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德恒 06F20150194-00004 号
致: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x所接受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已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xx对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3-15 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 “《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3-16 号《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86 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构成《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另有说明之外,《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本所在《法律意见》、
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法律意见》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结论、资产评估结果、投资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等发表评论。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对本补充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专业意见作出判断。
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第一部分 反馈意见相关法律问题
一、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0000 x 0 x,xx引入新股东浙江衢州利佰嘉慧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税收缴纳等情况,是否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取得股份的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是否存在代持,员工持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协议安排;(3)利佰嘉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追溯至自然人)基本信息、近五年从业经历、实际控制人等,利佰嘉及其出资人(追溯至自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4)发行人增资或改制是否涉及股东纳税义务,相关股东是否履行上述义务;(5)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1 条)
回复意见:
(一) 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税收缴纳等情况,是否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决议文件、协议、验资报告、支付凭证、完税凭证、发行人及其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股东进行的访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历史上共涉及 4 次股权转让和 3 次增资,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已经通过发行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程序,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税收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增 资 / 股权转让 | 增资人 /转让方 | 受让x | 原因及合理性 | 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是否纳税 |
1 | 2006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xx x、付x、成君 | xxx | 引进技术人才 | 1.00 元/ 注册 资本 |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定价 | 工资薪酬 | x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权转让所得,不涉及纳 税义务 |
2 | 2010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xxx | xx x、付林、成君 | 由于个人家庭原因需离开珠海, 无法继续负责公司技术研 发 | 1.00 元/ 注册 资本 |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定价 | 工资薪酬、投资所得 | x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权转让所得,不涉及纳 税义务 |
3 | 2011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 增 至 500 万元 | xx x、付林、成君 | - | 提升资金实力, 增强发行人的竞争力, 从而进一步拓展发行人业务规 模 | 1.00 元/ 注册 资本 |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定价 | 工资薪酬、家庭 积累、投资所得 | - |
4 | 2013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 增 至 5,000 万 元 | xx x、付林、成君 | - |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 1.00 元/ 注册 资本 |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定价 | 工资薪酬、家庭 积累、投资所得 | - |
5 | 2015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xx x、付林、成君 | xx、曾宪之 | 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团队配置, 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 | 2.266 元/ 注册 资本 | 参考 2015 年 6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资薪酬、家庭积累 |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
6 | 2017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 xx x、付林、成君、xx、曾宪之 | 博航投资、博望投 资、博展投 资、x x | 对公司主要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予以激励, 使公 司业务和技 | 4.16 元/ 注册 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资薪酬、家庭 积累、企业自有资金 |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序号 | 增 资 / 股权转让 | 增资人 /转让方 | 受让方 | 原因及合理性 | 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是否纳税 |
术骨干的利益与公司发展 紧 密 联系,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 的提高 | ||||||||
7 | 2018 年 4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210 万 元 | 利佰嘉 | - | 为购买公司募投项目所需土地,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进一步丰富股东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 13.81 元/股 | 参考市场平均估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应公司 2017 年扣非净利润的 10.7 倍市盈率 | 合伙企业自有资金 | - |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具备合理性,股东已支付相应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合法,且股权转让相关税款已依法缴纳,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已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实,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取得股份的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是否存在代持,员工持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协议安排;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x | 1,620.00 | 31.09 |
2 | 付林 | 1,215.00 | 23.32 |
3 | 成君 | 810.00 | 15.55 |
4 | xx | 405.00 | 7.77 |
5 | 曾宪之 | 225.00 | 4.32 |
6 | xx | 225.00 | 4.32 |
7 | 利佰嘉 | 210.00 | 4.03 |
8 | 博航投资 | 200.00 | 3.84 |
9 | 博望投资 | 150.00 | 2.88 |
10 | 博展投资 | 150.00 | 2.88 |
合计 | 5,210.00 | 100.00 |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验资报告、支付凭证、持股员工出具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进行的访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取得股份的定价依据、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1. 直接持股员工情况
序 号 | 姓名 | 职务 | 入股时间 | 入股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1 | xxx | 董事长 | 2005 年 5 月 2011 年 6 月 2013 年 9 月 | 1.00 元/注册资本 |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定价 | 工 资 薪酬、家庭积累、投资所得 |
2 | 付林 | 副总经理 | ||||
3 | 成君 | 监事会主席 | ||||
4 | xx | 董事、总经理 | 2015 年12 月 | 2.266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5 年 6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 资 薪酬、家庭积累 |
5 | 曾宪之 | 董事、副总经 理 | ||||
6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 | 2017 年 1 月 | 4.16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 月末每股净资产 |
2. 间接持股方式
博航投资、博展投资、博望投资系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通过博航投资、博展投资、博望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博航投资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入股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1 | xxx | 董事长 | 4.16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资薪酬、家庭积累、投资所得 |
2 | 付林 | 副总经理 |
(2)博望投资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入股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1 | xxx | 董事长 | 4.16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资薪酬、家庭积累、投资所得 |
2 | xxx | 财务总监 | 4.20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月末每股净资产,并考虑期 | |
3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4 | xx | 监事、苏州博坤副总 经理 | 间损益变动 | ||
5 | 查道河 | 销售总监 | |||
6 | xx | 自动化技术总监 | |||
7 | xxx | 高级工程经理 | |||
8 | xxx | 运营总监 | |||
9 | 熊小明 | 程序开发主管 | |||
10 | 程序 | 高级工程经理 | |||
11 | xxx | 机械经理 | |||
12 | xxx | xx博坤销售总监 | |||
13 | xxx | x总经理 | |||
14 | xx | 销售总监 | |||
15 | xxx | 销售总监 | |||
16 | xxx | 苏州博坤销售总监 | |||
17 | xxx | 销售经理 | |||
18 | xxx | 运营总监 | |||
19 | xx仔 | 工程经理 | |||
20 | xxx | 销售总监及成都博杰 副总经理 | |||
21 | 王林海 | 售后服务经理 | |||
22 | xxx | xx经理 | |||
23 | xxx | 销售总监 | |||
24 | 唐旅生 | 成都博杰副总经理 | |||
25 | xx | 总经理助理 | |||
26 | xxx | 生产主管 | |||
27 | xxx | 监事、高级电气工程 师 | |||
28 | xxx | xx博杰工程部经理 | |||
29 | xxx | 苏州博坤工程部副经 理 | |||
30 | xxx | 项目工程经理 | |||
31 | xxx | 采购总监 | |||
32 | xxx | 财务高级经理 | |||
33 | xxx | 人力资源总监 |
(3)博展投资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入股价格 | 定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1 | xxx | 董事长 | 4.16 元/注册资本 | 参考 2016 年 9 月末每股净资产 | 工资薪酬、家庭积累、投资所得 |
2 | 付林 | 副总经理 | |||
3 | xxx | xx总监 | 4.20 元/注册资 本 | 参考前次股权 激励授予价格 | |
4 | 邢镇 | 深圳博隽副总经理 |
5 | xxx | 销售总监、成都博杰副 总经理 | |||
6 | xxx | 销售总监 | |||
7 | xx | 销售总监 | |||
8 | xxx | 高级机械工程师 | |||
9 | xxx | 苏州博坤销售总监 | |||
10 | xxx | 销售经理 | |||
11 | xxx | 苏州博坤运营总监 | |||
12 | xxx | 项目工程经理 |
x所承办律师认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取得股份定价合理、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 xxx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追溯至自然人)基本信息、近五年从业经历、实际控制人等,利佰嘉及其出资人(追溯至自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1. 根据xxx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利佰嘉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浙江衢州利佰嘉慧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8 年 1 月 2 日 |
出资总额 | 7,210.00 万元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xx)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4MA29U4YU5G |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 | SCM663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利xx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0.14% | 普通合伙人 |
2 | xxx | 2,100.00 | 29.13% | 有限合伙人 |
3 | xxx | 1,500.00 | 20.80% | 有限合伙人 |
4 | xxx | 1,500.00 | 20.80% | 有限合伙人 |
5 | xx | 1,200.00 | 16.64% | 有限合伙人 |
6 | xxx | 500.00 | 6.93% | 有限合伙人 |
7 | xx | 400.00 | 5.55%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7,210.00 | 100.00% |
根据xx嘉自然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及书面确认,利x嘉自然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xxx:男,44030119510918****,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任xxxxxxxxxxxxxxxxx;000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源财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33080219621114****,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泉州瑞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xxx:男,33068119791020****,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建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6 年 8 月至今任杭州美奥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xx:男,44030119690209****,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深圳麦博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xxx:男,44030119750510****,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南桥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
xx:女,36010319720617****,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力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9 月 22 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 |
根据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洲控股金融中心 B 座 3412 |
法定代表人 | xxx |
xx范围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8204681U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3377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李鹏程 | 510.00 | 51.00 |
2 | xxx | 480.00 | 48.00 |
3 | xx | 10.00 | 1.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简历及书面确认,其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xxx:x,43052119740716****,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行并购业务负责人;2016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xxx:女,43050319731214****,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
任深圳市晟大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女,36242619811023****,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深圳天易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监事。
经本所承办律师对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xxxxx访谈,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利佰嘉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利佰嘉合伙事务并实际控制利佰嘉。xxxxx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 5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因此xxxx利佰嘉最终实际控制人。
根据xx嘉出资人(追溯至自然人)的简历、书面确认及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对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xxxxx访谈,利佰嘉及其出资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的情形。
(四) 发行人增资或改制是否涉及股东纳税义务,相关股东是否履行上述义务;
1. 发行人历次增资股东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股东进行的访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共涉及 3 次增资,历次增资涉及的股东纳税义务情况具体如下:
增资时间 | 增资主体 | 增资价格 | 增资金额 | 增资方式 | 是否涉及 纳税义务 |
2011 年 6 月 | xxx、付林、成君 | 1.00 元/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 50 万元变更为 500 万元 | 货币出资 | 不涉及 |
2013 年 9 月 | xxx、付林、 成君 | 1.00 元/注册 资本 | 注册资本由 500 万 元增至 5,000 万元 | 货币出资 | 不涉及 |
2018 年 4 月 | x佰嘉 | 13.81 元/股 | 注册资本由 5,000 万 元增至 5,210 万元 | 货币出资 | 不涉及 |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历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本金由发行人股东以货币出资,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形,相关股东未取得应纳税所得,不涉及股东的纳税义务。
2. 发行人改制股东纳税情况
2018 年 2 月 14 日,博杰股份各发起人以博杰有限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17,964,526.97 元折合实收资本 50,000,000.00 元, 剩余 167,964,526.97 元计入资本公积,将博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后的注册资本、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
2019 年 1 月 24 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对发行人的申请进行
了书面确认,确认发行人改制前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发行人股东未获得实际收益,暂时未产生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
为避免潜在税务风险给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均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后续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及时缴纳税款及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罚款(如有),保证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同时,博航投资、博展投资、博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xxx承诺,承诺如后续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及时督促前述持股平台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及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罚款(如有),保证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历次增资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不涉及股东的纳税义务,不存在未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形。
(五) 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验资报告、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填写的调查问卷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现有股东进行访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违反股东适格性规定而影响其担任企业股东资格的情形。发行人共同控制人xxx、付x和成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一致行动关系,与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实际控制人处收购上海博杰 95%股权、成都博杰 95%股权,并对外转让盈致科技 49%股权。2017 年,发行人收购益精机械部分设备。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上述股权收购、转让、购买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是否公允;(2)未采用股权方式收购益精机械的原因,报告期内益精机械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将购买益精机械资产的行为在招股说明书“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披露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3)付x将其持有的上海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成君将其持有的成都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是否公允,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股权代持;xxx、xxx近五年任职履历;(4)转让盈致科技是否属于真实转让,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2 条)
回复意见:
(一) 上述股权收购、转让、购买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是否公允;
根据上海博杰、xxxx、盈致科技及益精机械的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发行人的说明、益精机械纳入交易范围的机器设备的资产评估报告、股权或资产转让款支付凭证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相关转让方及受让方或负责人进行的访谈,上述股权收购、转让、购买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相关情况如下:
事项 | 原因及合理性 | 交易价 格 | 定价依据 |
为了在长三角、四川及xx区域等消费电子产业制造集 | |||
聚的地区战略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实际控制人 | |||
2015 年 12 | xxx、xx和成君三人于 2011 年 9 月、2012 年 5 月 | ||
月收购上 | 投资设立了成都博杰和上海博杰,以此提高公司整体服 | 123.5 | 参考 2015 年 9 |
xxx | 务水平和跨区域市场快速响应能力。成都博杰和上海博 | x元 | 月末净资产 |
95%股权 | x与公司同受xxx、付林和成君共同控制,且与公司 | ||
经营完全相同的业务,后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公 | |||
司提出了资本市场发展规划,为增强公司业务独立性, | |||
2015 年 12 | 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因此采取同一控制下企 | ||
月收购成 | 业合并方式收购了上述两家公司股权,将上述两家公司 | 61.75 | 参考 2015 年 9 |
都博杰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实现相关工业自动化设备业务的 | x元 | 月末净资产 |
95%股权 | 整体上市 |
2015 年 11 月转让盈致科技 49%股权 | 由于盈致科技实际控制人xxx在自动化测试领域从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和一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为加大拓展下游客户市场的广度,并与原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与xxx共同出资设立了盈致科技。盈致科技设立以后,其经营规模一直不大,客户群体有限,经营状况处于微利,考虑随着盈致科技未来的发展,有可能会出现双方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计划控股收购盈致科技,但由于公司与盈致科技实际控制人xxx在未来发展规划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xxx无意将盈致科技业务纳入公司业务体系内,因此,经双方协商,发行人xxxx及其合作伙伴转让了盈致科技全部 股权 | 225.4 万元 | 参考 2015 年 9 月末净资产 |
2017 年 4 月收购益精机械部分机加工生产设备 | 2017 年,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提高自主机加工件生产保障能力,公司购买了益精机械部分机加工设备,购买设备背景及原因如下: 第一,提升公司自主生产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品质控制和快速响应能力 随着公司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并受到自动化产业稳步增长、产业整合加快、下游新兴产业需求增长等有利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产量持续上升,公司对产品品质和交期的要求不断提高,自主加工部分核心零部件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品质控制和快速响应能力,因此公司提升自主生产加工能力需求迫切,2017 年度公司大幅增加设备投资,当年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新增 2,331.93 万元,其中向益精 机械购买设备 198.06 万元,占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额的比例为 8.49%,占比较小。 第二,在公司明确发展自主机加工生产能力的经营策略下,通过选择性购买益精机械的部分二手设备并搭配购买全新机加工设备,能够在不影响生产效率的前提下降低公司机加工车间的整体资本性投入,为公司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2017 年,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停止向益精机械采购机加工件,交易停止后,益精机械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机加工设备闲置的情况,益精机械具有处置固定资产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上述设备大多购置于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机器设备成新率较高,设备运行和保养情况良好,公司通过购买上述二手设备交易价格低于市场直接采购全新设备的购置价款,购买性价比高,能有效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因此,公司向益精机械购买部分机加工设备符合公司经营策略,购买的设备不存在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闲置的情形,具有充分 的商业合理性。 | 198.06 万元 | 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双方交易定价依据,纳入交易范围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 198.06 万元,评估增值 3.19 万元,增值率 1.64% |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股权收购或转让主要是为了增强发行人
业务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公司收购益精机械资产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增强自主的机加工生产能力,有效降低资本性支出,收购原因充分、合理;上述股权收购或转让、收购资产的价格定价公允。
(二) 未采用股权方式收购益精机械的原因,报告期内益精机械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将购买益精机械资产的行为在招股说明书“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披露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1. 未采用股权方式收购益精机械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说明、申报《审计报告》、益精机械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明细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及益精机械执行董事兼经理xx和进行的访谈,发行人未采用股权方式收购益精机械的原因如下:
