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组合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I》、(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各类投资专项服务费进行了明确约定。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情况信息的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
〔2007〕24号)、《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8〕88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年4月10日,平安资产与平安产险签署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组合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受托管理平安产险指定的保险资产。 2018年10月17日,平安资产与平安产险签署了《中国平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组合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I》、(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各类投资专项服务费进行了明确约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平安资产负责管理和运作平安产险指定的保险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服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平安资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包 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 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办理短 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 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07208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在与平安产险签署补充协议过程中,我公司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x合同各类投资专项服务费定价采取成本补偿定价法。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该组合预估测算,平安产险需向平安资产支付的各类投资专项服务费,包括新旧两套会计准则并行服务、非标债权类资产估值服务、委外专户产品核算及报表合并服务、非资本市场投资核算自动化服务、非资本市场投资全托管专项服务、非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及核算专项服务的费用。2018年共计收取733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按主合同约定按季将管理费及服务费存入平安资产指 定的银行账户。年度已发生的保险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事项涉及投资管理费及投资支持服务费收取根据合同 或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三)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x协议于2018年10月17日由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与主合同相同,至 201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均未
提出终止本合同项下合作关系,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9月30日,平安资产与平安产险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0.61亿元。
六、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根据主合同,平安资产负责管理和运作平安产险指定的保险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服务并获取相应管理费、服务费收入。补充协议对相应的投资专项服务费明细进行约定。
(二)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平安资产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