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3]027号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现已经莲发改审批【2023】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规模
1、项目总投资:67198.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030.67万元。
2、总建筑面积:130143.6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0951.87平方米(包括公寓楼 87884.19 平方米(为17F高层住宅用房,共12栋,
816户)、社区配套用房1143.87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192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285.61平方米,包括车位、夹层等。
3、总用地面积:拟规划总用地面积45585平方米。
4、其他工程规模指标:本项目主要为安置房。项目容积率(不计防护绿地)2.00,绿地率(不计防护绿地)≥30%,建筑密度≦30%,机动车位约851个,地面停车约9个,地下停车约842个,住宅户数816户。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人防、消防、装修设计(仅指地下室和公共区域部分)、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幕墙
、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包含楼宇亮化、室外照明等)、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室外附属、海绵城市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不包含太阳能光伏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外立面、装修(仅指地下室和公共区域部分)、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人防、消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含楼宇亮化、室外照明等)、充电桩、标志标线、气体灭火、给水、围墙、大门、污水处理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运行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外网部分)、电力(指变配电部分)、通讯(外网部分)、燃气、自来水(区块红线总表之前)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
4、检测检验委托及付费:根据【丽质管(2022)8号文件】精神,包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
、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
、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照度检测等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已由发包人支付的专项检测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除上述检测检验外的(包含但不限于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由发包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配合检测工作(且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5、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水证、排水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6、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不另行计取。
7、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75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4、安全xx工地标化要求: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市级标准。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
2.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可含地下室)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和仓储物流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①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能体现合同规模、类型、签订时间的施工合同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表);③总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表)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
5、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
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8、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3月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
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00 000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000 000000
0 0000-0000000。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
——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祥生白桥溪谷 地址:xxxxxxxxx000xx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传真:0000-0000000
联系人:xxx、xx 联系人:xxx、xxx
备案单位(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