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1YUJ2M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署正式合同的自愿性披露进展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之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采购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合同上限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
2.通过本次项目合作,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将依托各自技术、业务与资源整合上的优势,进一步探索5G智慧校园建设的新方向、新业态,有利于深化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 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xxxxx://x0x.00000.xx/)发布的《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
(智慧体育)项目中选结果公示》和《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中选结果公示》中,公司为上述项目中标人。近日,公司收到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签署的上述两个项目的正式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1YUJ2M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xxxxx000x0xx0x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认证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移
(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尚未发生过与本公告披露合同标的类似的业务。
(四)履约能力分析: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一
1.合同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
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
2.合同双方:
甲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服务项目:中国移动为在全国扩大业务覆盖面,夯实智慧体育信息化市场,特别是尽快为即将签约的学校提供智慧体育各类场景硬件及服务,需要采购智慧体育整体服务、组织硬件设备落地。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智慧体育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建设技术方案、为需求学校配备相应的智慧体育设备及服务,具体需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主要服务内容:AI智慧体考服务、AI智慧体教服务、 AI智慧体锻服务、体质健康测试服务、5G特色服务及配套的安装运维、现场配套设施、售后支撑等。
4.合同价格: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本框架合同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3,376,8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含税不超过【3,579,408.00】元,大写【叁佰伍拾柒万玖仟肆佰零捌元整】,增值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不超过【202,608.00】元,大写【贰拾万零贰仟xxx捌元整】,根据甲方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签订订单,按订单约定进行费用结算。订单应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生效,其实际履行期限可以超出框架协议约定有效期。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标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应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框架协议进行变更,不得在订单中直接对价格进行调整。
5. 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确定的服务事项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
式支付:
6.1 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6.2 基本服务事项按季度依据订单总量对提供服务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6.3 每次付款前甲乙双方按照订单核算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确定具体工作量及结算金额。结算金额按照三笔支付,其中:
第一笔:服务验收通过后,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60%。第二笔:服务验收通过后3个月,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30%。第三笔:服务验收通过后满3年,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10%。
第一笔验收通过后即按当期结算金额的60%全额结算,第二、三笔实际结算金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合同当期约定价款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并经甲方认证成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7. 双方基本义务: 7.1乙方的一般义务 :
乙方应完全独立实施本合同服务方案,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
乙方应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通过现场交流向甲方传授相关知识。乙方应保证其服务人员数量充裕,并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
规定的服务义务。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就服务实施同甲方进行联络。
乙方应提供服务实施进度的相关文件及服务总结报告。
乙方应承担故障部件发货至甲方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乙方提供服务时如遇第三方要求赔偿、补偿或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由乙方协调处理,不能因此而延误服务期。
7.2甲方的一般义务 :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就服务实施同乙方进行联络。
为使乙方提供准时的服务,应允许乙方的支持人员进入需要服务的指定地点或远程访问系统。
8.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时间的规定,按时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须按当期结算金额的【2】%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30】%的违约金。
8.2 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要求的,乙方须负责免费重新提供合格的服务,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即每日按当期结算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3 如因乙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符合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甲
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7.4 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5 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结算期内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合格,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0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9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且大于等于70分的,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8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大于等于60分的,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7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第二、三笔尾款当期不结算,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6 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使甲方卷入诉讼或仲裁纠纷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7 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8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服务的甲方平台或系统承载的业务下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在提前【30】日告知乙方后可终止履行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合同终止工作,因乙方不予配合产生
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需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9 乙方的资质期限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断、终止的,应当及时 在资质到期之前履行资质延续工作,并确保不能出现资质中断甚至失 去原资质的情况。乙方超越资质或借用资质的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已结算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8.10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8.1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5】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8.1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4)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8.13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14 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从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8.1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被认定无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已结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数额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8.16 乙方在应答环节,做出配合试点展出承诺,平台对接承诺,若未按规定时间点及甲方需求,完成承诺,则视为违约,违约金额等于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 x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9.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日内,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合同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合同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二) 合同二
1.合同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智慧体育)IT软件产品采购合同》
2.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服务项目: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系统——【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