第一,收购益精机械股权不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定位。益精机械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业务,属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技术门槛相对不高、附加值有限的行业,其下游客户为各类设备制造商。公司向益精机械采购的机加工件仅用于公司工业自动化设备的外壳、内部结构件和配件,不是公司设备产品的核心技术环节,如发行人收购益精机械股权,则将会改变发行人的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不利于发行人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发行人仅是选择性的收购了益精机械部分满足经营所需的二手设备,并搭配一些其他全新设备形成自主的机加工生产线,2017 年度公司大幅增加设备投资,当年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新增 2,331.9 万元,其中向益精机械购
买设备 198.06 万元,仅占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额的比例为 8.49%,发行人自主机加工能力形成并不主要依赖于向益精机械购置的设备,发行人向益精机械购置的设备仅是公司机加工生产线的补充。
第三,益精机械一直合法存续至今,具备独立业务经营能力,其业务发展并未对发行人形成重大依赖,2016 年至 2017 年,公司向益精机械采购加工件金额分别为 1,303.54 万元和 210.72 万元,占当年度益精机械销售收入比例的 45.48%和 7.25%,采购金额和占比持续下降。益精机械在机械加工行业积累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基础,在珠海及xx区域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报
告期内,益精机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866.19 万元、2,905.66 万元和 3,225.51 万
元,客户数量分别为 24 家、32 家和 37 家,收入及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发行人停止向其采购对其业务影响较小,益精机械不存在业务主要依赖于发行人的情形。
综上所述,收购益精机械股权不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定位,同时公司自身机加工能力的形成并不主要依赖于从益精机械购买的设备,因此,发行人仅收购部分满足自身发展要求的机器设备来提升自主机加工生产能力,而未采取股权方式收购益精机械。
2. 报告期内益精机械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益精机械的工商、税务无违规证明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益精机械负责人周运和进行的访谈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益精机械所在地工商、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报告期内益精机械不存在因涉及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3. 未将购买益精机械资产的行为在招股说明书“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披露的原因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未将购买益精机械资产的行为在招股说明书“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披露的原因如下:
第一,本次收购中,公司仅向益精机械选择性收购部分加工设备,未收购与该设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技术,此外公司自身机加工能力的形成并不主要依赖于向益精机械采购的设备,向益精机械购买的该批设备无独立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无法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无法进行独立核算,为单一的资产收购行为,不构成业务合并。
第二,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6,443.23 万元,本次收购资产交易金额为 198.06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末资产总额比重仅为 0.54%,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本次资产收购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对于该资产收购事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三·(二)关联交易情况”部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 付林将其持有的上海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x君将其持有的成都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xx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是否公允,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股权代持;xxx、xxxxx年任职履历;
事项 | 原因及合理性 | 交易价格 | 定价依据 |
邬振琪受让上海博杰 5%股权 | 邬振琪时任上海博杰销售总监、xxx时任成都博杰副总经理。为将xxx和xx x与两家公司发展紧密联系,促进两家公 | 6.50 万元 | 参考2015 年9 月末净资产 |
xxx受让成都博杰 5%股权 | 司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提高,因此将两家公司少数股权分别转让给xxx和xx x。 | 3.25 万元 | 参考2015 年9 月末净资产 |
根据上海博杰的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相关转让方及受让方进行访谈,邬振琪受让上海博杰 5%股权、xxxxx成都博杰 5%股权真实且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前述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价格如下:
根据xxx、xxxxx历,xxx、xxx近五年任职履历情况如下:xxx:x,43010419781023****,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xxx机
电(苏州)有限公司(xxx机电(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xxx:x,44128319830907****,中国国籍。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成都博杰副总经理。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在上述股权转让时xxx为上海博杰销售总监、xxx为成都博杰副总经理,付林将其持有的上海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x君将其持有的成都博杰 5.00%股权转让给xxx是为将两人与上海博杰、成都博杰的发展紧密联系,促进两家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提高,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股权转让价格定价公允,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四) 转让盈致科技是否属于真实转让,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
形。
根据发行人说明、盈致科技的工商档案资料、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盈致科技股权受让方xxx、x桂和进行访谈,发行人转让盈致科技股权属于真实转让,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行为。
三、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及配套生产设备、电子组件及配件加工服务、精密零部件、智能机械电子设备及其配件等生产、销售业务,部分企业与发行人注册地址相同或相近。此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有多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业务与发行人相似。请发行人核查并补充披露:(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或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控制权归属,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是否对上述企业进行核查;(2)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情况、关联方从事的具体业务等核查上述主体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3条)
回复意见:
(一) 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或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控制权归属,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是否对上述企业进行核查;
1. 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问卷、关联方的销售明细和采购明细及关联方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的走访、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实际从事业务 | 是否存在 同业竞争 |
1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及其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 及其配偶文彩霞控制公司 | 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主要应用于网络变压器) | 否 |
1-1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1-1-1 | 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 ||
1-1-2 |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 ||
1-1-2-1 | 四川恒信发电子有限公司 |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 | ||
1-1-3 | 东莞市复协电子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 ||
1-1-4 | 江西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 ||
1-1-5 | 东莞市玉新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 ||
1-1-6 | 衡南县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 ||
1-2 | 上高雄辉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2 |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凯机 械”)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3 | 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管理”)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 控制公司,xxx担任执行董事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否 |
4 |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凯管理”) | 实际控制人xxx、付 林、成君共同控制公司,成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理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否 |
5 | 江苏馨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馨霞”)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公司,xxx担任执 行董事 | 主要从事教育用品的生产和 销售(未开展实 | 否 |
际业务) | ||||
6 | 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 | 公司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7 | 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 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公司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8 | 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 | 公司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经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所承办律师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
2. 实际控制人或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关联方的控制权归属,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是否对上述企业进行核查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问卷、关联方的销售明细和采购明细及关联方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的走访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的控制权归属如下: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实际从事业务 | 是否存在同业 竞争 | 股权结构 |
1 | 珠海鼎泰芯 源晶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 鼎 泰 芯 源”) | 实际控制人xxx、付林施加重大影 响 的 公司, 付林担任董事 | 主要从事半导体晶体材料磷化铟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否 | 付林持股 23.39%、xxx持股 23.39% 、 x x x 股 19.96%、xxxx 12.95%、珠海xx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31%、珠海xx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5.15%、xxx持股 4.85% |
2 | 珠海市有兴 精工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兴精 工”)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xxx持股 41.75%、xxxx 43.25%、xx持股 15.00% |
3 | 成都松xx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成 都 松 x x”)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xxx持股 50.00%、xxx持 股 45.00% 、 x x x 股 5.00% |
4 | 东莞市艾瑞 精密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莞艾瑞”)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x清木持股 37.69%、xxx持股 28.47%、xxx持股 25.97%、xxx持股 6.87%、xxxx 1.00% |
4-1 | 江门市艾瑞 精密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门艾瑞”)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
5 | 珠海市春田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春田科技”) (注 1)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厨具生产和销售 | 否 | xxx持股 60.00%、李清木持股 40.00% |
6 | 珠海市椿田 机械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田机 械”)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否 | 李清木持股 51.00%、xxx持股 49.00% |
6-1 | 荆州市楚恩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楚恩科技”)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控制 的公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否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7.00%、xxxxx 30.00%、xxxx 3.00% |
6-2 | 珠海市贝宇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贝宇科技”) (注 2)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 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否 | xxx持股 82.50%、xxxx 17.50% |
7 | 中山市柏威 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柏 威”)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配偶文彩霞施加重大影 响的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xxx持股 37.69%、xxxxx 26.47%、文彩霞持股 15.84%、xxxxx 15.00%、xxxx 5.00% |
注 1:春田科技成立以来一直由李清木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负责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xxx担任监事,未担任其他管理职务,仅为春田科技的财务投资人,李清木和王兆春持股比例分别为 40%和 60%,如双方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形成一致意见,则相关事项无法实施,因此春田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注 2:贝宇科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所承办律师在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对上述关联方进行核查。
(二)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根据上述企业的主营业务说明、工商登记档案、财务报表、销售明细等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走访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上述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 | 经营范围 | 实际从事业务 | 所属行业大类 | |
《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 | 《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 | ||||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 | 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 (主要应用于网络变压器) | ||||
1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元器件、绕线机、电子元器件配套生产设备,及各种电子组件及配件 加工服务,经营相关进 | |||
出口业务 | |||||
1-1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加工机械、机械配件、 绕线机及货物进出口 | |||
1-1-1 | 四川恒纬达机电 | 电子线圈加工及销售、 | |||
有限公司 | 生产,货物进出口 | ||||
1-1-2 | 四川恒诺电子有 | 电子线圈生产加工及销 | |||
限公司 | 售;货物进出口 | C39“计算 | |||
1-1-2-1 | 四川恒信发电子 | 电子线圈生产加工及销 | 机、通信和 | ||
有限公司 | 售;货物进出口 | C39“计算机、 | 其他电子设 | ||
1-1-3 | 东莞市复协电子有限公司 | 研发、加工、产销:电子产品、塑胶、五金配 件、电脑xx设备 | 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 备制造业”中的 C3989 “其他电子 | |
1-1-4 | 江西众科电子科 | 电感线圈、电子元器件 | 元件制造” | ||
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与销售 | ||||
研发、产销:电子产品 | |||||
1-1-5 | 东莞市玉新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 及配件、塑胶制品、机 电设备;货物或技术进 | |||
出口 | |||||
生产、加工、销售电子 | |||||
1-1-6 | 衡南县华祥科技 有限公司 | 产品、电子元件、五金 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 | |||
口 | |||||
1-2 | 上高雄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电子材 料,电子设备,塑胶配 |
件,五金配件生产、销 售 | |||||
2 |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 制造” |
3 | 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物业管理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K70“房地产业” | K70“房地产业”中的 K7040“房 地产租赁经 营” |
4 |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K70“房地产业” | K70“房地产业”中的 K7040“房 地产租赁经 营” |
5 | 江苏馨霞实业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管理;理化生实验设备、玩具、教具、体育器材、音乐器材、教学仪器、黑板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塑胶厂地、人造草坪、PVC卷材铺设、销售;幼儿园装潢设计 | 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未开展实际业 务) |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 C241“文 教办公用品制造” |
6 | 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咨询 | 公司持股平 台,无实际业 务 | - | - |
7 | 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咨询 | 公司持股平 台,无实际业 务 | - | - |
8 | 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咨询 | 公司持股平 台,无实际业 务 | - | - |
9 | 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 | 从事半导体晶圆、器件、模块、系统及相关产品 的设计、研发、生产、 | 主要从事半导 体晶体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 C39“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 |
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不含线路板);半导体晶圆、器件等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技术及货物进 出口业务 | 材料磷化铟研发、生产和销售 | 备制造业”中的 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10 | 珠海市有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生产、加工:机械零件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 制造” |
11 | 成都松xx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文教用品、办公用品及耗材 | 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 C241“文 教办公用品 制造” |
12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设计:精密工业机械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
12-1 | 江门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金属、塑料电镀加工;加工、销售:五金零件、机械配件;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 |||
13 | 珠海市春田科技有限公司 | 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医疗器械的研发及销售 | 主要从事厨具生产和销售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81 “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 造” |
14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模具研发;打印机配件、模具生产、销售;五金生产及喷涂;医疗器械、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航 空配件、飞机制造;灯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
具配件;其他商业批发、 零售 | |||||
14-1 | 荆州市楚恩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模具研发;打印机配件、模具生产、五金生产加工、医疗器械、汽车配件、航空配件、 灯具配件生产加工销售 | |||
14-2 | 珠海市贝宇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模具、五金、汽车配件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工装、自动化夹具、智能化控制系统、智能化制造、医疗器械、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生产及销 售;其他商业批发、零 售 | |||
15 | 中山市柏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金属制品业”中的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发行人的业务与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和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属于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下游应用领域不同,产品功能及作用差异较大,在中国证监会及国家统计局分别颁布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均不属于同一类行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不属于相同行业,上述企业业务与发行人业务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也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亦不存在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 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问卷以及关联方的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销售明细和采购明细、资产清单、员工花名册及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的走访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上述企业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客户和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关系如下:
序号 | 关联方 | 历史沿革 | 资产 | 人员(注 1) | 技术 | 业务 | 客户 | 供应商 |
珠海市科瑞思机 | 科瑞思及其子公司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 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设备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主要应用于网络变压器),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网络变压器生产厂商,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机械加工厂商和气动元件厂商,发行人与科瑞思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其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中与科瑞思重叠的供应商为益精机械(发行人已于 0000 x 0 xxxxxxxxxx)、 XXX(xx)气动元件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行芝达电子有限公司。经核查,供应商重叠主要是各自生产设备时需要采购不同规格的机械加工件和气动元器件等,但双方均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独立开展各自的采购业务,采购需求真实、合理,不存在混同采购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
1 | 械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 科瑞思及其子公司 | ||||||
自 2005 年 12 月成 立以来,一直受王 | ||||||||
1-1 | 珠海市恒诺科技 有限公司 | |||||||
兆春及其配偶文彩 霞的控制,除王兆 | ||||||||
1-1-1 | 四川恒纬达机电 有限公司 | |||||||
1-1-2 | 四川恒诺电子有 限公司 | 春及其配偶文彩霞 以外科瑞思其他股 | 互 相 独 | 科瑞思及其子 公司核心技术 | ||||
1-1-2-1 | 四川恒信发电子 有限公司 | 东均在科瑞思及其 子公司任职;发行人自成立至今,不存在与科瑞思及其子公司交叉持股的情形,同时双方股东除xxx外,其他股东不存在重叠 的情况,双方的历 |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为研究和开发绕线机相关技术,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
1-1-3 | 东莞市复协电子 有限公司 | |||||||
1-1-4 | 江西众科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
1-1-5 | 东莞市玉新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 |||||||
1-1-6 | 衡南县华祥科技 有限公司 | 史沿革相互独立 | ||||||
1-2 | 上高雄辉电子科 |
技有限公司 | ||||||||
2 |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俊凯机械自成立至今一直受xxx的控制,发行人不存在与俊凯机械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 立 | 俊凯机械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专利和加工设备,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的情形 | 根据客户所设计图纸和材料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各类设备制造商,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材料贸易商,双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均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独立开展各自的采购业务,采购需求真实、合理,不存在混同采购的情 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3 | 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与汉威管理自成立至今,不存在与汉威管理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x威管理独立持有其所有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双方的资产相互独 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无相关技术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x威管理为其客户提供厂房租赁服务,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 互独立 | 无原材料供应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4 | 成都众凯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注2) | 众凯管理自成立至今,一直受到xxx、付林和成君的控制,发行人不存在与众凯管理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 立 | 众凯管理独立持有其所有土地所有权,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无相关技术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众凯管理为其客户提供厂房租赁服务,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无原材料供应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5 | 江苏馨霞实业有 限公司 | 江苏馨霞自成立至 今一直受xxx控 | 江苏馨霞独 立持有其所 | 互 相 独 立、不存 | 未开展实际业 务,无相关技 | 主要从事文化 教育用品的生 | 未开展实际业 务,仅 2018 年 | 未开展实际业务,无原材料 供应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 |
