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日内,根据 2018 年已实现业绩情况及 2019 年、2020 年预计业绩情况的平均值,按照 10-15 倍 P/E 确定增资价格。
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二年一月
8-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发行人”或“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等相关方对落实函问题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落实函的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x落实函的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 关于股份支付 4
问题 2 关于专利 14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39
问题 1 关于股份支付
根据申报材料,2020 年 4 月,xxxx 2.55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持有的发行人 0.8947%股权,发行人以顺丰投资 2020
年 7 月对发行人增资的价格 3.71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为授予日公允价值确认了
股份支付费用。但 2019 年 9 月及 2020 年 3 月,发行人客户海尔日日顺的关联方
日日顺创智及自然人xxx对发行人增资的价格同为 2.55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发行人未认定为股份支付。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2019 年 9 月及 2020 年 3 月日日顺创智、xxx对发行人增资价格的公允性,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2019 年 9 月及 2020 年 3 月日日顺创智、xxx(以下将参与公司 A 轮融资
的主体日日顺创智单独或与xxx合并简称为“创智方”)对发行人合计 3,000 万
元增资系按照 2018 年 7 月《投资意向框架协议》《借款协议》及《债转股协议》
约定做出的转股增资安排,于 2019 年 7 月开始且不晚于 2019 年 8 月按前期协议约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转股价格。创智方对发行人增资价格公允,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创智方对发行人增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
1、2018 年 7 月-9 月,创智方向发行人投入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 3,000
万元借款,并约定该等款项转为发行人股权的条件及估值
2018 年 7 月,创智方与发行人及股东签订了《投资意向框架协议》与《借款协议》及《债转股协议》(上述协议包括因发行人及其股东名称变更等原因而签订的《修改协议》《修改和重述协议》),约定创智方向发行人投入 2,000 万
元投资意向金及 3,000 万元借款,并约定了该等款项转为发行人股权的条件及估值。其中:
(1)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于发行人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出具后 90 个工
作日内,根据 2018 年已实现业绩情况及 2019 年、2020 年预计业绩情况的平均值,按照 10-15 倍 P/E 确定增资价格。
(2)3,000 万元借款中的 1,000 万元,根据发行人是否完成新一轮的融资及完成融资的时点,有不同的转股价格安排。其中约定若《借款协议》签订后 12
个月内,即至 2019 年 7 月时,发行人未完成新一轮融资,则该笔 1,000 万元可
按 2.75 亿元的固定投前估值转为发行人股权。其余 2,000 万元的转股安排另行约定。
2018 年 8 月,日日顺创智前述 1,945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 3,000 万元借款均完
成付款到达发行人账户,2018 年 9 月,xxx 55 万元投资意向金完成付款。
2、2019 年 7 月开始,创智方根据协议约定将合计 3,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
借款按 2.55 元/股转为发行人股权
2019 年 4 月,发行人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出具后,创智方与发行人开始
就前期投入资金转股相关事项沟通。而发行人预计至 2019 年 7 月无法完成新一
轮融资,故 3,000 万元借款中的 1,000 万元亦将达到可转股条件。
鉴于 1,000 万元债转股约定了投前 2.75 亿元的固定转股估值,而该估值对应发行人 2018 年-2020 年预计业绩平均值 2,500 万元的 P/E 为 11 倍,亦处于《投资意向框架协议》所约定的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转股估值范围内,发行人经营发展需要资金且预计当年不具备完成价格更优外部股权融资的条件,故双方按照商业惯例,就该笔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 1,000 万元借款,均按照该估值对应的 2.55 元/股转股,实施合计 3,000 万元 A 轮融资,该等估值系双方基于已有协议框架约定和商议的结果,且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在上述沟通协商基础上,2019 年 7 月,发行人及其股东与创智方就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签订《增资协议》,并于 2019 年 9 月就该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
变更。就 1,000 万元借款转股,2019 年 8 月日日顺创智向发行人发出进行转股的
通知,于 2019 年 9 月前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启动债转股工作,发行人及其股东与
创智方于 2020 年 2 月就 1,000 万元借款转股签订《增资协议》,并于 2020 年 3月就该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1,000 万元借款转股程序完成时间较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增资完成间隔时间较久的原因及具体过程说明如下:
(1)因《投资意向框架协议》约定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转股按投后估值
计算,而《债转股协议》约定 1,000 万元借款转股按投前估值计算,即 2.75 亿元
对应的转股价格对于该两笔款项分别为投后/投前估值。且 1,000 万转股权应于借
款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到期后的一个月内行使,故 2019 年 7 月,创智方与发行
人及其股东先行就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转股签订《增资协议》,并于 2019 年 8
月向发行人发出 1,000 万元借款转股的通知。根据《债转股协议》,该通知发出后即对作为协议相对方的发行人及发行人当时全体股东发生效力,且发行人及管理团队有义务于收到通知一定期限内按照正式投资协议的约定配合完成该次股权投资(包括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办理完毕投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发行人收到创智方发出的转股通知后,当时全体股东益捷科技、易元投资、科捷自动化、科捷投资及姚后勤亦知悉了上述事项并认可按照协议推进相关工作。
(2)2019 年 9 月 30 日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增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双
方启动 1,000 万元债转股程序工作,逐步完成按前期已确定估值签订《增资协议》及相应工商变更工作。期间日日顺创智投资发行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xxx于 2019 年 11 月因海尔集团公司内部调岗不再负责日日顺创智对发行人投资项目相
关工作,日日顺创智于 2019 年 12 月确定了投资项目新负责人为xxx并由其完
成与xxx的交接工作,并于 2020 年 1 月通知发行人与新负责人对接完成《增资协议》签署,相关交接过程及新负责人到岗后的工作处理程序对流程造成了一定拖延。
(3)根据《投资意向框架协议》《债转股协议》,龙进军、xxx以直接持有对应发行人合计 5,000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对创智方投入款项进行了质押担保(后调整为以通过益捷科技、科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对于出借
款项所设担保的取消或变更,创智方亦需履行内部程序进行审核控制,以保证交易实施过程中出借资金债权的安全。为办理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增资工商变更
手续,发行人与创智方于 2019 年 9 月先行解除了益捷科技、科捷投资所持股权
对创智方的质押,待该次工商手续变更完成后,旋即恢复了益捷科技以 3,000 万
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对应股权对《借款协议》中资金的质押担保,双方针对 1,000
万元债转股签订《增资协议》并拟进行工商变更时,于 2020 年 2 月再行办理了解除该等质押担保的手续。上述质押担保解除及新增相关流程及手续亦延长了 A轮融资完成的整体时间。
(4)此外,虽然债转股投资事项涉及的创智方审批及实施流程较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但因本次增资所涉及资金已于 2018 年到账由发行人持续使用并已就转股相关主要条件达成一致,转股手续办理情况不会影响增资资金到账及使用,故双方未急于完成工商变更程序。
3、2020 年 8 月-10 月,日日顺创智将所持剩余 2,000 万元债权及其转股权转让给汇智翔顺,汇智翔顺按当时公允价格进行了转股
前述合计 3,000 万元 A 轮融资转股完成后,鉴于《债转股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日日顺创智所持剩余 2,000 万元债权的转股条件及估值,双方经初步沟通拟参
考实际转股时的外部融资价格确定转股价格。鉴于发行人拟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新一轮融资后股改并申请上市,日日顺创智考虑到整体投资回报率以及发行人股改并申请上市后退出周期较长且有不确定性,将剩余 2,000 万元债权及包括其转
