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JF-20220616716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JJF-202206167161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DMZ 区域灾备系统建设采 购 人:南京市中医院
采购类别:货物类
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六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南京市中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DMZ 区域灾备系统建设 )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从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F-202206167161
2.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DMZ 区域灾备系统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 93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93 万元
6.采购需求:南京市中医院核心业务数据库&DMZ 区域灾备系统建设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20 个自然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xxx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地点: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方式:登录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企业注册、企业认证后,可在线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5.平台咨询电话:000-000-0000,服务时间为 9:00-22:00。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xxxxxxx 00 xxxxX x 0 xxxxx,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供应商须在“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xx 00 xxxx X x 0 x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
/xxxx.xxx.xxx/)、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xxxxx://xxxx.xxx.xxx/)、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中医院地址:xxx 000 x
联系方式:025-8636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 xxxx X x 0 x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邮箱:daixin@chinasofti.com邮 编:210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25-8636965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
2 | 响应文件数量 | (1)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 (2)电子版壹份。 (3)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
3 |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 (1)文件签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2)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 (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4)文件修改: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 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4 |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 (1)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 (2)到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京市互联网 +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文件;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 交)通知书。 说明2:属于以下情形,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
6 | 响应无效情形 | (1)针对本章“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3.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7)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7 | 磋商终止情形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8 | 盖章要求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 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 “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一年”或 “前一年”、“近三年”或“前三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1 年或前 3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 |
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2 节能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4 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 投标担保政策
(1)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可以用担保形式递交,保函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3.7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采购人或解放号将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 号)。
(2)查询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解放号将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解放号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 计费比例 |
100(含本数)万元以 下 | 按中标(成交)金额 1.5%收取,服务费计算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标准 计取; |
100(不含本数)万元 -300 万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 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 1.5%收取,超过 100万的部分按 0.8%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 3 万元,按 3 万元标准计取 例如:中标金额为 280 万元,服务收费金额计算: 100 万元×1.5%=1.5 万元 (280-100)万元×0.8%=1.44 万元合计收费=1.5+1.44=2.94 万元 |
300 万元以上 | 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 3 万元计取 |
4.3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
4.4 服务费缴纳方法(需用企业对公账号支付)支付方法:
1、交纳方式:银行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2、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五台山支行帐 号:125909120510602
二、响应文件编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2.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解放号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2.8 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供应商须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3.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
(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商务条款偏离表》。
3.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3.3.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
3.3.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3.3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3.3.4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竞争性磋商主要产品一览表》;