制,发行人与江苏馨霞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有土地所有权,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在 混 同 的情形 | 术 | 产和销售(未开展实际业务) | 度有少量的租金和电费收入,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 户相互独立 | 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
6 | 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 合伙) |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为发行人股东 |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资产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无相关技术 |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无客户 |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无供应商 |
7 | 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 合伙) | |||||||
8 | 珠海横琴博望投 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
9 | 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 | 鼎泰芯源成立于 2017 年,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与鼎泰芯源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 史沿革相互独立 | 鼎泰芯源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专利和设备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半导体晶体材料磷化铟生产相关技术 | 主要从事半导体晶体材料磷化铟生产和销售 | 鼎泰芯源产品为磷化铟晶体,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磷化铟及其他配套原材料厂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10 | 珠海市有兴精工 机械有限公司 | 有兴精工自成立以 来与发行人不存在 | 有兴精工独 立持有其所 | 互 相 独 立、不存 | 根据客户所设 计图纸和材料 | 主要从事机械 加工,与发行人 | 主要客户为各 类设备制造商,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材料贸易 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不存 |
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有的设备,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在 混 同 的情形 | 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相互独立 | 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 户相互独立 | 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
11 | 成都松xx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松xx自成立至今与发行人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 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成都松xx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专 利和设 备 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 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无尘粉笔生产相关技术 | 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文化教育类公司,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文具用品原材料供应商,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12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艾瑞和江门艾瑞自成立至今与发行人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东莞艾瑞和江门艾瑞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设备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独 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根据客户所设计图纸和材料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各类设备制造商,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材料贸易商,双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均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独立开展各自的采购业务,采购需求真实、合理,不存在混同采购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12-1 | 江门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13 | 珠海市春田科技有限公司 | 春田科技自成立至今与发行人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 互独立 | 春田科技独立持有其所有的商标、专利及设备等 资产,双方的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 | 厨具生产相关技术,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从事厨具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个人客户,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双方客户相互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制品加工供应商,除椿田机械之外(发行人已于2017 年6 月停止向椿田机械采购),发行人与 其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 |
资产相互独 立 | 独立 | 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
14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椿田机械、楚恩科技、贝宇科技自成立至今与发行人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椿田机械、楚恩科技、贝宇科技独立持有其所有的知识产权及设备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根据客户所设计图纸和材料要求进行钣金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各类设备制造商,报告期内,椿田机械存在向伟创力制造( 珠海)有限公司销售钣金加工件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 91.17万元、74.59 万元和 68.04 万元,除此之外,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 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材料贸易商,双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均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独立开展各自的采购业务,采购需求真实、合理,不存在混同采购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14-1 | 荆州市楚恩科技 有限公司 | |||||||
14-2 | 珠海市贝宇科技有限公司 | |||||||
15 | 中山市柏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中山柏威自成立至今与发行人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双方的历史沿革相互独立 | 中山柏威独立持有其所有的知识产权、设备等资产,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 互 相 独 立、不存在 混 同 的情形 | 根据客户所设计图纸和材料要求进行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 主要客户为各类设备制造商,发行人与其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双方客户相互独立 | 主要供应商为金属材料贸易商,除椿田机械之外(发行人已于2017 年6 月停止向椿田机械采购),双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均拥有独立的采购渠道,独立 开展各自的采购业务,采购 |
需求真实、合理,不存在混 同采购的情形,双方供应商相互独立 |
注 1:人员主要包括管理层、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
注 2: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崇州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xxx、付林和成君共同控制的企业,2016 年曾与发行人产生少量关联交易,出于业务发展规划,发行人未将其纳入发行人体内,之后众凯管理主营业务变为厂房租赁,经营范围变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发行人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将实际控制人或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包含在内并披露;发行人在认定前述关联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充分考虑了其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功能及作用、下游应用领域和所属行业,并非简单依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前述关联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保持相互独立,未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包括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住所、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等;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及定价是否公允。与前述企业之间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应说明该等情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存在上下游业务的,应对该事项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程度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4 条)
回复意见: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包括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住所、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等;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关联企业的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销售明细和采购明细、关联方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的走访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事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成立时间 | 住所 |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 | 实际从事业务 | 主要产品 | 实际控制 人及背景情况 | 2018 年基本财务状况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及其配偶文彩霞控制公司 | x x x 持 股 |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绕线机、电子元器件配套生产设备,及各种电子组件及配件加工服务,经营相关进出口业务 | 总 资 产 : 34,229.69 万元; 净 资 产 : 14,941.30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6,379.77 万元; 净 利 润 : 10,772.87 万 元 ( 合 并 报 表 数据) | |||||||
34.95%,于志 | ||||||||||
江 持 股 | ||||||||||
19.42%,xx | ||||||||||
珠 海 市 科 | 辉 持 股 | |||||||||
1 | 瑞 思 机 械 科 技 有 限公 司 及 其 | 2005 年 12 月 2 日 | 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 号厂房 2 四层 | 11.65%,付文武 持 股 9.23%,xxx | 自 主 研 发、生产 绕线机, | |||||
子公司 | 持股 8.78%, | 并 利 用 | ||||||||
文 彩 霞 持 股 | 自 主 研 | xxx及 | ||||||||
7.77%,吉东亚 | 发 的 绕 | 全 自 动 | 其配偶文 | |||||||
持股 4.10%, | 线 机 生 | 绕 线 机 | 彩霞,x | |||||||
xx君 4.10% | 产 和 销 | 和 小 型 | 兆春为博 | |||||||
1-1 | 珠 海 市 恒诺 科 技 有限公司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 2014 年 1 月 8 日 | 珠海市香洲区福永路 11 号物流大楼 C 区 2、3层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 司 持 股 100.00% | 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加工机械、机械配件、绕线机、及货物进出口 | 售 小 型 磁 环 电 子 线 圈 ( 主 要 应 用 于 | 磁 环 电子线圈 | x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 |
珠海市恒诺科 | 网 络 变 | |||||||||
1-1-1 | 四 川 恒 纬达 机 电 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 2016 年 7 月 11 日 | 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 x | 技有限公司持股 50.00%,绵阳xx区经纬达科技有限公 司 持 股 | 电子线圈加工及销售、生产,货物进出口 | 压器) | |||
50.00% |
1-1-2 | 四 川 恒 诺电 子 有 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 2018 年 3 月 21 日 | 南部县工业集中区中小微企业孵化园第 13 号楼 第 1-3 层 | 珠海市恒诺科技 有 限 公 司 100.00% | 电子线圈生产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 | ||||
1-1-2-1 | 四 川 恒 信发 电 子 有限公司 |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018 年 9 月 5 日 | 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 |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54.00%,南部县友信电子有限 公 司 持 股 46.00% | 电子线圈生产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 | ||||
1-1-3 | 东 莞 市 复协 电 子 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 东莞市石碣镇梁家村铭华路 42号 2 栋三楼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1.00%,xx x x 股 49.00% | 研发、加工、产销:电子产品、塑胶、五金配件、电脑xx设备 | ||||
1-1-4 | 江 西 众 科电 子 科 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018 年 5 月 11 日 | xxxxxxxxxxxxxxxxxxxx 00x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1.00%,上高县齐力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49.00% | 电感线圈、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 ||||
1-1-5 | 东 莞 市 玉新 电 子 科技 有 限 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018 年 7 月 18 日 | xxxxxxxxxxxxxxxxxx 0-0 x (xx、xxx)三楼 303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4.00%,东莞市裕为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46.00% | 研发、产销:电子产品及配件、塑胶制品、机电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1-6 | 衡 南 县 华祥 科 技 有限公司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018 年 8 月 8 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标准厂房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4.00%,东莞市祥星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46.00% | 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件、五金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1-2 | 上 高 雄 辉电 子 科 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 2018 年 3 月 20 日 | xxxxxxxxxxxxxxxxxx 00 x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 司 持 股 100.00% | 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电子设备,塑胶配件,五金配件生产、销 售 | ||||
2 | 珠 海 市 俊凯 机 械 科技 有 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公司 | 2009 年 3 月 31 日 | 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 1 号 1 栋一楼 | x x x 持 股 55.00%,xxx 持 股 20.00%,xxx x x 20.00%,xxx 持 股 5.00%。 | 机械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 | 主 要 从 事 机 械 加工 | 机 械 加 工件 | xxx | 总资产:2,001.45万元;净资产: 1,010.00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2,054.51 万元;净利润:61.13 万元 |
3 | 珠 海 市 x威 企 业 管理 有 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公司,xxx担任执行董事 | 1997 年 5 月 23 日 | xxxxxxxxxxxxxxxx 0 x | x x x 持 股 77.94%,xx持股 8.31%,付 林 持 股 7.50%,成君持股 5.00%,x x持股 1.25% | 厂房租赁、物业管理 | 主 要 从 事 厂 房 租赁 | 无 具 体 产品,提供 厂 房 租赁 | xxx | 总资产:4,318.95万元;净资产: -247.10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324.08 万元;净 利润:109.37 万元 |
4 | 成 都 众 凯企 业 管 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x xx、付林、成君共同控 制 公司,成君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1 年 12 月 8 日 |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x | x x 持 股 40.00%,付林持股 30.00%,x x x 持 股 30.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 主 要 从 事 厂 房 租赁 | 无 具 体 产品,提供 厂 房 租赁 | xxx、付林、成君 | 总资产:2,766.97万元;净资产: 478.34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101.51 万元;净利润:-61.46 万元 |
5 | 江 苏 馨 霞实 业 有 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公司,xxx担任执行董事 | 2014 年 1 月 15 日 | 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晨化路 | x x x 持 股 100.00% | 实业投资管理;理化生实验设备、玩具、教具、体育器材、音乐器材、教学仪器、黑板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塑胶厂地、人造草坪、 PVC 卷材铺设、销售; 幼儿园装潢设计 | 主 要 从 事 文 化 教 育 用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未开展 实 际 业务) | 未 开 展 实 际 业 务 | xxx | 总资产:1,921.83万元;净资产: 988.3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0万元;净利润: -11.62 万元 |
6 | 珠 海 横 琴博 航 投 资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 业 | 2017 年 1 月 6 日 | xxxxxxxxxx 0 x 000x-00000(xxxxx) | 付林持出资份额 50.00%,xxx持出资份额 50.00% | 投资咨询 | 公 司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持股平台,无 实 际 业务 | 无 | xxx | 总资产: 832.14万元;净资产: 831.54 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
7 | 珠 海 横 琴博 展 投 资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 业 | 2017 年 1 月 6 日 | xxxxxxxxxx 0 x 000x-00000(xxxxx) | 12 位发行人员工(含董事)持 出 资 份 额 100.00% | 投资咨询 | 公 司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持股平台,无 实 际 业务 | 无 | xxx | 总资产: 624.28万元;净资产: 623.68 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
8 | 珠 海 横 琴博 望 投 资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 业 | 2017 年 1 月 6 日 | xxxxxxxxxx 0 x 000x-00000(xxxxx) | 33 位发行人员工(含董事)持 出 资 份 额 100.00% | 投资咨询 | 公 司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持股平台,无 实 际 业务 | 无 | xxx | 总资产: 624.28万元;净资产: 623.68 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
9 | 珠 海 鼎 泰芯 源 晶 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x xx、付林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付林担任董事 | 2017 年 3 月 2 日 | xxxxxxxxxxxxxxxx 0 x 0 xxx | 付 林 持 股 23.39%、xxx 持 股 23.39%、xxx股 19.96%、x x x 股 12.95%、珠海xx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31%、珠海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15%、x x x 持 股 4.85% | 从事半导体晶圆、器件、模块、系统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不含线路板);半导体晶圆、器件等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 主 要 从 事 半 导 体 晶 体 材 料 磷 化 铟 生 产 和 销 售 | 半 导 体 晶 体 材 料 磷 化 铟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5,904.84万元;净资产: 5,116.19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146.05 万元;净利润:-493.78 万元 |
10 | 珠 海 市 有兴 精 工 机械 有 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04 年 6 月 29 日 | xx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x 0、0x | x x 持 股 43.25%、xxx 持 股 41.75%、xx持股 15.00% | 生产、加工:机械零件 | 主 要 从 事 机 械 加工 | 机 械 加 工件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1,569.35万元;净资产: 1,269.41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6,618.99 万元;净利润:582.95 万 元 |
11 | 成 都 松 xx 科 技 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04 年 1 月 29 日 | xxxxxxxxxxxx 000x | x x x 持 股 50.00%、xxx 持 股 45.00%、xxx股 5.00%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文教用品、办公用品及耗材 | 主 要 从 事 文 化 教 育 用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文 化 教 育用品 | xxx, 从事文化教育行业多年 | 总资产: 324.51万元;净资产: 311.75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624.96 万元;净 利润:16.92 万元 |
12 | 东 莞 市 艾瑞 精 密 机械 科 技 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08 年 1 月 31 日 | xxxxxxxxxxxxx 00x | x x x x 股 37.69%、xxx 持 股 28.47%、xxx 持 股 25.97%、xxx 持 股 6.87%、xxx x 1.00% | 研发、生产、销售、设计:精密工业机械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 要 从 事 机 械 加工 | 机 械 加 工件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5,021.31万元;净资产: 1,347.10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6,921.04 万元;净利润:512.43 万元(合并报表数据) |
12-1 | 江 门 市 艾瑞 精 密 机械 科 技 有限公司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 2018 年 3 月 28 日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新财富环保电镀基地第一期 110 座 A 边第三 层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 公 司 持 股 100.00% |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金属、塑料电镀加工;加工、销售:五金零件、机械配件;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13 | 珠 海 市 春田 科 技 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14 年 9 月 25 日 |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x 3 楼 B 区 | x x x 持 股 60.00%、李清木 持 股 40.00% | 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医疗器械的研发及销售 | 主 要 从 事 厨 具 生 产 和 销售 | 厨具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 302.52万元;净资产: -555.22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255.24 万元;净利润:-133.69 万 元 |
14 | 珠 海 市 椿田 机 械 科技 有 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09 年 11 月 4 日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八号C 厂房 1、 2、3 楼、D 厂房 1、2 楼 | 李 清 木 持 股 51.00%、xxx 持 股 49.00% | 机械、模具研发;打印机配件、模具生产、销售;五金生产及喷涂;医疗器械、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航空配件、飞机制造;灯具配件;其他商业批 发、零售 | 主 要 从 事 钣 x 加工 | 钣 x 加 工件 | 李清木, 从事钣金加工行业超 过 20年。 | 总 资 产 : 14,965.91 万元; 净资产:4,998.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7,954.66 万元;净利润: 2,050.49 万元(合并报表数据) |
14-1 | 荆 州 市 楚恩 科 技 有限公司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13 年 10 月 22 日 | 荆州开发区奥克兰路与王家港支路交汇处 3 栋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持 股 67.00%、xxx 持 股 30.00%、xx 3.00% | 机械、模具研发;打印机配件、模具生产、五金生产加工、医疗器械、汽车配件、航空配件、灯具配件生产加工销售 | ||||
14-2 | 珠 海 市 贝宇 科 技 有限公司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 2016 年 3 月 30 日 |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九号机加厂房中 10-15 轴 | x x x 持 股 82.50%、xxx股 17.50% | 机械、模具、五金、汽车配件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工装、自动化夹具、智能化控制系统、智能化制造、医疗器械、厨房系列、餐饮系列、保健系列、不锈钢餐具、不锈钢厨具、不锈钢保健生产及销售;其他商业批发、零 售 |
15 | 中 山 市 柏威 机 械 设备 有 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配偶文彩霞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12 年 11 月 29 日 | 中山市xxxxxxx00 xX xxxX x | x x x 持 股 37.69%、xxx 持 股 26.47%、文彩霞 持 股 15.84%、xxx 持 股 15.00%、xx xx 5.00% | 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 要 从 事 机 械 加工 | 机 械 加 工件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2,550.60万元;净资产: 1,082.48 万元;主营 业 务 收 入 : 4,743.22 万元;净利润:648.32 万元 |
16 | 珠 海 百 众生 物 科 技有限公司 | 董事曾宪之配偶xxx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 司 | 2013 年 11 月 26 日 | xxxxxxxx x x x x x 000 x(珠海市斗门皇妹纸业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房 1-3) | x x x 持 股 90.00%、xxx x x 10.00% | 生物制剂、水质改良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不包含药物及需要资质方可经营项目);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 主 要 从 事 水 产 养 殖 产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水 产 养殖产品 | xxx | 总资产:3.32 万元;净资产:-0.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39 万元;净利润:-0.53 万元 |
17 | 匠 心 立 x (广州)管理 咨 询 有限公司 | 独董李立斌配偶xxx制的公司 | 2017 年 5 月 4 日 | 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 00x 00 xxxx 00 x(仅限办公用途) | x x x 股 100.00%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贸易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 服务 | 管 理 咨 询 | 管 理 咨 询 | xx,从事咨询行业多年 | 总资产:11.94 万元 ; 净 资 产 : -35.6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49万元;净利润: -27.53 万元 |
