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閱讀本須知前請詳閱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 二、 合作依據:臺法科技基金協議簽署時間:2018 年 11 月 21 日協議單位:本部與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 (Académie des sciences, Institut de France) 三、 基金目的:臺法科技基金之宗旨在於科技部與自然科學院每年聯合頒發「臺法科技大獎」以獎勵為締約雙方科學研究的利益卓有貢獻之臺灣和法國的研究人 員。獲獎者當帶動締約雙方之科學交流。 四、 補助項目及經費:1....
2022 年臺法科技獎徵求公告
2022.7.7
一、 閱讀本須知前請詳閱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 |
二、 合作依據:臺法科技基金協議簽署時間:2018 年 11 月 21 日 協議單位:本部與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 (Académie des sciences, Institut de France) |
三、 基金目的: 臺法科技基金之宗旨在於科技部與自然科學院每年聯合頒發「臺法科技大獎」以獎勵為締約雙方科學研究的利益卓有貢獻之臺灣和法國的研究人 員。獲獎者當帶動締約雙方之科學交流。 |
四、 補助項目及經費: 1. 每年推選一組得獎人,受獎團隊可共同獲得 38,200 歐元及獲獎證書。 2. 獎項領域:自 2019 年起,開放所有領域。 |
五、 臺法科技獎相關時程: 1. 收件時程:自即日起至 7 月 22 日(必要時得予延後,依本部每年對外公告日期為準)。 2. 公告結果:預定 111 年 10 月上旬,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xxx等,本部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3. 頒獎典禮暨活動:預定 111 年 11 月 22 日、23 日在法國舉辦大獎頒獎典禮及臺法科技獎獎金頒發典禮。 4. 歷屆得獎人交流計畫時程及申請方式詳如附件。 |
六、 申請資格、程序及資料: 1. 申請人(即候選人):為臺灣及法國之學者共同組成之研究團隊;臺方學者需具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2. 推薦人資格: (1) 中央研究院院士 (2) 自然科學院院士 (3) 臺法科學基金評審委員 (4) 臺法科學基金過去得獎人 3. 候選人除在學術上之應有xxxx,推薦人亦應xx候選人(1)過去對 臺法科技交流之重大貢獻或(2)提供候選人未來建立臺法合作研究之高度期望與意願。 |
4. 自 2012 年起,除既有合作經驗之臺法合作團隊得提出申請外,尚未發展雙邊合作但願開始積極投入雙邊合作研究之臺、法學者,亦得提出本獎申請。 5. 申請程序: |
(1) 申請人:由臺灣和法國兩國學者組成之團隊檢附申請書於年度公告申請截止日前分別向科技部和自然科學院同時提出。其中,臺方申請人應由任職機構備函檢附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遞交至科技部;法方申請人依自然科學院規定提送申請。 (2) 推薦人:請於年度公告申請截止日前將該件申請案之推薦信函同時寄交給科技部及自然科學院承辦人;寄交方式可為紙本郵寄或掃瞄成 PDF 檔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若以電子郵件寄送,信件主旨請用:“2022 FT Scientific Prize: the last names of the French and Taiwanese applicants”。 6. 申請資料: (1) 申請書:表格及其大綱如附;項目包括臺、法雙方申請人基本資料、推薦人姓名一覽、雙方申請人學術成就摘要、雙方過去合作研究經驗與成果、以及團隊未來合作工作規劃。各項申請資料請參照項次依序排列後合併成為一個 PDF 檔,檔名請用:臺法科技獎申請_2022(年度)XXX(申請人姓名).pdf。 (2) 推薦函(英文):每件申請案需備有至少 2 封、不超過 4 封之推 薦信(推薦人資格請參第六之 2 項),必備之 2 封推薦信須 1 封來自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1 封來自法蘭西自然科學院院士;此應由申請人主動邀稿。 (3) 照片:臺方及法方申請人請配合將個人證照用大頭照電子檔(像素不低於 300dpi)以電子郵件方式同時寄送予科技部及自然科學院承辦人,檔名請用:申請人姓名。 (4) 著作全文:申請書內臺方及法方申請人各自所需提送之單篇著作全文,請另外以 PDF 電子檔寄交承辦人。 7. 申請人除主動聯繫兩國院士或歷屆得獎人邀請撰寫推薦信,並應提醒 推薦人能於申請截止日前寄交兩國單位承辦人。 |
七、 注意事項
1. 臺法科技獎獲獎資訊一般於每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之間正式公告結果;臺方年度得獎人一般需於 11 月下旬赴法國受獎,並由本部提供訪問差旅相關經費補助。