(4)★《供货一览表》;
(5)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3.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供应商应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3.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3.6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四、磋商
1、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磋商组织
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解放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2.2 磋商工作由解放号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3.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为保证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磋商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磋商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磋商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磋商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联系未果
(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3.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 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3.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针对本章 “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3.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7)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9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审办法和标准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 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 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5.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6、确定成交供应商
6.1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审现场可根据成交候选人名单委托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采购人如未授权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解放号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4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解放号领取成交通知书。
6.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6 解放号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6.7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解放号均不退回。 7、签订合同
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询问
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解放号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解放号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解放号提出质疑。质疑的供应商应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 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3 质疑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单位: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戴鑫
(3)联系电话:18915982309
(5)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L 栋 6 楼
(6)邮编:210012
2.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解放号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
2.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解放号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7 解放号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解放号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投诉
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解放号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解放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诚实信用
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2 供应商不得以向解放号工作人员、磋商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资格性审查方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
2、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资格条件 |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
(一) | 磋商申请及声明 | 是否按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要求正确填 写,是否按照要求盖章。 |
(二)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是否按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正确填写,是否按照要求签字或签章,是否按 要求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
(三)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3.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是否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是否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否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 |
3.2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属于以下情形,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
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 诺的情形。 | ||
(四)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若有)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
(五)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若有)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
(六)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 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七)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供应商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响应无效;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审查供应商是否提 供联合体协议。 |
(八)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
8.1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 不得存在 |
8.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不得存在 |
8.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 不得存在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
8.4 |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 不得存在 |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三、响应性审查方法及标准 1、响应性审查方法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响应性审查标准
