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17-20210715-1042(内部项目编号:SJJCDY2021002)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协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协商。...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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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采购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0
23.2响应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响应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本部)的委托,邀请贵公司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洽谈。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SHXM-17-20210715-1042(内部项目编号:SJJCDY2021002)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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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6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357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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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四、单一来源采购的时间和地点:
地点:xxxxxxxxxx000-000x0xx0xxxx。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协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协商。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报名后可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下载获取。
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七、确认参与后,请贵公司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委派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于2021-07-26 13:30:00至xxxxxxxxxx000-000x0xx0x会议室进行洽谈。出席洽谈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
九、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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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内容: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机房机架空间及配套资源服务。 服务期限: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
4 |
采购预算:3576000元(超出限额做废标处理) |
6 |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x000-000x0xx0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 传真:67743657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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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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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9 |
协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 |
10 |
提交协商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提交协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
11 |
协商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协商地点:xxxxxxxxxx000-000x0xx0xxxx |
12 |
付款方式:详见商务要求表 |
14 |
采购小组的组建: 采购小组构成: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采购代表不参加评审,则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15 |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2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协商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协商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
1.4 参与协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领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成交人”系指采购小组推荐、采购人确认,由集中采购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
2.6 “买方”系指采购人。
2.7 “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8 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 2 《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协商费用
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协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等,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 zfcg. xx.xxx.xx)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协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7.1 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
7.2 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提交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3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解密后至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协商邀请》、《项目采购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协商邀请》、《项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采购文件
9. 采购文件构成
9.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协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文件有关格式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1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
10.2 在协商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10.3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如无书面回复,则视为供应商已确认。
10.4 为了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协商日期。
10.5 供应商收到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的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无书面回复,则视为供应商已确认。
三、响应文件
11.响应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响应可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且此种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12.响应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12.2 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3. 响应文件构成
13.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15要求填写的响应函格式、协商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6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签约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7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4.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格式和各种格式,说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14.2 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15.1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协商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协商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5.2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5.3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5.4 除《项目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5.5 协商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协商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5.6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5.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签约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6.3 供应商提交的签约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应使采购人满意。
(1)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上海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6.4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采购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7.1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证明文件应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协商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7.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为使买方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证期期满后两年内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7.4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7.3(3)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
18.协商有效期
18.1 响应文件应从协商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响应有效期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8.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协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协商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应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9.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有关协商有效期、交付时间与地点、质量标准和要求、质保期、付款条件等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表。
20.技术响应文件
20.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响应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20.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包括:
(1)服务针对本项目的方案,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的配备,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承诺,优惠条件等的详细说明;
(2)服务期内,正常和连续地运转所产生的各类费用明细;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要求进行评议,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说明自己所响应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2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1.2响应文件中凡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供应商的公章。供应商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应当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采购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21.3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2.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装订豪华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采购小组主要是依据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采购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3. 响应文件的递交
23.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考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响应内容。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响应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响应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供应商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并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失败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4.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网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提交。
2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拒绝接收。
24.3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解密
26. 解密
26.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解密。
26.2 解密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解密。解密主要流程为签到和解密,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解密后,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供应商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解密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六、授予合同
27. 合同授予标准
27.1 采购人将在与供应商的协商满意之后向供应商授予合同。
28. 成交通知书
28.1 在协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将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签约。
28.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故不能在三十天内签订合同的,成交人应提前书面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29.2 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3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取消原成交决定。
30. 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 |
采购内容 |
机房机架空间及配套资源服务 |
服务期限 |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76000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背景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17年6月,全国“雪亮工程”建设推进会在山东临沂举行。7月6日,上海市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召开上海市“雪亮工程”推进会议,部署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 从近年来上海公安工作的实践看,视频图像信息的应用确实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开展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随着建设规模和联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安业务工作对其依靠程度不断提升,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已经进入整合联网发挥规模效益的时期。为协同推进上海公安深化科技信息化工作重点项目(第一批)尽快落地见效,根据市局2017年10月10日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市局各重点项目组对需要分局配套的任务要求进行了梳理,下发了任务要求。
