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中鋁視拓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中鋁集團之聯繫人,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中鋁視拓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新勞務及工程服 務 框 架協 議 項 下擬 進 行 的 交易 構 成 本 公司 於 香 港 上市 規 則 第14A 章項下 的持 續關連 交 易。由於根 據香 港上市 規則計 算之 新勞務 及工 程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其建議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 比率高 於0.1%,但低 於5%,新勞務及工程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 的 交 易及 其 建 議年 度 上 限 須遵 守 香 港 上市 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