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WZDL-201911-CDXC01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红日药业及中化岩土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CWZDL-201911-CDXC01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3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50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6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红日药业及中化岩土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911-CDXC01
二、招标项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红日药业及中化岩土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2 个包,采购内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6)、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2)基于非同一控制合并的“购买对价分摊”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 进 行 注 册 后 报 名 , 网 上 注 册 及 报 名 咨 询 联 系 电 话 : 028-85446608/028-85445511 转 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300 元/包(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 415 房(三
环路川藏立交内侧))。
十、招标人: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xx区濯锦东路 99 号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 415 房(三环路川藏立交内侧)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85445511 转 8836;
传 真:028-85431100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非同一控制合并的“购买对价分摊”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4 | 招标文件编制 | x项目招标文件由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
5 | 招标文件编号 | SCWZDL-201911-CDXC01 |
6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7 | 采购预算 | 200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
8 | 最高限价 | 第1包100万元;第2包10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工期、地点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工期:按采购人要求。 |
12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及总行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3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5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16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28条)。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19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
20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第 1 包 2 万元;第 2 包 1.9 万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
21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2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开标一览表1份。 |
24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
25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6 |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
2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 415房(三环路川藏立交内侧))。 |
2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29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价的10%支付(转账,电汇或保函)。 |
30 |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31 | 其他说明事项 | 1. 本次评估不提供配套审计及类似鉴证服务,所有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是鉴于本次服务项目工作量大,工期很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采购方比较服务质量,不支持投标人两个标段同时中标,若存在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综合评分第一的情况,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承诺放弃其中一个标段中标,由招标人另行甄选中标人。 2. 两个包件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19年3月31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32 | 中标服务费 | 按定额20000元收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二、总 则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1 “招标人(采购人)”系指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x次招标由招标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但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 报 名 截 止 后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九)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人的人员配置方案;
(3)技术、商务、服务要求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除外;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无正当理由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 1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装)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
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招标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
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本次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 1 名中标人。中标人按照总得分高低顺序排定中标顺序。
26.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推荐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26.2 评标结束后,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 3 日。
26.3 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4 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招标代理机
构财务科室。
28.1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按中标价的 10%(转账,电汇或保函)支付至招标人,如未按时支付,将取消中标资格。
30.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的需求部门、采购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据项目类别组织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在执行合同、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及时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招标人采购部门。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3.异议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办理。
接收方式:书面形式,接收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 415 房(三环路川藏立交内侧)
联系电话:000-00000000、85445511 转 882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 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包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本项目服务报价为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3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x元( 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电子文档 1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日 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xx)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人员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日期
24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已经列出的全部技术、商务、服务部分的内容。如果供应商全部符合,可不用逐条列出,但需要在上表里明确书面表达。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 (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 员 | ||||||||
服务人员 | ||||||||
注:投标人可按实际服务人员情况调整本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九、投标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包括 1.具有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
我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之相关规定。
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
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招标人承诺
1.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 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在投标人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投标人宴请;不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3 工作人员亲属不收受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4 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投标人工作人员;
1.5 不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第二条 投标人承诺
2.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 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2.3 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 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2.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4 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 1-3 年等。
投标人名称: (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资格要求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有效期内 | ||
2 | 1.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2018 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原件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投标人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的证明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其他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3)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声明函原件 | |
6 |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 | 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有效期内 |
7 |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 授权代表参加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附有效的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代表参加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
注: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对红日药业(股票代码:300026)及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 58 家子公司、中化岩土(股票代码:002542)及其 32 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服务目的: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对拟评估的资产进行价值分析、评定和估算的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以实现年报公允价值分摊的目的。
三、编制要求
编制的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报告内容、深度、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能达到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四、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五、报价要求:总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括成果文件及相应提供技术交底 等相关资料、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保险、组织评审会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提交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编制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主评审(含方案编制报告和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
七、提交成果材料:需提交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文件形式提交,其中书面形式提交成果需打印装订成册,1 式 6 份。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并提交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参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澄清有关问题;
(2)详细评审;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第 25、26 条)
4. 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本次评审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2.1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计量单位、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是否完整、是否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5)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
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 综合评分明细表(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情况 | 30 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 权重×100 | 保留两位小数 |
2 | 相关类型项目专项 服务业绩 | 10 分 | 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评估方案 | 40 分 | 资产评估方案: 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实施方案最大化响应项目服务需求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15 分,良得 10 分,一般得 5 分,差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人员统筹、时间进度安排、成果编制安排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15 分,良得 10 分,一般得 5 分,差不得分; 3、评估方案的逻辑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6 分,一般得 2 分,差不得分。 | 各项名次可以并列 |
5 | 团队负责人 | 10 分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的得 5 分,缺一不得分;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每参与一个上市公司制资产评估项目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提供注册证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项目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
6 | 其他团队成员 | 10 分 | 1、其他团队成员每具有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得的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其他团队成员参与上市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每 个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团队成员参与项目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人最高限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招标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答复供应商,配合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监管部门或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监管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SCWZDL-20**-*****。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红日药业及中化岩土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6)及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 58 家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300026)及其 32 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全部
资产与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均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能满足甲方基于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对价分摊”要求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包干费用***元,出具评估报告经业主验收合格并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供货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供货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其他
甲方: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