18 | 前 x 智 库 (深圳)信息 科 技 有限 责 任 公司 | 独董xxx 持 股 5% 的 公 司 | 2017 年 3 月 24 日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x x x 股 50.00%、xxx x x 20.00%、柳建华 持 股 15.00%、xxx 持 股 10.00%、xxx持股 5.00% | 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算机 软件硬件的研发。 | 管 理 咨 询 | 管 理 咨 询 | xx | x资产:37.23 万元;净资产:29.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8.10 万元;净利润:17.94万元 |
19 | 珠 海 市 美加 x 餐 具消 毒 有 限公司 | 财务总监xxx配偶xxx持 股 9.65% 的 公司 | 2017 年 6 月 23 日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虹达路二号厂房D 区一层A1 | x x x 持 股 24.00%、xxx x 股 16.37%、尹昌平 持 股 15.16%、xxx股 11.70%、x x x x x 10.70%、xxx 持 股 9.65%、候飞飞持股 4.00%、方 文 填 4.00%、xxx持股 2.00%、卢 大 成 持 股 1.50%、易大兵 持股 0.93% | 餐具清洗,消毒,配送;销售餐具消毒设备 | 餐 具 清 洗、消毒服务 | 餐 具 清 洗、消毒服务 | 无实际控制人 | 总资产:5.15 万元 ; 净 资 产 : -17.2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35万元;净利润: 0.70 万元 |
注: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及定价是否公允;
1. 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关联方的财务报表、采购明细和销售明细、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如下:
①关联销售
序号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珠海市科瑞思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设备及配件 | - | - | - | - | 329.31 | 0.84% |
2 | 成都众凯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 设备及配 件 | - | - | - | - | 148.44 | 0.38% |
合计 | - | - | - | - | 477.75 | 1.22% |
A、与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 a、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发行人向科瑞思关联销售的金额为 329.31 万元,科瑞思主营业务为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科瑞思下游客户主要为网络变压器制造厂商,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的产品为视觉检测模块及设备配件,主要用于统计及检测绕线加工的电子线圈产品数量和产品合格率。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7 年起发行人停止了与科瑞思之间的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发行人与科瑞思的关联销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即在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技术开发难度、研发周期、生产交货周期、订单数量及合同总额等因素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c、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016 年度,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合计 329.31 万元,其中视觉检测模块销售
金额 320.52 万元,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视觉检测模块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金额 | 占视觉检测模块销售 金额的比例 | 销售单价 | 第三方销售单价 | 差异率 |
320.52 | 73.95% | 2.27 | 2.21 | 2.60% |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39,050.18 万元,向科瑞思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重仅为 0.84%,交易金额占比小,并且公司销售给科瑞思的主要产品售价和可比第三方的价格差异较小,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B、与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 a、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发行人xxx管理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销售收入为 148.44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38%。
上述关联销售产生的原因如下:2011 年 9 月,为了拓展四川及xx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投资设立了成都博杰作为主体开展上述区域的经营活动,成都博杰设立之初采取租赁厂房的方式进行经营;随着成都博杰前期业务的逐步开拓,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区域布局和加大在四川地区的投入,2011 年 12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又投资设立了崇州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博杰”,众凯管理的前身),崇州博杰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位于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的工业用地并自建厂房,并计划在厂房建设完成后将四川及xx地区的业务主体由成都博杰变更为崇州博杰。基于上述业务规划,崇州博杰设立后,对于在四川地区部分新增的客户采取由崇州博杰取得供应商资质进行接单、订单执行和客户日常维护,实际由成都博杰具体组织生产、产品出货的方式,由此形成了在过渡期内崇州博杰、成都博杰针对不同客户同时接单,成都博杰负责生产的业务格局,并在 2016 年产生了部分关联交易。
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和增强业务独立性,2015 年下半年,发行人对四川及其xx区域的业务前景进行了重新梳理、研究和分析,由于四川及其xx区域业务开拓未达预期,崇州博杰拥有的工业厂房面积为 21,086.71m2,已经远远超过成都博杰在当地实际经营所需,成都博杰生产所需场地面积仅占崇州博杰拥有厂房面积的 10%以内,为了避免未来厂房等投资性房地产占比过大,不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xx效率,因此,发行人确定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成都博杰并将四川及其xx区域业务整合进入,未将崇州博杰纳入业务重组范围,后续由成都博杰获取四川及其xx区域的客户订单,停止以崇州博杰为主体接单,崇州博杰业务进行转型,主营业务变更为厂房租赁及相关物业服务。但由于崇州博杰原有客户苏州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的供应商管理要求,将成都博杰导入供应商名录时间周期较长,2016 年 3 月之前仍以崇州博杰为主体获取西门子订单。2016 年 4 月起,成都博杰获得西门子供应商资格,发行人全部停止与崇州博杰之间的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在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技术开发难度、研发周期、生产交货周期、订单数量及合同总额等因素后,与西门子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并由成都博杰销售给崇州博杰(众凯管理的前身),再由崇州博杰销售给西门子,由于西门子主要由崇州博杰进行订单接收、执行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因此崇州博杰以 10%销售收入作为其收取的业务费用,2016 年度该业务费用总额为 16.49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18%,占比较小,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关联方 | 采购 内容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xxxxxxxx xxxxx(x 0) | 钣金 件 | - | - | 89.06 | 0.38% | 592.47 | 3.01% |
2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 | 机加 件 | - | - | 95.06 | 0.40% | - | - |
合计 | - | - | 184.12 | 0.78% | 592.47 | 3.01% |
注 1:“占比”表示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
注 2:公司向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对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贝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A、与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 a、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向椿田机械主要采购钣金加工件,其采购价格定价原则如下:
采购价格 | 具体构成 |
定价方式 | 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费 |
其中:材料费 | 材料重量×材料单价 |
加工费 | 各个工艺单价×加工工时 |
表面处理费 | 按零件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
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购单价。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 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 1-5 月(注) | 29.62% | 31.93% | -2.31% |
2016 年度 | 28.74% | 31.34% | -2.60% |
报告期内,公司向椿田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 592.47 万元、89.06 万元和 0 万元,椿田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注:2017 年 5 月之后公司未与椿田机械再发生交易,故进行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时仅选取 2017 年 1-5 月数据。
椿田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B、与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 a、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向艾瑞机械采购主要采购机械加工件,其采购价格定价原则如下:
采购价格 | 具体构成 |
定价方式 | 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费 |
其中:材料费 | 材料重量×材料单价 |
加工费 | 各个工艺单价×加工工时 |
表面处理费 | 按零件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
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购单价。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度 | 22.43% | 22.99% | -0.56% |
2017 年,公司向艾瑞机械采购金额为 95.06 万元,艾瑞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报告期内,艾瑞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A、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成都博杰存在向关联方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和宿舍的情况,地址为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 839 号,租赁厂房面积为 1,973 平
方米,租赁宿舍面积为 84 平方米。
报告期内,成都博杰xxx管理支付的租金费用分别为 21.21 万元、21.13万元和 17.3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11%、0.09%和 0.05%,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均较小,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a、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对比
序号 | 出租房屋坐落位置 | 来源 | 租赁种类 | 面积(m2) | 挂牌租金价格 |
1 | 成都市崇州区创兴之 家工业园 | 58 同城 | 厂房 | 2,500.00 | 每平方米 5 元/月 |
2 | 成都市崇州区金鸡工 业区 | 58 同城 | 厂房 | 4,000.00 | 每平方米 8 元/月 |
3 | 成都市崇州区工业集 中发展区创业路 | 崇州在线 网 | 厂房 | 10,000.00 | 每平方米 10 元/月 |
成都博杰房屋租赁价格系参考同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租赁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经查询互联网上相近区域相似类型的部分房屋挂牌租金价格如下:
经与相近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租金价格相比,成都博杰xxx管理租赁厂房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租赁价格公允。
b、与关联方租赁给无关联第三方租赁价格对比
承租方 | 租赁 种类 | 地址 | 面积 (m2) | 租赁期间 | 租赁均价 |
成都博杰 | 厂房和宿舍 |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 839 号 | 2,057.00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厂房每平方米 8.96 元/月, 宿舍每平方米 12 元/月 |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厂房每平方米 7 元/月,宿 舍每平方米 8 元/月(注) | ||||
成都开悦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 | 厂房和仓 库 |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 839 号 | 4,992.00 |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 每平方米 7.53 元/月 |
成都开悦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 | 厂房和仓 库 |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 839 号 | 6,714.76 |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 每平方米 7.5 元/月 |
注:2017 年成都博杰重新对厂房xx的租金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众凯管理重新协商确定了租赁价格。
报告期内,众凯管理租赁给成都博杰的厂房和租赁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租赁均价相近,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④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来,资金需求较大,而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经营积累,资金筹措渠道单一。2016 年,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关联xxx管理存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博杰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借款金额为 180 万元,为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成都博杰于 2016 年 8 月底偿还全部关联借款。按当年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占用资金日均余额测算,2016 年公司因关联借款产生的利息为 3.95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0.04%,占比较小,因此关联方向发行人的无息借款对当年度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向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签订日期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担保/反担保合同号 | 担 保 金 额/最高担保额 | 主债权期限 | 担保状 态 |
1 | 2014 年 6 月 23 日 | 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市汉威电子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珠 海 市 分行 |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4 年珠中小工流最高抵字 061 号) | 2,067.64 | 担保的主债 权 为 2014 年 6 月23 日至 2019 年 6 月22 日期间形成的债权( 已于2017 年 7 月 24 日 提前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2 | 2015 年 9 月 15 日 |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崇州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5 年珠中小工流最高抵字 655 号) | 3,398.20 | 担保的主债 权 为 2015 年 9 月15 日至 2017 年 9 月14 日期间形成的债权 | 已履行完毕 |
2.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对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前述企业之间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应说明该等情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存在上下游业务的,应对该事项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程度发表意见;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关联企业的财务报表、销售明细和采购明细及关联企业
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的走访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前述企业与发行人均不存在相同、相似业务,不构成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前述企业中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从事的实际业务 | 是否存在相 似业务 | 是否存在上 下游关系 |
1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 | 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 (主要应用于网络变压器) | 否 | 否 |
1-1 | 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 | |||
1-1-1 | 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 | |||
1-1-2 |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 | |||
1-1-2-1 | 四川恒信发电子有限公司 | |||
1-1-3 | 东莞市复协电子有限公司 | |||
1-1-4 | 江西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1-1-5 | 东莞市玉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1-1-6 | 衡南县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
1-2 | 上高雄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2 |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是 |
3 | 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否 | 否 |
4 |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厂房租赁 | 否 | 否 |
5 | 江苏馨霞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教育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未开展 实际业务) | 否 | 否 |
6 | 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 |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 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否 |
7 | 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 |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 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否 |
8 | 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 |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 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否 | 否 |
9 | 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半导体晶体材料磷化铟研发、生 产和销售 | 否 | 否 |
10 | 珠海市有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是 |
11 | 成都松xx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 品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否 |
12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是 |
12-1 | 江门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13 | 珠海市春田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厨具生产和 销售 | 否 | 否 |
14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否 | 是 |
14-1 | 荆州市楚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
14-2 | 珠海市贝宇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钣金加工 | ||
15 | 中山市柏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 否 | 是 |
16 | 珠海百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水产养殖产 品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否 |
17 | 匠心立本(广州)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 主要从事管理咨询业 务 | 否 | 否 |
18 | 前海智库(深圳)信息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 主要从事管理咨询业 务 | 否 | 否 |
19 | 珠海市美加洁餐具消毒有限公 司 | 主要从事餐具清洗、 消毒服务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上述企业中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有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中山市柏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要从事钣金加工,该 5 家企业和发行人存在上下游关系,但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由于发行人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所处工业自动化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为电学、声学、射频和光学等领域的自动化测试技术和自动化组装技术,为物理、机械、电子、材料、软件等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技术运用,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依据客户新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快速研发设计满足其测试和生产所需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包括工控类组件、电子元器件、机构件、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和外购加工件,其中外购加工件(包括钣金加工件和机械加工件)仅为公司产品中的部分原材料,用于搭建设备的外壳、箱体、支撑件或结构件。公司设备的顺畅运行并发挥作用需要综合应用电学、声学、射频和光学等领域的自动化技术,机加工件的设计图纸均由发行人自主开发和设计,关联供应商依据公司工程设计图纸按样加工机加工件,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供应商的情形,同时发行人通过自主建设加工车间和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采购的方式逐步减少关联交易,并于 2017 年底停止全部关联交易,避免对由于关联方的上下游关系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发行人与上述 5 家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问题三之“(三)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事对外投资的企业之间不存在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部分企业虽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但其提供的机加工产品仅为发行人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均相互独立,报告期发行人通过自建机加工和钣金生产车间以及导入替代供应商的方式,与上述企业之间关联交易逐年减少并全部停止,该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共 21 家,主要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部分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基本情况,注销或转让原因;关联企业注销或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2)对外转让关联方是否属于真实转让,受让方是否存在代持,目前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采用注销或转让方式而不是纳入发行人体内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5 条)
回复意见:
(一) 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基本情况,注销或转让原因;关联企业注销或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
润的情形;
根据关联方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工商注销证明、员工花名册、财务报表或清算报告、销售采购明细、银行对账单、关联方与发行人交易的合同、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1. 2015 年至 2018 年,注销关联方 8 家,转让关联方 13 家,相关情况如下: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日期 | 注册 资本 | 主营业务 | 关联关系 | 注销/转 让时间 | 注销/转让原因 |
1 |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2005 年 5 月 6 日 | 1 万港币 | 自 2016 年起 已 经停止经营 | 实际控制人xxx、付林、成君曾经控制 公司 | 2018 年 7 月 6 日注销 | 自 2016 年以来已经停止实际经营,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予以清 理 |
2 | 上 海 礴 x 机 电 科技有限公司 | 2006 年 9 月 19 日 | 100 万 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实际控制人xxx、付林、成君曾经控制 公司 | 2018 年 9 月 30 日注销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无实际经营企业予以注销 |
3 | 成 都 市科勒 思 电子有限公司 | 2014 年 1 月 23 日 | 1,300 万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 控制公司 | 2015 年 4 月 7 日注销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无实际经营 企业予以注销 |
4 | 珠 海 市南屏 春 欣元模 具 配件经营部 | 2012 年 3 月 16 日 | - | 主 要 从事五 金 配件的批发、零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 制个 体 工商户 | 2015 年 12 月4 日注销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个体工商户予以注销 |
5 | 珠 海 市瑞迪 欧 商贸有限公司 | 2012 年 9 月 21 日 | 50 万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配偶文彩霞曾经控制公 司 | 2015 年 2 月 4 日注销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无实际经营企业予以注销 |
6 | 珠 海 市香洲 惠 家人百货店 | 2013 年 4 月 23 日 | - | 主 要 从事卷烟、食品等 百 货商品的零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母亲xxxx经经营的个体工商 户 | 2018 年 4 月 2 日注销 |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个体工商户予以注销 |
7 | 珠 海 市塬智 投 资管理 有 限公司 | 2013 年 6 月 24 日 | 500 万 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财务总监xxx及配偶xxx曾经控 制的公司 | 2018 年 6 月 8 日注销 | xxx及配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无实际经营企业予以注销 |
8 | 吕 梁 市汇鑫 寄 售有限公司 | 2015 年 5 月 27 日 | 200 万 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xxxxxxxx曾经施加重大影 响的公司 | 2018 年 11 月 28 日注销 | 未实际开展业务,股东会决定予以注销 |
9 | 珠 海 市益精 机 械有限公司 | 2013 年 3 月 12 日 | 50 万元 | 主 要 从事机 械 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 、 加 工、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制公司 | 2015 年 12 月 14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无时间精力参与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所投资企业予 以清理 |
10 | 珠 海 市新威 精 密机械 有 限公司 | 2007 年 6 月 5 日 | 1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机 械 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 、 加 工、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制公司 | 2015 年 12 月 28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xxx无时间精力参与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所投资 企业予以清理 |
11 | 珠 海 市广浩 捷 精密机 械 有限公司 | 2009 年 3 月 6 日 | 547 万 元 | 主 要 从事自 动 化设备 及 配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制公司 | 2015 年 12 月 28 日转让 | 广浩捷为xxx曾控制公司,纳特思为广浩捷与xxx曾联合经营的公司。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业务相似,随着其未来的发展可能会与发行人产生潜在同业竞争,广浩捷管理团队无意将广浩捷及纳特思整合进入发行人体内,为增强发行人独立性,实际控制人对两家公司一 并清理 |
