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lla Muse Okin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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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条款使用规则
令和 3 年 6 月 4 日制作
令和 4 年 1 月 2 日更新
住宿条款
适用范围
第 1 条
(1) Villa Muse Okinawa(以下简称甲方)与住宿客人(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签订的住宿以及与此相关合同,应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对于乙方的不违反法律和惯例的其它要求,则甲方除履行前款的相关规定外,要优先履行。
(3) 乙方通过甲方网站以外的各种预订网站提出的申请也应遵守本条款中各项规定。
申请住宿
第 2 条
(1) 乙方向甲方提出使用本住宿设施申请住宿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以下事项。
(a) 客人的姓名
(b) 客人将入住的住宿设施的名称。
(c) 当天可以联系到客人的联系方式。
(d) 关于住宿费用的协议。
(e) 住宿人数。
(f) 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信息。
(2) 如果乙方在入住日期到期之后继延长入住时间,则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将其
视为新住宿合同进行办理。
住宿合同的订立
第 3 条
(1) 当乙方提出住宿预订且甲方接受前条所述的申请时,住宿合同即告订立。但是,如果甲方证明其没有给予同意,则不适用。
(2) 根据前款规定签订住宿合同后,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前完成住宿期间的全部住宿费用的支付。如未在指定日期前付款,双方未取得延迟支付的共识,则甲方
有权单方面取消住宿合同。若而乙方提前电话告知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改变付款日期。
(3) 如乙方没有全额支付住宿费用,而只是支付了部分住宿费用,则乙方须告知甲方,何时和以何种方式支付余额。如乙方未获得甲方同意,则住宿合同无效。甲方有权取消住宿预订,并将已支付的金额退还给乙方,退款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 乙方住宿的预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信用卡支付。但,如果通过旅行社或互联网上的住宿预订网站进行的申请,乙方仅限于在未收 到甲方付款日期的情况下,才可通过旅行社或住宿预订网站公司指定的方式付款。
(5) 乙方预订时显示的房费价格已包括税金和服务费。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第 4 条
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a) 甲方事先认定乙方住宿申请不符合本通用条款的规定。
(b) 客满没有房间时。
(c) 乙方有可能利用住宿从事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的行为时。
(d) 乙方属于以下 1 至 3 的情况时。
1.涉黑人员或与黑社会有牵连人员,或(平成 3 年法律 第 77 号)第 2 条第
2号法律条款规定的其他反社会势力。
2.黑社会团伙或团伙成员控制的公司法人或其他团体。
3.法人团体高管中有黑社会成员的。
(e) 乙方的行为或曾经的行为对其他客人造成极大困扰的。
(f) 乙方是未成年人且未获得监护人的同意证明的。若乙方有监护人陪同,则不需要提供同意书。
(g) 有明确结论表明乙方为传染病患者的。
(h) 对住宿进行暴力行为要求或要求超出合理限度的。
(i) 乙方过去在甲方运营的任何一家住宿设施中,对住宿设施附近居⺠有扰⺠行为,或曾受到噪音投诉的。
(j) 乙方在甲方运营的任何住宿设施中,以前住宿时,对住宿设施造成损害、损失,并且没有进行赔偿的。
(k) 因天灾、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而无法住宿的。
(l) 乙方为外国国籍,在住宿日之前无法提供在留卡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情况。 (m)乙方不同意本条款的。
住宿客人的合同解除权
第 5 条
(1) 乙方可向甲方或在互联网预订网站上取消或更改住宿合同。
(2) 如乙方单方面提出变更住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甲方有权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果属于第 6 条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则乙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通过旅行社预订的住宿和通过住宿预订网站预订的住宿,不适用于此违约条款,应按相关旅行社和公司的违约条款执行。
未通知甲方而取消的预约:100%的住宿费用 距入住日期 6 天内取消预约:100%的住宿费用
距入住日期 7 天前取消预约:50%的住宿费用
不要求支付住宿费用的特别协议
第 6 条
(1) 在以下 a)至 d)的情况下,乙方取消住宿合同,不收取违约金。
(a) 如果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死亡,在取消合同之日起三周内向甲方提交由医生
签发的死亡证明副本的。
(b) 乙方遇到事故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只要该事件不是乙方的过错,并取得日本相关政府机构的认可,并持有相关机构开具的报告。甲方应通过回拨与之联系的政府机构的固定电话来核实以确认取消合同。
