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974,399.31 万元、726,442.07 万元、
671,232.84 万元和 587,930.63 万元,占资产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17.12%、13.23%、
13.18%和 11.80%,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镇江市财政局金额 126,940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21.59%,主要为改革专项资金;应收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额 193,813.44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32.97%,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应收镇江市东方技工学校金额 33,592.21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5.71%,主要为往来款;应收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额 28,491.36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4.85%,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应收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金额为 108,300.00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18.42%,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上述其他应收款不排除未来有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
2、担保可能出现代偿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876,538.14 万元,占同 期净资产的比重为 35.99%。发行人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单位主要为镇江市其他国 有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地区间相互担保和关联担保的现象。考虑到未来国内宏 观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重要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若受到相关不利影响,则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代偿风险。
3、部分子公司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控股型企业,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有 18家子公司。若未来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出现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发行人各业务板块中,纸制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子公司飞驰集团于 2014 年开始逐步搬迁至新厂址,搬迁、技术改造投入导致公司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受搬迁影响发生亏损。随着子公司技改项目的完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身技术的结合,控制生产成本等管理措施及其他内部改革措施的实施,各子公司的亏损程度预计会持续好转。但宏观经济持续疲软状态,发行人多家子公司有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发行人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224.63亿元、215.04亿元、200.77亿元及208.07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9.56%、71.66%、75.79%及81.67%。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567,439.91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27.27%;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7,268.97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32.07%;应付债券491,197.50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23.61%;长期借款102,277.08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4.92%,其他流动负债(应付短期债券)252,509.48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12.14%。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大,且集中到期压力较大。
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主要依赖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的风险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91,937.18 万元、
65,821.59 万元、71,146.34 万元和 45,592.88 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期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0,000.00 万元、44,000.00 万元、 42,000 万元及 10,600 万元;同期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 59,153.59 万元、59,304.46万元、63,890.25 万元和18,276.45 万元;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达到155.42%、 110.99%、111.36%及 249.46%,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率分别达到 33.81%、74.19%、
65.74%及 58.00%。发行人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收入来源中投资收益及
补贴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发行人投资收益及来自于财政的补贴收入发
生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二、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次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流动性风险
x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对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偿付风险
x次债券不设担保,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取决于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如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导致本次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按期收回投资本息构成风险。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6、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x次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评定,根据《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7、本次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8、本次债券设置交叉违约保护条款
(1)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或宽限期到期后应
付(如有))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金融机构贷款,且单独或累计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10%,以较低者为准,需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给予发行人在发生触发情形之后 2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相关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适用约定的救济与豁免机制。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释义 8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1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1
二、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18
第二节 发行条款 20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20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22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24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5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25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5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5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25
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6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6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26
八、前次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31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2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40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56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1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10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10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15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25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72
一、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72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72
第七节 增信状况 176
第八节 税项 177
第九节 发行有关机构 179
一、发行人 179
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18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84
一、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184
二、备查地点 18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国控集 团、镇江国控 | 指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华泰联 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评 级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7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x次债券项下的第四期发行,即镇江国有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 指 | x次/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 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 补充 |
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专项账户监管人及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专项账 户监管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专项账户、债券专项账户 | 指 | 发行人根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账户监管人处开立的,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的银行存款账户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期债券全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划至发行人的 指定账户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申报期 | 指 | 2019年末/2019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2年9月末/2022年1-9月 |
公司章程 | 指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
镇江市国资委 | 指 |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恒顺集团 | 指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恒顺醋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路桥公司 | 指 | 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太白集团 | 指 | 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 |
大东纸业 | 指 | 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 |
东普新材料 | 指 |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飞驰集团 | 指 |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恒宏包装 | 指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中国太保 | 指 |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钛白粉 | 指 | 学名为二氧化钛,分子式为TiO2,多用于光触媒、化妆品。二氧化钛可由xxx用酸分解提取,或由四氯化钛分解得到。二氧化钛性质稳定,大量用作油漆中的白色颜料,它具有良好的遮盖能力,和铅白相似,但不像铅白会变黑;它又具有锌白一样的持久性。二氧化钛还用作搪瓷的消光剂,可以产生一种很光亮 的、硬而耐酸的搪瓷釉罩面 |
xxx | 指 | xxx是就是较纯的二氧化钛,一般含二氧化钛在 95%以上,是提炼钛的重要矿物原料,但在地壳中储量较少。它具有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高强度、小比重等优异性能,被广泛用于军工航空、航天、航海、机械、化工、海水淡化等方面。xxx本身是高档电焊条必须的原料之一,也是生产xxx型钛白粉 的最佳原料 |
聚合硫酸铁 | 指 | 聚合硫酸铁形态性状是淡黄色无定型粉状固体,极易溶于水,10%(重量)的水溶液为红棕色透明溶液,吸湿性。聚合硫酸铁广泛应用于饮用水、工业用水、 各种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污泥脱水等的净化处理 |
硫酸亚铁 | 指 | x绿色单斜结晶或颗粒。无气味。在干燥空气中风化。在潮湿空气中表面氧化成棕色的碱式硫酸铁。在 56.6℃成为四水合物,在65℃时成为一水合物。无水硫酸亚铁是白色粉末,含结晶水的是浅绿色晶体,晶体俗称“绿矾”,溶于水水溶液为浅绿色。用于色谱分析试剂;点滴分析测定铂、硒、亚硝酸盐和硝酸盐; 还原剂;制造铁氧体;净水;聚合催化剂;照相制版 |
淋膜纸 | 指 | 淋膜纸就是将塑料粒子通过流延机涂覆在纸张表面的复合材料,主要特点就是此复合材料可以防油、防水(相对的)、可以热合。不同的用途取其不同的特 点:当用于包装汉堡时,取其防油特性 |
原型车 | 指 | 指改装汽车行业中,从汽车制造商或相关经销商处购 买的低配置或简配的基础车型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以及可能是工作日的周六和周日,不含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x期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x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974,399.31 万元、726,442.07 万元、671,232.84 万元和
587,930.63 万元,占资产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17.12%、13.23%、13.18%和 11.80%,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镇江市财政局金额 126,940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21.59%,主要为改革专项资金;应收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额 193,813.44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32.97%,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应收镇江市东方技工学校金额 33,592.21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5.71%,主要为往来款;应收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额 28,491.36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4.85%,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应收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金额为 108,300.00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重为 18.42%,主要为发行人与该公司的市场化借款。上述其他应收款不排除未来有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004,624.68万元、944,274.20万元和724,070.76万元及669,405.3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65%、17.19%、14.22%及13.43%。公司存货中占比较大的为工程施工和开发产品,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明显,市场上销售价格和原材料存在较大的波动预期,公司存货规模可能受政策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
3、期间费用成本较高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191,155.23万元、166,680.50万元、178,479.12万元和104,749.9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28%、15.59%、15.77%和11.61%。发行人期间费用的主要内容为工资及附加、广告费、运输费及利息支出等。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费用成本控制措施,如加强费用预算审核、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加强融资成本精细化管理,但发行人未来仍然面临一定的成本控制压力。
4、资产流动性偏弱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7、1.33、1.30及1.03,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82、0.85及0.68。虽然目前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稳定,资产结构的流动性基本能够满足债务偿还的需求,但已经产生下降趋势,若未来发行人扩张态势加大、资产流动性下降,将对其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5、担保可能出现代偿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876,538.14万元,占同期净资产的比重为35.99%,占比较高,主要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虽然目前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是仍不排除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发行人担保的债务,从而导致发行人代偿风险的可能。
6、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各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和公正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但相关关联方经营情况的变化,仍然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表现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7、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21,962.88万元、52,487.53万元、36,857.72万元和36,483.7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0.96%、0.72%和0.73%。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是赊销形成的应收款项,目前对应客户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但是,如果未来相应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发行人不排除有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
8、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主要依赖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的风险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91,937.18 万元、
65,821.59 万元、71,146.34 万元和 45,592.88 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期发 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0,000.00 万元、44,000.00 万元、42,000 万元及 10,600.00 万元;同期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 59,153.59 万元、59,304.46 万元、63,890.25 万元和 18,276.45 万元;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达到155.42%、110.99%、111.36%及249.46%,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率分别达到 33.81%、74.19%、65.74%及 58.00%。发行人存在主营 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收入来源中投资收益及补贴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发行 人投资收益及来自于财政的补贴收入发生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9、可用授信余额较少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末,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获各家银行授信额度总额1,143,1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705,262.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437,838.00万元。发行人面临可用授信余额较少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间接融资造成一定的压力和阻碍,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发行人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224.63亿元、215.04亿元、200.77亿元及208.07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9.56%、71.66%、75.79%及81.67%。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567,439.91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27.27%;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7,268.97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32.07%;应付债券491,197.50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23.61%;长期借款102,277.08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4.92%,其他流动负债(应付短期债券)252,509.48万元,占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的12.14%。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大,且集中到期压力较大。
11、部分子公司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控股型企业,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有18家子公司。若未来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出现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发行人各业务板块中,纸制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子公司飞驰集团于2014年开始逐步搬迁至新厂址,搬迁、技术改造投入导致公司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受搬迁影响连续发生亏损。随着子公司技改项目的完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身技术的结合,控制生产成本等管理措施及其他内部改革措施的实施,各子公司的亏损程度预计会持续好转。但宏观经济持续疲软状态,发行人多家子公司有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12、长期股权投资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0.44%、68.84%、68.90%及68.01%,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84%、37.71%、40.48%及41.25%。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为对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发行人参股公司较多,行业较为分散,一旦某个或某些行业出现波动,可能会使发行人投资遭受损失。
13、营业利润率较低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47,285.73万元、25,380.43万元、27,172.59万元及12,530.03万元,营业利润率分别为4.27%、2.37%、2.40%及1.39%,呈波动趋势;总体来看,发行人营业利润不稳定,营业利润率较低、波动较大。随着子公司技改、搬迁等改革措施陆续完成,公司盈利能力逐渐回升并预期向好,但不排除外来受市场行情影响,营业利润率仍然下滑的可能,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营业利润较低风险。
1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子公司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691.24万元。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子公司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993.91万元,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可能会对发行人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15、收入主要依赖子公司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收入分别为9.23亿元、8.07亿元、12.32亿元和16.23亿元,占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8.34%、7.55%、10.89%和17.98%。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为子公司经营收入,若子公司收入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16、控股型架构对偿债能力的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为控股型集团公司,本部层面的利润主要来自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本部分别实现投资净收益7.99亿元、6.49亿元、6.67亿元及4.47亿元。如果子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将对本部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如果发生债务违约事件,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的还本付息能力和企业形象,进而对债券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造纸、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关系密切,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发行人所从事行业的市场容量和主营业务稳定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或出现衰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2、成本波动风险
发行人酱醋调味品业务的原料主要为粮食,纸制品业务的原料主要为废纸、纸浆,汽车业务的原料主要为底盘、制冷机等。近年来,公司所从事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发行人成本控制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在建工程风险
发行人现有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国家研发中心项目、全斯福新材料项目和丹徒区世业洲江堤改造工程项目等,上述工程具有一定投资体量且施工工期较长。虽然发行人的在建项目均已通过有权部门审批,且项目管理与推进情况良好,但未来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资金保障、项目实施效果等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和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4、产业分散度高的风险
发行人参股企业较多,资产集中度较低,产业控制力度较弱,对所控下属子公司主要代镇江市政府行使出资人的权利,由于公司下属企业涉及酱醋调味品生产、纸制品、汽车等产业,行业差异较大,因此对各子公司的管控能力有待提高,存在一定产业聚集度不足的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虽然发行人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但是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发行人的经济损失或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6、行业竞争风险
发行人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包括酱醋调味品、造纸、汽车等,其中在酱醋调味品行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者通过技术革新、资本运作等方式提升竞争力,可能给发行人带来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酱醋调味品、造纸、汽车等均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且由于行业特点,生产环境中易燃品较多,相对其他行业有较高的事故发生机率。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致使发行人承受较大的直接、间接损失,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信誉,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
2、内控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范围较大,现有业务结构涉及酱醋调味品、物贸能源、纸制品、汽车和其他等板块,经营的行业跨度较大;同时下属子公司多以集团模式运营,二、三级子公司数量较多。发行人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经营层次的扩充,一方面要求发行人具备与多元化经营模式相匹配的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对发行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渗透力和子公司的执行效率等提出了挑战,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内控管理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环保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纸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国家对环保十分重视,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条例,对违反环保法规或条例者予以处罚。虽然目前发行人制订了严格的环境污染控制制度并采取了各项污染物处理措施,但未来如果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将为达到新的环保标准而支付更多的环保治理成本,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及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云阳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以上政策取消或减免部分税收优惠,将会不同程度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有所影响。
3、金融机构融资政策及近期地区债务化解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金融监管力度加大,“资管新规”、 “委贷新规”、 “股票质押新规”等各种监管政策层出不穷,金融机构融资政策可能因为外部监管或内部管理要求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融资;另近期部分媒体报道,镇江市高度关注地区债务情况,拟制定相关债务化解文件,细化债务化解举措。截至目前,地区债务化解方案及政策尚未得到官方公布或披露,相关政策的变化也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融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本次债券特有的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次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债券特有的流动性风险
x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债券特有的偿付风险
x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次债券特有的资信风险
x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及一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
x,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将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
(五)本次债券特有的其他投资风险
x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注册文件
发行人于2020年11月1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95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37亿元。
(四)发行金额: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6.90 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2+1 年,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八)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
x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6 日。
(十二)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xx)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1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间每
年的 1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
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无债项评级。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
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
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
整及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 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
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
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
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12 月 1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12 月 5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995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7 亿元(含 37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6.90 亿元,是本次债券项下第五期发行。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x次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37亿元(含37亿元),拟用于归还到期债务。本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债券到期情况,初步拟定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90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 | 到期日期 | 债券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 金额 |
20 镇投 G1 | 2023-03-19 | 6.90 | 6.90 |
因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偿还到期债券的本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50%或150,000.00万元以下的,应履行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或经董事会决议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50%或150,000.00万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履行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或经董事会决议内部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xx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若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本公司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1.03增加至1.06,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
以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且资产负债率及长期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长期债权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将使发行人债务结构得到改善。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
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并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
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
于融资平台名单内的子公司,不涉及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地方政府对本次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发行人将建立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八、前次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发行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 镇投 G1”,发行规模为 4.65 亿元,期限 2+1 年,发行利率为 4.50%,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发行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1 镇投 G3”,发行规模为 10.00 亿元,期限 2+1 年,发行利率为 6.20%,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行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 镇投 G2”,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期限 2+2+1 年,发行利率为 6.30%,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发行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镇投 G1”,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期限 2+2+1 年,发行利率为 5.95%,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0,000.00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000,000,000.00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6年8月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7115100239 |