股权在内的其他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汇智翔顺。汇智翔顺于 2020 年 10 月将 2,000
万元债权的本金及利息按该轮融资价格全部转为发行人股权
(二)创智方对发行人增资价格公允,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如前所述,自 2019 年 7 月 31 日创智方 2018 年向发行人投入的借款到期,
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 1,000 万元借款转股条件均已成就,双方就上述 3,000
万元约定了 2.55 元/股的转股价格,并于随后分别签订《增资协议》。该转股价
格系由 2018 年 7 月《债转股协议》对 1,000 万元借款转股的固定投前估值 2.75
亿元及《投资意向框架协议》约定的 3 年平均净利润 10-15 倍 P/E 范围得出,且系发行人结合自身发展资金需求和对外部股权融资合理评判的结果,具有商业合理性。其中,发行人 2018 年已实现净利润为约 1,500 万元,2018 年-2020 年预计平均净利润为 2,500 万元,对应 2.75 亿元估值的 P/E 为 11 倍。此外,自 2018 年 8 月-9 月创智方投入款项到达发行人账户后,发行人一直在使用该等款项。1,000
万元债转股受制xxx方内部流程导致工商变更于 2020 年 3 月完成,不影响创智方对发行人增资价格的公允性。
A 轮融资 2.75 亿元估值对应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与 2018 年-2019 年平均净利润以及 2018 年-2020 年预计实现平均净利润的 P/E 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净利润(万元) | P/E |
2018 年实际 | 1,589.93 | 17.30 |
2018 年-2020 年预计平均 | 2,500.00 | 11.00 |
2019 年实际 | 1,335.62 | 20.59 |
2018 年-2019 年实际平均 | 1,462.78 | 18.80 |
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计算。
创智方对发行人增资价格系按照前期《投资意向框架协议》及《债转股协议》约定,分别根据预计实现净利润的合理 P/E 倍数及所预定固定估值确定。该转股价格不晚于 2019 年 8 月确定,确定时所对应的 2018 年、2019 年及两年平均实际净利润 P/E 倍数均不低于 15 倍,不存在创智方以显著低于合理价格的非公允低价入股发行人的情形。
日日顺创智关联方海尔日日顺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于海尔日日顺的收入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获取方式及 定价方法 | 产品种类 | 合同签订时间 | 验收确认收入 时间 | 收入金额 (万元) |
S-201831005 | 招投标 | 智能仓储系统 | 2018 年 4 月 | 2020 年 6 月 | 6,704.68 |
S-201931014 | 招投标 | 智能仓储系统 | 2019 年 12 月 | 2020 年 11 月 | 1,508.14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报告期内来自于海尔日日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 2018 年
4 月签订的智能仓储系统合同,该业务合同签订时间早于 2018 年 7 月《投资意
向框架协议》《借款协议》及《债转股协议》签订及 2019 年 7 月相关增资转股安排开始实施。除上述项目外,发行人来自日日顺创智及其关联方的收入主要为向海尔日日顺提供的小额增补及售后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海尔日日顺的业务往来均通过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性手段取得,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互相输送利益或以非公允手段获取业务的情形。
因此,虽然创智方之关联方系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但创智方入股发行人价格公允,发行人未就创智方 A 轮融资入股事项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2020 年 7 月顺丰投资入股发行人时系与创智方 A 轮转股增资独立进行的 B 轮融资,xxx受让益捷科技股权发生在 2020 年,与顺丰 B 轮融资处于同一年份,发行人按照谨慎性原则将 2020 年 4 月xxx自益捷科技受让股份价格与顺丰投资 B 轮融资入股价格差额部分确认股份支付,具有合理性
1、2020 年 7 月顺丰投资入股发行人系其作为产业投资人,依据自身对行业发展形势的了解独立判断做出决策,具有商业合理性、入股价格公允
2020 年 7 月顺丰投资入股发行人(“B 轮融资”)系其作为产业投资人,依据自身对行业发展形势的了解独立判断做出决策。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在手订单充足,且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顺丰投资结合自身对产业链的了解及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在前一轮融资价格基础上给予了相对较高的估值,具有合理性、符合一级市场投资惯例。顺丰投资该轮增资入股价格按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 P/E 倍数不低于 15倍,按 2019 年、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值计算的 P/E 倍数为
13.62 倍,能够反映发行人当时的盈利能力及业绩发展速度的同时处在合理估值范围内,具有公允性。
2、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系独立于发行人 A、B 轮融资的股东间交易安排,发行人根据该交易完成实际时点按照谨慎性原则将 2020 年 4 月xxx自益捷科技受让股份价格与顺丰投资 B 轮融资入股价格差额部分确认股份支付,具有合理性
2020 年初,因益捷科技间接股东xx国有减持部分发行人股份以改善个人生活的需求,经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后,原股东xxx有受让部分股权的意向,故双方就xxx通过益捷科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磋商。由于该时点发行人未确定新一轮融资的估值,双方在独立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后参照近期外部投融资价格并按照老股转让的行业惯例进行磋商后确定了
2.55 元/股的交易价格。鉴于该笔股权转让实际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4 月,与顺丰投资 2020 年 7 月的 B 轮融资交易时点更加接近,而创智方 A 轮融资价格系基于 2018 年 7 月相关协议约定的固定价格或估值范围,于 2019 年 7 月转股条件成就之后结合发行人实际业绩实现及预计实现情况而确定,故发行人按照谨慎性原则以 B 轮融资顺丰投资入股价格作为公允价格,对xxx自益捷科技受让股权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了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3、创智方 A 轮融资、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及顺丰投资 B 轮融资系各方分别自主进行的增资或股权转让行为,创智方增资资金实际到账及交易价格确定均与顺丰投资增资相关时点有 6 个月以上时间间隔,不以顺丰投资 2020 年
7 月增资价格作为创智方转股增资的公允价格参考具有合理性
xxx受让益捷科技所持发行人股权与创智方A 轮转股增资相关安排无关,xxx、益捷科技与创智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两次增资或股权交易的主要时间节点及发展过程如下:
项目 | 时间 | 创智方合计 3,000 万元转股增资 | 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 |
A 轮融资 (创智方) | 2018 年 7 月 - 2018 年 9 月 投入款项并约定可转股条件及估值 | 2018 年 7 月,约定创智方向发行人 投入合计 5,000 万元资金,并约定 了其中 3,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及借款的可转股条件与估值。 2018 年 8 月-9 月,合计 5,000 万元投入资金到账。 | / |
项目 | 时间 | 创智方合计 3,000 万元转股增资 | 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 |
2019 年 4 月 - 2019 年 8 月 根据前期协议约定确认转股价格并开展增资 | 0000 x 0 x,0000 x经审计财务报告出具,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转股达到条件。 2019 年 7 月,借款到期且未完成新一轮融资,1,000 万元借款达到可转股条件。 2019 年 7 月,投资意向金《增资协 议》确定转股价格为 2.55 元/股。 2019 年8 月,日日顺创智发出1,000 万元借款转股通知。 | / | |
2019 年 9 月 - 2020 年 3 月 完成增资工 商变更手续工作 | 2019 年 9 月,2,000 万元投资意向金转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0 年 3 月,1,000 万元借款转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 2020 年初,双方就股权转让开展磋商。 | |
B 轮融资 (顺丰投资) | 2020 年 4 月 - 2020 年 7 月 顺丰投资B 轮投资完成协议签订、款项到账及工 商变更 | / | 2020 年 4 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 2.55 元/股进行转让。 2020 年 4 月,股权转让交割完成。 |
如上表所示,创智方 A 轮融资、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及顺丰投资 B轮融资系各方分别自主进行的增资或股权转让行为,其中创智方用于转股的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8 月-9 月,与顺丰投资增资款项到账间隔接近 2 年;创智方
A 轮融资转股价格系基于 2018 年 7 月相关协议约定的固定价格或估值范围,于
2019 年 7 月转股条件成就之后结合发行人实际业绩实现及预计实现情况而确定,转股价格确定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8 月,与顺丰投资 B 轮融资交易价格确定间隔
