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PC01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同时具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EPC01标段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同时具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承担本次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第EPC01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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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EPC01标段 |
独立投标人 |
1、自2015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会议纪要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路线长1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设计工作。 2、自2015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 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 |
联合体投标人 |
联合体业绩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内容,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1条的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
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下列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设计业绩:设计业绩:(1)合同协议书扫描件;(2)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会议纪要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扫描件;
施工业绩:(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完工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EPC01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的情形;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文件。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实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即项目负责人) |
1 |
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5、上述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设计负责人 |
1 |
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或路面整治工程或路面大中修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隧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盖有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扫描件)。
(6)如以联合体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