住所(注册地)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ft路61号 |
邮政编码 | 212000 |
所属行业 | 综合(证监会行业分类) |
经营范围 |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策划;产权管理的业务培训;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初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11-85635315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职位: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ft路61号国控大厦B幢3楼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11-85635315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1996)第四十七号常务会议纪要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镇江市财政局。1996年8月8日,发行人经镇江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设立时注册资金50万元,并经镇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镇会验字(96)第10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1999 年 7 月 | 增资 |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 了验资和变更登记 |
2 | 2006 年 4 月 | 其他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隶属关系的函》(镇政办函[2006]9号),发行人整建制划归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出资人也变更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更名为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 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
3 | 2009 年 6 月 | 增资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2009]13 号《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再次增加至 20,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了 验资和变更登记 |
4 | 2012 年 7 月 | 增资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2012]24 号《关于同意增加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再次增加至 50,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 了验资和变更登记 |
5 | 2014 年 10 月 | 改制、增资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改[2014]7 号《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批复》,发行人改制后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了变更 登记 |
6 | 2014 年 11 月 | 其他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2014]29 号《关于同意修改公司名称的批复》,发行人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
7 | 2017 年 10 月 | 其他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发行人的注册地址由原来的“镇江市中 ft东路 381 号 4 楼”变更为“镇江市润州区南ft路 61 号”,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
8 | 2018 年 8 月 | 其他 |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策划;产权管理的业务培训;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初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 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
9 | 2022 年 1 月 | 其他 |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由“xx”变更为“xxx”, 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1999年7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并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变更登
记。
2006年4月,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隶属关系的函》(镇政办函[2006]9号),发行人整建制划归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出资人也变更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4月28日发行人更名为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2009 年6 月,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 [2009]13号《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再次增加至20,000万元,并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变更登记。
2012 年7 月,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 [2012]24号《关于同意增加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再次增加至50,000万元,并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变更登记。
2014 年10 月,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改 [2014]7号《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批复》,发行人改制后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2014 年11 月, 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国资产 [2014]29号《关于同意修改公司名称的批复》,发行人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由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出资比例 100.00%。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镇江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发行人股权有抵押、质押行为。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5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1 年末资产 | 2021 年末负债 | 2021 年末净资产 | 2021 年度收入 | 2021 年度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等 | 87.04 | 54.76 | 43.44 | 11.32 | 29.80 | 0.91 | 否 |
2 | 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各类纸张、纸浆、纸板、纸制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等 | 100.00 | 10.37 | 10.04 | 0.34 | 9.86 | -0.55 | 否 |
3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 | 石油及石油制品的批 发;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化工产品的销售等 | 36.00 | 6.46 | 5.21 | 1.25 | 45.67 | 0.16 | 否 |
1发行人、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魏生平三方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合并持有京口
石油 50.375%的股权,对京口石油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发行人将京口石油纳入合并范围。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1 年末资产 | 2021 年末负债 | 2021 年末净资产 | 2021 年度收入 | 2021 年度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4 |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冷藏保温汽车、冷藏集装箱、厢式车、客车及其他专用汽车、玻璃钢制品制造、销售;汽车改装及产品进出口等 | 100.00 | 6.34 | 8.41 | -2.07 | 1.29 | -0.30 | 否 |
5 | 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 | 专用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汽 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业务等 | 51.00 | 9.72 | 8.98 | 0.73 | 15.69 | 0.50 | 否 |
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1988 年 8 月 27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54,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87.04%的股权,住所为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 58 号。经营范围为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恒顺集团资产总额 547,592.90 万元,负债总额 434,383.35万元,所有者权益 113,209.55 万元;2021 年度,恒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98,030.63万元,净利润 9,112.50 万元。
截至2022 年9 月末,恒顺集团资产总额459,587.35 万元,负债总额341,440.1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8,147.24 万元;2022 年 1-9 月,恒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11,138.56 万元,净利润 6,029.91 万元。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顺醋业)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5 日,注
册资本 100,295.60 万元,控股股东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恒顺醋业于上交所主板 A 股上市,A 股代码为 600305。恒顺醋业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制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作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镇江香醋的代表,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已形成香醋、白醋、料酒、酱油、麻油、酱菜等系列产品。恒顺醋业香醋类产品(含白醋)销售收入占调味品销售总收入比重 70%以上,料酒也成为公司的明星产品,公司的调味品业务得到稳健增长,公司的盈利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2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85,104.42 万元,总负债 61,818.22万元,净资产 223,286.20 万元;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 168,166.65 万元,
净利润 14,844.68 万元。
(2)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
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32,785.2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住所为镇江新区大港东方路 8 号。经营范围为运输业(普通货运)。生产各类纸张、纸浆、纸板、纸制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装卸业;供热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装卸、仓储;造纸及造纸用原料产品的研发;机械设备、电器、仪表的技术服务;财务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安装、系统集成及提供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大东纸业资产总额 103,720.58 万元,负债总额 100,360.4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360.18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625.44 万元,
净利润-5,539.85 万元。
截至2022 年9 月末,大东纸业资产总额107,056.16 万元,负债总额104,883.7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72.46 万元;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683.09 万元,净利润-7,622.04 万元。
近年来由于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导致产品销售出现亏损,大东纸业整体利润受到影响。
(3)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2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公司从事石油及石油制品的批发;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提供石油信息咨询服务;公路、铁路货运代理服务;兰炭、焦炭、煤炭及煤炭制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至 2021 年末,京口石油资产总额 64,625.82 万元,负债总额 52,085.73 万
元,所有者权益 12,540.09 万元;2021 年度,京口石油实现营业收入 456,657.37
万元,净利润 1,606.2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京口石油资产总额 82,651.27 万元,负债总额 68,567.25万元,所有者权益 14,084.02 万元;2021 年度,京口石油实现营业收入 432,961.35万元,净利润 1,543.93 万元。
(4)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9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住所为镇江市金港大道 456 号。经营范围为冷藏保温汽车、冷藏集装箱、厢式车、客车及其他专用汽车、玻璃钢制品制造、销售;汽车改装及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制冷机生产、销售;方舱、汽车专用设备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车辆试验、检测服务;汽车行业业务流程管理、培训(非学历,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及咨询服务;自有厂房、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飞驰集团资产总额 63,392.05 万元,负债总额 84,083.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0,691.24 万元;2021 年度,飞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2,944.00 万元,净利润-2,984.85 万元。
截至2022 年月9 月末,飞驰集团资产总额60,599.62 万元,负债总额86,593.53万元,所有者权益-25,993.91 万元;2022 年 1-9 月,飞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691.32万元,净利润-2,692.29 万元。
飞驰集团所有者权益为负主要由于企业于 2014 年开始逐步搬迁至新厂址,搬迁、技术改造投入导致公司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受搬迁影响发生亏损,同时原厂区土地收储后补偿收入根据会计准则需逐年计入资本公积。净利润为负主要受市场价格竞争日趋激烈,订单质量有所下降,毛利率降低,搬迁后各项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5)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公司从事商务车的制造和改装,以及通过在全国最大平行进口车市场天津港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天津车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汽车平行进口销售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车驰汽车资产总额 97,163.78 万元,负债总额 89,832.45 万元,所有者权益 7,331.33 万元;2021 年度,车驰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56,888.15 万元,净利润 5,023.2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车驰汽车资产总额 23,506.27 万元,负债总额 11,784.59万元,所有者权益11,721.67 万元;2022 年1-9 月,车驰汽车实现营业收入20,741.61万元,净利润 960.79 万元。
(二)参股公司情况
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1 年 末 资产 | 2021 年末负债 | 2021 年末净资产 | 2021 年末收入 | 2021 年末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1 |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 45.00 | 1,224.36 | 739.58 | 484.77 | 82.56 | 8.35 | 否 |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2 家,情况如下:
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1 年 末 资产 | 2021 年末负债 | 2021 年末净资产 | 2021 年末收入 | 2021 年末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2 | 镇江船ft 石灰石矿 有限公司 | 石灰石等的收购销售 | 20.00 | 48.12 | 4.91 | 43.21 | 35.28 | 7.92 | 否 |
重要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1 年 末 资产 | 2021 年 末 负债 | 2021 年 末净资产 | 2021 年末收入 | 2021 年末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1 | 威腾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母线 制造 | 10.26 | 14.58 | 5.65 | 8.93 | 12.54 | 0.60 | 否 |
2 | 江苏通灵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 电汽 制造 | 3.83 | 24.91 | 6.53 | 18.37 | 11.32 | 0.80 | 否 |
3 |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银行 业务 | 0.12 | 26,188.74 | 24,208.19 | 1,980.56 | 637.71 | 204.09 | 否 |
公司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5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45.00%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0万元,住所为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
200号,经营范围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和配套项目的开发;交通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内同类广告及影视、广播、报纸广告业务;土地整理开发;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水利工程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43,555.04万元,负债总额7,395,832.89万元,所有者权益4,847,722.15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5,637.40万元,净利润83,496.8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112,217.67万元,负债总额7,300,824.33万元,所有者权益4,811,393.34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241.39万元,净利润55,834.83万元。
(2)镇江船ft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镇江船ft石灰石矿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9月17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20.00%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7,903.07万元,住所为镇江市xx镇xx,经营范围为:石灰石、白云石、xx砂岩的收购、销售;模架、模具标准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镇江船ft石灰石矿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81,154.58万元,负债总额49,094.52万元,所有者权益432,060.07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2,777.57万元,净利润79,208.56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镇江船ft石灰石矿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1,154.58万元,负债总额49,094.52万元,所有者权益432,060.07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39.01万元,净利润2,522.60万元。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7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3.83%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5,600.00万元,住所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经营范围为: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5,792.11万元,负债总额56,460.95万元,所有者权益89,331.17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405.31万元,净利润6,033.79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9,207.06万元,负债总额77,518.11万元,所有者权益91,688.95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256.31万元,净利润5,322.71万元。
(2)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7月9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10.26%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住所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经营范围为: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9,063.99万元,负债总额65,316.80万元,所有者权益183,747.19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235.81万元,净利润7,975.5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1,349.01万元,负债总额88,995.89万元,所有者权益192,353.12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407.73万元,净利润9,433.93万元。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2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0.12%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154,445.00万元,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1,887,426.00万元,负债总额242,081,851.20万元,所有者权益19,805,574.80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7,135.30万元,净利润2,040,926.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2,276,930.90万元,负债总额270,995,921.80万元,所有者权益21,281,009.10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5,646.20万元,净利润2,121,263.00万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由镇江市国资委行使股东职权。公司实行董事会决策、总经理执行、监事会监督的运行机制。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由5人组成;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5人组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发行人在日常运作中,从建设基本制度入手,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坚持规范运作,制定了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1)镇江市国资委对公司的职权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行使股东职权,市国资委对公司行使以下职权:
1)审核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按规定报出资人备案的投资项目计划;
2)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委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事项,制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
3)按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其
奖惩,确定其薪酬标准;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7)按规定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以及解散、申
请破产、改制、上市等;
8)决定公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的制度规定;
9)审定法律法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
10)审核批准或修订公司章程;
1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由 5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可视需要下设办事机构。董事会对出资人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市国资委的规定、决议和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2)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上市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8)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依规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9)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公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事项;
10)拟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11)市国资委授予公司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2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江市国资委委派的监事人数不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镇江市国资委在委派的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情况;
2)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收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
3)监督检查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情况;
4)监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公司章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资金拆借、对外担保、重大资本性支
出项目、重大法律诉讼、对外捐赠、债务控制和风险化解等方面的情况;
6)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情况提出评价报告,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市国资委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市国资委提出罢免建议;
7)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提出罢免建议;
8)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可以列席经理层有关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9)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0)负责指导子公司、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或专职监管工作;
11)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同意,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公司设副总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2)组织和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等,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3)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4)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向董事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
6)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管理人员;
7)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和撤销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8)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9)总经理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任何董事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2、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确认。公司根据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设立了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等高管负责制,公司依法设立了监事会,根据业务类型设置了办公室、发展部、金融事业部、资产管理部、审计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中心、贸易事业部、董监办和工会,各部门之间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既保持相互独立又保持良好的合作。
公司各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
集团综合协调和办事机构,承担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集团各类公文的核稿、收发、流转工作;
2)负责集团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重
点工作的分解与考核工作;
3)负责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子公司业务指导和制度
执行情况的检查;
4)参与集团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向集团提出辅助决策建议;
5)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指导子企业档案整理工作;
6)负责集团印信管理,代管部分直接管控子公司印章;
7)牵头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和网站建设,负责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的运行维
护;
8)负责集团宣传工作,负责宣传稿件、对外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网络舆情
处理;
9)负责集团保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涉密人员教育管理;
10)牵头集团信访工作,协调业务部门和子企业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政
府热线派单的统一回复;
11)负责集团后勤工作,做好领导日程安排、会务接待、车辆调度、食堂供
应等保障服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发展部
集团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深改组、战略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1)牵头编制集团战略规划并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推进工作,指
导子企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
2)牵头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负责集团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
工作任务(子公司)的分解工作,负责集团综合计划和统计工作;
3)牵头制定各业务板块及子公司分类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管控基本架构和
流程;
4)负责集团及子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制度,指导
子企业绩效提升、业务发展、风险防范等工作,协调安全环保等工作;
5)负责对接国资委对集团经营目标考核工作;
6)负责集团对出资企业经营者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建立子企业经营者(含市场化选聘人员)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7)负责推进子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处置、非主业退出、经营机制转换
等改革工作;
8)负责子企业股权管理工作,负责子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务联系工作,牵头办理国有产权代表、董事、监事表决意见,牵头办理相关股权投资、股权转让、增减资本、公司注销、章程修订等审批手续;
9)负责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指导和协调子企业做好项目报批、合资合作、
建设和投产运营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金融事业部
集团金融业和金融资产综合管理机构,承担投资决策委员会日常工作。
1)负责编制和实施集团金融板块战略规划;
2)负责编制金融板块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做好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集团金融资产的统一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金融业务规章制度和流程,指导金融板块子企业业务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金融资产配置和运营效率;
4)负责集团金融板块子企业股权管理;
5)负责金融板块运营监测,牵头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参与金融
投资项目、重大资金投放等风险业务的会审;
6)具体承担金融板块子企业目标管理和经营者薪酬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
7)研究和掌握金融政策法规、金融创新动态,建立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提出集团金融业务开发建议;
8)建立集团金融与产业协同机制,推动集团金融子企业与实业子企业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9)负责投审会日常工作,涉及实业投资和城建投资的,由发展部和资产管理部配合办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资产管理部
集团城建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改革资产管理部门,承担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城建和资产管理板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编制;
2)负责集团名下土地一级整理(地块招商、棚户区项目前期工作);
3)负责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和直接管控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4)负责改革资产分类管理,配合财务部等部门做好资产划拨、债务剥离工
作,牵头遗留问题处理、权证办理等工作;
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房屋解危工作;
6)负责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及“三供一业”移交工作;
7)负责改革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
8)负责协调xx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9)负责关停、歇业企业的留守人员及日常事务的统一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审计法务部
集团审计、法律事务专业部门,承担风控委员会日常工作,对接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相关工作。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集团内部审计
制度及工作流程;
2)负责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或重要业务的专项审计等审计业务,提出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3)负责稽查集团及子企业的制度建设、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监督其合法、合规性,判断其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检查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有效性;
4)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及子公司兼并重组、股权转让、歇业、破产等进行审计,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5)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风险控制流程和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
2)负责对投资、担保、改制、重组、上市、分立、收购、股权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出风险防范意见;
3)负责集团法律诉讼、纠纷处理等事务,参与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法律诉讼,维护集团及下属企业合法权益;
4)负责集团及子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负责集团产权代表、外派董监事、股东代表、投委表决意见的审核,负责重要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
5)参与集团内部劳动争议、民事调解工作;
6)负责集团法律服务机构的选择、联络及考核评价工作;
7)牵头国资委外派监事会、风控委意见的落实和整改;
8)负责集团法制教育、宣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集团人力资源和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党委、工会、妇联、团委工作部门,承担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人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总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编制管理,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工
作,负责集团市场化经营管理人才的选聘;
3)负责办理总部员工入职、离职等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定、调整薪酬及“五险一金”方案;
5)负责集团部门目标管理和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工作;
6)配合发展部做好出资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指导出资企业建立完善的工
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7)制定集团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集团员工因公出国出境手续的办理;
9)负责人事统计、档案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群工作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党委的部署,制定集团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
实施;
2)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包括责任制、主题活动、制度建设、
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内监督等相关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的建设及各项党建活动的开展,监督、指
导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培养工作;.
