致: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具有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参照附件格式)
6、 按《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7、 投标人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公司xxxx:
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公司xxxx:
我公司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公司xxxx:
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公司xxxx:
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公司xxxx: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并且如中标后独立完成本项目采购合同事项,保证绝不转包和分包。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公司将
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2.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史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人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投标人若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的,则视投标人放弃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
2、若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5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若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可不保留此格式。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函。
单位名称(xx):日 期:
公平竞争承诺书
致:广东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邀请,积极参加项目的开标响应。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维护良好管理秩序,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司xxxx:
1、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标文件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2、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3、保证不私下接触贵司负责招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
4、保证不对贵司负责招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宴请、招待,或赠送及承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他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开标信息及其进展。
6、保证采取内部约束措施,禁止具体经办人或其它相关人员私自实施前述各项禁止行为,并对其违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7、如出现违反上述各项承诺情况,自愿接受贵司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并对贵司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8、如贵司负责招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的,保证立即向贵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 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 一经查实,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