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饶平县建饶镇麻寮村新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甲方: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 方(委 托 单 位):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乙 方(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订约签语:甲方委托乙方为依法组织饶平县建饶镇麻寮村新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项目供应商。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磋商,并协助甲方做好招标后协调服务工作。甲乙双方就上述订约事项,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
2、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施本次招标采购。
3、双方本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标采购的具体内容是:饶平县建饶镇麻寮村新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016914.66元。依法组织竞争性磋商。
全过程事宜: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勘察现场、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会议、定标、编写招标情况报告及双方协商确认的其他内容。
三、招标依据、评标标准和中标人确定方式 1、招标依据和评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及招标必需的其他资料组织招标。以保证产品质量,报价合理,技术方案响应性、良好的服务承诺和合法资信,作为评标及定标选中成交
单位的必要条件。
2、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甲方按照推荐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
(2)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直接确定。四、合同签订及价款结算
根据甲方盖章确认的招标结果,乙方协助甲方与中标单位直接签订合同。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同时授权一至三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采购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处理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2) 甲方在采购项目送交乙方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详尽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3) 负责校核采购文件。对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甲方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校核、确定意见。甲方不得利用校核、确认采购文件之机,增加有碍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甲方如需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在提交已确认采购文件的同时一并将其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提交给乙方。
(4) 评审委员会(指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下同)的组建由乙方在同级或上一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实际所需专家人数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推荐,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推荐专家的,甲方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甲方应在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在限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 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内容、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行业规定组织验收。
(7) 甲方应当配合、协助乙方处理所委托采购项目的答疑、投诉等各项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事宜,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2) 乙方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计划和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资料,及时编制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3) 乙方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协助组织供应商勘察现场。
(4) 组织开标和评标(评审)等各项工作。邀请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到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5) 中标(成交)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采购结果由乙方公布,并向甲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 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协助甲方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7) 乙方应在委托的范围内处理所委托采购项目的答疑、质疑、投诉等各项工作。
(8) 乙方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评审情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9)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采购活动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六、有关经费问题:
1、招标过程发生的招标代理费、评标专家劳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2、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委托义务,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