6)负责党组织关系的结转,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7)负责干部考察、选拔、任免、培养、后备干部管理等组织人事工作;
8)负责董监事、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牵头做好提名、调整、考核等
工作;
9)统筹协调集团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10)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财务中心
集团财务管理和融资业务部门,承担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财务人员委派中心管理职责。
1)负责集团债务管理,按集团要求做好融资计划编制、资信评级、债项发行、债务兑付等工作;
2)负责集团财务预算管理,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并对子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4)负责集团本部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报
送有关部门;
5)负责集团资金调度,保障集团及子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确保不发生资金链风险;负责子企业及关联单位借款、担保的审核,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6)负责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参与集团重大投资、资产重组等项目的论证及投资后评价,及时发现和
揭示财务风险,为集团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集团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债务重组等工作;
9)负责出资企业利润分配、投资收益、借款本息和政府补贴、政府债务偿
还等资金的及时足额收缴;
10)承担集团财务委派中心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财务委派人员的管理、
培训、考核;
11)负责集团税务筹划,指导子企业做好税务风险防范工作;
12)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贸易事业部
1)负责拟订贸易板块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贸易板块子企业的股权管理、目标管理、业务风控和经营层考核工
作;
3)负责指导贸易板块子企业建立健全贸易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4)负责贸易业务开拓,配合贸易板块子企业开展上下游客户关系管理;
5)负责平行进口汽车贸易业务的操作;
6)负责业务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董监办
1)负责委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规范、监督委派董事、监事的履职行为;
4)负责组织委派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台账等。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章程》,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
1、财务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规定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等流程,并对财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财务数据备份等提出了要求。发行人通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以促进经营业务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防范财务风险。
2、资金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对公司资金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通过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对外投资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对外投资必须集体决策,程序为:一般小型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市国资委备案;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必须报市国资委审批。在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需市国资委审批的项目,需报市国资委,作为进行对外投资的决策参考。
4、对外担保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对象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发行人原则上只为集团内全资、控股以及市政府指定提供担保的企业进行担保,重大对外提供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批。
5、关联交易管理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分别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范围进行了认定,建立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规则。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关系人回避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商业原则,并制定了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定价标准。对于占净资产一定比例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管理层提交最高权力机构进行审议,并按有关规定在作出决议或合同签定后一定时间内进行披露。
6、信息披露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实施、法律责任予以规定,明确公司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不仅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还包括定期信息披露内容和非定期信息披露内容;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等。
7、委托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国控集团出资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办法》,对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相关人事管理办法、考核及奖惩方式予以规定,明确财务负责人负责派驻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等工作,履行对派驻企业财务监督等职责,对派驻公司所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全面履行驻派单位财务负责人职责。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予以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利用债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业务方面
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主要涵盖酱醋调味品、纸制品、化工产品、汽车、物贸能源等板块,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超越发行人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3、资产方面
发行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与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上是相互独立的。发行人的资产与控股股东明确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或干预资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发行人对各项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可以完整地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4、机构方面
发行人在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等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定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单独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关联方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监高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监高情况
姓名 | 性别 | 担任职务 | 任职期限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 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xxx | 男 | 董事长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 | x | 董事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 | x | 董事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x | 男 | 董事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x | x | 职工董事 | 2020.05-2023.05 | 是 | 否 |
王继承 | 男 | 监事会主席 | 2020.06-2023.06 | 是 | 否 |
xxx | 女 | 监事 | 2020.06-2023.06 | 是 | 否 |
xxx | x | 监事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x | x | 监事 | 2022.08-2025.08 | 是 | 否 |
xx | 女 | 职工监事 | 2020.05-2023.05 | 是 | 否 |
xx | x | 总经理 | 2022.09-2025.09 | 是 | 否 |
xx署 | 男 | 副总经理 | 2020.09-2023.09 | 是 | 否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20.05-2023.05 | 是 | 否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20.09-2023.09 | 是 | 否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20.08-2023.08 | 是 | 否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21.06-2024.06 | 是 | 否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xxx:董事长。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安徽宣城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双学士学位。1999年8月在京口区象ft乡民主村、象ft乡工业公司参加工作,2000年7月至2000x00xxxxxxxxxx,0000x00月至2012年4月历任镇江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主任科员,2012年4月xxx区委办公室主任,2013年4月xxx区委办公室主任、xx街道党工委书记,2015年2月xxx区xx街道党工委书记,2016年6月xxx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8年8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22年7月,任发行人董事长。
xx:董事。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江苏镇江人,1996年8月参加工 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任 丹阳市界牌镇统计站会计、镇团委书记;1998年7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任共青 团丹阳市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青工部部长;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2 月1日任共青团丹阳市委副书记;2002年12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任共青团丹阳市 委书记;2006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1日任丹阳市陵口镇镇长、党委副书记;2010 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先后任丹阳市陵口镇党委书记、丹阳市新桥镇党委书记、丹阳市丹北镇党委副书记;2014年7月至2021年3月任镇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 委员;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发行人外部董事。
xx:董事。男,汉族,1900x00xxx,xxxxx,0000x00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12年11月先后任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科员、会计科副科长、人事科副科长、支行党委会句、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调查统计科副科长、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科副科长、调查统计科副科长、人事科科长;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句容市支行党组书记、行长;现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发行人外部董事。
xxx:董事。男,汉族。1900x00xxx,xxxxx,0000x00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镇江红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2014年10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主管、财务管理部助理级员工;现任镇江交通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发行人外部董事。
xxx:董事。男,汉族。1999年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1999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政府办公室科员、团委副书记;2002年4月至2003年2月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任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任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党工委组宣委员;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镇江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副部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镇江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镇江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至2020年12月任镇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发行人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王继承:1984年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1986年7月,任镇江市物资回收公司会计、团总支书记;1991年10月,任镇江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科科员、副处长、处长;2013年10月任江苏恒顺集团财务总监;现任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监事会主席、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xxx:1995年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1995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镇江药业集团主办会计;2003年11月至2004年任镇江市财政局国资办专管员;2005年于镇江市国资委办公室从事财务工作;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镇江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专职监事兼任发行人监事。
xxx:2007年参加工作,201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2007年
7月至2011年9月于镇江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综合办文书工作;2011年10月至
2015年12月先后任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综合办主管及副主任;2016年
1月至2021年10月于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任职;现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任发行人监事。
xxx:1991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经济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师。1991年3月至1998年8月任镇江五金公司办事员;1998年8月至2014年9月先后任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主办、课
助理、课长、团委书记、工会委员、纪委委员;2017年至2020年9月先后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部长;现任董事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发行人监事。
施建: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2011
年8月任丹阳市陵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副主任,2015年11月任发行人人力资源部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总经理。男,汉族,1980年1月生,湖北荆州人,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镇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科长;2012年7月,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
xx署:副总经理。男,汉族,1900x0xx,xxxxx,0000x00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7年12月,镇江供电局大港变电所所长;1997年5月,共青团镇江市委工作;1999年12月,任太平洋保险镇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任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任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1995年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5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国土资源局副科级干部;2012年12月至2017年 12月历任镇江市三ft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2004年参加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4年8月任句容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2009年任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六处科员;2011年任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六处副处长;2014年任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六处科综合七处处长;2017年任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四处处长;2018年任镇江体育产业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2000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0年7月任镇江市抗排工程公司技术员;2004年7月至2014年8月任镇江市润州区水利局科长、副局长、局长;2014年8月任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办主任; 2017年5月任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街道党工委书记;2020年8月至今任镇发行人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1990年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90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镇江港务局轮驳公司工资员、秘书;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镇江港务局大港港务总公司企划部部长;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于镇江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任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任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2021年6月先后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运营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的合法、合规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王继承为国家公务员,由其所属机关依法委派,且均未在发行人领取报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发行人对其涉及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高管问题正在进行进一步规范调整。
