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 招標書
標書檔號: LA/GA/2018/SP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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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 招標書
本校現正為本校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招標,特此誠邀 貴公司承投此項工程,按下列各項要求,提交投標書。
(一) 工程要求
1. 承辦商須提供物料、工具、枱架、儀器、合資格技術人員、工人等執行及完成所指定之工程項目。
2. 承辦商必須符合並繳付政府各有關部門費用或小型工程項目費用( 如適用)。
3. 承辦商必須新購買有關工程保險、勞工保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單一事件賠償保額不得少於港幣壹仟萬($10,000,000)。並加僱主名稱: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4. 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内容:
提供人工及物料作下述工程項目,正確位置、尺寸、範圍須依據校方指示:
4.1 保護附近現有設施如冷氣、窗户、走廊等。
4.2 清拆現有飾面、間隔、地毯、木台、假陣、層架、樓底扇、射燈、光管等。
4.3 新建石膏板間隔封現有通往隣房的單掩門位(内外)。
4.4 新開後門位,新做圖案單掩門連木框,用回正門舊鎖。
4.5 拆除正門,改做條紋磨沙及圖案單掩玻璃門,拆下的現有單掩門保留。
4.6 新做小房木門,做圖案單掩門連木框,配金色珠鎖。
4.7 由電掣房拉總線,做 60A 三相 12 位 MCB 掣箱
4.8 新裝所有開關如燈掣、抽氣扇掣、冷氣掣等。
4.9 新造 13A 孖蘇 10 個
4.10 新造 13A 單蘇 3 個
4.11 新造訉號(4 個,不包穿線)
4.12 設計及新造天花燈槽連花線
4.13 設計及新造石膏板天花(大廳較高,小房内較低)
4.14 新鋪設木紋長條型膠地板
4.15 新鋪設木腳線(約 23 直米)
4.16 新造高儲物柜於正門外(約 0.5 直米)
4.17 新造高儲物柜/層架於小房內(約 4 直米)
4.18 新造高電掣柜於正門内側(約 0.5 直米)
4.19 新造吧台(約 2 直米)
4.20 新造吧台層板 2 層
4.21 新造地柜(約 2 直米)
4.22 新造淺啡油玻璃連背板(約 5 平方米)
4.23 新造白油玻璃連背板(約 10 平方米)
4.24 新造半高木圍身連背板(約 5 平方米)
4.25 新造掛牆搪瓷白板(約 5 平方米)
4.26 新造牆身上部圖案木板飾面(約 25 平方米)
4.27 新造 150mm 高木製講台連捲毯(約 8 平方米)
4.28 油天花乳膠漆(約 100 平方米)
4.29 油天花花線乳膠漆(約 40 直米)
4.30 油牆身乳膠漆(約 40 平方米)
4.31 油所有新舊木門框
4.32 新造天花燈槽 LED 燈帶(約 40 直米)
4.33 新造天花燈盆(2 套)
4.34 新造 LED 射燈(40 支)
4.35 新造緊急照明燈(2 支)
4.36 現有消防訉號閃燈改位(1 支)
4.37 現有消花灑明頭改裝為隱藏暗頭(1 批,現場數量)
4.38 現有抽氣扇改位(2 把)
4.39 新造捲簾(14 平方米)
4.40 拆除舊冷氣一部改為新裝 Daikin 天花式 1 匹冷氣機連燈曲
4.41 將 4 匹舊冷氣室內機一部移位至陣中央
4.42 完工後清走垃圾細微清潔抹淨
4.43 工程保險
4.44 提供施工立體彩色圖、完工圖則及電力裝置表格 WR1 等
5. 上述各項一年保固期,扣 5%工程費於 12 個月保固期後付款。請承辦商自行列出詳細工程報價譂述有關用料、規格、呎寸、數量等。
(二) 投標書內容要求
1. 請附回介紹貴公司背景及曾提供相關服務之資料
2. 請附回貴公司註册資料及商業登記證副本
3. 投標書必須填一式兩份,並放置信封內封密。信封面應清楚註明: (承投第 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 投標書。(注意:不可在招標書封面上顯示公司的身份)
4. 投標書有效期爲六(6)個月,由截標日期起計。如在六(6)個月內仍未接獲委聘通知,則是次投標可視作落選論。
5. 請細閱及填回隨函附上之「承辦商遵守道德承擔要求的聲明」(附件 1)
6. 請細閱及填回隨函附上之「投標表格」(附件 2)
7. 該等文件將成為工程合約之一部份,中標者的全部或部份建議一經被接納,即構成具有約束力之合約。
(三) 評審標書準則
1. 費用(未必採納出價最低的投標書)
2. 投標者的設計概念、相關經驗等。
3. 投標者須視察工地,以確定與工程有關或影響工程的一切詳情、場地所在及交通工具等。中標者將被當作經已充分知悉本工程合約所涉及的工程,及已獲悉有關可能影響有關工程的一切所需資料。
4. 不完整的投標書,將被取消資格。
(四) 《防止賄賂條例》
1.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在學校採購過程中,如學校員工接受供應商和承辦商提供的利益,或供應商和承辦商向學校員工提供的利益,均屬違法。學校不容許供應商和承辦商透過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捐贈)影響學校的選擇。