响应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针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价格 |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 30 |
2.技术 | |||
2.1 | 产品功 能、性 能、配置要求 | 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30 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打▲号指标为重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 3 分;其他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 分。 | 30 |
2.2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全面,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 9 分; 实施比较方案全面,具有比较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较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 6 分; 实施方案不够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够合理,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不全,得 3 分; 实施方案不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合理,没有进度控制、风 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 0分。 | 9 |
3.服务 | |||
3.1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服务流程及内容具体,响应时间迅速,服务人员齐备,得 5 分。 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整,有基本服务流程及内容,响应时间比较迅速,服务人员匹配基本满足需求,得 3 分。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有基本服务流程及内容,响应时间较为 迅速,服务人员匹配基本满足需求,得 0 分。 | 5 |
3.2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得 4 分。 培训方案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比较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得 2 分 培训方案片面,不具有执行有效性,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 训内容不详细,得 0 分。 | 4 |
4.业绩 | |||
4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案例(案例主要标的物至少包含:灾备软件),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 2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 签章清晰可见) | 2 |
5.供应商履约能力 | |||
5.1 | 供应商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认证得 1 分,三级以下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所投软件/系统具有:“运维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 (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5.2 |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有一个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2 |
5.3 | 实施人员要求: 1、具有 CISAW 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有一个得 2 分,最多 4 分。 2、具有 CISP 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有一个得 2 分,最多 4 分。 3、具有数据库认证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6.诚信档案 | |||
6.1 | 诚信档案 | 根据供应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的星级评分。三星级加 1 分,四星级加 2 分,五星级加 3 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信用报告评级与诚信档案星级不一致的,以诚信档案的星级作为评审依据。 | 5 |
6.2 | 根据供应商诚信档案的诚信指数扣分(诚信指数≤40 分)。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 扣分项 | |
合计: | 100 |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为依据。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随着全球加速迈进数字化发展快车道,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网络通信技术加速融入和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驱动传统的医疗卫生服务向数字健康发展阶段迈进。 “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以及适应用户需求的变化,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逐年提升,生产办公从传统的线下流转变为线上流转,由各式各样的应用系统来承担医院生产办公的重任。
随着医疗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在医院评级、智慧医院建设与医院运营管理等内外部因素驱动下,医疗信息化市场呈繁荣增长态势,院内精细化运营,临床业务系统与新兴技术的结合,区域医疗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实时共享是核心需求点,且建设重点从单一的信息化系统,逐步向场景化、平台化、生态化转变。HIS/LIS/PACS/平台等核心应用系统等信息系统成为了支撑南京市中医院业务运行的重要平台。
因此,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保护和核心业务连续性保护的挑战日益突出,如何可靠、安全、快速的实现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遭遇系统灾难时能够快速恢复重建业务系统及时对生产业务提供支持,变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而且,由于主机故障、系统故障、软件逻辑错误、人为操作失误和病毒攻击(例如勒索病毒)等众多风险高发引发灾难,极大的威胁了医院的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和服务的连续性,需要能够提供灾备服务作为防范各类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帮助发生系统灾难的医院快速的恢复信息应用系统保障工作得以正常开展,意义十分重大。综上,建设一套能够保障核心业务系统“数据不丢”与“业务不停”的灾备系统对于南京市中医院而言迫在
眉睫。为了达成核心业务系统“数据不丢”、“业务不停”的建设目标,使用户在遭受灾难之前能够简单、方便地进行备份,在日常使用中能够方便快捷地对备份数据进行可用性、一致性的检验与演练,以及在遭受灾难之后,能够拥有一套完整可靠的方案对业务进行灾后恢复,保证业务的连续性。所选取的容灾备份解决方案应该满足以下需求:
1、要求操作简单,减少产品学习的成本,使得用户能够快速上手使用,将灾备能力赋予给用户。
2、敏捷快速,要求相比于传统的文件拷贝和数据库同步的方式,备份速度要快。为了保证用户业务系统的连续性,灾后的重建恢复也需要快速完成,RTO<15 分钟。
3、提供多种灾后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系统的重要程度,决定是采用快速恢复、分钟级接管还是秒级热备切换等方案。
4、针对重要业务系统能够做持续数据保护(CDP),在灾难发生之后,提供历史节点进行回退,保证数据不丢, RPO 值趋于 0。
5、针对重要业务系统的业务连续性建设目标,要求提供的灾备方案能够将生产系统分钟级接管至灾备平台,将业务承载起来,并可在灾后将接管主机回迁到生产平台。
6、为了保障备份数据的一致性、可用性,要求提供完整的验证演练解决方案,且操作简单、可视可见。
7、为了防止灾备机本身单节点故障,灾备系统同样需要有冗余手段。
1.2 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 年版)》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方法及评价标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对信息系统灾备建设要求和规范,提供医院应用系统数据备份保护、持续数据保护、数据验证、灾难恢复演练和灾难应急恢复的灾备系统全流程建设。满足灾备最高等级 6 级灾备建设要求。
二、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属性 |
1 | 核心业务数据库灾备平台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货物 |
2 | DMZ 区业务系统灾备软件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货物 |
3 | 灾备服务器 | 3 | 台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货物 |
4 | 配套实施以及灾备演练服务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三、技术部分要求
产品 1:核心业务数据库灾备平台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 | |