除上述人员以外,发行人现任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均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以及受处罚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受镇江市国资委委托履行产业投资主体职能和公有资产经营业务,对授权范围内企业持有的产(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力。发行人是以镇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产业项目投融资和国企改革重组为重点,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的运营主体。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酱醋调味品、道路桥梁港口施工、纸制品、化工产品、物贸能源、汽车和其他等,其中道路桥梁港口施工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路桥公司运营,该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划出;化工产品业务由发行人
子公司东普新材料运营,该子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划出。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纸制品 | 55,186.03 | 6.12 | 89,060.04 | 7.87 | 80,774.44 | 7.56 | 88,654.89 | 8.01 |
道路桥梁施工 | - | - | - | - | 28,030.00 | 2.62 | 85,319.84 | 7.71 |
化工产品 | - | - | 86,521.19 | 7.65 | 71,607.53 | 6.70 | 112,062.06 | 10.13 |
汽车 | 181,796.43 | 20.14 | 169,106.55 | 14.94 | 267,444.31 | 25.02 | 297,122.62 | 26.85 |
酱醋调味品 | 211,138.56 | 23.40 | 253,472.43 | 22.40 | 243,011.22 | 22.73 | 229,141.54 | 20.71 |
物贸能源 | 439,696.17 | 48.72 | 467,488.46 | 41.31 | 304,936.56 | 28.53 | 252,484.88 | 22.82 |
其他 | 14,652.59 | 1.62 | 66,012.19 | 5.83 | 73,158.87 | 6.84 | 41,682.65 | 3.77 |
合计 | 902,469.78 | 100.00 | 1,131,660.86 | 100.00 | 1,068,962.94 | 100.00 | 1,106,468.49 | 100.00 |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468.49万元、
1,068,962.94万元、1,131,660.86万元和902,469.78万元。酱醋调味品、物贸能源、纸制品、化工产品、汽车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52%、90.53%、 94.17%及98.38%。
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8,962.94万元,较上年同期有小幅下降,降幅为3.39%。物贸能源业务主要为子公司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镇江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京口石油于2019年并入合并范围。2020年度,汽车业务收入为267,444.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9%,主要系汽车销量周期波动所致;2020年度,酱醋调味品收入为243,011.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05%,变动不大;2020年度,纸制品业务收入为80,774.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9%; 2020年度,道路桥梁施工板块业务收入28,030.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7.15%,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月划出所致;2020年,化工产品业务收入为71,607.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10%,主要系发行人原子公司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从合并范围划出,且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发行人子公司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2020年,物贸能源业务收入为304,936.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77%,主要系新增子公司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天然气(LNG)、成品油等物资销售业务。发行人主营业收入总体处于增长态势。
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131,660.86万元,较上年同期有小幅上升,增幅为5.87%。2021年度,汽车业务收入为169,106.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6.77%,主要系平行进口车国六政策延迟推出,汽车业务销售收入大幅度减少;
2021年度,酱醋调味品收入为253,472.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30%,变动不大;
2021年度,纸制品业务收入为89,060.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26%;2021年度,道路桥梁施工板块业务收入0.00万元,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月划出所致;2021年,化工产品业务收入为86,521.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83%,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有所上升所致(该板块已于2021年10月份划出);2021年,物贸能源业务收入为467,48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31%,主要系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且油价上调,故导致收入大幅提高。
2022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02,469.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0%。
2022年1-9月发行人汽车、物贸能源和酱醋调味品业务均呈现增长态势,其中汽车业务增幅最大。2022年1-9月,纸制品业务收入为55,186.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11,119.92万元,降幅16.77%;2022年1-9月,道路桥梁施工板块业务收入为零,
和上年同期相同,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原子公司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从合并范围内划出;2022年1-9月,化工产品业务收入为零,较上年减少 85,533.23万元,降幅100%,主要是发行人子公司东普新材料于2021年10月份从合并范围内划出;2022年1-9月,汽车业务收入为181,79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404.90万元,增幅103.37%,主要系汽车价格大幅上涨所致;2022年1-9月,酱醋调味品收入211,13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27.29万元,增幅3.09%;2022年1-9月,物贸能源板块收入为439,696.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9,004.54万元,增幅为29.06%,主要原因是京口石油成品油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且油价上调,故导致能源贸易收入大幅提高。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处于增长态势。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 ||||||||
业务板块名 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纸制品 | 54,844.39 | 6.64 | 86,976.92 | 8.63 | 75,257.23 | 7.96 | 83,231.99 | 8.59 |
道路桥梁施 工 | - | - | - | - | 26,186.98 | 2.77 | 76,034.21 | 7.85 |
化工产品 | - | - | 75,647.16 | 7.51 | 70,782.46 | 7.49 | 105,642.00 | 10.90 |
汽车 | 175,325.02 | 21.22 | 155,163.41 | 15.40 | 255,046.78 | 26.99 | 285,426.11 | 29.46 |
酱醋调味品 | 150,060.86 | 18.16 | 177,489.59 | 17.62 | 156,323.29 | 16.54 | 131,306.77 | 13.55 |
物贸能源 | 435,903.37 | 52.76 | 462,680.68 | 45.93 | 301,924.79 | 31.95 | 250,601.70 | 25.87 |
其他 | 10,143.96 | 1.23 | 49,480.59 | 4.91 | 59,613.39 | 6.31 | 36,562.26 | 3.77 |
合计 | 826,277.60 | 100.00 | 1,007,438.35 | 100.00 | 945,134.92 | 100.00 | 968,805.05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968,805.05万元、945,134.90万元、 1,007,438.35万元和826,277.60万元,主要业务板块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
3、毛利润及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公司营业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纸制品 | 341.64 | 0.45 | 2,083.12 | 1.68 | 5,517.21 | 4.46 | 5,422.90 | 3.94 |
道路桥梁施工 | 0.00 | - | - | 1,843.02 | 1.49 | 9,285.63 | 6.75 | |
化工产品 | 0.00 | 10,874.03 | 8.75 | 825.07 | 0.67 | 6,420.05 | 4.66 | |
汽车 | 6,471.41 | 8.49 | 13,943.14 | 11.22 | 12,397.53 | 10.01 | 11,696.51 | 8.50 |
酱醋调味品 | 61,077.70 | 80.16 | 75,982.84 | 61.17 | 86,687.93 | 70.01 | 97,834.77 | 71.07 |
物贸能源 | 3,792.80 | 4.98 | 4,807.78 | 3.87 | 3,011.77 | 2.43 | 1,883.18 | 1.37 |
其他 | 4,508.63 | 5.92 | 16,531.60 | 13.31 | 13,545.48 | 10.94 | 5,120.39 | 3.72 |
合计 | 76,192.18 | 100.00 | 124,222.51 | 100.00 | 123,828.02 | 100.00 | 137,663.44 | 100.00 |
从发行人的利润结构来看,酱醋调味品保持了较高的利润贡献率,2019-2021年度酱醋调味品毛利润占发行人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07%、70.01%和 61.17%,是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
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恒顺醋业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恒顺醋业可以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约定在满足(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报告期内,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金额逐年上升,2019-2021年,公司支付股利 9,402.71万元、15,746.41万元、10,028.63万元。发行人酱醋调味品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发行人分红情况对本次债券的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业务结构中,除酱醋调味品板块外,汽车板块、化工板块、纸制品板块等业务也是发行人的主要利润来源,2021年度汽车板块、化工板块、纸制品板块分别贡献了1.39亿元、1.09亿元和0.21亿元毛利润。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在物贸能源及汽车板块中,毛利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总体而言,上市子公司的盈利及分红、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活动均能为本次债券偿付提供支持,必要时发行人也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2021年度,发行人化工产品板块毛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变动,增加
1,217.95%;纸制品板块毛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62.24%;物贸能源板块毛利润比
去年同期增加59.63%。
2022年1-9月,酱醋调味品板块毛利润为61,077.70万元,对发行人毛利润贡献较大,在毛利润总额中占比80.16%,维持较高占比。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纸制品 | 0.62 | 2.34 | 6.83 | 6.12 |
道路桥梁施工 | - | - | 6.58 | 10.88 |
化工产品 | - | 12.57 | 1.15 | 5.73 |
汽车 | 3.56 | 8.25 | 4.64 | 3.94 |
酱醋调味品 | 28.93 | 29.98 | 35.67 | 42.70 |
物贸能源 | 0.86 | 1.03 | 0.99 | 0.75 |
其他 | 30.77 | 25.04 | 18.52 | 12.28 |
综合毛利率 | 8.44 | 10.98 | 11.58 | 12.44 |
注:恒顺醋业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恒顺集团持股比例44.63%的子公司,合并口径数据酱醋调味品收入成本中包含了整个恒顺集团的酱醋产品相关收入成本,不仅仅是恒顺股份所计算的收入成本,故发行人酱醋调味品板块毛利率与下属上市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利率有差异。
酱醋调味品业务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维持了较高的毛利率,2019-2021年度毛利润率分别为42.70%、35.67%和29.98%,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成本增加所致。 2020年度,道路桥梁施工的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影响所致。
2019-2021年,化工产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73%、1.15%及12.57%,其中2021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系本次发行人子公司东普新材料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此外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停产约两个月。(该板块已于 2021年 10 月份划出)。2019-2021年,纸制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6.12%、6.83%及 2.34%, 其中2021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系成本增加所致。发行人总体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2022年1-9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为8.44%,其中酱醋调味品板块毛利率
28.93%、纸制品板块毛利率0.62%、汽车板块毛利率3.56%,物贸能源板块毛利率
0.86%。
(三)主要业务板块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七大板块构成:酱醋调味品、道路桥梁施工、纸制品、
化工产品、汽车、物贸能源和其他板块。
1、酱醋调味品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酱醋调味品业务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恒顺 集团拥有40家控股子公司,核心企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H.600305)。发行人不直接持有股份, 全资子公司恒顺集团对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4.53%。目前,江苏恒 顺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食醋生产企业之一,主 要从事食醋、酱油、酱菜、黄酒等传统酿造调味品和现代复合调味品、食醋递延 保健品的生产和销售。虽然公司酱醋调味品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且增长稳定,在发行人的利润结构中保持了较高的利润贡献率,是发行人的主要利润来源,但 是在恒顺集团的业务结构中,由于受到房地产业务及投资收益的影响,恒顺集团 的净利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作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恒顺香醋采用优质糯米为原料,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大小40多道工序。其独特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恒顺香醋富含18种氨基酸、维生素和多种微量元素,且独具“色、香、酸、醇、浓”五大特色,产品广销全国和世界50多个国家(地区),并供应我国驻外160多个国家的200多个使(领)馆。恒顺产品先后5次获国际金奖、3次蝉联国家质量金奖,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2010年,恒顺产品还获得上海世博会食醋行业唯一的产品质量奖。恒顺品牌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恒顺企业先后荣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调味品行
业食醋十强品牌企业”、“中国食品工业20大著名品牌企业”、“中国调味品行业最
具资本竞争力企业”等荣誉和称号。
作为我国调味品骨干生产企业和镇江香醋的龙头生产企业,恒顺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农产品加工与生物分离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调味品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的开发,并参与国家酿造食醋标准的修订。近年来,公司致力于现代新型调味品和食醋延伸产品的研究,开发出了葱姜料酒、酿造白醋、蟹醋、果醋等系列新品,以及醋胶囊、奶醋、醋食品等衍生产品。同时,依托百年品牌优势,公司先后在ft西、重庆、安徽、苏北等地实施跨区域发展,建立了调味品生产基地。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食醋及传统健康食品领域的龙头企业,品牌价值高,消费潜力大,公司的品牌具有很好的消费者心智夺取程度,是消费品行业最大的持续性竞争优势。恒顺香醋及相关产品(醋饮,醋保健品等)作为非常健康的食品,未来的消费空间巨大;其次,公司渠道优势弹性及稳定性难以复制。公司属于全国化的调味品类别企业,可以以此渠道带动其他品类的调味品放量。恒顺是目前食醋行业企业中唯一的全国化企业,其渠道价值是不可多得。未来可以借助于醋品类进行其他品类的推广。另外,由于醋的货值较低,包装结构运输易碎,因而受到电商的冲击比较小,较奶粉,红酒,保健品等受电商冲击很大的行业,恒顺具有渠道稳健性。同时,醋作为必不可少的生活消费品,其拥有极强的盈利能力,高端产品毛利率在50%以上。恒顺作为中高端醋生产企业的龙头,其年份醋能够存放并升值,使得其具备了调味品中特殊的投资价值。