2. 學校員工或供應商和承辦商任何一方或雙方干犯上述行為,有關投標書將不獲考慮;即使已獲委聘,所簽訂的有關合約亦會被宣告無效。
3. 請填妥隨函附上之「承辦商遵守道德承擔要求的聲明」,並連同標書寄回本校。
(五) 截標日期及提交標書
1. 有意承投的投標者請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前,根據上文各項所列的要求,以機密文件形式,將投標書及其他相關資料遞交到本校第二校舍校務處外的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2. 提交投標書必須清楚詳列以下地址、投標名稱及標書檔號: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第二校舍)
新界將軍xxxx 0 x
「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標書檔號:LA/GA/2018/SPM/02
(六) 申訴事宜
上述招標及評審程序按教育局指引行事,並受學校專責委員會監察,以確保審批標書過程公平妥善。投標者如認為其投標書未獲公平處理或投標過程中未獲公平對待,可向該專責委員會反映。
(七) 意見及查詢
投標者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6067 9043 與本校工程保養組x先生聯絡。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 校長 - xxxxx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一、 承辦商遵守道德承擔要求的聲明(附件 1)
二、 投標表格(附件 2)
三、 工程位置現時相片(附件 3)
四、 工程招標圖則(附件 4)
附件 1
承辦商遵守道德承擔要求的聲明
致: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標書檔號: | LA/GA/2018/SPM/02 |
標書標題: | 第二校IB Room裝修工程 |
根據本標書的道德承擔條文,我們確認,我們已遵守以下條款,並確保我們的董事、僱員、分判承辦商、代理人了解以下條款:
(a) 在開展與本標書有關的業務時,禁止參與本標書的董事、僱員、代理人及分判承辦商提供、索取或接受《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第2節所定義的任何利益;
(b) 要求參與本標書的董事、僱員、代理人及分判承辦商以書面方式向我們申報其個人/財務利益與他們在本標書有關的職責之間的任何衝突或潛在衝突。如果該等衝突或潛在衝突已獲披露,我們將立即採取必要的合理措施,盡可能緩解或消除所披露的衝突或潛在衝突;
(c) 禁止參與執行本標書的董事及僱員參與本標書外、可能會造成或可能引致他們在本標書有關的職責與其個人/財務利益發生衝突的任何工程或工作(無論有無薪酬),並須要求分判承辦商採取同樣的行動;
(d) 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由僱主或代表僱主託付予我們的任何機密/受保密權涵蓋的資料或數據不會洩露予除本標書允許的人士以外的第三方。
承辦商名稱 | : | |
簽署人 | : | |
簽署人姓名 | : | |
簽署人職位 | : | |
日期 | : |
附件 2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投標表格
學校名稱: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下稱「真道書院」﹞學校地址: 新界將軍xxxx 0 x
標書名稱: 承投第二校舍 IB Room 裝修工程標書編號: LA/GA/2018/SPM/02
截標日期/時間: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下午二時
1. 本公司﹝下述簽署人﹞已經視察工地,並已審閱投標章程、標準合約條款、工作內容及報價表、投標表格及所有附件。本公司特此同意,如本公司的投標書被真道書院接納,本投標書將構成真道書院與本公司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2. 本公司明白及同意本工程合約是以全包形式(Lump Sum Fixed Price)所訂,因此,下述的合約總工程費已包括本公司就本合約/工程的每項工作所需之經常費、保險費、工地管理、臨時設施,連工包料費用、運輸費、缺陷保修期費用,以及其他未列明但仍需負責之工作的費用等。
3. 本公司明白及同意真道書院有權選取最低價或任何出價之投標,並有權削減本合約內任何部份之項目,本公司不得異議。本公司所填妥的投標書內的一切資料及內容將於上述的[六(6)個月]期間內有效。
4. 本標書內總工程費:HK$
投標公司名稱: 簽署及蓋章:
投標人職銜: 投標人姓名:
電 話: 日 期:
地 址:
真道書院確認及接納簽署及蓋章:
日期: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工程位置現時相片:
附件 3
N43– IB Room
N43– IB Room
附件 4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工程招標圖則):概念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