2. 臺法科技獎申請者,無論屬團隊或個人之法國、臺灣學者均須分別向法國自然學院及科技部提出申請,僅單方收案者,不予受理。
八、 聯絡人(承辦人):
臺方聯絡人: 姓名:xxx xx 機構: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地址:xxxxxxxxx 000 x 00x Tel:000-0-00000000 Fax:000-0-00000000 E-mail: xxxx@xxxx.xxx.xx | 法方聯絡人: Mr Xxxxx Xxxxxxxx Xxxxx Division of Sessions, Prizes and Conferences Académie des sciences, Institut de France 23 quai de Conti, 75006 Paris Tel: +33(0)0 00 00 00 00 or 44 61 Fax:+33(0)0 00 00 00 00 E-mail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附件
臺法科技獎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計畫
一、 | 閱讀本須知前請詳閱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 |
二、 | 合作依據:臺法科技基金協議簽署時間:2018 年 11 月 21 日 協議單位:本部與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 (Académie des sciences, Institut de France) |
三、 | 基金目的: |
臺法科技基金之宗旨在於科技部與自然科學院每年聯合頒發「臺法科技大 | |
獎」以獎勵為締約雙方科學研究的利益卓有貢獻之臺灣和法國的研究人 | |
員。獲獎者當帶動締約雙方之科學交流。 | |
四、 | 補助項目及經費: 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歷屆得獎人(團隊)得向科技部申請短期(一般為一星期)交流訪問之差旅費用,每年約 5-8 件訪問案。 |
五、 | 活動申請截止日期: 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構想案於每年 1~2 月間提出;通過後,再於交流活動發生前 6-8 週提出正式活動計畫書。 |
六、 | 申請程序及資料: |
1. 構想案:歷屆得獎人經與合作夥伴討論後,由出訪方填具「活動構想 | |
表」以電子郵件向本部駐法國代表處科技組 (e-mail address: | |
xxxxxxxx@xxxx.xxx.xx ) 提出申請,遞件時,應同時將信件副本通知 | |
接待學者;科技組會於 2 個月內以電子郵件回復遞件得獎人該項本部 | |
與法國自然科學院共同之審議結果。 | |
2. 正式訪問案:構想案若經通過, | |
(1) 臺方之訪問或接待人應於活動進行前 6 週至本部網站 | |
(xxxx://xxx.xxxx.xxx.xx/) 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 | |
份選擇「研究人員及學生」,輸入申請人之帳號(ID)及密碼 | |
(Password)後進入,在「學術研發服務網」之學術獎補助申辦及 | |
查詢內之「國際合作」工作頁下點選「雙邊人員互訪」。進入個 | |
人基本資料畫面,確認後即進入本系統之「主畫面」,從主畫面 | |
視窗上點選「新增」,即可新增一筆申請類別計畫 (依訪問人身 | |
份選擇,臺方得獎人為「交流活動計畫(訪法)」、法方得獎人為 | |
「交流活動計畫(訪臺)」;新增申請案時,請填具各項申請資訊 | |
欄位(表 I101 或 I201,及表 002),同時將英文申請表、訪問規劃 |
書(中、英文均可)、訪問人員英文履歷及其近五年著作目錄等各項文件以 PDF 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 (2) 經費細項請參考注意事項 1。 (3) 申請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 |
七、 注意事項: 1. 「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案經費項目申請: (1) 臺方得獎人赴法訪問—包括臺北至法國往返經濟/豪華經濟艙乙張、在法期間生活費及手續費;生活費請依「中央各機 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之日支標準編列。 (2) 法方得獎人來臺訪問—包括在台期間生活費及其他雜支;生活費請依本部「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編列。 2. 「歷屆得獎人交流訪問」案主要是提供得獎人短期性交流且以每年單人次為原則。若是長期或多次需求,則以利用本部其他臺法合作補助管道為宜,若是"訓練"或長期授課,亦非屬本項交流活動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