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佛山市xx区 2022 年林业鉴定调查
甲 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
乙 方: 广州森泰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2 年 6 月
签订地点: 佛山市xx区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项目负责人:罗文昌
通讯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竹园路 19 号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乙方(受托方):广州森泰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负责人:xxx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 19 号 721 室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为了做好佛山市xx区 2022 年林业鉴定调查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年度林地现状鉴定调查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
4. 广东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
表》的通知;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
6. 《关于进一步完善占用征收林地上报材料的通知》(粤林办函〔2014〕233 号);
7.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xxxxxxxxx〔0000〕00 x);
0.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粤林函〔2016〕323 号);
9.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 技术服务内容: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出具的鉴定调查聘请书及相关技术规范,由执法大队指定林地范围,按照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的要求对相应林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鉴定报告。
2. 成果要求:每宗林地提交鉴定报告纸质版一式肆份,内容包括:报告正文、附件、附表、附图等及相应电子成果。
第三条 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2. 技术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3. 技术服务进度:
(1)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次提供委托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2)外业工作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外业调查资料结合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鉴定报告编制并提交甲方。
第四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每批次 1-2 宗,每宗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每批次 3 宗及以上,每宗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上述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人力成本、设备成本、
管理费、税金、成果编制费、文本印刷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
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按季度支付,即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交一季度林业鉴定报告后,甲方于下一季度首月 15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本季度合同价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完税发票。
3. 乙方收款账号为:
单位名称:广州森泰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xx
xxxx:0000 1775 0910 0165 531
联 行 号:102581005614
4. 乙方充分理解知悉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合同生效后,每批次委派 1-2 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情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编制项目鉴定报告;
2. 乙方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调查目的,收集与调查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有效文件。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弄虚作假和可能造成调查结果失实的不合理要求;
3. 乙方应对所提交的项目鉴定报告负责。乙方无正当理由导致乙方提交的鉴定报告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负责完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 乙方保证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不存在影响履行本合同的资格、资质瑕疵或其他任何障碍。
第七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1. 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相关成果。
2. 提交成果满足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作条件而影响本合同项下编制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且技术服务期限、进度顺延;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乙方可暂停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 3 天知会甲方,便于甲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符合甲方要求的整改的,或乙方单批次逾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 5 日(含 5 日),或乙方累计超过 2 个批次(含 2 批次)存在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交成果文件达不到相关部门报批条件的,乙方有义务自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相关部门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的,应按 500 元/日/宗向甲方支付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递交相关工作成果。
5.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10%。逾期达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通知到达甲方之日即解除。
6.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7.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为受损害方实际所受损失的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因履行本合同已实际支付的费用、罚金、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对第三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解费用等。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尾部所列的地址、电话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及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按约定送达地址、电话寄出的,无论收件与否均视为送达,双方均自愿承担因此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 广州森泰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