12 | 珠 海 市纳特 思 自动化 技 术有限公司 | 2013 年 6 月 6 日 | 5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自 动 化设备 及 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制公司 | 2015 年 12 月 28 日转让, 2018 年 1 月 9 日注销 | |
13 | 珠 海 市智博 信 息科技 有 限公司 ( 现 已更 | 2009 年 4 月 15 日 | 5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计 算 机软硬 件 的开发、技术服 务、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控制公司 | 2017 年 5 月 15 日转让 | 该公司因业务发展转型需要增加大量资金投入,实际控制人xxx 无意增资,因此清 |
名为:珠海市 x 瑙特健 康 科技 有限公司) | 理上述投资 | ||||||
14 | 上 海 俊超机 械 模具科 技 有限公司 | 2005 年 6 月 16 日 | 50 万元 | 主 要 从事机 械 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 、 加工、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及其配偶文彩霞曾经控 制公司 | 2015 年 12 月 15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剥离发展空间不大的小规模企业 |
15 | 珠 海 市祥威 精 密机械 有 限公司 | 2013 年 9 月 23 日 | 1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机 械 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 、 加工、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配偶文彩霞曾经控制公 司 | 2015 年 12 月 29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配偶文彩霞无时间精力参与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所投资企业予以清 理 |
16 | 珠 海 市泽凯 五 金制品 有 限公司 | 2013 年 11 月 27 日 | 2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机 械 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 、 加工、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司 | 2015 年 12 月 29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剥离发展空间不大的小规模企业 |
17 | 珠 海 志远塑 料 制品有限公司 | 2010 年 6 月 24 日 | 30 万元 | 主 要 从事塑料制品、包 装 材料的加工、生产、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及其配偶文彩霞曾经施加重大影 响的公司 | 2016 年 10 月 26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剥离发展空间不大的小规模企业 |
18 | 珠 海 市艾森 科 技有限公司 | 2010 年 12 月 13 日 | 1,000 万元 | 主 要 从事自 动 绕线机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曾经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司 | 2018 年 10 月 26 日转让 | 实际控制人无时间精力参与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所投资企业予以清理 |
19 | 珠 海 中航天 河 科技有限公司 | 2017 年 9 月 1 日 | 20,000 万元 | 设 立 以来未 实 际经营 | 实际控制人之一xxx施加重大影响的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曾经 控制的公 | 2018 年 11 月8 日转让 | 椿田机械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对无实际经营企业予以转让 |
司 | |||||||
20 | 珠 海 盈致科 技 有限公司 | 2011 年 10 月 21 日 | 4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自 动 化组装 设 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博杰股份曾经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15 年 11 月 26 日转让 | 该公司与发行人业务相似,发行人拟将该公司收购完成并整合入发行人体系,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此意愿,经沟通协商后,由发行人将全部股权对外转 让 |
21 | 珠 海 市拉图 电 子科技 有 限公司 | 2014 年 1 月 9 日 | 100 万 元 | 主 要 从事电 子 产品及 电 子配件设计、生产及销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付林曾经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2016 年 4 月 20 日转让 | 该公司经营规模不大,且付林未参与具体经营管理,为专注发行人经营管理,付林对该 公司予以清理 |
2. 注销关联方的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序 号 | 名称 | 资产去向 | 业务去向 | 人员去向 |
1 |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剩余资产清偿债务 后分配给原股东 | 自 2016 年起停止 经营 | 设立以来未聘用员工 |
2 | 上海礴杰机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剩余资产清偿债务 后分配给原股东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设立以来未聘用员工 |
3 | 成都市科勒思电子 有限公司 | 剩余资产清偿债务 后分配给原股东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人员解聘后自主择业,未 有人员在发行人处任职 |
4 | 珠海市南屏春欣元 模具配件经营部 | 剩余资产清偿债务 后分配给原股东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人员解聘后自主择业,未 有人员在发行人处任职 |
5 | 珠海市瑞迪欧商贸 有限公司 | 设立以来无资产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人员解聘后自主择业,未 有人员在发行人处任职 |
6 | 珠海市香洲惠家人百货店 | 剩余资产清偿债务后分配给管理人员 xxx | x止经营 | 人员解聘后自主择业,未有人员在发行人处任职 |
7 | 珠海市塬智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设立以来无资产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设立以来未聘用员工 |
8 | 吕梁市汇鑫寄售有 限公司 | 设立以来无资产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设立以来未聘用员工 |
3. 与发行人业务、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共 7 家转让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①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序 号 | 名称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注) | - | - | 7.01 | 0.01% | 14.38 | 0.04% |
2 | 珠海盈致科技有限公 司 | - | - | - | - | 3.72 | 0.01% |
合计 | - | - | 7.01 | 0.01% | 18.10 | 0.05% |
注: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付林曾经持股 30%的公司,并于 2016 年 4 月对外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付林在转让所持珠海
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届满 12 个月后,不再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 2018
年度,公司与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 2018 年
度与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为 12.05 万元。
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单位:万元
序 号 | 名称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珠海市益精机械有限 公司 | - | - | 210.72 | 0.89% | 1,303.54 | 6.63% |
2 | 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 | - | - | 90.93 | 0.38% | 757.94 | 3.85% |
3 | 珠海志远塑料制品有 限公司 | - | - | 0.25 | 0.001% | 1.06 | 0.01% |
4 | 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 械有限公司 | - | - | - | - | 8.29 | 0.04% |
合计 | 301.90 | 1.27% | 2,070.83 | 10.53% |
③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智博信息关联采购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56.86 万元、46.19万元和 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0.29%、0.20%和 0%。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或转让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关联方原因符合注销关联方或股权转让双方实际情况,具有充分商业合理性;注销关联方拥有的资产均在偿还债务后分配给股东,相关业务全部停止,聘用人员不存在进入发行人的情况;部分注销或转让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较小、
价格公允,且 2018 年之后已经全部停止;注销或转让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 对外转让关联方是否属于真实转让,受让方是否存在代持,目前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关联方的工商档案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销售采购明细、发行人的银行流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报告期内转让的关联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外转让关联方均为真实转让,受让方不存在代持情形,目前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采用注销或转让方式而不是纳入发行人体内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根据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的工商、税务无违规证明或境外当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工商及税务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注销或转让关联方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不纳入发行人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 是否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 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
1 |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该公司为境内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的公司,由于收购境内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的公司相较发行人在境外新设子公司的审批流程更加复杂、时间更长,且能否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故由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博杰来替代该公司执行境外销售 和采购业务 | 否 | 否 |
2 | 上海礴杰 机电科技 | 无实际经营业务 | 礡杰机电自设立以 来一直未实际经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在礡 |
有限公司 (简称“礴杰机电”) | 营,由于未按规定申报年检,礡杰机电于 2012 年 7 月 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注销。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因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注) | 杰机电担任法定代表人,且礡杰机电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至今已逾三年,该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 ||
3 | 成都市科勒思电子 有限公司 | 无实际经营业务 | 否 | 否 |
4 | 珠海市南屏春欣元模具配件 经营部 | 与发行人主业无关 | 否 | 否 |
5 | 珠海市益精机械有限公司 | 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关系,但上游机加工行业附加值不高,不是发行人培育核心竞争力方向,收购不符合发行 人的发展战略 | 否 | 否 |
6 | 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关系,但上游机加工行业附加值不高,不是发行人培育核心竞争力方向,收购不符合发行 人的发展战略 | 否 | 否 |
7 | 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 公司 | 广浩捷经营管理层的其他股东无意将广浩捷及纳特思纳入发行人,双方之间在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存在分歧,寻求独立发展的机会 | 否 | 否 |
8 | 珠海市纳特思自动化技术有 限公司 | 否 | 否 | |
9 | 珠海市智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珠海市万瑙特 健康科技 | 与发行人主业无关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
10 | 上海俊超机械模具科技有限 公司 | 经营规模较小,行业附加值不高,无收购价值 | 否 | 否 |
注:由于上海礴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无人经营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在办理税务注销过程中,被当地税务主管机关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处以 2,000 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所律师认为,上海礴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前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且该公司在接到上述处罚后及时缴纳罚款并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不构成重大税务违法行为。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上海礴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其他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注销或转让关联方因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不确定性、关联方业务不适合纳入或发行人与关联方双方存在分歧而未纳入发行人,具有商业合理性;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注销或转让关联方除礴杰机电 2012 年因长期无人经营、未按规定申报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外,不存在其他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注销或转让关联方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六、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在香港设立的公司,2015 年与发行人存在关联采购和销售。2016 年起,发行人原委托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进行的境外销售接单和采购下单业务已全部由发行人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博杰承接。2018 年 7 月 6 日,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注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等管理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2)子公司香港博杰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资产、人员、业务等情况,发行人采购与销售模式、管理体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未在“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予以披露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遗漏;(3)发行人与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Boxxx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是否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6 条)
回复意见:
(一) 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等管理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
1. 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香港华马xx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如下:
(1)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原因
2005 年 5 月,出于开拓国际市场的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在香港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但由于三人工作精力有限,加之对境外管理经验不足,因此,自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成立至 2008 年,该公司并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也未购置经营相关资产。
2008 年至 2010 年期间,发行人先后获得了苹果、微软、思科等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成功进入苹果、微软、思科供应链体系。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充分利用香港自由贸易港的区位优势,提升公司服务效率,出于境外商业往来便捷性的考虑,发行人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作为境外销售接单和采购下单的平台进行境外采购和销售。
(2)同行业公司或其他外销业务公司曾采用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模式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住 | 关联方作为海外销售 | 规范方式 |
经本所承办律师查阅同行业公司或其他外销业务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该类外销业务较大的公司也曾有通过海外关联方公司作为与海外客户交易平台的情形,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与海外客户交易符合行业惯例,部分相关案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址 | 平台情况 | |||
赛腾股份 (000000.XX) | 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 苏州 | Secote Precision Electronic Co.,Ltd(. 塞席 尔 赛 腾 ) , 2012-2014 年作为赛腾股份海外销售平 台,2016 年 8 月注销 | 子公司香港赛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4 年成立,作为赛腾股份海外销售平台 |
鹏辉能源 (000000.XX) | 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广州 | 香港鹏辉电池有限公司,2002-2009 年为鹏辉能源海外销售平 台,2012 年注销 | 子公司鹏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09 年成立,作为鹏辉能源海外销售平台 |
xx股份 (000000.XX) | 石油、天然气及页岩气钻采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 苏州 | 宝 业 机 械 公 司 , 2006-2011 年作为xx股份海外销售平台 | 2011 年,宝业机械公司进行了业务重组,不再从事实际业务经营,销售平台功能重 组进入xx股份 |
综上,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系发行人自有业务开展的需要,且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2. 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是否存在规避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等管理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
(1)境外采购和销售的外汇管理合规情况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销售方面,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按照其与境外终端客户相同的价格向公司进行采购,而相关产品的生产、运输、报关、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均由公司自行完成,发行人将货物销售给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依法办理了货物出口报关及货物出口收汇手续;采购方面,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按照其与境外供应商相同的采购价格向公司进行销售,向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相关原材料直接发往公司仓库,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向境外采购货物依法办理了货物进口报关及货物进口付汇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行政处罚信息系
统查询,发行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而被该中心支局处罚的记录。
(2)设立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外商投资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香港华马xx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于 2005 年 5 月设立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10,000 港元。2018 年 7 月 6 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完成注销手续。
① 境外投资审批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设立当时有效的《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主体仅针对我国企业,并未明确规定中国境内自然人进行境外投资需履行境内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x和成君设立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时未经境内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未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②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情况
根据《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汇发 1998[11]号,现已被 200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所废止)的相关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当其涉及用汇及汇出外汇时,需履行相应的外汇等审批手续。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x和成君进行的访谈,前述三人设立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出资合计 1 万港元,金额较小,系前述三人境外自筹资金,未涉及到境内购汇或以境内自有外汇汇出境外的情形,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无需进行外汇审批。
根据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
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已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废止,以下简称“75 号文”)的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应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根据 2014 年 7 月 14 日起实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以下简称“37 号文”,75 号文同时废止)规定,“特殊目的公司”的认定扩大至 “境内居民(含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该文实施前,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理由,外汇局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xxx、付x和成君进行的访谈,设立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最初目的系进行国际贸易,且未进行返程投资。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资本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的访谈,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不属于 75 号文或 37 号文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无需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手续。
为规范关联交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已完成注销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行政处罚信息系
统查询,发行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而被该中心支局处罚的记录。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查询,未发现xxx、付x和成君存在因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3)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仅作为发行人的境外销售接单和采购下单业务平台,无其他经营业务,相关采购及销售订单的商务洽谈、产品生产、运输及报关、售后服务、客户及供应商维护均由发行人独立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仅参与整个业务环节的收付款及单据的流转
环节,未发生与交易无关的经营成本及费用,因此 2015 年双方采取平价结算的模式进行交易,发行人不存在规避境内税务管理规定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行政处罚公示系统查询,未发现发行人自 2005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税务违法行为。
根据香港华马xx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存续期间未收到主管部门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在境外采购和销售不存在因违反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等管理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子公司香港博杰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资产、人员、业务等情况,发行人采购与销售模式、管理体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未在“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予以披露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1. 子公司香港博杰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资产、人员、业务等情况,发行人境外采购与销售模式、管理体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香港华马xx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自成立以来,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并未雇佣员工,也不曾购置经营相关资产。从 2008 年至 2015年,其仅作为发行人境外销售接单和采购下单业务平台,而相关采购及销售订单的商务洽谈、产品生产、运输及报关、售后服务、客户及供应商开发和维护均由发行人独立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相关经营业务均依赖于发行人。因此香港博杰不存在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资产、人员的情况。
2015 年 7 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博杰正式注册成立,存在向终端客户、供应商申请供应商、客户代码变更事项,并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客户和供应商资格的情况,但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均由发行人开发和维护。
因此,发行人子公司香港博杰承接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境外销售接单和采购下单平台功能未导致发行人境外采购与销售模式、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2. 未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版)》:“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
义:
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有关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①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②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③产出,如生产出产成品,或是通过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来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等其他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该组合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直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