亦超过 6 个月。两次融资系独立进行的外部融资,价格均具有公允性,不以顺丰
投资 2020 年 7 月增资价格作为创智方转股增资的公允价格参考具有合理性。
综上,创智方 2019 年 9 月及 2020 年 3 月对发行人的增资,系基于 2018 年
7 月相关协议约定的固定价格或估值范围,于 2019 年 7 月转股条件成就之后结合发行人实际业绩实现及预计实现情况,按照已约定估值进行转股,转股价格确定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8 月。确定转股价格并开展增资工作的前后 6 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外部股东增资入股的情形,且创智方该转股价格处于合理 P/E 范围内,不存在以显著不合理低价入股的情形,具有公允性,发行人未就创智方入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创智方签署的与 2019 年 9 月、2020 年 3 月增资相关的《投资意向框架协议》《借款协议》《债转股协议》及历次《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了解相关交易估值确定的方式及转股安排;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自创智方收到的投资意向金及借款的银行水单;
3、访谈日日顺创智及xxx,了解本次交易背景及定价依据,并获取其关于增资转股具体过程的说明文件;
4、获取xxx与益捷科技股权转让、顺丰投资 2020 年 7 月增资入股相关协议,并访谈xxx、顺丰投资,了解其受让股权或增资的交易背景及定价依据;
5、查阅发行人 2018 年-2020 年《审计报告》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说明,了解创智方增资发行人交易发生时发行人的业绩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判断增资发生时公允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
6、查阅发行人主要股东及管理人员对创智方增资入股相关背景及过程的说明;
7、通过函证、实地走访、检查与海尔日日顺相关的采购及销售业务的合同、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复核业务的真实性;
8、查阅了报告期内与海尔日日顺已中标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业务合同等),了解与海尔日日顺交易的公允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创智方 2019 年 9 月及 2020 年 3 月对发行人的增资,系基于 2018 年 7 月相
关协议约定的固定价格或估值范围,于 2019 年 7 月转股条件成就之后结合发行人实际业绩实现及预计实现情况,按照已约定估值进行转股,转股价格确定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8 月。确定转股价格并开展增资工作的前后 6 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外部股东增资入股的情形,且创智方该转股价格处于合理 P/E 范围内,不存在以显著不合理低价入股的情形,具有公允性,发行人未就创智方入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 2 关于专利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为 13 项,其中 2020
年后申请发明专利 9 项。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公司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专利重要性程度,专利先进性,以及与所形成营业收入的对应关系;(2)补充说明发行人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研发投入情况、研发团队构成情况、发明人及核心研发人员的背景情况,以及发行人在 2020年后集中申请发明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补充说明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解释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以及保护核心技术的具体措施。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补充说明公司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专利重要性程度,专利先进性,以及与所形成营业收入的对应关系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新获取发明专利 1 项,合计拥有发明专
利 14 项。
发行人 14 项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以及专利重要性程度、先进性情况的说明如下:
序号 | 发明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 | 专利重要性程度 | 专利先进性 |
1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 ZL2020 1012936 5.X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主要应用于智能分拣系统,是在货物进入环形交叉带分拣机的上件前端设置自动分离工序,不再采用人工逐件上件的模式而是根据视觉、伺服控制等技术手段进行包裹自动拉锯分离、自动导入分拣机,从而解决人工上件的作业压力、提高上件的速率与准确性,保证了分拣机的分拣效率,与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自适应控制的多段式全自动高速导入 台控制技术”有密切关系 | 该专利相关技术实现了大量成堆包裹自动进入高速分拣机的全环节全自动运行要求,替代了原有人工上件环节,减少人工投入以及人工作业强度,促进了分拣设备的全自动化程度,对于发行人智能分拣系统业务具有较高重要性 | 该专利相关技术通过采用“3D+2D”的图像处理技术以及深度学习定位分割算法、伺服实时控制技术,保证了包裹的准确分离及对包裹间隔进行精确控制,从而提高了分拣机整体分拣效率和分拣准确性,具有先进性 |
2 |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 ZL2020 1103163 7.9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于智能仓储系统及智能工厂系统,在当前技术发展环境下,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RGV 已经成为实现发行人核心技术 “基于 3D 高效密集储分一体化智能仓储物流技术”的重要设备,超级电容充电保护方法系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的关键技术 | 该专利基于非接触式供电多层 RGV 充电保护控制电路和该电路的保护方法开发应用,对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超级电容充电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时效性起着重要作用 | 相比传统非接触式供电,超级电容 RGV 的充电电路能够实现快充与启停控制、反充保护和零电量自动激活充电与保护功能,同时提升了超级电容在RGV 行业应用的前景,并有效地保障了超级电容RGV 充电系统的安全、稳定、时效性,具有先进 性 |
3 |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 (发明专利 3) | ZL2020 1043466 8.2 | 原始取得 | 提升机系智能仓储系统中重要设备,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系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 3D 高效密集储分一体化智能仓储物流技术”中的相关部分 | 该专利主要应用在储分一体多层穿梭车系统中,对提升机的运行定位精度、安全、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是智能仓储系统产品的重要专利 技术之一 | 该专利在降低提升机的能耗的同时,提升了系统的稳定、安全性。对提升过程中的断带能够及时检测,从而避免造成系统出现大的故障,具有先进性 |
4 |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 ZL2020 1023360 0.8 | 原始取得 | 坡度输送装置主要使用于智能输送系统、智能分拣系统及核心设备中的包裹输送设备及卸装区域相关场景,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专利,采 用一种结构简单、易于控制 | 该专利相关装置应用提高了垂直方向准确定位,实现垂直方向上连续输送功能并同步保证水平 运输,具有重要性 | 该装置采用蜗杆设计降低噪音并且在升降过程中能够始终保证伸出前端保持水平,螺杆传送有自锁功能、能够实现水平 段各位置的定位功能,具 |
序号 | 发明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 | 专利重要性程度 | 专利先进性 |
和轻量化的传动结构,以提高升降准确性和在任意高度 位置上的水平悬垂定位 | 有先进性 | |||||
5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ZL2020 1023433 3.6 | 原始取得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专利相关技术是发行人核心技术“超高效货物搬运技术”中的应用环节之一,主要应用在智能仓储系统、智能工厂系统中。为了使提高系统搬运效率及停止精度,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采用有限元法的分析计算技术及多阶 S 型曲线速度位置控制技术”中也运用了相关专利技术以减少 托盘卡阻 | 该专利相关方法系发行人主要产品智能仓储系统、智能工厂系统整体流畅运转的重要技术之一 | 通过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可以保证托盘在自动运送过程中完全处在设备中心位置,保证了货物流转的流畅性、提高了整体运转效率,具有先进性 |