任务一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道路、居民小区和加油站的出入口等处新建一批前端智能采集设备,前端智能采集设备必须与市局物联网联网,所有产生的感知数据由分局进行本地存储,并经结构化处理后全部上传至市局数据中心。 任务十智能图像识别系统:要求2018年9月前,完成智能图像识别采集分析子系统建设,在重点区域场所搭建人脸识别采集设备,配套开展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工作,部署的相关智能采集设备,将数据接入分局子系统,并通过管理转发设备同步上传至市局。 本项目将全面扩大上海市松江区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查找监控盲区,调整监控重点,使监控网络更加科学严密,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打击防范控制有力的监控系统网络。
总体要求
(1)响应人应在对采购人业务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尽的业务现状分析、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用户需求分析。
(2)响应人须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进行功能模块设计和说明,同时提供各功能模块的工作量估算。
(3)响应人须提供详尽的技术方案、服务和培训方案。
现状与需求分析
本次项目要求提供不少于61个标准的服务器机柜的机房空间资源,用以承载微卡口智能图像识别系统,租赁期为1年,费用中包含了机房及机房所有的配套设施、机柜,以及1年的电费也已包含在租赁费中。机房具备一定的扩展能力,可根据今后业务发展进行灵活扩容,机房及平台资源不与其他业务共享使用。
智能视频机房为公安专用机房,接入视频IP网,为防止火灾、漏水等环境事故和人为偶然或恶意操作失误、错误等行为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应满足公安租用机房的标准,机房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符合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等有关标准,保证网络系统的物理安全。
(2)落实防盗、防毁、防电磁干扰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公安设备全部专用,放置区域相对独立,统一安装在公安专用机框及机架内,机框及机架应有上锁装置,在公安设备区域设置独立的门禁系统及专用监控摄像机,全天候可供查阅回放视频,对非法状态实时告警。
(3)对重要网络传输设备均应配备专用的不间断电源保护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建设服务目标
针对2018年采购的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项目,向供应商继续采购机房机柜空间环境资源,包含相关配套设施及托管设备运行电费,用以承载相关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图像识别系统。要求针对机房及相关基础设施提供日常运维、应急保障、故障处理等运维服务,确保托管设备及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提供系统运行环境,为全面扩大上海市松江区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查找监控盲区,调整监控重点,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打击防范控制有力的监控系统网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标准和建设原则
(1)《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1、总体服务要求
(1)智能视频机房空间资源服务:由于原分局机房已无剩余空间,因此智能视频机房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要求智能视频机房的空间面积可以放置不少于61个标准的服务器机柜,服务期为1年,费用中包含了机房及机房所有的配套设施、机柜,以及1年的电费。要求机房具备一定的扩展能力,可根据今后业务发展进行灵活扩容,机房及平台资源不与其他业务共享使用。
(2)机房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机房内设备及基础设施的巡检维护、机房用电管理及门禁管理等。针对机房内基础设施提供全天候7×24小时的故障维护服务和技术业务咨询服务。维护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和升级优化。建立维护台账与巡查处置工作规范。
(3)其他要求:智能视频机房为公安专用机房,接入视频IP网,为防止火灾、漏水等环境事故和人为偶然或恶意操作失误、错误等行为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应满足公安租用机房的标准,机房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符合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等有关标准,保证网络系统的物理安全。 (2)落实防盗、防毁、防电磁干扰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公安设备全部专用,放置区域相对独立,统一安装在公安专用机框及机架内,机框及机架应有上锁装置,在公安设备区域设置独立的门禁系统及专用监控摄像机,全天候可供查阅回放视频,对非法状态实时告警。 (3)对重要网络传输设备均应配备专用的不间断电源保护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要求机房具备61个标准机架的部署能力。
机房楼板设计承重大于每平方米800公斤。
单机柜设计用电负荷为4kW。
机架尺寸为:600×1200×2200 mm(W×D×H),均为下送风机架。
3、安全需求
要求机房配备7x24x365安保人员,并且7x24x365都有人员值班,按规定流程进行不间断巡视,避免出现监控盲点。
对机房场地人员进出通道施行严格控制,进入机房后,必须经身份认证、安检等才能进入机房场地。该机房为公安专用机房,配备电子门禁系统,只有授权人员才允许进入。
对机房建筑物内不同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7 X 24小时实时、有效的视频监测,无盲区,视频记录文件保存不小于30天。
设立专门的管理控制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稽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做好预防与纠正措施。除应急处置外,其余时间不允许对采购人机房相关环境设施进行维护操作。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质;
1、运维保障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服务涉及的机房资源设施提供整体运维服务,要求承诺提供全天候7×24小时的故障维护服务和技术业务咨询服务。
需按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机房服务标准提供机房运维服务,并设置专门的运维服务团队,建立维护台账与巡检处置工作规范。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机房具备入场条件,运营商配合做好设备进场、上架、调测等工作。
2、测试验收要求
通过甲方认可的正式验收测试后,项目正式进入服务期。
验收测试包括对机房空间环境及配套设施进行核验,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文档。
类别 |
要求 |
协商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 |
服务期限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总价百分之三(3%)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额合同款。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三(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出具。 |
供应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其中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解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8)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技术支持资料
(2)服务方案
(3)综合能力自述
(4)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1]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2]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3]服务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4]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整改,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5]服务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总价百分之三(3%)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全额合同款。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6]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7]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8]服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设施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9]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应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服务内容,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潜在缺陷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10]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9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
9.10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乙方履约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三(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项目合同服务期内保持有效。项目服务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对本项目开展审计,对于审计报告中涉及考核不达标的核减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对于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有权进行继续追偿。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审计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补充协议(若有)。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
|
|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
一、响应函格式
根据贵方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编号SJJCDY2021002)采购公告及协商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网上采购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1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我方响应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 )。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协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协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协商或其他任何协商。
7.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响应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近期有关该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
(4)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协商总价 |
|
协商总价(大写)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
说明:
(1)填写上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3)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和《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4)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5)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 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 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协商有效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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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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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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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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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与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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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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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 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在此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书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松江区雪亮工程联网平台及智慧公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微卡口机房资源服务)(编号为SHXM-17-20210715-1042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采购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同意单一来源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五、服务承诺
六、技术响应文件
1、投标人与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资质等证书名称 |
数量 |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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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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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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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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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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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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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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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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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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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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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执行起始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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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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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列出目录即可,主要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可在技术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另行提供。
3、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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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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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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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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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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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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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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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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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
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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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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