根据发行人与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交易模式,相关采购及销售订单的商务洽谈、产品生产、运输及报关、售后服务、客户及供应商维护均由发行人独立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仅参与整个环节的收付款及业务单据的流转环节。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收入均依赖于发行人,其不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因此,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版)》中关于业务的定义,香港博杰对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境外接单平台功能的承接不构成业务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 发行人与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是否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会议决议文件、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2015 年财务报表、香港华马xx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对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走访及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与发行人交易过程中除作为境外采购和销售接单平台而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外,未发生与交易无关的经营成本及费用,因此 2015 年采取平价结算的模式进行交易,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因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仅作为发行人的境外销售和采购的对外联络和结算窗口,无其他经营业务,相关采购及销售订单的商务洽谈、产品生产、运输及报关、售后服务、客户及供应商维护均由发行人独立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仅参与整个业务环节的收付款及单据的流转环节,未发生与交易无关的经营成本及费用,同时考虑到公司当时已经确定通过新设香港子公司香港博杰来替代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境外销售和采购平台功能,为了更准确反映发行人 2015 年的经营成果,2015 年双方采取平价结算的模式进行交易,该交易模式及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②关联交易已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对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③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 2015 年与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的平价交易模式与业务实际情况相应一致;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销售与采购情况
与发行人相关关联交易记录一致,且其报表经营成果与平价交易定价模式相匹配,未出现异常大额亏损的情形;同时,发行人终端客户及供应商对其与发行人、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之间的交易模式及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七、2015-2017 年,除了 Bojay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55.87 万元、495.85 万元、76.83 万元,占菅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65%、 1.27%和 0.16%;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6,053.55 万元、2,663.30 万元和 486.0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28.33%、13.54%和 2.06%。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上述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定价是否公允,发行人资产完整性是否存在瑕疵,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2)发行人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关联采购大幅降低的原因、替代采购方案,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真实。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7条)
回复意见:
(一) 上述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定价是否公允,发行人资产完整性是否存在瑕疵,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会议决议文件、发行人说明、关联方的财务报表、销售采购明细、银行对账单、关联方与发行人交易的合同或订单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进行走访及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1. 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情形,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495.85
万元、76.83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27%、0.16%和 0%,关联
销售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并呈大幅下降的趋势,2018 年度公司未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销售类别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珠海市科瑞思机械 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设备及配件 | - | - | - | - | 329.31 | 0.84% |
珠海市拉图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注 1) | 设备配件 | - | - | 7.01 | 0.01% | 14.38 | 0.04% |
尔智机器人(珠海) 有限公司(注 2) | 设备配件 | - | - | 69.82 | 0.15% | - | - |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注 3) | 设备及配 件 | - | - | - | - | 148.44 | 0.38% |
珠海盈致科技有限 公司 | 设备 | - | - | - | - | 3.72 | 0.01% |
合计 | - | - | 76.83 | 0.16% | 495.85 | 1.27% |
注 1: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付林曾经持股 30%的公司,并于 2016 年 4 月对外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付林在转让所持珠海市拉图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届满 12 个月后,不再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 2018 年度,公司
与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 2018 年度与珠海市拉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为 12.05 万元;
注 2:曾用名为“尔智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注 3:曾用名为“崇州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即在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技术开发难度、研发周期、生产交货周期、订单数量及合同总额等因素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公司关联销售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A、与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 a、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发行人向科瑞思关联销售金额 329.31 万元,科瑞思主营业务为自主研发、生产绕线机,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绕线机生产和销售小型磁环电子线圈,科瑞思下游客户主要为网络变压器制造厂商,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的产品为视觉检测模块及设备配件,主要用于统计及检测绕线加工的电子线圈产品数量和产品
合格率。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7 年起发行人停止了与科瑞思之间的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发行人与科瑞思的关联销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即在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技术开发难度、研发周期、生产交货周期、订单数量及合同总额等因素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c、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016 年度,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合计 329.31 万元,其中视觉检测模块销售
金额 320.52 万元,发行人向科瑞思销售视觉检测模块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金额 | 占视觉检测模块销 售金额的比例 | 销售单价 | 第三方销售单价 | 差异率 |
320.52 | 73.95% | 2.27 | 2.21 | 2.60% |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39,050.18 万元,向科瑞思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重仅为 0.84%,交易金额占比小,并且公司销售给科瑞思的主要产品售价和可比第三方的价格差异较小,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B、与珠海市拉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图电子”)的关联销售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存在向拉图电子销售少量设备配件的情形,销售金额分别为 14.38 万元、7.0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04%、0.01%,交易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且持续降低。公司与拉图电子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C、与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智机器人”)的关联销
售
2017 年,公司对尔智机器人的关联销售额为 69.82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15%,主要为设备配件。公司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综合考虑材料采购成本、工艺技术难度、交期等因素后,确定产品报价,产品定价公允,不存在
利益输送情形。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8 年起公司已停止向尔智机器人关联销售。
D、与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管理”)的关联销售 a、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发行人xxx管理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销售收入为 148.44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为 0.38%。
上述关联销售产生的原因如下:2011 年 9 月,为了拓展四川及xx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投资设立了成都博杰为主体开展上述区域的经营活动,成都博杰设立之初采取租赁厂房的方式进行经营;随着成都博杰前期业务的逐步开拓,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区域布局和加大在四川地区的投入,2011 年 12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付林和成君又投资设立了崇州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博杰”,众凯管理的前身),崇州博杰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位于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的工业用地并自建厂房,并计划在厂房建设完成后将四川及xx地区的业务主体由成都博杰变更为崇州博杰。基于上述业务规划,崇州博杰设立后,对于在四川地区部分新增的客户采取由崇州博杰取得供应商资质进行接单、订单执行和客户日常维护,实际由成都博杰具体组织生产、产品出货的方式,由此形成了在过渡期内崇州博杰、成都博杰针对不同客户同时接单,成都博杰负责生产的业务格局,并在 2016 年产生了部分关联交易。
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和增强业务独立性,2015 年下半年,发行人对四川及其xx区域的业务前景进行了重新梳理、研究和分析,由于四川及其xx区域业务开拓未达预期,崇州博杰拥有的工业厂房面积为 21,086.71m2,已经远远超过成都博杰在当地实际经营所需,成都博杰生产所需场地面积仅占崇州博杰拥有厂房面积的 10%以内,为了避免未来厂房等投资性房地产占比过大,不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xx效率,因此,发行人确定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成都博杰将四川及其xx区域业务整合进入,未将崇州博杰纳入业务重组范围,后续由成都博杰获取四川及其xx区域的客户订单,停止以崇州博杰为主体接单,崇州博杰业务进行转型,主营业务变更为厂房租赁及相关物业服务。但由于崇州博杰原有客
户苏州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的供应商管理要求,将成都博杰导入供应商名录时间周期较长,2016 年 3 月之前仍以崇州博杰为主体获取西门子订单。2016 年 4 月起,成都博杰获得西门子供应商资格,发行人全部停止与崇州博杰之间的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在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技术开发难度、研发周期、生产交货周期、订单数量及合同总额等因素后,与西门子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并由成都博杰销售给崇州博杰(众凯管理的前身),再由崇州博杰销售给西门子,由于西门子主要由崇州博杰进行订单接收、执行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因此崇州博杰以 10%销售收入作为其收取的业务费用,2016 年度该业务费用总额为 16.49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18%,占比较小,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与珠海盈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致科技”)的关联销售
2016 年,公司存在向盈致科技零星销售的情形,销售金额为 3.7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0.01%,上述交易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6 年底,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停止向盈致科技关联销售。
(2)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情形,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663.30 万元、486.02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3.54%、2.06%和 0%,关联采购呈持续下降的趋势,2018 年公司已经全部停止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关联方 | 采购 内容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注 2) | 钣金 件 | - | - | 89.06 | 0.38% | 592.47 | 3.01% |
2 | 珠海市益精机械有 限公司 | 机加 件 | - | - | 210.72 | 0.89% | 1,303.54 | 6.63% |
3 | 珠海市新威精密机 | 机加 | - | - | 90.93 | 0.38% | 757.94 | 3.85% |
械有限公司 | 件 | |||||||
4 |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 | 机加 件 | - | - | 95.06 | 0.40% | - | - |
5 | 珠海志远塑料制品 有限公司 | 机加 件 | - | - | 0.25 | 0.001% | 1.06 | 0.01% |
6 | 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工控类组件和机构 件 | - | - | - | - | 8.29 | 0.04% |
合计 | - | - | 486.02 | 2.06% | 2,663.30 | 13.54% |
注 1:“占比”表示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
注 2:公司向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对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贝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由上表,公司关联采购的原材料种类主要为钣金加工件、机加工件,具体情况如下:
①钣金加工件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关联采购主要为钣金加工件,采购金额分别为 592.47 万元、89.06 万元和 0 万元。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钣金加工件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第一,对外采购钣金加工件可减少资本性投入,有利于公司将资源投入在体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设计研发环节。公司所处工业自动化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设计研发能力为核心能力,而生产加工钣金件对大中型冲压设备依赖性较强,机器设备投入比重较大,需要相应规模的资本性投入,因此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优先采取轻资产的运营模式,减少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降低经营杠杆,通过外部采购钣金件的方式满足公司生产的需求。
第二,椿田机械具备快速、及时、规模化提供精密钣金加工件的能力,可满足公司钣金加工件高精度、多规格、多批次、交期短的采购需求。公司工业自动化设备为非标定制化产品,下游客户大多为世界知名企业,对产品需求具有加工精度高、品种多样化、交货周期短等特点。而椿田机械拥有近 10 年的精密钣金
设计和制造经验、超过 500 人的生产人员和超过 80 台高精密加工及检测设备,
具备规模化、多规格、多批次的钣金件生产加工能力,在珠海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选择椿田机械作为钣金加工件的供应商,并向其采购。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向椿田机械关联采购钣金件箱体及其配件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原因是基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策略以及椿田机械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考量,是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相互选择形成的,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引入其他供应商和自建钣金件加工车间方式,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一方面,2015 年底开始,公司主动导入其他钣金加工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而减少关联采购金额,因此,2016 年度公司与椿田机械钣金加工件关联交易大幅减少;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逐步增强,2017 年,公司投资了钣金件加工车间,形成了一定的钣金自主加工能力,自 2017 年 6 月起公司已全部停止向椿田机械关联采购钣金加工件。
B、关联交易定价的说明
公司向椿田机械主要采购钣金加工件,其采购价格定价原则如下:
采购价格 | 具体构成 |
定价方式 | 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费 |
其中:材料费 | 材料重量×材料单价 |
加工费 | 各个工艺单价×加工工时 |
表面处理费 | 按零件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
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购单价。
C、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 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 1-5 月(注) | 29.62% | 31.93% | -2.31% |
2016 年度 | 28.74% | 31.34% | -2.60% |
报告期内,公司向椿田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 592.47 万元、89.06 万元和 0 万元,椿田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注:2017 年 5 月之后公司未与椿田机械再发生交易,故进行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时仅选取
2017 年 1-5 月数据。
由上表,椿田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 机加工件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珠海市益精机械有限公司、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机加工件。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061.48 万元、396.71 万元和 0 万元。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机加工件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第一,市场可选择的机加工厂商较多,通过外购机加工件完全能满足公司生产所需。由于公司所需机加工件存在产品种类繁多、交期短的特点,因此所需操作工人和加工设备较多,而机加工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在珠三角地区供应厂商较多、市场竞争充分,可选的供应商较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产业配套优势,对外采购机加工件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第二,上述关联方具有较强的机加工配套能力,可满足公司生产所需。公司工业自动化设备具有高精度的特点,对机加工厂的加工配套能力要求较高,例如珠海市益精机械有限公司以模具加工起步,在机加工领域经营时间较长,在精密机加工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和生产经验,生产产品的品质及交期较有保障,符合公司机加工供应商的要求,同时公司因需要采购的机加工件种类较多,2016年至 2017 年期间向上述关联方采购机加工件。
第三,上述关联方主要集中在珠海市区,具有配套服务便利的地理优势,同时便于公司加强机加工件质量和交期管控。公司下游客户大多为全球知名企业,其对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交期有着严格要求。因此,为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客户的质量标准,相关厂商需具备良好的品质管理控制措施,而公司对关联方厂商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和了解,易于确保机加工件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机加工件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2015 年公司开始导入其他机加工件的合格供应商,同时自 2016 年下半年起,公司通过购买机加工设备建设机
加工车间的方式逐步增加公司自主机加工能力,并于 2017 年继续新增机加工设备投资进一步加大机加工件的生产能力,2017 年底公司已全部停止向关联方采购机加工件。
B、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对外采购机械加工件的采购价格定价原则如下:
采购价格 | 具体构成 |
定价方式 | 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费 |
其中:材料费 | 材料重量×材料单价 |
加工费 | 各个工艺单价×加工工时 |
表面处理费 | 按零件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
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购单价。
C、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公允性分析如下:
a、珠海市益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精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向益精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 1,303.54 万元、210.72 万元和 0
万元,益精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 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 1-4 月(注) | 18.54% | 19.28% | -0.74% |
2016 年度 | 17.45% | 18.56% | -1.11% |
注:2017 年 4 月之后公司未与益精机械发生交易,故进行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时仅选取 2017 年 1-4 月数据。
报告期内,益精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b、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威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 757.94 万元、90.93 万元和 0 万元,新威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 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度 | 22.43% | 21.99% | 0.44% |
2016 年度 | 24.05% | 25.40% | -1.35% |
注: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祥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公司向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包括向珠海市祥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采购。
报告期内,新威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c、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瑞机械”)
期间 | 对公司成本利润率 | 对无关联第三方成 本利润率 | 差异 |
2017 年度 | 22.43% | 22.99% | -0.56% |
2017 年,公司向艾瑞机械采购金额为 95.06 万元,艾瑞机械对公司及无关联第三方确定的成本利润率比较如下:
报告期内,艾瑞机械对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一致,成本利润率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其他关联采购
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志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为塑料制品和电子元器件等,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9.35 万元、
0.25 万元和 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05%、0.001%和 0%,采购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且持续下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2017 年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停止了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关联采购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对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发行人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关联采购大幅降低的原因、替代采购方案,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真实;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关联方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销售采购明细、银行对账单、关联交易的合同或订单、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部分关联方、发行人部分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走访、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同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为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增强业务独立性,公司采取引入其他合格供应商及自建加工车间方式:一方面,2015 年底开始,公司主动导入其他机加工件和钣金加工件的合格供应商;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实力的逐步增强,公司于 2016 年开始投资建设机加工车间,并于 2017 年加大设备投入,同时 2017 年公
司投资建设了钣金件加工车间,因此从 2016 年开始公司逐步形成了一定的机加工能力和钣金加工能力,进而减少关联采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1. 自建加工车间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购买加工设备、招聘生产人员的方式形成了一定的自主加工能力,公司钣金加工车间和机械加工车间的自产产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钣金加工车间产值(注) | 1,069.00 | 342.00 | - |
机械加工车间产值 | 5,743.00 | 3,790.00 | 862.00 |
合计 | 6,812.00 | 4,132.00 | 862.00 |
注:产值按照外购加工件计价标准进行模拟计算。
2. 替代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1)钣金加工替代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钣金加工替代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1 | 中山市启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789.89 | 695.52 | 28.22 |
2 | 东莞市创鑫鸿盛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东莞市 创鑫鸿盛实业有限公司) | 113.98 | 76.01 | - |
3 | 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37 | 103.68 | - |
合计 | 905.24 | 875.21 | 28.22 |
据上表,2016 年度公司向钣金加工替代供应商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少,主要为:一是由于产品结构原因,当年度公司对钣金加工件采购需求较少。钣金加工件主要应用于发行人的射频及声学测试环境设备,当年度该类设备采购订单较少,因此钣金加工件整体采购需求较少。二是为保障产品的质量和交期,公司与替代供应商的合作采取逐步扩大的方式,2016 年度钣金加工件的未完成订单大部分仍由关联方椿田机械执行,公司当年度向椿田机械采购金额为 592.47 万元。综上,2016 年度发行人向钣金加工替代供应商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少。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上述替代钣金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 875.21
万元和 905.24 万元,同期新建的钣金加工车间产值分别为 342.00 万元和 1,069.00
万元,上述两方面合计金额分别为 1,217.21 万元和 1,974.24 万元,已经能完全替代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钣金加工件的需求。
(2)机械加工替代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机械加工主要替代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1 | 珠海市龙晨科技有限公司 | 702.79 | 515.81 | 330.37 |
2 | 中山市谷旭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 234.52 | 268.88 | 158.62 |
3 | 珠海三江源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注 2) | - | 132.31 | 130.04 |
4 | 深圳市勇控科技有限公司 | 68.60 | 137.83 | 175.76 |
5 | 中山市上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注 3) | 113.12 | 109.81 | 13.99 |
6 | 珠海市佳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34.91 | 101.80 | 21.65 |