6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ZL2020 1021662 2.3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于智能仓储系统,将多个检测开关合理布置在货叉叉体紧凑而有限的空间内,通过速度脉冲信号的采集方法检测货叉的位置、速度并反馈给 PLC,在控制上采用特殊算法实现多重闭环控制,协助硬件设备全过程运行平稳,与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采用有限元法的分析计算技术及多阶 S 型曲线速度位置控制技术” 具有相关性 | 该专利相关技术的应用可实现货叉设备控制检测组件的紧凑布局,减少设备成本的同时保证运行效率,对产品生产制造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 该专利方法针对货叉采用改进的速度与定位监控方法,代替现有编码器检测方式,实现在保证监控精度与响应速度的同时,在达到减少设备与使用成本、降低对安装部位与结构布局的限制要求,提高货叉应用的经济效益,具有先进性 |
序号 | 发明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 | 专利重要性程度 | 专利先进性 |
7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ZL2020 1018527 5.2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主要应用于智能分拣系统,系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转向轮分拣机的大件物流包裹分拣技术”的相关专利技术,主要为实现了摆轮分拣机分拣效率的突破 | 高速摆轮分拣机系发行人大型智能分拣系统中关键设备之一,对分拣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 该专利技术采取直驱式输送动力机构、取消中间传动部件以有效地避免能量损耗,同时针对单一摆轮模组及模组间摆转传动方式加以改进,实现了行业较高输送速度和较短摆转时间的技术要求,提升了分拣效率,具有先进性 |
8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 ZL2020 1017073 3.5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于使用箱式输送设备的智能仓储系统中,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在单输送线对接多输送线、非水平对接的情景下,运用曲臂摆转输送装置通过摆转实现输送线对接,从而 实现复杂系统中的设计需求 | 主要在使用箱式输送设备的智能仓储系统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相比传统提升装置具有更高的效率及稳定性,同时可以降低设备整体成本,具有先进性 |
9 |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ZL2020 1015954 9.0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相关技术主要应用在智能仓储系统中,通过智能检测机制触发联动机构,实现高速运行的多层穿梭车与换层提升机等设备并行时的阻挡避让,保障发行人核心技术“基于 3D 高效密集储分一体化智能仓储物流技术”在复杂多层系统中涉及多层 穿梭车运用的安全性 | 该专利相关技术对于保障储分一体多层穿梭车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 | 多层穿梭车在高速运行时会与换层提升机等设备出现交互,过程中的检测、匹配与避让是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该专利的运用实现了智能化的联动逻辑,避免了人工误操作,具有先进性 |
10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ZL2019 1109935 2.6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主要应用在智能分拣系统涉及环线交叉带的供件环节,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可以完成不规则包裹的自动上件和分拣 | 该专利相关装置主要应用于不规则货物的供件和分拣环节,对发行人智能分拣系统的设计具有 重要性 | 不规则货物的供件及分拣相对普通小件包括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该专利相关的智能分拣系统可以兼容普通货物 及不规则货物的分拣,增 |
序号 | 发明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 | 专利重要性程度 | 专利先进性 |
强了行业竞争力,具有先进性 | ||||||
11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ZL2019 1089568 1.5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主要应用于智能输送系统及智能仓储系统中的箱式输送设备,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电动顶升移载机系对原有气动设备的改 进,强化了该等产品的技术 | 在涉及箱式输送设备的系统中可以解决无气源现场的顶升移栽机设备需求,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 电动顶升移载机不需要气源及配置空压机,适用场景更加丰富、通用性更强,并且采用伺服电机驱动、效率更高,具有先进 性 |
12 | 一种基于条形码全方位立体式扫描自动分拣物件装置(发 明专利 12) | ZL2015 1023752 4.7 | 继受取得 | 主要应用在部分智能分拣系统的立体式条码扫描环节,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可以在一定分拣场景下的交叉带分拣机及摆轮分拣线中 应用 | 系辅助发行人智能分拣系统完善部分场景分拣功能的专利,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 系发行人早期引入的补充性专利,相关技术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相比发行人目前自有核心技术不具有明显先进性 |
13 | 基于条形码的物流分拣系统(发明专利 13) | ZL2014 1028059 2.7 | 继受取得 | 主要应用在部分智能分拣系统的条码扫描环节,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可以在一定分拣场景下的交叉带分 拣机及摆轮分拣线中应用 | 系辅助发行人智能分拣系统完善部分场景分拣功能的专利,具有一定的重要 性 | 系发行人早期引入的补充性专利,相关技术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相比发行人目前自有核心技术 不具有明显先进性 |
14 | 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ZL2021 1002202 3.2 | 原始取得 | 该专利相关组件通过应用于包裹输送设备,在发行人智能输送系统、智能分拣系统及核心设备中可以较为普遍地集成,系与设备应用相关的技术,对现有包裹输送设备的快递物流输送及卸装区域场景运行有所改进 | 该专利相关装置的技术改进可以在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快递物流输送及卸装区域环节较为普遍地使用,并提高包裹输送设备的连续输送效率和垂直输送能力,系该等环节的重要专利 | 行业现有一般装置各段输送线不是统一传动系统,难以保证均匀速度和兼容上下升降输送;发行人专利相关装置优化了现有设备,实现物料从平段段到陡坡再到平段的连续输送,既完成水平的输送又实现垂直升降功能,提高了相关场景的连续输送效率及垂直输送 能力,具有先进性 |
发行人 14 项发明专利均被应用于主营业务中,并相应通过主要产品的销售形成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明专利 | 主营业务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2、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 (发明专利 11) 3、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智能输送系统 | - | - | 10,480.88 | 12.01% | 7,329.19 | 15.97% | 14,994.07 | 40.48% |
1、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1) 2、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3、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 (发明专利 7) 4、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5、一种基于条形码全方位立体式扫描自动分拣物件装置(发明专利 12) 6、基于条形码的物流分拣系统 (发明专利 13) 7、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智能分拣系统 | 21,998.56 | 84.66% | 38,570.85 | 44.21% | 27,472.74 | 59.85% | 15,512.65 | 41.88% |
1、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发明专利 2) 2、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 | 智能仓储系统 | 3,623.19 | 13.94% | 32,605.63 | 37.37% | 9,835.13 | 21.84% | 5,061.15 | 13.92% |
发明专利 | 主营业务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方法(发明专利 3) 3、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4、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5、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 (发明专利 8) 6、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7、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 (发明专利 11) | |||||||||
1、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充电保护方法(发明专利 2) 2、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 利 5) | 智能工厂系统 | 49.29 | 0.19% | 780.00 | 0.89% | - | - | - | - |
1、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2、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 (发明专利 7) 3、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核心设备 | 83.63 | 0.32% | 3,786.10 | 4.34% | 918.39 | 2.11% | 1,378.46 | 3.72% |
