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出资协议》中,三方约定,无形资产按不高于评估值加协商原则定价,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5)第 MA012号《漳 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三方一致同意无形资产价格由基础价格+调整价格组成,其中,基础价格为6380万 元,调整价格为6380万元,在宏仁医药备齐证照转让手续并递交到相关审批部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资公司向宏仁医药支付基础价格的50%;于合资公司取得经营所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