7 | 其他替代供应商(注 4) | 694.43 | 876.69 | 215.69 |
合计 | 1,948.37 | 2,143.13 | 1,046.12 |
注 1:上表所披露替代供应商包括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量采购金额在 100 万以上和
2017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量采购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机械加工件供应商;
注 2:2018 年度珠海三江源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机加工订单大幅增加,受加工能力限制,无法确保发行人机加工订单的准时交货,因此双方停止了交易;
注 3:发行人向中山市上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采购包括向其同一控制下的中山市三杰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金额;
注 4: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量采购金额为 20 万元至 100 万元之间的供应商合计采购额。
由上表,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公司向上述替代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1,046.12 万元、2,143.13 万元和 1,948.37 万元,同期机械加工车间产值分别为
862.00 万元、3,790.00 万元和 5,743.00 万元,上述两方面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1,908.12 万元、5,933.13 万元和 7,691.37 万元,已经能完全替代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机械加工件的需求和新增机械加工件的需求。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系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的情形;报告期内,为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采取导入其他供应商及自建加工车间的方式降低了关联采购金额,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真实有效;发行人资产、采购、销售等独立完整,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共 9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9 项。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软件著作权开发者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如为受让取得,请说明该专利、软件著作权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出让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3)结合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履历,说明曾任职于竞争对手的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是否与原工作内容相关,是否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拥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或技术,是否存在授权发行人使用上述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或技术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8 条)
回复意见:
(一) 发行人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软件著作权开发者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如为受让取得,请说明该专利、软件著作权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出让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 专利
根据发行人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专利类型 | 发明人 | 形成过程 | 与发行人关 系 |
1 | 射频产品测试用屏蔽装置 | ZL2013 200083 75.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3 年 1 月 8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 | 音频测试用隔音箱 | ZL2013 200083 73.4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声学箱体,发行人 2013 年 1 月 8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 | 多工位摄像模组光学自动测试设备 | ZL2013 200083 74.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管良才、xx、xxx、xx 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FPC 柔板测试设备,发行人2013年 1 月 8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 | 一种实装电测设备新型夹具 | ZL2014 201296 84.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管良才 | 发行人于2013 年11 月开始研发该夹具,2014 年 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FPC 柔板测试治具,发行人2014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4 年 9 月 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 | 一种内存 条自动插拔装置 | ZL2014 202525 46.1 | 发 行人 | 原 始取 | 实 用新 | xxx | 发行人于2013 年12 月开始研发该装 置,2014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发行 | 公 司员 |
得 | 型 | 人 2014 年 5 月 16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授权公告 | 工 | |||||
6 | 一种可解决ICT 治具特殊板变形测试 的工装 | ZL2014 206351 72.1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龙平 | 发行人于 2014 年 3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4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4 年 10 月 28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7 | 一种具有非接触式散热功能的治具 | ZL2015 207853 20.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龙平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3 月 9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 | 一 种 CPU 自 动抓取测试模组 | ZL2015 208871 75.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9 | 一 种 LED 亮 度检测校准装置 | ZL2015 208645 66.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发行人于 2015 年 1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5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光源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3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10 | 一种具有铝框式分段检测的治具 | ZL2015 207853 18.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谢福生、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1 | 一种推拉式屏蔽箱 | ZL2015 209546 18.1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2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2 | 一种屏蔽箱的前门防夹手装置 | ZL2015 209561 54.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内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25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 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3 | 一种宽波段可调光 源 | ZL2015 209014 78.1 | 发行 人 | 原始 取 | 实用 新 | 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 生产 LED 光源测试设备,发行人 | 公司 员 |
得 | 型 | 2015 年 11 月 12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工 | |||||
14 | 一种手机主板测试生产线 | ZL2015 209168 87.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PCBA 主板功能测试线体,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16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 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5 | 一种带安全装置自动开关盖的治具 | ZL2015 207854 39.X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谢福生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6 | 一种具有散热器自适应功能的治具 | ZL2015 207865 30.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龙平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7 | 一种具有自动出板功能的治具 | ZL2015 207853 19.X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罗扬帆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的 FCT 功能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 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8 | 一种高精度自动对位ICT 测试机 | ZL2015 209169 97.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管良才、xxx、xxx | x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FPC 柔板 ICT 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16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授 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9 | 一种屏蔽箱的开关门 | ZL2015 209562 98.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2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0 | 一种可进行分段式检测的治具 | ZL2015 207865 04.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谢福生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1 | 一种可进行三段式 检测的治 | ZL2015 207864 39.1 | 发行 人 | 原始 取 | 实用 新 |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 生产 ICT 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5 年 | 公司 员 |
具 | 得 | 型 | 10 月 1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授权公告 | 工 | ||||
22 | 基于EMI处理的低频射频产品测试系 统 | ZL2016 202557 76.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 发行人于2015 年12 月开始研发该测试系统,2016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2016 年 3 月 3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3 | 手动屏蔽箱 | ZL2016 204360 72.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 发行人于2015 年12 月开始研发该箱体,2016 年 4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6 年 5 月 13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4 | 气动屏蔽箱 | ZL2016 204448 47.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6 年 5 月 13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5 | 一种性能测试屏蔽箱 | ZL2016 208811 05.7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6 | 一种便于操作的屏蔽箱 | ZL2016 208811 01.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7 | 一种屏蔽箱全自动 USB 浮 动插拔模组 | ZL2016 208810 69.4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内的功能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8 | 一种用于射频性能测试的天线模组 | ZL2016 208810 68.X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内天线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 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29 | 一种带有 USB 接 口的屏蔽 | ZL2016 208839 47.6 | 发行 人 | 原始 取 | 实用 新 | 付林、xxx、x 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 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内的功能测试治 | 公司 员 |
箱 | 得 | 型 | 志峰 | 具,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授权公告 | 工 | |||
30 | 一种内嵌式屏蔽箱 | ZL2016 208811 04.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付林、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箱体,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1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1 | 一 种 CPU 自 动拔插精准导向模组 | ZL2017 209685 72.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7 年 8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32 | ICT 双开盖结构 | ZL2017 209809 60.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7 年 7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7 年 8 月 8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3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贴片 LED 输 送机构 | ZL2017 210964 67.6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4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 | ZL2017 210965 68.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5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焊接机构 | ZL2017 210963 50.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xx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6 | LED 灯 | ZL2017 | 发 | 原 | 实 | 单西万、 | 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开始研发该装 | 公 |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焊接与检测机 构 | 210964 70.8 | 行人 | 始取得 | 用新型 | xx东、xxx、xx | 置,2017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司员工 | |
37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送线 机构 | ZL2017 210965 70.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东、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8 | 一 种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的点锡机构 | ZL2017 210966 45.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39 | 吸附定位组件及具有 其 的 LED 灯 串全自动 组装设备 | ZL2017 210966 88.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0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点胶固化机构 | ZL2017 210964 16.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1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 其 LED 上 料机构 | ZL2017 210963 49.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2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及其剥线机构 | ZL2017 210965 69.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7年 8 月 2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3 | 一种高速高精密点胶机 | ZL2017 214038 39.5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付林、xx、xx、xxx、xxx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封装和固定的点胶设备,发行人 2017 年 10 月 27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44 | 拉力手夹子 | ZL2017 213987 18.6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曾令国 | 发行人于 2000 x 0 xxxxxxxx,0000 x 0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组装设备,发行人 2017 年 10 月 2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5 | LED 灯 串全自动组装设备的剥线机 构 | ZL2018 200960 94.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单西万、xx东、xx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灯串及设备,发行人 2018年 1 月 19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6 | 多功能陀螺仪夹具 | ZL2018 202410 53.6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11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7 | 多功能屏蔽箱 | ZL2018 202410 72.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11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8 | 5G 测试屏蔽箱 | ZL2018 202410 50.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11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 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49 | 宽频天线 | ZL2018 200762 82.7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射频屏蔽箱体内天线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 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0 | 一种FPC 撕膜机构 | ZL2018 200767 92.4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管良才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FPC 柔板测试设备,发行人2018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1 | 手机主板精密微针测试模组 | ZL2018 200767 78.4 | 发行人 | 原始取 得 | 实用新 型 | xx、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连接器功能测试治具,发 行人 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 | 公司员 工 |
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 权公告 | ||||||||
52 | 一种高精度可调光源 | ZL2018 200810 03.6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黄山芝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光源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53 | CPU 散 热器 | ZL2018 200767 71.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54 | 一种功能测试治具 | ZL2018 200767 72.7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仔、xxx、xxx、xxx、 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55 | 一种笔记本智能测试设备 | ZL2018 200762 81.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仔、xxx、xxx、xx、x 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成品功能测试设备,发行人2018 年 1 月 1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6 | 一种消除柔性PCB胀缩的测试装置 | ZL2017 213988 39.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曾令国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0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FPC 柔板测试设备,发行人2017年 10 月 2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7 | 自动打包机的自动供带机构 | ZL2018 204743 02.6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xx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9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自动包装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8 | 自动打包机的穿带槽 | ZL2018 204758 78.4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xx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9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自动包装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59 | 自动打包机的捆扎 机头xx | ZL2018 204758 87.3 | 发行 人 | 原始 取 | 实用 新 | xxx、xx、x xx | xx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9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 生产自动包装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 公司 员 |
浮动装置 | 得 | 型 |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工 | ||||
60 | 自动打包机 | ZL2018 204768 89.4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xx人于2017 年12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8 年 9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自动包装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61 | 自动打包机的捆扎机头移动驱动机构 | ZL2018 204768 84.1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xx人于2017 年12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8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自动包装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62 | ICT 在线测试工装 | ZL2018 204811 13.1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 | 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8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63 | 旋转式双功能站自动化设备 | ZL2018 202410 40.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4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隔音箱自动测试设备,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11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64 | Class1 类激光合规测试设备 | ZL2017 209686 55.7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黄山芝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LED 光源检测设备,发行人 2017 年 8 月 4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权局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65 | 一 种 PCBA 板 测试治具 | ZL2017 202666 66.0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博杰于 2016 年 7 月开始研发该治具。2016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PCBA 板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9 月 29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66 | 一种用于平板电脑按压测试的装置 | ZL2017 202666 02.0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博杰于 2016 年 7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6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平板电脑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9 月 29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67 | 一种用于平板电脑 测试的接 | ZL2017 202665 40.3 | 成都 博 | 原始 取 | 实用 新 | xx | 成都博杰于 2016 年 7 月开始研发该机构。2016 年 10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 博杰生产平板电脑测试设备。成都博 | 公司 员 |
口插拔机构 | 杰 | 得 | 型 | 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9 月 29 日授权公告 | 工 | |||
68 | 一种连杆运动治具 | ZL2017 202665 38.6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博杰于 2015 年 3 月开始研发该治具。2015 年 10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PCBA 板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0 月 3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69 | 一种用于 HMI 产 品测试的设备 | ZL2017 202665 74.2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博杰于 2015 年 3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5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HMI 产品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0 月 3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70 | 一种用于笔记本键盘测试的设备 | ZL2017 202665 48.X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博杰于 2016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笔记本键盘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0 月 13 日授 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71 | 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测试的压合治具 | ZL2017 202665 49.4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xxxx于 2016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治具。2016 年 5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电子产品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0 月 20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72 | 一 种 LCD 屏 组装夹具 | ZL2017 202665 10.2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成都博杰于 2016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夹具。2016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LCD 屏组装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0 月 24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73 | 一种用于 PCB 板测试的设备 | ZL2017 202665 72.3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成都博杰于 2016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10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PCB 板测试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1 月 3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74 | 一种可翻转 的 LCD 屏 组装夹具 | ZL2017 202665 33.3 | 成都博杰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 | 成都博杰于 2016 年 7 月开始研发该夹具。2016 年 10 月开始应用于成都博杰生产 LCD 屏组装设备。成都博杰 2017 年 3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1 月 10 日授权 | 公司员工 |