总计 | 25,754.67 | 99.12% | 86,223.46 | 98.83% | 45,555.45 | 99.24% | 36,946.33 | 99.74% | |
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25,983.16 | 100.00% | 87,247.17 | 100.00% | 45,904.56 | 100.00% | 37,044.30 | 100.00% |
注 1:上表中的占比情况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注 2:发行人销售的核心设备中的单件分离设备,对应的发明专利尚在申请中。发行人销售的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为单独销售的软件,对应软件著作权而不对应发明专利。此外,个别简单小额系统项目未用到发明专利相关技术,因而未将其收入纳入统计。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研发投入情况、研发团队构成情况、发明人及核心研发人员的背景情况,以及发行人在 2020 年后集中申请发明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研发团队构成情况、发明人及核心研发人员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14 项,其中原始取得 12 项,其具体形成过程、发明人及其他参与研发的核心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 | 发明人及(该专利对应的)其他参与研发 的核心人员 |
1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 ZL202010129365.X | 2020.02.28 | 2021.07.27 | 原始取得 | 为解决分拣机使用过程中人工投入较多、作业强度较大的问题,全面提高分拣机的自动化水平,公司成立项目组,先后完成“3D+2D”相机的算法和控制、机械手抓取算法的设计,并对整体方案进行模拟和仿真。于 2020 年基本完成项目研发目标,将项目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进行总结梳理,同步启动了 相关专利的申请。 | 发明人:龙进军、xx、xxx、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x、xxx、侯朋 |
2 | 非接触供电超 级 电 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发明专利 2) | ZL202011031637.9 | 2020.09.27 | 2021.05.28 | 原始取得 | 为了提高非接触式供电超级电容 RGV 超级电容充电电路的安全性、稳定性、时效性,公司于 2020 年 5 月针对超级电容快充与启停控制进行探讨与研究确认初步电路设计方案并立项;2020 年 6 月经过多方测试及数据支持,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并针对超容电路的反向保护和零电量自动激活充电及相关电路保护功能进行探索研究;2020 年 7 月完成针对超容电路的反向保护和零电量自动激活充电及相关电路保护功能电路设计;2020 年 8 月完成研发目标,实现超级电容充电的快充与启停控制、反充保护和零电量自动激活充电与保护功能,有效保障了超级电容 RGV 充电系统的安全、稳定、时效性并 完成项目验收。 | 发明人:xx、xxx、xxx、x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x |
0 | 提升机升降 运行与断带 | ZL202010434668.2 | 2020.05.21 | 2021.05.28 | 原始取得 | 为了解决提升机高速运行中的定位精度和稳定性, 2020 年 1 月公司成立研发项目组,经过为期三个月 | 发明人:xxx、x xx;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 | 发明人及(该专利对应的)其他参与研发 的核心人员 |
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 的多次测试、技术迭代,于 2020 年 4 月实现了提升机的高速运行及高精度定位,对提升带断裂进行了检测。该技术的成功应用不但使提升机能耗降 低,系统稳定性、安全性也得到提升。 | 其他核心人员:xx、xx、xxx | |||||
4 |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 ZL202010233600.8 | 2020.03.30 | 2021.02.26 | 原始取得 | 为实现物料在垂直方向与水平方向的同步运输,同时降低搬运成本与劳动负荷,公司成立项目组进行产品的设计与研发,经过多次的设计评审与测试, 最终完成目标任务。 | 发明人:龙进军、xxx、王恒冲 |
5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ZL202010234333.6 | 2020.03.30 | 2020.12.29 | 原始取得 | 为解决人工将托盘放置到搬运系统中位置不准确不居中的问题,公司成立项目组,开发专用设备以解决托盘居中的问题;确定使用气缸驱动的方案并开展具体结构设计,过程中又更改了升降传动方案,将直顶方案改为斜坡配合滚轮驱动的形式;试制出第一台样机之后针对一些不合理的问题点不断整改优化,经过 2 个月的技术完善,最终定型开 发成功。 | 发明人:xxx、xx; 其他核心人员:何叶 |
6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ZL202010216622.3 | 2020.03.25 | 2020.12.22 | 原始取得 | 传统载货转运设备中使用的货叉较多地采用编码器监控货叉伸缩速度与定位极限,此类数据式信息化监控系统的成本较高,对于安装部位与邻近部件的防震与降噪要求均较高,而且数据设备需定时检修维护,使用成本也较高。 为了降低设备成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开始研发 | 发明人:龙进军、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xxx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 | 发明人及(该专利对应的)其他参与研发 的核心人员 |
新型货叉控制方法,基本完成主要方案的设计并于 2020 年 2 月完成研发。 | |||||||
7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ZL202010185275.2 | 2020.03.17 | 2020.12.22 | 原始取得 | 传统的摆轮分拣机每小时分拣效率为 2,500-3,000 件,效率相对较低,因此 2019 年公司立项研发高速摆轮,2020 年度成功研发 4,000 件/小时的新式摆轮;同年底成功研发 6,000 件/小时的高速版摆轮。 此后,公司又立项成功研发 7,000 件/小时的超高速摆轮。采取直驱式输送动力机构、取消了中间传动部件以有效地避免能量损耗,同时对单一摆轮模组及模组间摆转传动方式加以改进,以期满足较高输 送速度和较短摆转时间的技术要求。 | 发明人:龙进军、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xx |
8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 利 8) | ZL202010170733.5 | 2020.03.12 | 2021.02.26 | 原始取得 | 在箱式输送设备较多的项目中,为替代传统升降机,提高输送效率,降低设备成本,公司协调专人开发输送机对接设备并确定使用曲臂的结构方案; 经过多轮设计调整、测试,样机制作成功定型。 | 发明人:龙进军、x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 x、xxx |
9 |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ZL202010159549.0 | 2020.03.10 | 2020.12.01 | 原始取得 | 为了提高穿梭车在换层提升机与货架轨道之间频繁运行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提高小车的换层效率。2019 年 12 月公司成立技术攻关小组,经过多次测试、技术迭代,于 2020 年 2 月成功开发了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技术。该技术应用提高了穿梭车的换层运行的稳定 性。 | 发明人:龙进军、xxx、xx、xxx;其他核心人员:xx、xxx |
xx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 | 发明人及(该专利对应的)其他参与研发 的核心人员 |
10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ZL201911099352.6 | 2019.11.12 | 2020.10.02 | 原始取得 | 为解决不规则货物的自动分拣问题,公司 2019 年成立项目组,开展对不规则件输送和分拣的研究,模拟了不规则件在输送和分拣过程中的姿态和状态的变化,设计了对应的载具小车,同时设计了自动导入的机构;2019 年 5 月,实施中期检查,完成了本项目的方案设计;2019 年 9 月,完成研发目标,实现了不规则货物的供件和分拣,实现了项目的验 收。并对项目涉及到的关键技术进行总结。 | 发明人:xxx、xx、xxx、xxx;其他核心人员:xx、xxx、xxx |
11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ZL201910895681.5 | 2019.9.21 | 2020.11.03 | 原始取得 | 为了提高箱式输送产品的适用性和通用性,使公司产品可以应用于各式各样的项目场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份成立研发项目组,重点开发电动顶升移载 机并于 2019 年 3 月份确定方案、通过评审,开始细化设计工作;2019 年 6 月份开始测试样机,但测试结果不达标,升降效率偏低;于 2019 年 7 月对升降驱动结构进行优化,将三相异步电机更换为伺服电机,再次测试后逐步达到要求;于 2019 年 8 月底开发成功,并应用于多个项目场地。 | 发明人:xxx、xxx、xx; 其他核心人员:xx、xxx |
12 | 一种基于条形码全方位立体式扫描自动分拣物 件装置(发明 | ZL201510237524.7 | 2015.05.11 | 2017.01.04 | 继受取得 | 基于公司与青岛理工大学的合作,公司在部分项目中使用了该专利所涉及的部分技术,经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评估,鉴于该专利有一定使用价值,同时作为保护性措施,购入该专利,对现有专利体系进行 补充。 | 发明人:xxx、xxx、杨先锋、xxx、xx、xxx、xxx |
xx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 | 发明人及(该专利对应的)其他参与研发 的核心人员 |
专利 12) | |||||||