1 | ★实质性条款 | 核心业务数据库灾备平台软件 | 提供将存储资源、计算资源池化,能更大限度提升可靠性、可用性、扩展性和运维可视化等特性的灾备软件;能将涉及灾备管理的众多过程所需的信息与灾备系统紧密结合,从信息资产的灾备需求评估、灾备策略设置、灾备数据自动化验证、灾备资源监控、灾备节点监控、灾备任务 RPO 达标率、RTO 统计/预测、备份任务异常统计/监控等过程形成标准化大屏统计、多维度展示。提供 20T 灾备容量授权、1 套系统应急接管容灾功能授权、10 个业务系统主机 CDP 实时备份授权、自动化验证授权、3 套 Oralce RAC 集群数据库 CDP 实时备份授权、虚 拟化主机授权; |
Oracle RAC 数据保护 | 对 Oracle RAC 进行应用级灾备保障,基于 Oracle RAC 双机节点、四节点和共享存储等进行整机数据保护,保护内容包含 Oracle RAC 包含生产环境在内的文件、配置信息和共享存储数据等,实现核心数据库任意的数据不丢失。(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并加盖公章) | ||
Oralce RAC CDP备份 | CDP 持续数据保护策略无需额外进行系统和环境的配置,直接可选择保护策略为 CDP,降低部署和使用复杂度;(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提供对 X86 下的 Oralce RAC 集群数据库的 CDP 持续数据保护,将多节点集群数据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实时备份磁盘任意时刻的状态,备份时间粒度最小可达微秒级(百万分之一秒) ,实现 RPO 趋近 于 0;(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Oralce RAC 恢复 | 无需人工手动配置 Oracle RAC 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集群等环境,在突发灾难故障时,可实现 Oracle RAC 主机单节点的 15 分钟内恢复服务,双节点整机的 30 分钟恢复服务(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 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Oraclce RAC 应急容灾 | 可基于 Oracle RAC 的同一个备份点同时启动多个不同 IP 地址、不同个数 CPU、不同大小内存等配置虚拟机对外提供服务,以应对副本使用、灾难故障应急等不同功能、性能需求。可基于一个备份任务的多个历史备份点同时启动多个容灾主机对外提供服务,以便灾难故障后的选择最佳容灾备份点;(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 书并加盖公章) | ||
CDP 性能要求 | 执行微秒级 CDP 保护过程,每一个历史备份节点都支持业务回退,保证数据安全性,同时对被保护主机性能影响小于百分之一,防止因 CDP持续数据对生产主机造成性能影响。(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 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灾备任务负载均衡 | 灾备客户端可全局负载至灾备系统各节点,并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节点负载进行动态调整更换至负载小的节点,防止因单个节点的负载过大影响灾备任务服务质量; 数据验证、业务灾难重建等灾备任务执行可根据物理节点的负载情况动态负载均衡至其他负载小的物理节点; 灾备应急容灾时,灾备系统可根据物理节点资源进行自动负载,还可人工介入对应急容灾任务进行物理节点调整,如更改到物理资源 更大的宿主机上提供性能更好的应急容灾服务. |
灾备资源池化 | 灾备存储资源采用分布式架构,由多台物理服务器组成分布式存储集群,通过新增物理服务器实现存储容量和性能的横向扩展(Scale-out架构)扩容过程业务零中断;可对统一的存储资源池可进行整机的存储资源监控,有效展示存储空间使用情况,也可针对单节点监控存储空间使用情况. | ||
灾备系统监控 | 1. 监测统计灾备云平台整体的实时运行状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CPU、内存、网络、 IO 等的实时状态 2. 对灾备云各物理节点的客户端,任务等负载情况,以及节点的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网络、IO、存储吞吐量、存储IOPS等实时监控展示 3. 支持平台整体存储池资源使用情况、可用情况、存储使用趋势,存储资源使用排行榜,空间策略统计等 | ||
灾备业务 RPO 值监控 | 1. ▲可根据各个备份任务的备份策略,对备份任务的 RPO 达标率进行图形化展示,并提供明细数据支持。未达成 RPO 目标时自动告警通知和展示,并提供告警统计汇总图表和对应的明细数据。(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2. ▲可对所有备份任务、历史点数据提供自动验证设置,对未配置自动验证计划的备份任务进行百分比统计展示,对开展了自动验证的历史点数据提供验证后 RPO 达标率百分比和明细数据(提供 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灾备 RTO 监控报表 | 1. 可以自动对各种恢复方式的最大、最小和平均的 RTO 值进行统计,且提供汇总图表和明细数据 2. 可以对所有恢复失败的历史操作和原因提供对应的汇总统计图表和明细数据; 3. 能够展示整个灾备云平台灾备业务关键指标(RPO 和 RTO)指标总览和监测,也能够展示租户界别的灾备业务关键指标(RPO 和 RTO)指标总览和监测; | ||
水平扩展 | 可为某一物理节点在线添加硬盘、可为整个灾备系统在线添加物理节点等,均无需灾备系统停机,保障灾备服务的连续性。可关闭某物理节电源后点添加该节点的内存、CPU 等计算资源,重启后添加的内存和 CPU 资源可即时在资源监控界面上展示。 | ||
灾备任务故障转移 | 1. 物理节点损坏,该节点上所有的灾备业务均可自动漂移, 灾备主服务节点和灾备任务服务均可自动漂移到其他节点上。节点互为主备、仲裁,构建灾备系统的高可靠,任何一个节点故障对节点上运行的灾备任务不造成任何影响。 2. 运行应急容灾业务的虚拟机的物理节点损坏时,应急容灾虚拟机能自动漂移到其他物理节点并继续执行应急容灾服务 3. 存储支持 2 副本以上冗余功能,且保存在不同的物理节点,任意节点发生故障时负载能够自动切换到其他节点且可在不间断业务的情况进行修复。 | ||
虚拟化主机 | ▲为提高未容灾状态时的灾备集群性能利用,容灾备份集群可创建、开启虚拟化主机,承载非重要业务。(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 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产品 2:DMZ 区业务系统灾备软件 | |||
1 | ★实质性条款 | 软件功能 | 提供 X86/虚拟机的整机备份、提供备份文件验证功能、可开启一个虚拟化验证主机,提供备份数据去重与合并功能、提供 WindowsSever、 windows 和 linux 备份代理程序,提供无系统 X86/虚拟机/云主机裸机、WindowsSever、linux、windows 还原代理、可实现单/批量文件恢复和下载、提供异构主机间的全量和快速灾难恢复功能;提供 30T存储容量授权、自动化验证授权、5 个业务系统主机 CDP 实时备份授 权、虚拟化无代理备份授权、5 套系统应急接管容灾功能授权; |
CDP 备份 | 提供对 X86 下的物理主机、虚拟化主机、超融合主机、云主机提供 CDP持续数据保护,实时备份磁盘任意时刻的状态,备份时间粒度最小可 达微秒级(百万分之一秒) 实现 RPO 趋近于 0; | ||
应急容灾 | 可基于同一个备份点同时启动多个不同 IP 地址、不同个数 CPU、不同大小内存等配置虚拟机对外提供服务,以应对副本使用、灾难故障应急等不同功能、性能需求。可基于一个备份任务的多个历史备份点同时启动多个容灾主机对外提供服务,以便灾难故障后的选择最佳容灾备份点(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 章) |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快速整机验证 | ▲可自建隔离私有虚拟化验证环境,无论备份任务是否停止,可同时选一个备份任务的多个备份点执行虚拟化验证备份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在灾难发生时采用二分法快速定位出最佳灾难恢复的备份历史点(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 公章) |
容灾回切 | ▲应急容灾时,可同时配置将容灾主机整机回迁至原生产环境的相关 |
参数,应急容灾期间整机包含新增数据的无缝回迁至生产环境主机, 应急容灾结束后择机可秒级回切至生产环境(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全场景恢复 | ▲支持整机全场景恢复,无需部署配置操作系统、应用和数据库等系统环境,实现全场景带业务逻辑的整机灾难重建,无需人工手动安装驱动、更改注册表信息、应用配置信息等,极大降低灾难重建恢复难度和效率(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并加盖公章)。 | ||
容灾数据保护 | ▲应急容灾时,可即刻开始对容灾主机提供微秒级 CDP 增量备份保护,且应急容灾期间新增的数据会形成备份点可用于灾难恢复,防止容灾期间的误删除、误操作、逻辑错误等导致数据丢失;(提供产品功 能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虚拟化无代理备 份 | 支持基于Openstack、Kvm、Vmware、Hyper-V虚拟化平台主机定时灾 备保护功能,无需在虚拟机中安装任何客户端代理; | ||
文件恢复 | 支持在丢失单个文件/文件夹,将任意时间的备份点加载为网络共享路径或在WEB浏览器中直接URL访问的方式,管理员可轻松找到该文 件并复制出来; | ||
卷恢复 | 在磁盘卷出现重大问题损坏时,支持选择对应的备份点进行卷恢复和 磁盘恢复,卷恢复 RPO 秒级; | ||
自动化验证 | ▲可对所有备份任务配置自动验证计划,可按需设置若干天、小时、分钟等不同的自动化验证频率(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自动验证时可自定义 Python 脚本,对备份点数据中的应用和数据的可用性进行深度验证(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 书并加盖公章); |
产品/服务 3:灾备服务器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 |
实质性条款 | 服务器外观 | 2U 机架式,提供滑动导轨机架安装套件,前置服务器面板 |
CPU | 不低于 2 颗 Intel 4309Y 2.8G, 8C 处理器 | |
内存 | 不低于 8 根 32GB RDIMM 3200MT/s 内存,2 个内存插槽 | |
硬盘 | 不低于 2 块 480GB SSD,5 块 4T 7.2K SAS,不少于 12 个硬盘插槽 | |
阵列卡 | 不低于 4GB 缓存独立硬件阵列卡 | |
以太网卡 | 板载双口千兆电,2 张双口万兆光网卡(含 4 个 SFP+) | |
电源 | 冗余热插拔电源 1400W | |