公告 | ||||||||
75 | 内存条安装取出装置 | ZL2014 206027 64.3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肖秋生、xxx、xxx、xx | 苏州博坤于 2014 年 3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4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苏州博坤 2014 年 10 月 17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5 年 1 月 2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76 | 一种主板测试装置 | ZL2017 200782 53.X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全未创、xx、xx、曾德能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1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治具,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1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77 | 一种高可靠性信号转换板 | ZL2017 200782 70.3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曾德能、xx、xxx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0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信号转换板,苏州博坤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 2017 年 8 月 1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78 | 一种光学测试设备 | ZL2017 200782 55.9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曾德能 | 苏州博坤于 2015 年 5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摄像头光学测试设备,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11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79 | 一种带安全装置的自动开合上 模 的 PCBA 测 试治具 | ZL2017 200782 79.4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9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带安全装置的自动开合上模的 PCBA 功能测试治具,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0 | 一种内存条自动插拔装置 | ZL2017 200782 54.4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锁建兵、曾德能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0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带内存条自动插拨装置的 PCBA 功能测试治具,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 2017 年 8 月 15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1 | 一种光学测试设备用反射板调节模块 | ZL2017 200861 40.4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全未创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5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摄像头光学测试设备,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3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15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82 | 一种高可 靠性xx | ZL2017 200782 | 苏 州 | 原 始 | 实 用 | xx、x xx、x | xx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 xx,0000 x 12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 | 公 司 |
器间歇卡位装置 | 76.0 | 博坤 | 取得 | 新型 | xx、全未创 | 博坤生产xx器间歇卡位装置的老化测试设备,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22 日授权公告 | 员工 | |
83 | 一种电路板功能测试装置 | ZL2017 200782 77.5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曾德能 | 苏州博坤于 2017 年 4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7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 PCBA 功能测试装置,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 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8 月 22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84 | 一 种 CPU 测 试装置 | ZL2017 200782 64.8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全未创、xxx、xxx、xx | 苏州博坤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1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设备,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2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1 月 3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5 | 一种主板测试用锁紧装置 | ZL2017 200861 51.2 | 苏州博坤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全未创、xx | 苏州博坤于 2016 年 5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6 年 8 月开始应用于苏州博坤生产 PCBA 主板功能测试设备,苏州博坤 2017 年 1 月 23 日申请专 利,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 年 11 月 28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6 | 防混装检测设备 | ZL2016 202789 25.7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喻超凡、xx、xxx、xx x | 奥德维于 2015 年 9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防混装检测设备。奥德维 2016 年 4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6 年 8 月 2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7 | 手机漏装检测仪 | ZL2016 202741 43.6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曾胜、xx、xxx、xxx、xx x | xx维于 2015 年 9 月开始研发该仪器,2016 年 2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手机漏装检测仪。奥德维 2016 年 4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6 年 8 月 2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8 | 贴片电阻六面检测设 备 用 LED 光 源 | ZL2016 202741 42.1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x | xxx于 2015 年 7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6 年 4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贴片电阻六面检测设备。奥德维 2016 年 4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识产局 2016 年 8 月 24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89 | 彩盒五面检测仪 | ZL2016 202741 45.5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张华胜、xxx、 xxx | 奥德维于2015 年10 月开始研发该仪器,2016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彩盒五面检测设备。奥德维2016 年 4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6 年 8 月 3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0 | 彩盒五面 检测仪用 | ZL2016 202741 | 奥 德 | 原 始 | 实 用 | xxx、 xxx、 | 奥德维于2015 年11 月开始研发该装 置,2016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 | 公 司 |
分拣机构 | 44.0 | 维 | 取得 | 新型 | 张华胜、 xxx、xxx | 生产彩盒五面检测设备。奥德维2016 年 4 月 6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6 年 8 月 31 日授权公告 | 员工 | |
91 | 自动纸盘检测机 | ZL2016 207436 46.3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x | 奥德维于2015 年10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4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自动纸盘检测设备。奥德维2016 年 7 月 1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局 2017 年 1 月 11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2 | LOGO 检 测仪 | ZL2016 214492 80.5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 | xxx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8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 LOGO 检测仪。奥德维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7 年 6 月 27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3 | 测试机器人上下料机 | ZL2016 214493 02.8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 | xx维于 2016 年 1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6 年 9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测试机器人上下料机。奥德维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局 2017 年 8 月 22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4 | 卡托视觉校验仪 | ZL2017 202333 94.4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 | xx维于 2016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仪器,2016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卡托视觉校验仪。奥德维 2017 年 3 月 11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 局 2017 年 9 月 19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5 | 电芯卷绕边缘偏差视觉检测系统 | ZL2017 206427 34.9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曾胜、xxx、xxx、xxx、xxx | xx维于2016 年11 月开始研发该检测系统,2017 年 2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电芯卷绕边缘偏差视觉检测系统。奥德维 2017 年 6 月 5 日申 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7 年 12 月 26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6 | 柔性线路板补材检测设备 | ZL2017 206427 33.4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xx | xx维于 0000 x 0 xxxxxxxx,0000 x 10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柔性线路板补材检测设备。奥德维 2017 年 6 月 5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局 2017 年 12 月 26 日授权公 告 | 公司员工 |
97 | 磁环检测仪 | ZL2017 206422 80.5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x | xx维于2016 年10 月开始研发该仪器,2017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磁环检测仪。奥德维 2017 年 6 月 5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8 年 1 月 16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98 | 电池尺寸视觉测量仪 | ZL2017 211644 15.8 | 奥德维 | 原始取 得 | 实用新 型 | xxx、罗星、xxx、x xx、x | xxx于 2017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仪器,2017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电池尺寸视觉测量设备。奥德维 2017 年 9 月 12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 | 公司员 工 |
胜 | 识产局 2018 年 4 月 6 日授权公告 | |||||||
99 | 微小产品导正机构 | ZL2017 213539 06.7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xxx、 xx | xx维于 2017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装置,2017 年 6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六面检测设备。奥德维 2017 年 10 月 20 日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局 2018 年 5 月 18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0 0 | 电容六面体检查机 | ZL2017 218113 10.7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罗星、xxx、xxx、x xx | xx维于 2017 年 2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8 年 2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电容六面体检查设备。奥德维 2017 年 12 月 22 日申请专利。国家 知识产局 2018 年 10 月 2 日授权公告 | 公司员工 |
10 1 | NR 磁芯外观六面分拣设备 | ZL2017 218113 09.4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实用新型 | xxx、xxx、xxx | xxx于 2017 年 5 月开始研发该设备,2018 年 1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NR 磁芯外观六面分拣设备。奥德维 2017 年 12 月 22 日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局 2018 年 10 月 2 日授权 公告 | 公司员工 |
2. 软件著作权
序号 | 名称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取得方式 | 开发者 | 形成过程 | 与发行人关 系 |
1 | FCT 嵌入 ICT 设计软件 V1.3 | 2013SR 136659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肖伏虎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1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09 年 12 月 13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12 日 | 公司员工 |
2 | 基于 XX.XXX 的 FCT 通用平台软件 V1.3 | 2013SR 13617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 1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电路板 F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首次发表时间 为 2012 年 5 月 10 日 | 公司员 工 |
3 | 基于 Labview 的 FCT 通用平台软件 V1.0 | 2013SR 15755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 7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电路板 F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19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0 日 | 公司员工 |
4 | 基于 Labview 的芯片烧录平台软件 V1.0 | 2013SR 157553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xx、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 3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电路板芯片烧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5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0 日 | 公司员工 |
5 | 背板ICT测试程序发展设计 | 2013SR 136344 | 发行人 | 原始取 | xxx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 11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背板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 | 公司 员 |
软件V1.3 | 得 | 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30 日 | 工 | ||||
6 | 基于 Agilent BT-BASIC 的 ICT 平台软件 V1.0 | 2013SR 136352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李国康 | 发行人于 0000 x 0 xxxxxxxx, 0000 x 7 月开始应用于发行人生产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30 日 | 公司员工 |
7 | 博杰ICT程序开发助手软件 V5.0 | 2017SR 044568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xx | 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6 年 11 月应用于发行人生产通信基板 ICT 测试,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 公司员 工 |
8 | Agilent307 0WIB 转换工具软件 V1.0 | 2013SR 136150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何兵 | 发行人于 2011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1 年11 月应用于发行人生产无线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 工 |
9 | AutoVision微小元器件视觉检测分类系统软件 V1.0 | 2017SR 079516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 2016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7 年 1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六面外观分拣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3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3 日 | 公司员工 |
1 0 | AutoVision LOGO 检 测系统操作软件 V1.0 | 2017SR 079594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 2016 年 3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6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 LOGO 检测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 | 公司员工 |
1 1 | 彩盒五面检测仪系统软件 V3.1 | 2017SR 125254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 2016 年 4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6 年 10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彩盒五面检测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1 2 | 磁环外观检测分拣设备软件 V1.0 | 2017SR 152825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2016 年10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7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磁环外观检测分拣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1 3 | LED 焊接检测系统软件V1.00 | 2018SR 034662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 2017 年 8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8 年1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LED焊接检测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5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1 4 | AutoVision LOGO 检 测系统操作软件 V2.0 | 2018SR 386933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2017 年10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8 年 3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 LOGO 检测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8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8 日 | 公司员工 |
1 5 | 彩盒五面检测仪系统软件 V4.1 | 2018SR 644791 | 奥德维 | 原始取得 | 曾胜 | 奥德维于 2018 年 1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 2018 年 7 月开始应用于奥德维生产彩盒五面检测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1 6 | 博冠电路板查询分析定位软件 V1.0.0 | 2017SR 194199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卢京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6 年 11 月开始应用电路板ICT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5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5 日 | 公司员工 |
1 7 | 博冠视觉自动对位涂胶软件 V1.0.0.0 | 2017SR 165656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熊军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4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6 年 11 月开始应用电路板涂胶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0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0 日 | 公司员工 |
1 8 | 博冠生产文件管理软件V1.0.0 | 2017SR 198108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杨炎鑫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 月开始应用于生产部门管控加工文件。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 | 公司员工 |
1 9 | 博冠服务器 ICT 测试程序发展设计软 件 V1.0.0.0 | 2017SR 212006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梁倍荣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6 年 12 月应用于生产服务器产品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 | 公司员工 |
2 0 | 博冠主板 ICT 测控软件 V1.0.0 | 2017SR 212014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杨炎鑫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6 年 12 月应用于生产服务器主板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 | 公司员工 |
2 1 | 博冠QLS镭射1+2 组装软件 V1.0 | 2017SR 153424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张永恒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6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3 月开始应用IPA 按键组装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 日 | 公司员工 |
2 2 | 博冠Laser2自动组装软件 V1.0.0.0 | 2017SR 197751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李红江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3 月开始应用IPA 按键组装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8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8 日 | 公司员工 |
2 3 | 博冠 CCD1+2 组 装软件 V1.0 | 2017SR 566739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梁倍荣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10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5 月开始应用电路板组装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首次发表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 | 公司员工 |
2 4 | 博冠辅助计算针套高度软件 [简称: BgAPH]V1 | 2016SR 319172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卢京 | 珠海博冠于 2016 年 6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 月开始应用于 ICT 设备设计制作。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0 | |||||||
2 5 | 博冠通信基板ICT测试程序发展设计 软件[简称:通信基板 ICT 测试程序发展设 计软 件]V1.0.0 | 2017SR 619810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杨炎鑫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7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应用于生产通信基板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6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2 6 | 博冠 X841LG/S M 转盘软件[简称: X841LG/S M 转 盘]V1.0.0 | 2017SR 619816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陈桂根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2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9 月开始应用电路板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2 7 | 博冠存储电子ICT测试程序发展设计 软件[简称:存储电子 ICT 测试程序发展设 计软 件]V1.0.0 | 2017SR 711547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张永恒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生产存储电子产品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2 8 | 博冠汽车电子ICT测试程序发展设计 软件V1.0.0 | 2017SR 712112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杨炎鑫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10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应用于生产汽车电子产品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8 日,发表状态为未 发表 | 公司员工 |
2 9 | 博冠医疗电子ICT 测试程序发展设计软件V1.0.0 | 2017SR 712118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梁正忠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10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生产医疗电子产品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发表状态 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3 0 | 博冠主板 BSI 测试程序发展设计软件 V1.0.0 | 2017SR 711514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卢京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开始应用于生产主板 BSI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
3 1 | 博冠个人消费电子产品ICT测试程序发展设计 软件[简称:个人消费 电子产品 ICT 测试程 | 2017SR 698937 | 珠海博冠 | 原始取得 | 李国康 | 珠海博冠于 2017 年 9 月开始开发该软件,2017 年 12 月应用于生产个人消费电子产品 ICT 测试设备,该软件开发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6 日,发表状态为未发表 | 公司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