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
甲方:深圳大学学生部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乙方:姓名 学号 楼名 房号 为推进我校学生住宿规约化管理,强化学生契约精神、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甲方与乙方签订住宿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政策或文件,制定并执行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在社区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组织并开展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活动,督促乙方遵守相关规定。
3.甲方有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和水电费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xx检查,并根据检查评比结果,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5.甲方有权根据学生住宿实际情况及学校宿舍楼的发展规划,对学生宿舍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6.根据规定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乙方入住前应安排好宿舍,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施等,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2.甲方应加强学生社区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3.甲方应提供学生社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并负责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及日常生活服务等。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调整宿舍的申请,在符合学生调宿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5.收集并反馈学生意见,规范学生社区管理,依法维护和保障乙方的合法住宿权益。
6.根据规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各项住宿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2.乙方在遵守学生社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乙方在符合“同学院同年级就近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调宿管理规定,可提出调整宿舍的申请。
5.根据规定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学生社区内的言行,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2.乙方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生社区住宿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出现以下违规行为:其中,A 类社区违规行为:
(1)不服从住宿安排,不配合住宿调整;
(2)未经批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擅自调宿或增加住宿人员;
(3)攀爬围墙、窗户、宿舍大门、围栏等;
(4)涂污或损坏家具及公共设施,私自改装、拆卸或不按规定摆放家具;
(5)在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或污水;
(6)在宿舍楼内携带、保管、饲养各类动物;
(7)因噪音、照明等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学习、休息;
(8)在宿舍区从事商业等活动;
(9)私拉乱接电源,持有违规电器及物品,违规电器及物品类别由住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10)在宿舍区吸烟;
(11)未经批准悬挂条幅、标语;
(12)在宿舍楼 100 米范围内使用无人机;
(13)其他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破坏社区秩序的行为。 B 类社区违规行为:
(1)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
(2)租借、转卖床位;
(3)恶意干扰正常的社区管理秩序,辱骂、威胁、殴打管理人员或同学;
(4)恶意破坏、非法改造或违规使用消防设备,影响消防设备正常发挥作用;
(5)引发火警;
(6)在社区高空抛掷物品;
(7)A 类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8)一年(自第一次违规时间计)内已进行服务销过,再次违规的;
(9)社区内发生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3.乙方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用电、用水超额部分以及使用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另需付费的,按有关规定如期缴费。
4.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等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5.乙方应当爱惜公物,保证学生社区内的设施完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并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支持和配合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的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社区文化建设及活动。
7.乙方因患有传染病或被证明不适合在集体宿舍住宿的,因休学、交换、毕业等原因离校的,须服从学校决定,按时清理宿舍物品、交还宿舍钥匙、办理退宿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个人物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8.根据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五、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均属于违约行为;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的,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社区内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过错人承担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乙方在社区内由于自身身体疾病等非甲方管理因素而造成的受伤或死亡,甲方不承担责任。
5.除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外,甲方不承担超出本协议规定以外的责任。
6.根据本协议应由xxxx责任的,乙方家长承担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
7.乙方如果出现第四条第 2 款中的 A 类违规行为,违反一项(次)的,责令三日内自行整改;一年(自第一次违规时间计)内累计违反两项(次)的,全校通报批评;一年(自第一次违规时间计)内累计违反三项(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违纪预处分。为矫正违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因 A 类违规行为给予违纪预处分的同学,可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服务销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定时长义工服务的,可免予处分。义工服务执行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乙方如果出现第四条第 2 款中的 B 类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酌情取消一年(自处分生效日计)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乙方签署(乙方未满 18 周岁,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签署之日起生效;乙方办理退宿手续完毕或学校规定乙方离校之日,协议自动解除。
2.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有国家相关规定、学校相关制度出台或更新,且与本协议不一致,以国家相关规定或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申诉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大学学生部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甲方:深圳大学学生部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盖章) 乙方(签字):监护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