非实质性条款 | ▲近场管理 | 前面板配置 USB 接口,插入 USB 闪存盘,即可上传新的系统配置文件,进行系统配置(需提供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远程管理 | 配置远程管理卡,具有单独的管理网口,可不依赖主机操作系统进行远程操作 | |
▲连接视图管理 | 通过 GUI 或命令行界面,即可快速检查服务器 LOM/NDC 和远程管理端口是否已连接到正确的上联交换机和端口,能快速判断和纠正布线错误 (需提供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组管理功能 | 提供服务器的一对多监视和清点,而无需安装软件 |
▲系统性能监测分析 | 配置远程无代理专业软件,用于捕获性能、软件、操作系统版本和虚拟机数据。只在内存中运行,在收集数据时不会对服务器做任何修改,且开销接近于零,能以曲线图和计算结果等直观视图的方式,呈现所有工作负载的资源要求(需提供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数据保护 | 配置数据保护软件,不少于 0.5 TB 的数据保护许可,提供重复数据消除、复制、数据完整性和加密功能(需提供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并加盖公章) | |
质保服务 | 原厂商提供 3 年(7*24)当日 4 小时上门服务 |
产品/服务4:配套实施及灾备演练服务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 |
1 | ★实质性条款 | 1、每季度提供一次核心数据库系统的计划性测试/恢复演练技术服务,用于验证灾备数据的可恢复性,恢复时间窗口等指标,确保灾备效果,所有的演练结果都要进行评估、记录、提供专业灾备演练报告,并且生成到容灾流程里。 2、每季度提供一次所供灾备产品的巡检服务,检查灾备平台运行情况,优化灾备策略,提供巡检服务报告。 3、突发应急灾备支持服务, 提供专业的灾备支持人员或团队 7*24 小时应急支持服务,在遇到重大灾难发生时,1 小时内到现场应急支持服务,协助生产系统快速恢复和协助灾难后重建。 4、协助建设应急及灾备流程,建立事件应急相应流程、灾备决策与切换流程;灾备运营设计,建立灾备日常运维体系,包括培训、检查、演练与改进 等。 |
四、商务部分要求
1、交付时间:要求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20 个自然日内完成。
2、质保期:供应商应确保本次采购所有项目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并承诺提供不低于 3 年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
3、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供应商负责系统恢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 2 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 4 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 24 小时内,并及时有效的提供解决方案。
(2)质保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 2 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4)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培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操作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及培训目标成果等内容。
5、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5.1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5.2 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3 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报价说明
6.1 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6.3 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7、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60%,维护期一年后付清余款备注:
1、本章有带星号(“★”)的内容及商务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放号”)的招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和服务: 。
2、货物和服务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总价款为(大写) 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投标文件价格部分”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标的采购、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价格部分;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货一览表;
4、交货一览表;
5、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 “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3、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 ,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质保服务。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和服务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和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和服务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4、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和服务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无 (若有,需填写)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解放号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6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 赔偿金。
第十一条 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
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解放号存档,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见证: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样式: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目录样式(请根据实际情况定制目录):
目 录
一、资格索引表二、评分索引表三、商务部分
3.1、磋商申请及声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
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
3.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3.7、《商务偏离表》
3.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四、技术部分
4.1、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2、技术条款偏离表
4.3、竞争性磋商主要产品一览表
4.4、供货一览表
4.5、评分标准响应材料
4.6、项目实施
4.7、相关表格
4.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五、价格部分
5.1、报价表
5.2、分项报价表
5.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其他部分
一、资格索引表
审查项目名称 | 在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磋商申请及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 的证明文件(若有) |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若有) |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二、评分索引表格式(可按需调整)
提供的响应文件应编制评分索引表,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方案要求、相关业绩、荣誉,以及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评分项目 | 在评分标准响应材料中 的页码位置 |
三、商务部分
3.1 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致:XXXXXXXX(采购人)
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磋商申请及声明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公告,我方 (供应商名称)决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声明如下:
1.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
2.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
4.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或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
5.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9.我们的首次磋商报价为(大写) 元。
