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产品及年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新增年产 10000 台直流充电桩、150000 台交流充电桩及 30000KWh 电化学储能设备。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专业制造及电化学储能业务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5 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决策,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3、关联关系:公司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充电桩专业制造及电化学储能业务基地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5 亿元
3、主要产品及年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新增年产 10000 台直流充电桩、150000 台交流充电桩及 30000KWh 电化学储能设备。
4、投资及建设进度、周期: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期项目 9 个月内开工建
设、开工后 12 个月内竣工投产,二期项目自一期项目竣工之日起 18 个月内竣工
投产,三期项目自二期项目竣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竣工投产。
(三)项目用地
x项目用地为乙方通过司法拍卖程序竞得,总面积约 200 亩,位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与图们江路交汇处东北角。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x次投资主要是依据公司对于所处行业市场发展空间的判断,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业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由于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将按照项目规划分期投入资金,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项目投资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因上述程序导致项目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基于公司目前对于所处行业市场发展空间的判断,由于项目分期建设且建设周期较长,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存在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项目实际运营条件发生变化的风险。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公司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年产能力估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
公司xxxx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六、其他
公司将针对本次投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