(智慧体育)】软件及其相关的附件和服务。本合同标的并非仅指上
述描述中的一组软件,而是指它们结合而成的一个能够协同工作的整体。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618,200】元(大写:贰佰陆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47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元整);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148,200】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
5.付款方式:
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买方向卖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5.1 第一笔付款:软件割接上线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一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1,309,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玖仟壹佰】元整):
(1) 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以下两种开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操作:
A.合同总价50%(百分之七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发票上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
B.合同总价100%(百分之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发票上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
(3)由买方签署的软件割接上线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由软件原厂商出具的产品及维保服务下单证明文件(注明:
最终受益人、购买产品名称、数量、维保服务级别、维保服务年限等相关信息)。
(5)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5.2第二笔付款:初验合格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523,64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金额为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第一笔付款时已开具合同总价100%发票,则本次不需提供)。
(3)由买方签署的合同系统试运行稳定报告复印件一份。
(4)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5.3第三笔付款:终验合格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三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785,46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伍仟肆佰陆拾】元整):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第一笔付款时已开具合同总价100%
发票,则本次不需提供)
(3)由买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一份、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完成 “技术开发合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支付。
(4)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6.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买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7.3 如果卖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每逾期交货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上述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合同义务的履行。
(3)逾期交货达到【10】周及以上或逾期违约金总额达到上述
(1)所规定之限额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7.4 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卖方交货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
x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7.5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致使合同系统安装测试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或试运行期顺延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每延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上述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合同义务的履行。
(3)延迟达到【10】周及以上或逾期违约金总额达到上述(1)所规定之限额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7.6 如果工程进度由于买方的原因推迟,则本合同履行相应顺延。双方应按顺延后的日期履行合同,顺延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的为准。
7.7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1)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设备损坏、重大通信故障、系统信息丢失、人员伤亡等事故,买方遭受损失的;
(2) 卖方不遵照安全、消防等规定开展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的;
(3)卖方违反信息安全义务,给买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4)因卖方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7.8 如卖方产品达不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且未能在【1】个月
x免费达到,则按合同总价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10】%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9 若合同系统发生同类型故障次数达到【5】次以上,并且卖方未在【1】个月内解决,则卖方按合同总价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0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买方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7.11 卖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3)卖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将不予退还;
(4)买方终止合同,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7.12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13 卖方违反保密义务,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买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
7.14 卖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知识产权条款约定处理,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7.15 合同任何一方因承诺不实或保证无法实现,造成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给对方/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该方应就此向对方承担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16 买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合同后,卖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在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额及相应的利息,计息时间从买方支付日期开始到卖方退还日期为止,利率以归还上述款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基准】利率为准。逾期退还的,按日需支付应退款额万分之【1】的违约金。买方应把已接收合同软件和相关技术文件退还给卖方,卖方负责拆卸、卸载或删除。相关拆卸、卸载、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均由卖方负责,买方对此期间发生的毁损和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17 合同双方应在对方发生违约行为后,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 发出违约或解除合同的通知。该等通知中应详细列明对方违约的时间、违约行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违约方 可就此向发出方提出解释或质疑,双方应及时确认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此种确认不影响双方按合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行使的其他权利。
7.18 在合同系统生命周期内,因合同系统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买方和/或第三方人身和/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 x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8.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日内,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合同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合同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签署的两份合同,是继双方2020年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再度升级。通过本次两个项目,中国移动将联合佳发教育技术赋能,为学生、学校和区域打造更智能的体育产品。5G加持,将学生中考成绩、日常评测、体质健康数据、日常锻炼、家庭作业等相关数据接入智慧体育平台,为学校与区域体育教学及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为“2025全民健身计划”做出贡献。
通过本次项目合作,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将依托各自技术、业务与资源整合上的优势,进一步探索5G智慧校园建设的新方向、新业态,有利于深化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同之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采购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
单为准。合同上限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
(二)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遇到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六、其他情况说明
x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2021年8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xxx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2,8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2%,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
(二)《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智慧体育)IT软件产品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