10.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1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安装
/集成、调试等工作,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解放号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解放号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13.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14、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XXXXXXXX(采购人)
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进行磋商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属于以下情形,须按照下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等材料))等,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
3、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则可以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2、可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设备购置或租赁票据,或者相关服务人员用工合同,也可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致:XXXXXXXX(采购人)
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盖章) 年 月 日
3.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诚信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偏离”栏应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3、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可另页描述,但须在“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标注其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本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4、本表所称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商务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四、技术部分
4.1 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各供应商根据所投货物、服务或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等进行编制相关详细说明,格式自拟。
4.2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偏离”栏应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3、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 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可另页描述,但须在“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标注其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本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4、本表所称技术条款主要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需求中的相关技术要求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4.3 竞争性磋商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
竞争性磋商主要产品一览表
(至少填报单价最高的两个产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保年限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4.4 供货一览表格式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 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地址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4.5 评分标准响应材料
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并结合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各评审因素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6 项目实施
各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或服务实际情况,以及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编制相应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方案、图纸(表)
和数据等。
4.7 相关表格(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或删除)
(1)项目负责人简介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2)技术团队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定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 (盖章)
4.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五、价格部分
5.1 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备注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5.2 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产 品 |
供应商名称: (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 “否”,如果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5.3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 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备注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
(自测小程序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备注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
(自测小程序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复印件
(6)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 (元) | 产品制造商名称 |
节能产品 | |||||
环境标志产品 | |||||
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
2、上表中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信息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相关数据一致,若出现数据不一致造成的价格扣除无法计算,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未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六、其他部分
6.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如有需要)
联合体共同采购协议
致: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如我方中标,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是: 乙方承当的工作和义务是: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6.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有需要)致: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
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 员(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 员(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 员(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 10000 | ≥1000 | 且,≥ 5000 | ≥100 | 且,≥ 2000 | <100 | 或,< 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 120000 | ≥100 | 且,≥ 8000 | ≥10 | 且,≥ 100 | <10 | 或,< 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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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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