①酱醋调味品成本及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酱醋调味品业务的主要原料为大米、糯米等粮食作物,约占总成本的
项目 | 占比 |
粮食 | 53.22% |
包装物 | 19.91% |
53.22%,包装物成本主要包括玻璃瓶、瓶盖、纸箱等。发行人酱醋调味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占比 |
人工成本 | 10.26% |
折旧及摊销 | 16.61% |
合计 | 100.00% |
原材料采购方面,恒顺集团自有生产基地共计1万亩,自产大米和糯米占所需原材料的50%左右。另需原料分别采取直接收购、订单农户及粮食销售部门采购等方式。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发行人酱醋调味品业务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吨、万只、万元/吨、元/只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采购量 | 采购均价 | 采购量 | 采购均价 | 采购量 | 采购均价 | 采购量 | 采购均价 | |
粮食 | 86,863 | 0.73 | 123,585 | 0.74 | 111,942 | 0.70 | 97,341 | 0.68 |
玻璃瓶 | 27,955 | 0.62 | 36,081 | 0.61 | 35,706 | 0.59 | 31,049 | 0.57 |
瓶盖 | 27,374 | 0.13 | 35,177 | 0.12 | 34,302 | 0.13 | 29,828 | 0.13 |
包装箱 | 1,995 | 3.37 | 2,703 | 3.38 | 2,540 | 3.37 | 2,209 | 3.31 |
②酱醋调味品生产工艺
1)香醋:公司香醋生产采取固体分层发酵工艺,主要分为酒精发酵、醋酸发酵、淋醋杀菌三大工序。首先是酒精发酵工序,选用淀粉含量在 72.00%左右的优质糯米,通过浸渍、蒸煮、淋饭、拌曲等处理方法,将淀粉糖化,再发酵成为酒精。醋酸发酵是决定香醋产量、质量的关键工序。通过水泥池进行发酵,整个醋酸发酵的时间为 20 天,分为接种培菌、产酸和酯化三个阶段。淋醋、杀菌是制醋最后一道工序,用物理的方法,将醋醅内所含的醋酸溶解在水中,过滤后,淋下的生醋用常压煮沸灭菌、灌坛、密封。
酱醋调味品生产工艺如下图所示:
固体分层发酵工艺流程图
酒精发酵
酸酸发酵
淋醋杀菌
公司采用传统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精选江南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大小40多道工序,约180天以上时间的贮存,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
食醋生产工艺流程图
2)料酒:料酒以传统黄酒为基础加入萃取的香辛料调配而成。公司用国内最先进的双边酿造工艺,精选江南优质大米为原料,无浸泡,直接蒸煮。麦曲生产采用全自动圆盘制曲工艺,糖化率高。制酒的前、后酵全部采用大罐发酵法,成品酒也采用大罐储存。公司最为核心的技术是采取鲜姜鲜葱为原料,通过先进淬取设备获得原汁原味的复合型调味液,定量添加,确保料酒的风味稳定。
料酒生产工艺流程图
③酱醋调味品生产情况
2019-2021 年度,公司酱醋产品产量分别为 40.25 万吨、41.37 万吨和 41.69万吨,呈平稳态势。2010 年公司完成了恒顺工业园新厂区的建设,并着力进行了新厂区达产和生产组织的优化工作,产能提升 30%。随着恒顺香醋及延伸产品项目的完成,公司可年产各类香醋及醋类衍生品产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发行人调味品生产情况表
单位:吨
期间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2 年 1-9 月 | 黑醋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白醋 | 50,000 | 47,175 | 94.35% | |
料酒 | 80,000 | 69,812 | 87.27% | |
合计 | 430,000 | 416,987 | 96.97% | |
2021 年度 | 黑醋 | 300,000 | 300,000 | 100% |
白醋 | 50,000 | 46,975 | 93.95% | |
料酒 | 80,000 | 69,893 | 87.37% |
期间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合计 | 430,000 | 416,868 | 96.95% | |
2020 年度 | 黑醋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白醋 | 50,000 | 45,497 | 90.99% | |
料酒 | 80,000 | 68,189 | 85.24% | |
合计 | 430,000 | 413,686 | 96.21% | |
2019 年度 | 黑醋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白醋 | 50,000 | 44,172 | 88.34% | |
料酒 | 60,000 | 58,316 | 97.19% | |
合计 | 410,000 | 402,488 | 98.17% |
④酱醋调味品环保及质量控制情况
酱醋调味品涉及到消费者日常饮食安全问题,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民众的关注焦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调味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恒顺醋业作为重要的调味品行业上市公司,一贯重视食品安全,目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处于较高水平。在环保方面,恒顺醋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日污水处理能力1,300万吨,报告期内环保方面无处罚记录。
⑤酱醋调味品销售情况
酱醋调味品作为日常消费品,具有较为稳定的终端用户需求,产品定价主要 是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同类产品销量及价格情况,保证一定毛利空间,一 般毛利率控制在30%以上,发行人在酱醋调味品业务板块秉承“以销定产”的原则,产销率基本保持在100.00%。
销售区域方面,发行人酱醋调味品销售主要以长三角地区为主,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酱醋调味品在长三角地区销售占比分别为 80.62%、80.76%、 80.83%和销售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集中性。发行人酱醋调味品具体销售区域分布见下表:
单位:%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长三角地区 | 80.62 | 79.43 | 80.83 | 80.76 |
珠三角地区 | 8.25 | 8.41 | 7.86 | 7.91 |
环渤海地区 | 9.98 | 10.92 | 10.32 | 10.33 |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出口 | 1.15 | 1.24 | 0.99 | 1.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⑥酱醋调味品结算情况
酱醋调味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粮食和包装物,采购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信用证等,账期一般在1个月以内,而大米由于其季节性特征,账期在3个月以内,一般于季末结算。酱醋调味品因其行业特点,销售结算均采用现款现货的形式。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1)所在行业状况
2007年以来我国的调味品行业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近10年行业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已连续15年实现年增长幅度超过10%以上。调味品是占比最大的食品添加剂,按照国际通行比例粗略估算,我国餐饮渠道调味品销售额超过1,500亿元,再加上家庭消费渠道,调味品市场容量巨大。目前调味品行业总产量已超过 1,500万吨,调味品产业已步入快速发展期,并成为食品产业中增幅最快的子产业之一。
中国调味品协会百强企业数据调查显示,2017年度我国调味品行业百强企业累计实现生产远超过950万吨,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50亿元,行业整体增速十分突出。这也预示着中国的调味品行业已逐步走出传统的经营模式,调味品产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时代已经到来。但即使增速如此之高,百强企业销售占比低于20%,龙头企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目前全球每年调味品营业额高达2,000亿美元,占到食品工业额的10%左右,是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我国2007-2017年调味品行业的销售额从826.12亿元猛增至3,687.2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6%。近年来调味品销售收入排在所有食品细分子行业的前5位,居食品所有细分子行业前5位。随着未来行业整合的深化,调味品行业有望进一步提速。
2018年我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超过12万亿元,2018年总产值其中调味品行业的销售收入占食品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低于5%,如果能达到食品工业销售额的 10%,将是目前调味品市场容量的2倍以上。可以看出,未来的调味品市场还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酱油、食醋类制品销售收入增速近9年复合增速21%,是调味品子行业中最快的之一。2018年度中国酱醋合计产量突破1,000万吨,其中食醋产量占酱醋总产量约30%,食醋销售额占酱醋行业总销售额约占20%。全国食醋生产企业达6,000家,行业集中度偏低,行业竞争均为中小企业的恶性竞争,较为激烈。
2019年我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超过12.00万亿元,2019年总产值其中调味品行业的销售收入占食品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低于5.00%,如果能达到食品工业销售额的10.00%,将是目前调味品市场容量的2倍以上。可以看出,未来的调味品市场还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健康饮食的重视,餐饮调味品行业价量齐升,整体处在加速期,在这个过程中,龙头企业的增速超过行业平均水平,2016年龙头公司的增速都在两位数以上。
从行业生态看,调味品主要分为发酵调味品(或酿造调味品,包括酱油、食醋、味精、腐乳等)、天然调味品(如香辛料、食盐等)、化学调味品(如香精、食品添加剂等)及复合调味品(两种以上调味品复合调制而成),其中发酵调味品为国内市场最主要的调味品。国内调味品市场由于产品的不同,市场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态势。
就食醋子行业而言,目前我国食醋产值约 100 亿元,在调味品品类中仅次于酱油。由于酱油的区域性差异较不明显,近年来酱油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扩张迅速,数家企业年产量已经突破了 20 万吨,这些酱油行业的龙头企业牢牢地占据了市场领导者的位置,并且占领了绝大多数的城市市场。不同于酱油等其他调味品,我国食醋具有较强的地域特性,主要可分为ft西陈醋、镇江香醋、福建永春老醋和阆中保宁醋,食醋产品受到地区口味差异的影响较大,导致食醋生产企业
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且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倾向于将代表品牌与地方名醋联系在一起。恒顺醋业是镇江香醋的代表企业,目前可以生产镇江香醋的企业只有 10家左右,公司在这些企业中占据绝对的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从竞争格局看,目前食醋行业仍然没有能够全面全国化的品牌,发行人下属的恒顺集团是中国规模最大的酱醋生产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恒顺集团的核心企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代码:600305,公司简称:恒顺醋业),恒顺醋业由此成为国内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恒顺集团调味醋具有明显的品牌优势。
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的统计,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 50 强中,有 37 家企
业生产食醋,其中产量在 10 万吨以上的企业仅有恒顺集团 4 家,产量 5-10 万吨
的企业 3 家,其他 30 家产量均在 5 万吨以下。另据统计,全国 1 万吨以上的主要食醋生产企业占全国食醋市场份额不足 30%。因此恒顺醋业拥有具备明显的国模优势。2021 年调味品十大品牌见下表,恒顺是唯一入榜的食醋品牌。
2021 年调味品十大品牌
排名 | 品名 | 类型 | 排名 | 品名 | 类型 |
1 | 海天 | 酱油 | 6 | 恒顺 | 食醋 |
2 | xxx | 蚝油 | 7 | xxx | 调味粉 |
3 | 太太乐 | 鸡精 | 8 | 味好美 | 调味酱 |
4 | 厨邦 | 酱油 | 9 | 欣和 Shinho | 酱油 |
5 | 老干妈 | 辣椒酱 | 10 | 味事达 | 酱油 |
资料来源:CNPPP 品牌数据研究官网
从恒顺集团的行业地位来看,公司是镇江香醋的发源地和龙头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香醋、酱油、酱菜和色酒等近 200 个品种的系列调味品,恒顺商标被认定为我国酱醋业中首件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已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知名度方面,恒顺产品畅销全国和世界 43
个国家及地区,供应我国驻外 160 个国家的 200 多个使(领)馆,落户中国南极
长城考察站和人民大会堂。产品细分种类方面,部分细分产品特点明显:恒顺香醋 “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恒顺食醋被认定为绿色食品、
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综上分析可知,恒顺集团在行业内较强的竞争力。
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食醋行业龙头企业排名情况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1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2 | ft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 | 2 | ft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 | 2 | ft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 |
3 | ft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ft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ft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ft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ft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 公司 |
5 | 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 公司 | 5 | 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 公司 | 5 | 佛ft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
6 | 佛ft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 6 | 佛ft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 6 | 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 |
资料来源:CNPP 品牌数据研究官网
3)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将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业,加快“醋业、酒业、酱业”三大核心主业发展,发力主业、提升能力、推动创新,着力从产业、技术、产品、体制机制、经营模式五个方面加快转型升级,全力以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力求“瘦身强体”十大行动取得实效,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争做全球醋业领跑者。
2、道路桥梁施工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道路桥梁施工板块由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已于2020年2月从发行人合并范围划出。路桥公司拥有建设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xx、路面、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港口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公司下设镇江天源、苏州、杭州、福州、南通、广西、江西、深圳、新疆分公司;下设镇江市润达公路养护、宏展桥梁安装、机械设备租赁三家子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60人,各种大中型施工设备1,550台(套),集路桥
工程施工、沥青仓储加工、机械设备租赁、公路养护于一体,年施工能力达10亿元以上。
①工程施工经营模式
路桥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市政工程招投标竞标取得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在项目中标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期限及付款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款进行垫付,并按月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结算。路桥公司通过组建项目部方式进行过程管理,并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控制原材料质量及价格。项目竣工后,经审计验收,路桥公司完成工程交付。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工程施工情况
发行人业务范围以江苏省内高速公路和桥梁的建设施工和养护工程为主,约占全部业务量的80%,省外业务分布较分散,安徽、河南、辽宁、江西等省均有承揽项目,省内业务中镇江市外业务占比在90%以上。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承揽的代表性工程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完工时间 | 合同额 | 业主 | 已回款 金额 |
车坊江湾大桥 | 2016.03.01 | 2016.12.31 | 0.15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 展有限公司 | 0.15 |
陈华路两条连接线工程 | 2016.02.01 | 2016.10.30 | 0.08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 展有限公司 | 0.08 |
邓巷路、揽胜路、界浦路改造工程 | 2016.03.20 | 2016.10.15 | 0.14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 展有限公司 | 0.14 |
沪宁高速公路玉祁收费站扩建车道 工程施工项目 HNGS-YQ-CD 标 | 2015.08.01 | 2016.08.01 | 0.52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 | 0.52 |
镇江新区大路、姚桥镇万顷良田建 设工程姚桥片五标段 | 2015.02.23 | 2016.07.23 | 0.84 | 镇江新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0.84 |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完工时间 | 合同额 | 业主 | 已回款 金额 |
2014 年句容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 目 WQGZ-B 标段 | 2015.03.18 | 2016.08.18 | 0.33 | 句容市公路管理处 | 0.33 |
海榆西线大兵桥改建工程 | 2015.09.12 | 2016.09.12 | 0.83 |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 0.83 |
海南昌江公路 | 2014.07.13 | 2016.07.13 | 1.08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1.08 |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ft 路)公路工程 | 2013.11.21 | 2015.02.01 | 1.09 | 石狮市交通局 | 1.09 |
镇江市五凤口高架建设工程路面工 程施工招标(D1 标段) | 2014.10.01 | 2015.09.12 | 0.30 | 镇江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0.30 |
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疏港公路二 期工程 SGII-LJ-1 标段 | 2013.05.23 | 2015.04.18 | 0.61 | 徐州港区建设管理公司 | 0.61 |
xx县定埠桥(S246 溧水县城至苏 皖省界施工 GCDB-SG2 标段) | 2013.09.01 | 2015.02.30 | 0.29 | xx交通局 | 0.29 |
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工程相城区段 SZZH-XC2 标段 | 2012.12.31 | 2015.05.31 | 1.56 | 苏州市xx区交通局 | 1.56 |
228 省道张家港以南段(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苏州绕城高速以南段)xx桥涵施工项目 XCLQ-06 标段 | 2013.06.30 | 2015.02.27 | 2.54 | 苏虞张公路改建指挥部 | 2.54 |
