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产托管合同》统一交易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保险资产托管合同》统一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方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
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21984.5601万元。
5.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概述和类型
公司选择招商银行作为托管行之一,对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除股票及境外投资资产外)进行托管和监督,双方签署《保险资产托管合同》统一交易协议,该交易属于提供货物或服务类关联交易。
2.交易标的:招商银行为公司提供的资产托管服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根据实际托管资产净值和托管费率计算支付给招商银行托管报酬,按天计提,按季度支付。合同期内预估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2.协议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于2020年10月20日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有效期限三年,至2023年10月20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确定,定价水平符合市场公允原则。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合并召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产托管合同>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非关联方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