13 | 基于条形码的物流分拣系统(发明专利 13) | ZL201410280592.7 | 2014.06.23 | 2017.04.05 | 继受取得 | 基于公司与青岛理工大学的合作,公司在部分项目中使用了该专利所涉及的部分技术,经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评估,鉴于该专利有一定使用价值,同时作为保护性措施,购入该专利,对现有专利体系进行 补充。 | 发明人:xxx、文研、xxx、xx、杨先锋、xxx、xx |
14 | 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ZL 202110022023.2 | 2021.01.08 | 2021.12.28 | 原始取得 | 为实现物料在垂直方向与水平方向的同步运输,同时降低搬运成本与劳动负荷,公司成立项目组进行产品的设计与研发,经过多次的设计评审与测试, 最终完成研发目标。 | 发明人:龙进军、xxx、王恒冲 |
2、发行人研发项目与发明专利对应的情况、相关研发项目的投入情况
发行人已经取得的发明专利属于发行人研发项目的部分成果体现,属于研发项目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项目与发明专利对应的情况、相关研发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与该研发项目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名称 | 研发投入情况 | ||||
2021 年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报告期内合计 | |||
1 | 小件分拣机全自动供件测 试线项目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 185.51 | 18.61 | - | - | 204.12 |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与该研发项目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名称 | 研发投入情况 | ||||
2021 年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报告期内合计 | |||
2 | 包含自动导入的小件单件 分离系统的研发项目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 - | 180.55 | - | - | 180.55 |
3 | 支持非标准件复杂位移的智能转运及搬运设备的研发 |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发明专利 2);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146.89 | 302.07 | 27.09 | - | 476.05 |
4 | 移动式爬坡输送机设备 |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 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 | - | - | 72.92 | 72.92 |
5 | KENGIC 信息工厂研发项目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 | 180.17 | 361.29 | 185.87 | 727.33 |
6 | 高性能堆垛机研发项目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165.30 | 309.55 | 253.08 | - | 727.93 |
7 | 摆轮分拣机的研发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39.73 | 153.85 | 213.67 | - | 407.24 |
8 | 新式摆轮分拣机的研发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 | 238.52 | 295.11 | 93.85 | 627.48 |
9 | 高速单件分离和分拣系统 的研发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408.68 | 281.75 | - | - | 690.43 |
10 | QXSS-690 型轻型输送系统 的研发项目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 - | - | - | 95.34 | 95.34 |
11 | 650 节距异步直线电机电滚 筒小车研发项目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 | 93.76 | 47.72 | - | 141.48 |
12 | 电动顶升移载机研发项目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 | - | 49.00 | 83.17 | 132.17 |
3、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及其他参与研发的核心人员的背景情况
序号 | 姓名 | 发明专利名称 | 在公司任职起始 时间及结离任时间 | 职务 |
1 | xxx |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 2015 年 3 月至今 | 副总经理、海外事业 部负责人 |
2 | 何叶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2015 年 5 月至今 | 副总经理兼软件中 心负责人 |
3 | xx |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2015 年 3 月至今 | 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 |
4 | xxx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 2017 年 3 月至今 | 方案规划 总工程师 |
5 | 侯朋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2019 年 8 月至今 | 智能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 负责人 |
6 | 龙进军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2017 年 6 月至今 | 总经理 |
7 | 高飞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2015 年 5 月至今 | 电气一组 经理 |
8 | xxx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2015 年 4 月至今 | 工程技术 部总监 |
9 | 郭环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2016 年 11 月至今 | 产品机械 专家 |
10 | xxx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一种基于条形码全方位立体式扫描自动 | 2014 年 7 月至今 | 电控交叉带产品电 气专家 |
序号 | 姓名 | 发明专利名称 | 在公司任职起始 时间及结离任时间 | 职务 |
分拣物件装置(发明专利 12); 基于条形码的物流分拣系统(发明专利 13) | ||||
11 | xxx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 2015 年 8 月至今 | 智能物流技术支持 部经理 |
12 | xxx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 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2019 年 4 月至今 | 电气研发中级工程师 |
13 | xxx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2016 年 8 月至今 | 机械高级 工程师 |
14 | xxx |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 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2019 年 9 月至今 | 产品开发经理 |
15 | xxx |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 2020 年 3 月至今 | 电气研发高级工程 师 |
16 | xxx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2016 年 3 月至今 | 工程技术 部副总监 |
17 | xxx | x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 2019 年 3 月至今 | 技术管理中级工程 师 |
18 | xx |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2018 年 4 月至今 | 机械中级 工程师 |
19 | xxx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2018 年 3 月至今 | 机械研发 中级工程师 |
20 | xx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2016 年 3 月至今 | 技术开发经理 |
21 | xx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 2014 年 6 月至今 | 产品研发总监 |
序号 | 姓名 | 发明专利名称 | 在公司任职起始 时间及结离任时间 | 职务 |
(发明专利 2);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提升机升降运行与断带检测方法(发明专利 3) | ||||
22 | 王恒冲 |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2015 年 7 月至今 | 机械矩阵 分拣组副经理 |
23 | xx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 | 机械初级 工程师 |
24 | xxx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顶升托盘对中方法(发明专利 5) | 2014 年 10 月至今 | 机械交叉带产品组经理 |
25 | xxx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2015 年 5 月至今 | 方案规划 总监 |
26 | 徐棵苗 | 货叉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6) | 2016 年 8 月至今 | 机械高级 工程师 |
27 | xxx | 多层穿梭车货架及其穿梭车限位检测与阻挡联动方法(发明专利 9) |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 | 机械研发中级工程 师 |