常熟市兴港路白茆塘桥梁工程 | 2013.11.01 | 2015.01.30 | 0.82 | 常熟市交通局 | 0.82 |
苏通大桥常熟开发区收费站改扩建 工程 HT-CS 标段 | 2014.10.10 | 2015.05.30 | 0.23 | 苏通大桥指挥部 | 0.23 |
省道 216、217 线理塘县城至稻城亚 丁段公路改建工程 TJ2 标段 | 2012.10.01 | 2014.05.31 | 3.74 | 国道 216、217 建设指挥部 | 3.74 |
南通至洋口港区高速公路 TY-21 标 段 | 2013.11.01 | 2014.08.31 | 2.52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2.52 |
xx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x x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GW4 标 | 2013.09.01 | 2014.12.31 | 2.25 | 南京市交通建设局 | 2.25 |
昆ft市中华园路(xx路—西城大 道)新建工程 | 2013.06.01 | 2014.06.30 | 1.72 | 苏州市xx区交通工程建设 指挥部 | 1.72 |
77 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 工程 | 2011.06.01 | 2014.10.31 | 2.42 | 浙江省 77 省道建设指挥部 | 2.42 |
连云港新海至xx港区公路新海新 区及云台ft景区段工程施工 XHL3 标段 | 2013.12.01 | 2015.01.31 | 1.88 | 连云港新海至xx港区公路 建设指挥部 | 1.88 |
连云港新海至xx港区公路建设项 目 XX-1 标 | 2012.06.01 | 2014.05.31 | 4.27 | 连云港新海至xx港区公路 建设指挥部 | 4.27 |
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G4)耒阳至 宜章段大修工程路面工程施工第 S4 标段 | 2013.05.01 | 2013.11.30 | 2.19 | 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G4) 耒阳至宜章段大修工程路面 工程指挥部 | 2.19 |
城口至万源快速公路通道(xx、 桥梁、隧道)工程 | 2010.08.01 | 2013.08.31 | 1.04 | 城口至万源快速公路通道指 挥部 | 1.04 |
临海高等级公路滨海段新建工程施 工 LHBH-LQ1 标 | 2011.08.01 | 2013.09.30 | 1.71 | 滨海县交通局 | 1.71 |
338 省道金港大道接线工程项目雩 龙公路(南段) | 2012.11.01 | 2013.06.30 | 0.22 | 江苏翰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22 |
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及相关工建项 目工程 | 2012.08.01 | 2013.12.31 | 5.79 |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79 |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完工时间 | 合同额 | 业主 | 已回款 金额 |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的苍梧路(龙河广场-花果ft大道)道路形象提升 工程 | 2013.05.01 | 2013.06.30 | 0.68 | 连云港交通局 | 0.68 |
常熟市三环路快速改造工程施工项 目 S14 标段 | 2010.07.01 | 2012.12.31 | 4.17 | 常熟市交通局 | 4.17 |
沿海高速公路白驹、六套、富安收 费站道口拓宽改造 | 2016.04.15 | 2016.12.31 | 0.04 |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 公司 | 0.04 |
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 FY- 21 标 | 2015.03.01 | 2016.09.31 | 1.41 | 苏州交通局 | 1.41 |
宁杭高速公路溧阳南、丁ft收费站 扩建工程 | 2016.09.14 | 2017.03.14 | 0.04 |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 | 0.04 |
福建长乐福北路改造工程 | 2014.10.12 | 2016.10.13 | 3.45 |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 3.45 |
赤ft湖管委会胜利大道和张朝路建 设工程 | 2015.01.21 | 2016.10.10 | 0.20 | 句容市交通局 | 0.20 |
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 | 2015.04.13 | 2016.12.31 | 2.01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2.01 |
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 目 JG-LM-2 段 | 2015.10.15 | 2016.12.31 | 1.86 |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 | 1.86 |
xx互通节点改造工程 | 2015.11.20 | 2016.11.20 | 0.95 | 镇江市公路处 | 0.95 |
丰阳线 X301(凤阳路)改造工程施 工项目 | 2016.09.21 | 2017.04.21 | 0.30 |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 0.30 |
连云港新海至xx港区公路新海新 区及云台ft景区段工程施工 XHL3 标段 | 2013.12.11 | 2017.06.15 | 1.90 | 连云港交通运输局 | 1.90 |
清远市清西大桥工程项目 | 2016.04.02 | 2017.10.31 | 0.35 | 中交路建 | 0.35 |
盐城xx技术产业区纬五路跨冈河 大桥工程 | 2016.05.05 | 2017.03.31 | 0.27 | 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 0.27 |
镇江市 2016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 修项目 A 标 | 2016.08.16 | 2017.05.16 | 0.16 | 镇江市公路管理处 | 0.16 |
星州街、地库地面支路等市政道路 改造及新建工程 | 2016.07.13 | 2017.01.13 | 0.10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 展有限公司 | 0.10 |
NCZL-MSWX-1 合同段 | 2016.07.18 | 2017.02.18 | 0.02 |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 | 0.02 |
苏虞线(永昌泾-慕阳村)段航道 整治工程 | 2016.09.09 | 2017.02.09 | 0.10 | 苏州交通局 | 0.10 |
331 省道与 X208 连接线商侍大桥 | 2015.01.30 | 2016.7 | 0.47 | 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 0.47 |
镇江市 312 国道城区改线段工程 G312CQ-DL 标段 | 2013.06.10 | 2017.11 | 3.78 | 镇江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 | 3.78 |
扬溧高速荣炳互通至 S241 连接线工 程二标 | 2016.07.10 | 2017.10.1 | 0.71 |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 管理处 | 0.71 |
项目名称 | 签约时间 | 完工时间 | 合同额 | 业主 | 已回款 金额 |
丹阳市丹金溧漕河桥梁工程项目 A1 标段 | 2016.08 | 2017.12 | 0.40 | 丹阳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 0.4 |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 TS13 标 段 | 2015.08.25 | 2018.5.24 | 7.8 |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 | 7.8 |
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土建三标 工程劳务分包 | 2016.04.11 | 2016.04.11 | 0.60 | 中铁电气化局 | 0.6 |
扬溧高速荣炳互通至 S241 连接线工 程 | 2016.05.11 | 2016.05.11 | 0.71 | 金坛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 | 0.71 |
238 省道扬中段(八桥加油站至二 桥)改造工程 | 2017.04.05 | 2018.04.05 | 0.53 | 扬中交通局 | 0.53 |
雷公岛直达通道工程(一期二标 段) | 2017.04.01 | 2019.04.06 | 0.57 | 扬中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 0.57 |
合计 | 74.74 | 74.74 |
发行人参与承建了京沪、xxx、通启、宁淮、宁常、浙江申苏浙皖、江西昌金、辽宁铁阜、安徽合淮阜、深圳盐田线等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和地方重点工程,工程优良率和履约率始终保持100%。
截至2020年3月31日,路桥公司已签订并在建工程总投资为60.31亿元,各在建项目已取得必要的立项审批,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在建项目见下表(该公司已于2020年2月划出发行人合并范围):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点 | 签约时间 | 总投资 | 项目进度 | 业主方 |
丹阳市丹金溧漕河桥梁工程项目 A1 标段 | 镇江 | 2016.05.17 | 0.40 | 98% |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
524 国道通常汽渡至常熟三环段 改扩建工程项目 S2 标 | 常熟 | 2016.06.20 | 6.32 | 90% | 常熟市交通局 |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第 TS13 标段 | 台州 | 2014.02.01 | 6.96 | 85% |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
坪西公路坪ft至葵涌段扩建工程 施工第 3 标段 | 深圳 | 2014.10.01 | 3.09 | 98% |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 中心 |
南京南站地区市政道路五期工程 施工招标 NZ-SG1602 标段 | 南京 | 2016.08.16 | 1.76 | 98%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 仁化至新丰段 TJ8 合同x | xx | 2015.11.18 | 1.60 | 98% | 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金川大道西延(A 标)工程 | 南通 | 2014.08.20 | 0.30 | 93% |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 司 |
357 省道丹阳至常州机场段改扩 建工程 | 丹阳 | 2017.01.20 | 0.40 | 78% | 丹阳市交通局 |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点 | 签约时间 | 总投资 | 项目进度 | 业主方 |
浙江ft水六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PPP 项目 | 浙江 | 2017.01.25 | 5.10 | 52% | 海盐县城市开发建设办公 室 |
如东县 2016 年度县道养护大中 修工程 2016YHSG2 标x | xx | 2017.02.14 | 0.13 | 58% | 如东县兴东交通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 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土建施工 TJ1 标 | 建德 | 2017.06.06 | 9.58 | 60% | 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丹阳市南延段跨河桥梁)项目,施工招标 A1 标段 | 丹阳 | 2017.06.08 | 0.39 | 80% | 丹阳市交通局 |
沿海高速公路 2017 年南通段x x预防性养护维修项目 | 南通 | 2017.06.08 | 0.05 | 90% |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 限公司 |
双新北路盐宝河大桥及接线工程 | 南通 | 2017.07.31 | 1.05 | 70% | 盐城市盐都区交通局 |
沿海高速公路东台、滨海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YH- TJSG-DT 标段 | 东台 | 2017.08.09 | 0.05 | 75% |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丹阳市丹金溧漕河桥梁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 A3 标段 | 丹阳 | 2017.09.19 | 0.70 | 40% | 丹阳市交通局 |
国道 345 线石渠宜牛至达日四川 境段公路改建工程 B | 四川 | 2017.10.23 | 2.88 | 80%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基础 设施建设管理局 |
站前路(泰红路至长江大道段)快速化建设工程施工项 目,ZQLKS-SG1 标段 | 泰州 | 2018.01.02 | 3.26 | 80% | 泰州市市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常嘉高速石牌服务区停车场局部 扩容施工项目,CKGC-FWQKR 标段 | 常熟 | 2018.01.03 | 0.03 | 50% | 苏州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昆分公司 |
沿江高速公路常州南收费站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YJ-CZN 标段 | 常熟 | 2018.02.06 | 0.11 | 60% | 沿江高速常州段建设指挥部 |
2018 年兴化市东北片、东南片农 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项目 TDSJSG-L2 标段 | 兴化 | 2018.02.12 | 0.58 | 50% | 兴化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指挥部 |
2018 年兴化市东北片、东南片农 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项目 TDSJSG-K1 标段 | 兴化 | 2018.02.12 | 0.72 | 60% | 兴化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指挥部 |
盐城xx技术连接线工程振兴路 南段 | 盐城 | 2018.05.11 | 0.65 | 60% | 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
265 省道镇江至荣炳(K16+000- K35+260)段改扩建工程 A3 标 | 镇江 | 2018.03.23 | 1.08 | 90% | 镇江市交通局 |
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 飞石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A 标段 | 福州 | 2018.11.06 | 0.59 | 50% |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常熟市辛xxx荡路道路改造工 程施工项目(TDL 标) | 常熟 | 2018.10.11 | 0.33 | 30% | 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北干河 239 省道桥、延政西路桥)施工项目 BGHQ-YZXLQ-SG 标段 | 常州 | 2019.01.21 | 0.65 | 50% |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建 设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点 | 签约时间 | 总投资 | 项目进度 | 业主方 |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 年排水设施维护工程和日常保洁养护项目 WHBJ03 标段 | 苏州 | 2019.01.23 | 0.12 | 80% |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沿江高速公路苏沪省界太仓主线 站撤除应急完善工程施工项目 YJ-TCWS1 标段 | 苏州 | 2019.04.30 | 0.51 | 80%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项目 YC-21 标段 | 宜兴 | 2019.08.01 | 3.73 | 0.12%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104 国道南京北段改扩建工程项 目汊河大桥施工 A4 标段 | 南京 | 2019.11.01 | 0.72 | 0.20% |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
x沪高速新沂至淮安扩建段 JHK -SY2 标 | 南京 | 2020.02.15 | 6.47 | 0 | 江苏省交通建设局 |
总计 | 60.31 |
③工程结算模式
发行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般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结算,工程具体结算方式为:①发行人与业主方签定工程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期限及付款进度,发行人按合同要求提供工程履约保函;②发行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款进行垫付,业主方按月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定期支付部分工程款;③工程完成后,发行人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业主方完成80%工程款的支付;④工程项目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业主方报地方审计委审计,审计时间一般为2-3年内。审计委完成工程审计后,发行人可收取剩余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项目质保金被业主方扣留,项目质保金一般在工程结算后1-3年内收回。2017-2019年及 2020年1-3月,发行人主要施工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当年完工总金额 | 28,030 | 99,169 | 121,509 | 119,195 |
当年垫资金额 | 15,956 | 19,075 | 20,335 | 16,017 |
当年工程款回收 | 12,074 | 80,094 | 101,174 | 103,178 |
发行人道路桥梁施工板块业务为工程施工性质,发行人通过工程招标竞标方式获取项目,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期限及付款进度,按月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结算,为非公益性业务。
3、纸制品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纸制品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经营。大东纸业的主要产品有21克-400克的各种高档文化用纸、工业配套用纸、食品级包装纸、防伪纸等四大系列35个品种,拥有国家颁发的《食品包装纸生产许可证》和《防伪纸生产许可证》,是指定的水印防伪发票及票证纸供应商,同时也是国内专业生产高档纸杯纸及原纸的企业,已成为可口可乐、麦当劳、和路雪、星巴克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高档食品用纸重点配套生产企业。
大东纸业为全国造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化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
(TC141/SC2)委员单位,相继参与了《纸杯》、《复印纸》、《防伪材料通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防伪纸》、《纸杯原纸》等标准的起草,是国家造纸行业标准的重要起草单位之一。多个产品数次荣获国家及省市级各类荣誉奖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纸杯原纸、铝箔衬纸、中性特白双胶纸和复印纸获得国家权威质量检测合格产品;21g邮封纸(薄型包装纸)获得“全国优秀包装产品奖”和“轻工优秀产品出口产品金质奖”;防伪税务发票专用纸、防伪无碳复写原纸获得“江苏省xx技术产品认定”和“优秀产品金牛奖”。高克重中性特白双胶纸纳入“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目前,大东纸业拥有13万吨的特种纸生产能力,通过品牌与管理的提升,扩大利润空间。同时,加大新品开发力度,引入下游客户建立深度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自身设备产能,技改完成7条机制纸生产线和3条淋膜纸加工生产线,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公司整体利润受到影响。
①纸制品成本及原料采购情况
大东纸业主要原料为造纸原浆,辅料包括造纸添加的化工原料和专用材料。
原料成本约占公司总成本的70.00%,纸制品主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占总成本比重 | |
原材料 | 纸浆 | 58.00% |
化工原料 | 8.00% | |
专用材料 | 2.00% |
项目 | 占总成本比重 |
制造费用 | 14.00% |
人工成本 | 4.00% |
水电气 | 13.00% |
折旧与摊销 | 1.00% |
合计 | 100.00% |
大东纸业与主要原料供应商之间已保持有5年以上往来,原料供应及原料质量具有较好的保障。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造纸原浆的采购量分别为 78,000吨、81,490吨、78,982吨和46,133吨。报告期内,大东纸业主要供应商为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CELULOSA ARAUCO Y CONSTITUCION S.A.、镇江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
