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发行人”)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担任四川双 马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专项法律顾问。公司拟向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 2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