28 | xxx | 坡度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4);多段式输送组件(发明专利 14) | 2015 年 5 月至今 | 机械矩阵分拣组经 理 |
29 | xxx | 自动上件快速分拣控制方法(发明专利 1);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2014 年 11 月至今 | 机械中级工程师 |
30 | xxx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2016 年 9 月至今 | 输送产品机械经理 |
31 | xx | 高速摆轮分拣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7) | 2016 年 5 月至今 | 电控矩阵 分拣一组经理 |
32 | xxx | 曲臂摆转输送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8); |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 | 机械初级 工程师 |
序号 | 姓名 | 发明专利名称 | 在公司任职起始 时间及结离任时间 | 职务 |
电动顶升移载机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1) | ||||
33 | xxx | 非接触供电超级电容 RGV 充电保护方法 (发明专利 2) | 2020 年 7 月至今 | 机械研发中级工程 师 |
34 | xxx | 不规则货物分拣装置及其方法(发明专利 10) | 2019 年 3 月至今 | 电气高级 工程师 |
上述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及其他参与研发的核心人员合计 34 名,多数为发行人的产品研发工程师或产品经理,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其中已离职人员仅 3 名。
4、发行人在 2020 年后集中申请发明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成立时间较短,持续加强专利保护
发行人于 2015 年 3 月成立,实际控制人龙进军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担任发行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完成公司收购,发行人成立、龙进军接手发行人时间均较短。龙进军接手发行人后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并基于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的产品技术方案,加强发明专利保护的迫切性日益增强,发行人历年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也随之逐步增加。2016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历年提交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如下:
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年份 | 提交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个) |
2016 年 | 1 |
2017 年 | 2 |
2018 年 | 5 |
2019 年 | 15 |
2020 年 | 23(其中 3 项被驳回) |
2021 年 | 27 |
发行人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合计提交申请 73 项发明专利(其中 2018 年至
2021 年合计提交申请 70 项),已原始取得发明专利 12 项(此外,通过受让取得 2 项),58 项发明专利申请目前处于正常的审查流程中。发行人持续完善自
身知识产权体系,对已形成并运用于产品的技术申报发明专利或采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实现对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的保护。
(2)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加快推进专利授权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发行人所申请的发明专利符合该专利优先审查适用条件中的“高端装备制造”的情形。
为加快专利申请及授权进度,发行人安排专人持续推进专利申请工作,就发行人自主申请且目前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发行人依据前述《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适用专利优先审查并获同意,从而发行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补充说明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解释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以及保护核心技术的具体措施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情况
公司名称 | 发明专利数量 | 成立时间 | 上市时间 |
今天国际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拥有 17 项发明专利 | 2000 年 10 月 19 日 | 2016 年 8 月 18 日 |
东杰智能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拥有 64 项发明专利 | 1995 年 12 月 14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
德马科技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拥有 24 项发明专利 | 2001 年 4 月 29 日 | 2020 年 6 月 2 日 |
x剑智能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拥有 50 项发明专利 | 2001 年 2 月 23 日 | 2020 年 12 月 2 日 |
机器人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拥有 284 项发明专利 | 2000 年 4 月 30 日 | 2009 年 10 月 30 日 |
中科微至 (000000.XX) |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拥有 16 项发明专利 | 2016 年 5 月 24 日 | 2021 年 10 月 26 日 |
欣巴科技 |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拥有 4 项发明专利 |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发行人 |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 拥有 14 项发明专利 | 2015 年 3 月 24 日 | -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
鉴于发明专利从申请专利到取得专利授权正常需经过数年的时间,所以设立时间较早的公司一般比设立时间晚的公司能够拥有更多的发明专利。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与东杰智能、兰剑智能、机器人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机器人系由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设立,目前拥有比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多的发明专利,其上市时拥有发明专利 25 项,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上述三家同行业公司的成立时间均显著早于发行人,从而取得了更多的发明专利;而发行人与成立时间相近的中科微至、欣巴科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不存在较大差异,且发行人与成立时间显著早于发行人的今天国际、德马科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亦不存在较大差异。
2、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1)持续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完善自身知识产权体系,对已形成并运用于产品的技术申报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实现对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的保护。发行人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合计提交申请 73 项发明专利(其中 2018 年至 2021 年合计提交
申请 70 项)。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各项专利合计 121 项,
软件著作权 4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此外,发行人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 58
项。
(2)发行人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87 人、114 人、183 人和 197 人,发行人人员数量不断扩充,2021 年 6 月末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达到 33.45%,并对核心骨干研发人员的进行股权激励,以保持核心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09%、5.26%、3.95%及 8.17%,报告期研发费用合计 9,933.90 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研发费用 | 2,139.19 | 3,472.53 | 2,432.17 | 1,890.01 |
营业收入 | 26,176.43 | 88,005.75 | 46,249.45 | 37,148.23 |
占比 | 8.17% | 3.95% | 5.26% | 5.09% |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合计有在研项目 13 个,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三)在研项目及研发投入情况”之“1、在研项目情况”中披露,主要涉及产品创新、性能升级、软件平台及通用技术等方面,将进一步扩充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设备及软件体系,升级已有核心产品。
