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
〔2008〕88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24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金融中心”)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公司与平安金融中心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对平安金融中心所持办公楼物业进行租赁,47-48 层、 109-112 层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08 层租
赁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生效,有效期三
年。预计整个租赁期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348,980,395.13 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我公司租赁该物业 47-48 层,108-112 层,建筑面积
为 22,444.79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构成监管层面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形成的关联方。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监管层面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 | 企业类 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 本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管理;工程顾问及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以上均须凭相关资质证书经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酒店代订、票务代理;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会议展览策划;提供健身服务;提供寄存服务(不含限制项 目)、商务信息咨询。 | 524887 万元人民币 | 914403005776 901149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市场同类项目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价格确定本合同价格。
参考项目xx太平金融大厦、嘉里建设广场、卓越世纪大厦市场写字楼精装修项目可比租金为 360-440 元/平方米/月、毛坯项目可比租金为
300-330 元/平方米/月,确定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精装 47-48 层租金定价
为 364.93 元/平方米/月,109-112 层租金定价为 436.11 元/平方米/月;
毛坯 108 层租金定价为 319.06 元/平方米/月;参考xx同类超高层办公建筑京基 100、卓越时代广场可比管理费为 38-40 元/平方米/月,经平安金融中心项目聘请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专业测算,确定平安金融中心项目写
字楼物业管理费单价为 38 元/平方米/月。
此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信息透明,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平安集团租赁该物业 47-48 层,108-112 层,建筑面积为 22,444.79
㎡,47-48 层、109-112 层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08 层租赁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生效,有效期三年。
(二)交易价格
47-48 层、109-112 层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7-48 层租金定价为 364.93 元/平方米/月,109 层至 112 层租金定价
为 436.11 元/平方米/月。108 层租赁期限为 3 年,租金定价为 316.09 元/平方米/月。
(三)交易结算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以转账方式结算。
(四)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间
根据租赁合同,47-48 层、109-112 层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08 层租赁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在授权额度内对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批。 2019 年 6 月 30 日我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我公司与平安金融中心签署租赁合同。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x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执行董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本年度 6 月 30 日,我公司与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本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60,736,195.77 元人民币。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我公司有租赁办公场所的实际需要,平安金融中心持有的平安金融中心办公楼物业可提供符合需求的办公场所。
(二)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