大东纸业纸制品原料采购情况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
纸浆 | 46,133 | 5,045 | 78,982 | 4,259 | 81,490 | 3,949 | 78,000 | 4,170 |
最近一年及一期大东纸业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占比 |
CELULOSA ARAUCO Y CONSTITUCION S.A. | 否 | 纸浆 | 6,963.22 | 12.11 |
镇江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否 | 纸浆 | 6,591.14 | 11.46 |
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 | 否 | 纸浆 | 6,591.13 | 11.46 |
杭州亿森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原纸 | 3,515.18 | 6.11 |
镇江联华纸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原纸 | 2,457.05 | 4.27 |
合计 | 30,956.98 | 40.72 | ||
2021 年度 |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占比 |
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 | 否 | 纸浆 | 8,590.28 | 11.30 |
镇江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否 | 纸浆 | 6,802.99 | 8.95 |
CELULOSA ARAUCO Y | 否 | 纸浆 | 6,766.78 | 8.90 |
CONSTITUCION S.A. | ||||
淮南市上唐商贸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5,085.93 | 6.69 |
杭州亿森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原纸 | 3,711.00 | 4.88 |
②纸制品生产工艺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的造纸工程流程如下图所示:
③纸制品产量情况
发行人纸制品类别较多,主要包括纸杯原纸、淋膜纸、税票纸、文化用纸等四大类。发行人建立了现场质量标准、机电质量标准和纸品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质量标准化体系,结合生产实际,修订完善各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将质量标准化的具体指标纳入综合管理考核方案,杜绝隐患,报告期内无重大生产事故发生。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发行人纸制品产量分别为126,900吨、 115,356吨、121,837吨和29,762吨,2019年以来,大东纸业纸制品业务收入产量呈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产量较2019年略有下降,发行人纸制品产能及产量具体情况见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2 年 1-9 月 | 纸杯原纸 | 25,000 | 21,314 | 113.67 |
淋膜纸 | 20,000 | 13,835 | 92.23 | |
税票纸 | 10,000 | 792 | 10.56 | |
文化用纸 | 30,000 | 16,062 | 71.39 | |
其他 | 45,000 | 21,412 | 63.44 |
项目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合计 | 130,000 | 73,415 | 56.47 | |
2021 年度 | 纸杯原纸 | 25,000 | 40,606 | 162.42 |
淋膜纸 | 20,000 | 20,006 | 100.03 | |
税票纸 | 10,000 | 2,165 | 21.65 | |
文化用纸 | 30,000 | 24,719 | 82.40 | |
其他 | 45,000 | 34,341 | 76.31 | |
合计 | 130,000 | 121,837 | 93.72 | |
2020 年度 | 纸杯原纸 | 25,000 | 32,365 | 129.46 |
淋膜纸 | 20,000 | 19,596 | 97.98 | |
税票纸 | 10,000 | 1,729 | 17.29 | |
文化用纸 | 30,000 | 26,499 | 88.33 | |
其他 | 45,000 | 35,167 | 78.15 | |
合计 | 130,000 | 115,356 | 89.00 | |
2019 年度 | 纸杯原纸 | 25,000 | 40,569 | 162.28 |
淋膜纸 | 20,000 | 25,333 | 126.67 | |
税票纸 | 10,000 | 7,313 | 73.13 | |
文化用纸 | 30,000 | 25,544 | 85.14 | |
其他 | 45,000 | 28,141 | 62.54 | |
合计 | 130,000 | 126,900 | 97.62 |
注:产能当季指标已年化。
④纸制品销售情况
2019-2021年度,发行人纸制品销量分别为112,641吨、96,615吨、114,536吨,产销率分别为88.76%、83.76%和94.01%。目前,大东纸业拥有13万吨的特种纸生产能力,通过品牌与管理的提升,扩大利润空间。同时,加大新品开发力度,引入下游客户建立深度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自身设备产能,技改完成7条机制纸生产线和3条淋膜纸加工生产线,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大东纸业主要客户为广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广州普乐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东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等。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发行人纸制品销售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
纸杯原纸 | 8,654 | 6,595 | 21,767 | 6,562 | 14,561 | 5,827 | 17,554 | 6,394 |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
淋膜纸 | 13,756 | 8,028 | 25,213 | 7,752 | 19,754 | 6,700 | 25,207 | 6,349 |
税票纸 | 880 | 7,533 | 7,187 | 7,335 | 1,755 | 7,760 | 7,437 | 7,926 |
文化用纸 | 15,538 | 6,081 | 25,131 | 5,978 | 25,425 | 5,119 | 25,083 | 5,812 |
其他 | 32,323 | 6,197 | 34,238 | 6,275 | 35,120 | 5,788 | 37,360 | 7,005 |
合计 | 71,151 | 6,670 | 113,536 | 6,463 | 96,615 | 6,239 | 112,641 | 6,495 |
注:大东纸业生产的纸品种多达百余种,除了以上分类的主要4个品种外,其余品种都是根据需求交替生产并销售,例如:手袋纸、白牛皮纸、吸管纸、热敏纸等。由于不同时期需求有变化且销售收入零星分散,故合并计入“其他”中。
最近一年及一期大东纸业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 |||
销售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销售额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东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7,370.26 | 13.39 |
普乐(广州)包装有限公司 | 否 | 6,761.54 | 12.28 |
广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6,180.52 | 11.23 |
杭州亿森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3,610.16 | 6.56 |
杭州双舟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2,995.07 | 5.44 |
合计 | |||
2021 年度 | |||
销售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销售额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广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11,372.74 | 13.34 |
东莞市诚昌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9,825.89 | 11.55 |
普乐(广州)包装有限公司 | 否 | 6,998.84 | 8.23 |
浙江德缘源纸业有限公司 | 否 | 4,691.28 | 5.52 |
杭州双舟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4,727.51 | 4.85 |
⑤纸制品结算情况
纸制品原材料主要为纸浆、化工原料及专用材料,其中纸浆的采购一般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货到后付款,月结90天;其余原材料采购均采用30天内支付90天银票的方式,两种结算比例各占采购总量的50%。在销售中,纸制品的结算方式主要为银票和现款两种,其中银票占比较高达70%,且针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
同的账期结算,期限在30-90天不等。
2022 年 9 月纸制品产销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域 | 销售金额 | 占比 |
1 | 华南 | 21,471.00 | 39.00 |
2 | 华东 | 29,730.00 | 54.00 |
3 | 其他 | 3,854.00 | 7.00 |
合计 | 55,055.00 | 100.00 |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1)所在行业状况
造纸工业是制造各种类别纸制品的传统基础行业,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它涉及林业、农业、机械制造、化工、电气自动化、交通运输、环保等多个产业。造纸工业在现代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世人瞩目,被国际上公认为“永不衰竭”的行业,在美国、加拿大、日本、芬兰、瑞典等经济发达国家,已成为其国民经济十大支柱制造业之一。现代造纸工业不同于一般日用消费品工业,而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密集型,规模效益显著,属于连续、高效生产的基础原料工业。在纸制品产品总量中,80%以上作为生产资料用于新闻、出版、印刷、商品包装和其他工业领域,不足20%用于人们直接消费。造纸产业关联度大,对上下游产业的经济有一定拉动作用,当今世界各国已将纸及纸板的生产和消费水平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xx程度的标志之一。
2007-2018年度,中国造纸业高速发展,年产量从3,050万吨增加至11,774.1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0%,已跃居世界第一造纸大国。在产能高速增长的同时,国内造纸业在技术、设备制造方面也成绩卓著。根据中国造纸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规模以上纸张生产企已基本上拥有了世界一流的制浆造纸、环保技术与装备,目前世界上4台超大型纸机中有两台落户中国,国内的大型纸机技术水平已经远远超过欧洲。随着中国经济快速融入世界以及国内消费水平的快速提升,包装用纸、印刷用纸等纸产品销量也随之激增,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刺激着造纸业规模的不断扩大。
2019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约2800家,全国纸及纸板生产量1.17亿吨,同比增长3.5%;消费量1.25亿吨,同比增长7.96%,2009 -2019年,纸及纸板生产
量年均增长3.74%,消费量年均增长3.50%。分纸种来看,除新闻纸增幅较低外,
涂布类印刷纸、卫生纸、纸制品等增长依然迅猛。
截至2019年末,我国造纸行业生产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但是从目前我国纸业总体水平看还不是很高,具体表现为一是纸张总量仍不足;二是产品品种、品质差异仍较大;三是尚未完全规模化。虽然目前国内造纸产业的生产和市场需求基本平稳,但随着未来汇率、通货膨胀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变化,将给造纸企业生产造成成本压力,会使多数纸产品的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因此,纸企要在“十三五”期间按中央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通过提升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
此外,纸制品行业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加大重点地区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水功能区分区管理,主要xx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综合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实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综上所述,伴随着低碳经济的推进,又给造纸产业带来新的考验。造纸企业必须从企业的各个方面注意节能环保,描绘清晰的碳足迹,真正实现低碳经济,全面提升造纸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使行业真正做到由大变强。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发行人下属的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在我国特种纸生产行业具有较高的声誉。大东纸业的主要产品有高档文化用纸、工业配套用纸、食品级包装纸、防伪纸等四大系列 35 个品种。大东纸业是水印防伪税务发票专用纸供应商。2005 年
公司被江苏省造纸行业协会评为省造纸十强企业之一,2006 年被认定为江苏省xx技术企业。
大东纸业主要注册商标品牌有“千禧龙”和“幸运鸟”。“幸运鸟”商标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该商标复印纸销量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 15%,在全国同行业单一品牌销售排名第一。“千禧龙”品牌防伪纸通过中国防伪协会技术产品评审,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防伪材料生产许可证。
公司生产的纸杯原纸、铝箔衬纸、中性特白双胶纸、复印纸先后荣获江苏省 “质量信得过产品”荣誉称号并且取得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国家权威质量检测合格产品证书。2006 年 PS 版衬纸、高克重中性特白双胶纸、牛奶及液体饮料包装纸被认定为江苏省xx技术产品,其 40 中高克重中性特白双胶纸被列入江苏省火炬计划。
大东纸业先后通过了 ISO9002、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PEF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并于 2009 年 7 月顺利通过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核认证。公司非常注重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吨纸耗水量一直处于全国同类型造纸企业领先水平。
3)经营方针及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从两个维度介入高端包装产业,一方面支持存量企业实施战略整合,重点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围绕食品、消费、健康领域针对性研发生产特种纸品,保障企业在高端包装产业链中制造环节的压舱石作用;另一方面从产业链角度开展并购投资,围绕上游原材料及下游市场端开展战略性并购,介入食品、医用材料、医药等包装市场,以较小收购成本切入行业市场,为构建高端包装产业链突破原材料及销售渠道。以包装综合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形象构建品牌,同时在集团体系内与冷链运输客户进行资源共享,拓展医药、食品行业市场份额。
4、化工产品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化工产品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所生产的产品包括聚合硫酸铁、硫酸亚铁、硫酸、烧碱、脂肪醇等系列。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江苏太白集团,主营产品为钛白粉,已于2019年7月出售,2020年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2017-2019年,化工产品业务毛利率逐步下滑,2018年液硫、工业盐、纯苯的采购均价全部上升,液碱、脂肪醇、二氯苯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下滑,导致当年毛利率下降;2019年采购均价有所好转,但硫酸、液碱销售价格下滑较多,且太白集团划出导致产品结构变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趋严,导致2019年xxx进一步下降。化工行业自2016年初经历了一轮景气上行周期,自2018年三季度开始,受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及部分子行业新增产能开始释放的因素影响,行业景气开始下行,产品价格和企业盈利逐步走低,目前化工产品价格指数处于2012年以来的20%分位左右,已经进入底部区域,发行人化工产品业务盈利能力下降与行业保持一致。
太白集团作为我国最早生产钛白粉的厂家,是全国钛白粉生产骨干企业之一,太白集团先后研发了造纸、化纤用钛白粉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环球”牌 钛白粉是江苏省名牌产品,钛白粉产品覆盖国内绝大部分省市,并远销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旗下主要子公司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拥有年产50,000吨高 档钛白粉、20,000吨聚合硫酸铁的生产能力,主营产品为钛白粉、聚合硫酸铁,此外,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研制的高档产品——xxx型钛白粉、“攀枝花钛 精矿硫酸法生产涂料用xxx型钛白粉”荣获化工部科技成果一等奖。公司先后 研究开发了造纸、化纤用钛白粉生产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环球”牌钛白粉是江 苏省名牌产品,xxx型钛白粉是江苏省xx技术产品。
近年来钛白粉行业竞争加剧,同质化产品增多,加之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导致太白集团近年来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目前太白集团后续扩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完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身技术的结合,自制行业领先的闪蒸系统和汽粉系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不但降低能源消耗、控制生产成本,而且运用有专利技术的表面处理工艺,提升了产品品质和应用性能。
2019年7月11日,发行人经股东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持有的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给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1日完成全部转让款的缴付。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于2015年12月组建成立,成立以来秉承“管理创新、精简高效、效益至上、权责统一”的管理理念,建立精简的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根据镇江市国资委2018年12月19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无偿划转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镇国资产[2018]46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12月24日,东普新材料的40%股权 划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股权划转后,发行人持有东普新材料100%股权,全资控 股东普新材料。目前东普装置产能:一、60万吨/年硫酸装置,用于地块蒸汽配套 及余热发电作为公司能源供应平台的;二、20万吨/年离子膜装置(10万吨/年投 产,另10万吨/年在建)及液氯、高纯酸等装置,与新区绿色化工园区内xx企业 的氯氢产业链产品形成配套,作为公司原材料供应平台;三、2.80万吨/年多元醇 装置(2万吨/年脂肪醇、0.80万吨/年己二醇);四、3.40万吨/年二氯苯装置。公 司立足基础产业,大力推进转型升级,向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特殊化学品行业 发展。产业链规划:延伸开发硫酸下游产品电子酸及电池酸等高端化学品;技术 改进5万吨/年氯乙酸项目;新建醋酸产业链下游新材料产品项目,如33万吨/年醋 酸乙烯、10万吨/年XXX等。截至2020年末,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88,774.77万元,负债总额67,531.24万元,所有者权益21,243.52万元;2020年度, 东普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71,607.53万元,净利润-5,736.85万元。江苏东普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行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2019年江苏 盐城响水工业园区爆炸事件的影响,江苏省进一步加强了化工企业安全检查,东 普新材料符合省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但行业上下游有部分企业受该事件的影响,以至于东普新材料也受到牵连,全年处于亏损状态。
