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新创基❹会
“新创讲席教授”项目协议书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新创基金会,以下简称新创基金会。
新创基金会是校友发起、独立运作的校友基金会。新创基金会定位于凝聚校友资源,服务中国科大发展。新创基金会的愿景是支持中国科大“创寰宇学府,育天下英才”之努力,促进中国科大创建教育、研究之卓越品牌。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为共同推动中国科大创建高水平大学的进程,经友好协商,就设立 “新创讲席教授”(暂定名)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 总则与宗旨
1.1 双方遵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中国科大校友新创基金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各条款内容。本协议书与《备忘录》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书为准;
1.2 双方认同,乙方拟团结和组织校友,支持甲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 2008 年开始,在甲方推进“新创讲席教授”项目的实施;
1.3 双方认同,设立“新创讲席教授”项目的目的是,吸引和稳定国内外杰出学者为甲方服务,推动甲方相关学科向世界一流水平发展。
第二条 聘用条件
双方同意,讲席教授的聘任条件为:
2.1 国际同行公认的知名学者,其从事的研究领域应符合甲方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
2.2 已取得国际公认的研究成果,已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或通讯作
者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且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3 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在甲方讲授一门本科生基础课程;
2.4 为甲方全职教师,全时在学校工作。
第三条 选聘程序
双方同意,讲席教授的选聘程序为:
3.1“新创讲席教授”项目下设秘书处,挂靠在甲方人事师资处,负责受理 “新创讲席教授”项目的各项具体事宜。申请者向“新创讲席教授”项目秘书处提交申请;
3.2 双方共同组成“新创讲席教授”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 7 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主席由甲方校长或其指定的一名甲方校领导出任,其余委员 3位来自甲方,3 位来自乙方。评审委员会以半数以上赞成票,决定是否向乙方推荐聘用;
3.3 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乙方执行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主席做出最终聘用决定。
第四条 津贴与聘用
双方同意,资助学科、资助名额与薪酬标准可根据甲方的实际,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受聘“新创讲席教授”的学者(以下称为受聘人)在甲方享受的原有工资与福利待遇不受影响。除此之外,受聘人将享受“新创讲席教授”津贴,津贴由甲、乙双方各出资 50%。
甲方应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原则上聘期为五年。甲、乙双方同时签署关于聘用受聘人的协议书。《聘用合同书》到期后,甲方、乙方可决定是否续聘。
第五条 聘任的解除和变更
双方同意,讲席教授聘任的变更与解除条件为:
5.1 受聘人在聘期内如不再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的聘任条件;或不能履行其签署的《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职责;或发生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终止“新创讲席教授”的聘用合同;
5.2 受聘人在聘期xx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新创讲席教授”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辞聘。甲、乙双方保留追究受聘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3 受聘人在聘期内,如被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则“新创讲席教授”聘用合同亦自动终止。
第六条 附则
6.1 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有关设立某个“新创讲席教授”职位的具体规定拟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明确;
6.2 双方同意,有关“新创讲席教授”项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拟协商解决;
6.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生效日期为 2008年3月 22 日。解释权归双方。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新创基金会代表:常务副校长xxx 代表:执行委员会委员xxx
签字: 签字:
日期:2008 年 3 月 日 日期:2008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