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昆明理工大学
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
甲方:昆明理工大学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
监护人: 身份证号: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 1954 年,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经过 60 多年的建设发展,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 1 个、国家
重点培育学科 1 个、省级重点学科 23 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
点学科 9 个、博士后流动站 11 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8 个、
博士学位授权点 18 个(含 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一级学
科硕士点 41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21 种;有 111 个本科专业,
34 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校有教职工 3867 人,其中,专任教
师 2597 人,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1432 人。现有“两院院士”、
“长江学者”、“xx”等国家级人才 110 人,“云南省科技领
军人才”、“云岭学者”等省部级人才 731 人。
为适应国家和云南民航事业发展的需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满足云南省建设“民航强省”和“航空网”对民航人才的需求,2016 年 6 月,在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昆明理工大学组建成立
民航与航空学院。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云南省民航事业发展对民用航空领域各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以飞行技术为特色的,涵盖民航服务、机务维修、运行保障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层次人才。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昆明理工大学飞行学生招生及委托培养协议(养成生)》, 甲方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招收一批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习养成生,乙方是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成员之一。甲乙双方就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和就业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养方式
1.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籍最长不超过 6 年,具体按照航空公司协议和《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共同执行》)。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乙方参加招飞报名,通过xxx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和高考录取等环节,甲方录取乙方至本校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在甲方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乙方到甲方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选择的中国民航局 CCAR141 部审定或认可的飞行训练机构( 以下或称“航校”)进行飞行训练,学习飞行驾驶技术,并获取相应的飞行驾驶从业人员相关执照,其间应同时完成由甲方安排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参
加毕设答辩;
2.乙方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甲方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 达到毕业条件者,由甲方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相应的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3.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第二条 培养费用
1.本项目为乙方自费项目;
2.大学四年期间,乙方应按期向甲方缴纳学费( 人民币): 4500 元/学年 (如云南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3.乙方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1)“ 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向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银行贷款,为学生提供上述费用;2)若学生自身资格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视情况允许乙方向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翼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垫付培训费用。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个人疾病、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
不善等导致的停飞),由春秋航空公司承担已产生的上述费用。具体规定根据各航空公司与学生培养协议为准。(初始训练总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向航校支付的理论培训费、飞行训练费和生活费等,实际费用以航校的要求为准)。
第三条 就业
1.乙方合格完成 141 部整体课程培训后,由上海绿翼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乙方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xxx薪资管理办法发放薪资,乙方同意接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乙方的统一安排;
2.乙方因非个人主观原因(以学校或航校停飞函为判断依据)而无法完成飞行技术专业培训,或未达到该项目合格标准导致培训失败的, 由上海绿翼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或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已产生的相关培训费用,乙方仅需承担已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成本;
3.培训期间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乙方学习和适飞情况综合判断决定乙方是否停飞等。乙方停飞后, 甲方按照《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试行)》进行转专业等处理。
第四条 学历教育环节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在理论学习期间的生活、学习、教育
和管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并完成飞行学生在理论学习阶段的教学内容,在乙方学成毕业后,甲方协助乙方转移相关的档案材料;
2. 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在校期间的入学身体复检和年度常规检查工作;
3. 甲方对因身体、学习和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学生,按照《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等文件进行转专业等处理;
4. 甲方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 甲方负责对在乙方学习和飞行训练阶段均合格的飞行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关学位证书;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对完成训练的学生,组织办理学生回校后的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合格毕业学生的毕业离校手续工作;
7. 乙方在航校进行飞行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贷款以及还贷方式按照航空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助飞贷款协议以及乙方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执行。
第五条 其它
1.本培养协议有效期 4 年;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 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调解无效时,可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