①化工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化工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为东普新材料。东普新材料主营产品为硫酸、多元醇等,目前东普新材料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延申开发出电子酸、醋酸乙烯等高端化学品、新材料项目。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硫酸和烧碱的主要原料包括液硫、工业盐和纯苯。2019-2021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液硫采购量分别为141,388吨、 159,157吨、120,998吨及131,614吨,工业盐采购量分别为138,430吨、214,034吨、
196,671吨及156,868吨,纯苯采购量分别为4,669吨、6,110吨、3,856吨和6,055吨。发行人化工采购材料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
液硫 | 131,614 | 1,147 | 120,998 | 423 | 159,157 | 878 | 141,388 | 1,193 |
工业盐 | 156,868 | 257 | 196,671 | 230 | 214,034 | 301 | 138,430 | 325 |
纯苯 | 6,055 | 6,325 | 3,856 | 3,386 | 6,110 | 5,171 | 4,669 | 6,990 |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公司同一控制人旗下企业镇江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销合作关系稳固。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 否 | 能源 | 20,737.00 |
镇江市恒利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能源 | 8,453.00 |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原料 | 7,128.00 |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原料 | 6,610.00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原料 | 2,850.00 |
合计 | 45,778.00 |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 否 | 能源 | 29,068.00 |
镇江市恒利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能源 | 11,873.00 |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原料 | 6,787.00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原料 | 4,322.00 |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原料 | 1,626.00 |
合计 | 53,676.00 |
91
②生产工艺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项先进技术包括:天然脂肪醇改良汉高工艺技术、三合一合成炉技术、一次盐水陶瓷膜工艺技术和对二氯苯连续结晶技术等。现阶段东普新材料以复产为主,建设两大平台,一是以硫酸装置为基础的能源平台,二是以氯碱装置为基础的原料平台。同时,配套复产氯碱下游加氢系列脂肪醇与氯系列二氯苯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
1)硫酸装置生产工艺
外购液体硫磺经过液硫过滤机除去杂质,送液硫储罐存储,存储液硫放入精硫槽,供焚硫转化系统使用。液硫与经干燥塔干燥的空气在焚硫炉中燃烧的烟气,通过余热锅炉降温后,送入转化器在触媒作用下进行反应,产生三氧化硫,转化反应放热由周围的高温、中温、低温过热器及冷热、热热换热器吸收,转化烟气送低温热回收装置和第二吸收塔用浓硫酸吸收三氧化硫,生产硫酸。一部分转化烟气进入发烟硫酸装置用98%硫酸吸收生成36%烟酸、22%烟酸,吸收后的烟气返至HRS塔入口处的烟气管道。36%烟酸送入蒸发器蒸出的气体三氧化硫,一部分进入氯磺酸合成装置于氯化氢合成氯磺酸,另一部分三氧化硫凝结成三氧化硫液体,部分液体三氧化硫和36%烟酸进入混合器,混合成65%烟酸。
2)氯碱装置生产工艺
以卤水、原盐为原料,经过凯膜一次精制和螯合树脂塔二次精制,除去一次盐水中的钙、镁、铁等金属离子及其它有害杂质,连续送入离子膜电解槽,在直流电的作用下,电解槽阴极侧产生氢气和烧碱,阳极侧产生氯气,氯气和氢气经过冷却、干燥、压缩后,部分氯气外送,大部分氯气送入液气工段,液化气用于合成氯化氢,用纯水吸收制高纯盐酸供装置内使用。开停车产生的不合格氯气、事故停车的废氯气用碱液吸制成次氯酸钠。电解排出的碱液,浓度为32%NaOH,除装置自用外,一半送蒸发装置,浓缩成50%NaOH碱液出售。氢气除制备盐酸外,其余经压缩后外售。
3)二氯苯装置生产工艺
二氯苯装置以苯和氯气为原料,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借助催化剂FeCl3和促进剂S2Cl2的作用,先后经过两次氯化生成二氯苯和HCl,经除催化剂塔、
MCB回收塔、TCB移出塔提纯二氯苯,再经过结晶器、纯化器等一系列精制过程获得合格的对二氯苯产品和邻二氯苯产品。
4)精细化工
己二醇产品装置生产工艺:以己二酸、己二醇为原料,在高温条件下进行酯化反应,生成己二酸己二酯,再在固定床催化剂及过量氢的条件下将己二酸己二酯转化成己二醇,然后进一步精馏得到纯净的己二醇产品。
脂肪醇产品装置生产工艺:以天然油脂和甲醇为原料,在催化作用以及在一定温度、压力下进行高压醇解反应,生成甲酯和甘油,然后进行甲酯和甘油的分离,得到脂肪酸甲酯和甘油。再以天然脂肪酸甲酯为原料,在固定床催化剂及过量氢气的条件下,将脂肪酸甲酯转化成脂肪醇及甲醇的混合物,然后用蒸发分离的方法除去甲醇,得到纯净的脂肪醇产品。
③化工产品产量情况
东普新材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狠抓隐患治理,通过多层次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预防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近三年来公司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取得成效。公司已通过对客户结构、产品价格、品种构成进行优化调整,以销售增长来拉动生产放量。发行人化工产品具体产量见表:
单位:吨
期间 | 产品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1 年 1-9 月 | 硫酸 | 600,000.00 | 412,335.00 | 68.72% |
液碱 | 200,000.00 | 126,962.00 | 63.48% | |
脂肪醇 | 20,000.00 | 6,495.00 | 32.48% | |
二氯苯 | 18,000.00 | 8,849.00 | 49.16% | |
2020 年度 | 硫酸 | 600,000.00 | 425,600.00 | 70.93% |
液碱 | 200,000.00 | 145,900.00 | 72.95% | |
脂肪醇 | 20,000.00 | 6,800.00 | 34.00% | |
二氯苯 | 18,000.00 | 7,000.00 | 38.89% | |
2019 年度 | 硫酸 | 600,000.00 | 420,533.00 | 70.09% |
液碱 | 200,000.00 | 178,165.00 | 89.08% | |
脂肪醇 | 18,000.00 | 8,932.00 | 49.62% | |
二氯苯 | 20,000.00 | 10,191.00 | 50.96% | |
2018 年度 | 硫酸 | 600,000.00 | 425,171.00 | 70.86% |
液碱 | 120,000.00 | 116,420.00 | 97.02% | |
脂肪醇 | 18,000.00 | 3,227.00 | 17.93% | |
二氯苯 | 20,000.00 | 7,500.00 | 37.50% |
④化工产品销量情况
2018-2020年度,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东普新材料的主要产品为硫酸、液碱、脂肪醇和二氯苯,其中东普新材料近三年及一期的硫酸销量分别为430,260吨、 403,511吨、436,702吨及334,001吨,基本保持平稳。液碱销售量分别为108,213吨、
166,366吨、138,008吨及117,593吨。受新冠疫情、太白集团划出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及环保监管限产影响,2021年1-9月发行人化工产品销售量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此外,硫酸受市场行情的影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发行人化工产品具体销量见表: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销量 | 均价 | |
硫酸 | 334,001 | 488 | 436,702 | 346 | 403,511 | 225 | 285,805 | 265 |
液碱 | 117,593 | 1,674 | 138,008 | 2,248 | 166,366 | 2,168 | 82,196 | 2,761 |
脂肪醇 | 6,495 | 16,960 | 7,327 | 14,786 | 9,394 | 14,053 | 1,342 | 15,071 |
二氯苯 | 8,589 | 6,523 | 7,184 | 4,399 | 9,426 | 5,797 | 2,232 | 6,774 |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东普新材料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 |||
销售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销售额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11,016.00 | 12.88 |
镇江市恒利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10,612.00 | 12.40 |
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 | 否 | 7,229.00 | 8.45 |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5,304.00 | 6.20 |
常州金坛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4,644.00 | 5.43 |
合计 | - | 38,805.00 | 45.37 |
2020 年度 | |||
销售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销售额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镇江市恒利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12,846.39 | 17.94 |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11,013.24 | 15.38 |
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 | 否 | 7,862.51 | 10.98 |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5,850.34 | 8.17 |
常州金坛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4,418.18 | 6.17 |
合计 | - | 41,990.66 | 58.64 |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销量为 436,702
吨和 334,001 吨,烧碱销量分别为 138,008 吨和 117,593 吨。2020 年最大销售商为镇江市恒利低温技术有限公司,占 2020 年度销售总额的 17.94%。
销售区域方面,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化工产品,仅在长三角地区销
售,销售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集中性。发行人具体销售区域分布见下表: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长三角地区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⑤化工产品结算情况
化工产品原材料包括液硫、工业盐、纯苯,其中液硫和纯苯主要采购结算方 式主要为现汇,工业盐的采购支付方式主要为6个月的银票,其中占比各约50.00%。化工产品销售结算的方式主要为内销,结算方式主要为银票和电汇两种方式,其 中银票占比80.00%,电汇占比20.00%。
⑥化工产品环保情况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制定了鼓励“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xxx、天然xxx、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限制“新建硫酸法钛白粉”的产业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10月13日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废物不能有效利用或三废排放不达标的钛白粉生产装置”被列入需要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除了上述目录,国家无针对钛白粉行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发行人目前虽采用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江苏省环保厅
于2019年5月4日公布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中,太白集团、东普
新材料等级均达到蓝色,评价结果较好。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围绕东普科技基础产品线,协同国内外知名专家及机构,对产品链进行顶层设计规划,推动支持企业提升内部安全环保、成本压降的精细化管理能力,稳定园区能源平台的地位。强化与上市公司联动,从业务、技术等方面切入,推动企业在要素资源供给及精细化产品两条路线的全面发展。通过有效利用副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在下游与上市公司、园区内高端下游客户合作开发电子级硫酸、发烟酸、氯乙酸、甘氨酸等高附加值产品,将产业链延伸至终端客户,推动企业从基础化工行业向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清洁化工行业转型。
5、汽车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汽车板块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经营。鉴于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装冷藏保温汽车业务发展迅速,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客户需求旺盛,综合判断冷藏保温汽车业务属朝阳产业,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又是全国最早从事冷藏汽车生产的老牌国企,故 2010 年 9 月发行人决定增加对该行业的投入,完成汽车业务的收购。
发行人依托生产冷链装备的镇江飞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和进行高端商务改装车的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一方面以发展新能源冷藏车、负压救护车、环保方舱等各类服务社会民生的商用车产品为主,全面涉足医疗、食品、生态环保等社会领域,将产品嵌入居民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实现定制开发规模化提升,另一方面以高端商务车、旅居房车为主线,在国内主打xx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并扩大市场份额,稳定市场龙头地位。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改装汽车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3620),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 1984 年建厂的镇江冷藏汽车厂,当时为隶属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的中央企业。该公司可按国内外汽车底盘改制生产各种微型、轻型、中型、重型冷藏保温车、厢式运输车、军民用方舱
以及其它特种改装车,公司的产品以冷藏保温车为主,厢式车和特种车为辅,另外陆续开发了挂肉车、冷板车、外场饮食保障车、野战运血车、电源车、烟草车、售餐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及疫苗运输车等专用车。从 1994 年开始为部队提供军事装备,累计为总后军需部、总后卫生部、空军、总装备部、驻港、驻澳部队和武警等部队和兵种提供了数千辆装备,1998 年总后勤部授予公司为“军事后勤装备定点生产企业”,2005 年颁发《后勤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并设有“空军装备部驻飞驰集团军事代表处”。拥有汽车整车公告和油耗试验公告 40 余种,涵盖从
0.5-30 吨系列冷藏保温车及特种改装汽车行业资质。
飞驰汽车积极参加国内大型国际性车展,大力宣扬飞驰品牌,积极提升自身企业品牌形象,扩大飞驰品牌的知名度,实现了数量较多的现场销售。飞驰集团凭借过硬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力量,在商务车领域已跻身于全国豪华奔驰商务车改装前列。冷藏车方面,飞驰集团在各大销售区域内积极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拓展目前的销售渠道,目前正在积极打开西部地区的面包车(冷藏)市场。
2011 年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战略投资伙伴共同成立镇江飞驰
商务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并获得德国奔驰改装授权资质,可在
斯宾特、xx等车型基础上改装顶级商务车。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进行搬迁改造,实施 4,000 辆/年冷藏 保温车和 1,000 辆军品及特种车产业化扩能项目。2016 年搬迁改造项目基本完成, 2017 年所有设备入驻到位。发行人积极扩大各系列特种改装车产品的生产, 同时进行相关的技术改造,使其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江苏车驰的控股子公司天津车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平行进口车业务,平行进口业务即代理天津口岸经销商从国外采购车辆,天津车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相应代理费、垫税利息、押汇利息差等,发行人在天津、重庆、深圳、广州都有销售网络和销售平台。发行人于 2017 年新增平行进口业务,目前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发行人汽车业务的采购量一般根据存货情况和生产需求缺口而定,每年原型车采购量在 300-500 辆左右,平行进口车采购量在 2000-4000 辆左右,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一部分对采购及库存原型车进行改装生产,一部分对外部军工
车辆直接改装生产。汽车销售目前以整车采购转售的模式下的平行进口车销售为主,改装生产的汽车销量相对较少。
①汽车成本及原材料采购情况
主要原料为原型车、底盘、制冷机、铝板及其他辅料。商务车型的原型车主要从福建奔驰直接采购,底盘主要采购依维柯和庆铃品牌,飞驰集团与主要车型及原料供应商之间已保持有5年以上合作往来,供应具有较好的保障。近三年及一期飞驰集团采购的原型车分别为503辆、482辆、338辆和327辆。
发行人汽车原料采购情况
单位:辆、吨、台、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采购量 | 均价 | |
原型车 | 282 | 39.42 | 125.68 | 11.39 | 338.00 | 48.98 | 482.00 | 33.80 |
底盘 | 178 | 11.23 | 119.00 | 42.91 | 524.00 | 10.71 | 236.00 | 12.00 |
制冷机 | 305 | 2.05 | 352.00 | 2.92 | 558.00 | 2.54 | 264.00 | 3.90 |
铝板 | 3.93 | 2.14 | 18.59 | 2.64 | 161.93 | 2.20 | 181.50 | 2.20 |
铝型材 | - | - | 28.10 | 2.01 | 164.27 | 1.82 | 121.00 | 1.80 |
平行进口车 | 1,473 | 54.75 | 798.66 | 42.8 | 3,680.00 | 36.13 | 4,205.00 | 45.29 |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世界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8,464.51 |
英国 KCE 国际有限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3,328.14 |
汽车幻象综合贸易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2,771.38 |
红衫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2,566.94 |
GMW 货运服务(加拿大)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2,579.56 |
合计 | 19,710.53 | ||
2021 年度 |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供应商品 | 供应额 |
GMW 货运服务(加拿大)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9,827.02 |
KSK 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9,422.10 |
天福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7,040.90 |
AGA 公司 | 否 | 平行进口车 | 7,2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