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中山大学进口货物购销协议
合同使用指引
x合同为中山大学使用的进口货物购销协议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买受人”、“出卖人”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买受人或共同出卖人。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
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乙方为法人的,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人为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其他组织机构登记资料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合同中约定的实施内容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本合同书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如有特殊约定可增加补充条款,但所补充条款不得与已有条款相冲突。
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提供了货物样品,请务必注意保留相应样品,以用于货物验收或质量异议。
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本合同须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合同内容并会签意见。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份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大招( )[ ]______号的招标结果、□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申购单号:______的竞价结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1. 货物明细
1.1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货物,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中英文) |
型号规格 |
品牌 |
制造商 (全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币种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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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 价格条款:CIP广州口岸。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和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上述合同价款等各项内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
1.3 付款方式:甲方通过受其委托的外贸公司付款,由外贸公司以开具信用证(L/C)和货到后电汇(后T/T)两种方式支付,双方确定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采购的进口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用户签署货款支付确认书,甲方的外贸代理公司据此在15天内一次付清货款(后T/T)。
□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以外方式采购的进口货物:货款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为货物总金额的80%(80%L/C);第二次付款待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用户在3个月内签署余款支付确认书,甲方的外贸代理公司据此在15天内xxx款(T/T)。
1.4 包装: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若需特殊保管方式如冷冻等,请列明)
清关口岸至非广州校区用户实验室的运输、保险、搬运费用及广州本地的商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分批到货: )
1.6 乙方供货日期:收到信用证或发货通知后__日内货到目的口岸。
(说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外贸合同签订后将提交免税资料给海关审批,免税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才会对外开具信用证或发出发货通知。)
1.7 甲方负责办理中国境内的货物进口批文及免税手续,并委托外贸公司代理进口业务。进口代理费用由(□甲方□乙方)支付。
1.8 甲方委托 (外贸合同买方)签订外贸合同,乙方委托 (外贸合同卖方)签订外贸合同。若乙方委托方 (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甲方及甲方委托方 (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9 质量要求和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必须提供货物合格资料或国家商检局签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技术指标和参数应达到采购文件(详见中大招( )[ ] 号的采购文件□竞价申购单号: )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
1.10 乙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2. 货物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
2.1 货物抵达甲方指定的使用单位后由乙方通知甲方用户、甲方委托的外贸公司三方共同到场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在货物抵达甲方使用单位后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通知乙方派员上门免费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
2.2 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协议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应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
2.3 甲方在全部货物到齐(包括试剂耗材),并安装、调试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在约定验收的日期前乙方必须协助甲方用户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并完成各项培训,现场验收时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否则验收延误由乙方负责。
2.4 甲方所购货物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
3. 售后服务及维修
3.1 保修期限: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_年免费保修服务(人为造成的损坏除外),保修承担方为: 。(保修承担方与乙方不一致时,需要保修承担方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函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同意与保修方共同无限承担连带责任)
3.2 保修期内,保修承担方接到维修通知,保修承担方人员应于_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_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保修承担方应在最短_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货物的保修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的双倍计算延长保修期。
3.3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应采用保修承担方派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的方式。在保修期内,货物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4.2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指定受托公司支付款项。
4.3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履行。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5.2 乙方保证其对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与处置权,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5.3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缺陷或瑕疵,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企业或贸易名称、版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
5.4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
6.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的逾期交货违约金为逾期交付货物相应合同价款的5‰(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
6.3 若保修承担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保修承担方及乙方承担赔偿。
6.4 若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且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6.4.1要求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补偿等措施给予补救,补救不能或者经补救仍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按照下述第6.4.2、6.4.3或6.4.4项处理。
6.4.2 拒绝接受货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款,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4.3 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换货通知后_日内提供符合协议约定的货物,逾期未能提供的按照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尾款中扣除;
6.4.4 保留性接受瑕疵货物,乙方放弃货物部分/全部尾款,将部分/全部的尾款作为对甲方保留性接受货物的补偿;
6.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需退还甲方经委托公司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具体情形如下:
6.5.1乙方交付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6.5.2乙方逾期交货超过60日的;
6.5.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6.5.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协议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6.5.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6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7. 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8. 通知和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9. 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3 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1. 其它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修改协议书、重签协议书、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与货物内容相关的变更,必须通过变更审批后方可办理合同的书面变更手续。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1.2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协议正文为准。
11.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生效。
11.4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中山大学 |
乙方(xx):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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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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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一:
货物清单:
序号 |
货号 |
名称(中英文)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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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可自行修改设计表格,但上述内容不可少,国内交货的在备注栏说明.
附件二
异地清关风险提示及承诺书
货物异地(异地保税区)清关可能造成的风险:
异地清关可能导致不同海关对同一商品的认定存在差异,即异地海关不认同我校所在地海关对商品的认定和归类,从而导致货物没办法清关;
如在保税区特别是异地保税区清关,供应商可能在向海关申报时,把走私货物夹带到我校申报的货物中,该行为一经海关查出,我校和外贸公司可能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取消我校申请免税的资格。
货物异地清关,货物从异地到广州用户处运输和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外贸公司无法监督发货时间和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异地清关需要在广州办好免税证后再邮寄单证至异地,常常导致无法及时清出货物和造成时间的拖延,产生滞报、仓储等相关费用。
异地保税区进货均为大批量货物,而我学校采购的货物为小额数量,即供应商有可能无法提供货物入境海关备案清单(清单上有供应商对外采购货物底价),导致外贸公司无法进行付汇核销,进而无法(或在规定期限内)跟用户老师进行结算。
保税区内可以对货物进行组装加工,用户采购的货物可能被供应商在异地保税区内进行重组加工再发出(非保税区内禁止对货物进行拆箱,海关查货除外)。
甲方:本人已经知悉上述异地清关的风险,有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并接受由于异地清关可能造成的到货时间延误、结算拖延,接受广州海关已批准的免税可能异地海关不认可导致征税进口的情况。
甲方用户代表签名:
乙方:乙方已经知悉上述异地清关可能造成的风险,保证不发生上述第2、6条的情况,对上述第1、3、4、5条愿意承担由于异地(异地保税区)清关可能造成的货物无法清关、清关延误、海关查处等相关责任,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附件三
承 诺 函
中山大学:
我司承诺对 公司销售的 牌型号为 的 设备名称(详见□中大招( )[ ] 号的招标文件 □竞价申购单号: )承担 年的保修。在保修期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质量达到中山大学的验收标准;故障响应时间按 公司与贵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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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保修公司: 年 月 日
销售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