(3)发行人核心产品的不断升级迭代
发行人立足产品及技术创新,通过研发活动不断扩充产品体系、提升产品性能,并实现核心产品的升级迭代。
以发行人智慧物流系统的核心设备交叉带分拣机为例,发行人对其导入技术不断优化,实现了以下维度的提升:1)导入效率的提升,单台导出最高效率已超过 6,000 件/小时;2)导入台匹配包裹尺寸的升级,从小件包裹逐渐向中件、大件、超大件发展;3)根据包裹尺寸匹配小车数量,发行人升级了自适应智能控制算法,开发出了根据包裹尺寸,自动匹配多个小车的导入台;4)自动化程度提升,从半自动需要人工辅助上件到全自动供件,完全替代人工。
在发行人智能仓储业务的核心设备堆垛机方面,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在常规堆垛机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场地的运行场景,开发了双伸堆垛机、双工位堆垛机、转弯堆垛机等定制化产品,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2020 年,发行人开发出了水平速度 240m/min,提升速度 90m/min,货叉速度 60m/min,加速度 1m/s²,停止精度±3mm 的高速堆垛机,放弃了行业内传统的变频驱动方案,创新采用高能效的国际先进的伺服控制系统和认址系统进行全闭环控制,配合条码或激光测距等高精度认址方式,实现堆垛机高精度运行,大幅提高堆垛机的运行的效率和稳定性。
此外,发行人包裹输送设备、转向轮分拣设备、单件分离设备、穿梭车等核
心设备的技术指标亦不断提升,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4)发行人实现行业开创性的技术突破
2017 年起,发行人多次实现行业开创性的技术突破,其中,发行人申报的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发行人开发出了高速交叉带分拣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
价,并于 2017 年 8 月被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山东省财政厅认定为《2017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
2018 年,发行人在原有单层交叉带分拣机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开创性产品双层高速交叉带分拣系统,该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高性能分拣控制系统、自动条码扫描技术、高精度货物导入台、高可靠性分拣小车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并于 2018 年 9 月被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
《2018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自主研发了全自动快递物流供件分拣系统,该系统能实现供件台的包裹全自动导入,可以极大地提高供件效率与准确率,实现从人工解包到交叉带分拣机所有中间环节的全流程无人化操作,使设备在处理能力、系统分拣准确率、分拣机分拣准确率等指标上实现进一步突破,并于 2021 年 8月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
此外,发行人于 2015 年开始进行对摆轮分拣设备的创新性研发,与传统分拣设备相比,摆轮分拣方案在低破损率、高效率、无人化、性价比等方面较其他分拣产品优势明显。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摆轮产品于 2016 年开始应用于自动化分拣线,2019 年开始在输送线项目中规模化应用,目前发行人开发的高速摆轮性能不断优化,能达到最高 7,000 件/小时的分拣效率、高于 99.99%的分拣准确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实现了核心产品的升级迭代、行业开创性的技术突破,并逐步建立完善的专利体系,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3、发行人保护核心技术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为保护核心技术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和保密管理体系。其中发行人制定的《保密管理办法》明确约定了保密范围、具体的保密措施以及违反保密制度的责任与处罚措施;发行人与其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就发行人的各项保密规定,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如员工违反约定的,发行人有权追究;此外,发行人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2)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完善自身知识产权体系,对已形成并运用于产品的技术申报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实现对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的保护。发行人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合计提交申请 73 项发明专利(其中 2018 年至 2021 年
合计提交申请 70 项)。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各项专利合
计 121 项,软件著作权 4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此外,发行人正在申请的发
明专利 58 项。
(3)发行人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对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范围、风险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及奖励与考核以及对研发项目的范畴、来源、职责分工、流程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等制度系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或者研发项目的申报到取得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职责范围以及奖励机制,系发行人核心技术保护的公司内部制度保障。
(4)发行人建立了文件加密系统,实现对核心技术信息的加密管理。发行人的文件需经过解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对外传输,通过控制文件解密的流程而实现对核心技术信息的加密管理。
(5)发行人实施了较大范围的股权激励,保证了发行人员工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职,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方式
1、取得发行人关于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的确认文件;
2、就发行人发明专利的重要性程度、专利先进性等事项向发行人的研发人员、知识产权负责人员及业务人员进行询问;
3、查阅发行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4、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查询检索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持有的发明专利情况及其申请过程;
5、审阅发行人发明专利申请过程文件;
6、检索《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获取发行人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及参与研发的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8、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确认其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9、查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10、查验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
11、查验发行人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清单;
12、查验发行人的《保密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13、查验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14、查验发行人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15、查验发行人的股权激励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在 2020 年后申请发明专利数量不断加大系基于业务发展、技术保护的现实需求,也是前期持续研发投入、技术积累的体现,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与同行业公司中的东杰智能、兰剑智能、机器人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上述三家同行业公司的成立时间均显著早于发行人,从而取得了较多发明专利;而发行人与成立时间相近的中科微至、欣巴科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不存在较大差异,且发行人与成立时间显著早于发行人的今天国际、德马科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亦不存在较大差异;
3、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4、发行人已制定保护核心技术的相应措施。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本页无正文,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龙进军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xxx x峪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
x x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