甲方的合同解除权
第 7 条
(1)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住宿期间单方面取消住宿合同,乙方必须立即离开住宿设施。在以下(a)至(e)的情况下,如果单方面取消,住宿费用不予退还。但是,如果是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问题产生的费用,乙方必须承担这些费用的金额。
(a) 当发现乙方在住宿期间可能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伤风败俗的行为,
或乙方自己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时。
(b) 当乙方的行为对其他客人造成重大滋扰时。
(c) 当乙方对住宿进行暴力胁迫,或超出合理的负担时。
(2)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乙方已经入住,甲方仍然可以单方面取消住宿合同。乙方在甲方提出取消时应立即离开住宿设施。在以下(f)至(n)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合同,应退还部分住宿费用。不予退还的费用包括在为解决客人在住宿期间产生纠纷所需要的实际费用(例如向邻居道歉、修理故障或损坏的费用)、床单的清洁费用、整个住宿的清洁费用、预订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应付给旅游公司或住宿预订网站的任何费用。余额将被退还,包括必须支付给各旅游公司或住宿预订网站的费用。但是,对于超出住宿原始金额的任何实际费用,则由乙方承担这些费用。
(f) 如果明确确定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
(g) 乙方就第 4 条的规定向甲方作出虚假和不实的👉明的。
(h) 如果发现乙方属于以下(Ⅰ)至(Ⅲ)的情况。 (Ⅰ) 乙方为黑社会的准成员,或涉黑人员,或任何其他反社会势力。 (Ⅱ) 乙方为又黑社会组织或涉黑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Ⅲ) 领导层有涉黑人员的法人。
(i) 如果乙方不顾甲方的劝告持续制造噪音,甲方有权勒令乙方离开该处所。
(j) 乙方对xx居⺠造成困扰时。
(k)乙方违反了名护市的法律和法规时。
(l) 乙方无视公告,穿鞋进入相关区域的。 (m)乙方无视禁烟公告的。
(n) 其他甲方认为无法提供住宿的情形。
(3)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面取消住宿合同(1) 在甲方提出取消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立即搬出住宿设施。在以下(o)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尚未发生的一切住宿服务费用。
(o)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住宿时。
登记入住
第 8 条
(1)在入住当天,乙方必须在由甲方经营的接待设施中登记以下事项。 (a)客人的姓名、性别、地址和联系方式。
(b)如果客人没有日本国籍,需提供国籍和护照号码。 (c)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事项。
住宿设施的使用时间
第九条
(1) 乙方使用甲方住宿设施的时间为下午 2 时至次日上午 11 时。但是,在连续住宿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全天使用住宿设施,但抵达日和离开日除外。
(2) 不受前款的规定影响,若当日无其他客人预约,甲方仍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时间之 外提供相关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此外,乙方必须在 退房日当天的下午 4 点前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对乙方是否可以在原预约时间段之 外继续续约使用的最终答复将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或之后作出,在这之前不能保证。 (a)中午 12.00 点之前办理,收取当日 30% 的住宿
(b)中午 12.00 点之后办理,收取全额住宿费。
(3)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前项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退房,则乙方应向甲方全额支付当日的住宿费。并且乙方要以现金形式支付。
(4) 如果乙方在退房后,房间清洁尚未完成之前又使用房间内的任何物品,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的全额费用。并且乙方要以现金形式支付。
(5) 如果乙方未能支付上述 3)和 4)规定的违约款项,甲方会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乙方通告,无论乙方是否对通告做出回复,甲方都有权使用乙方事先登记的信用卡信息扣取违约金额。如果甲方无法从事先登记的信用卡中扣款,会向乙方以电话等方式提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违约费用的诉求。如果乙方不回应银行转账的要求,甲方将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遵守使用条款
第 10 条
(1) 乙方须遵守甲方在住宿场所和住宿场所的入口处提示的内容,甲方事先和入住时提示的内容以及放在住宿场所的住宿文件中的内容,还有本条款中的内容。
营业时间
第 11 条
(1) 甲方的主要设施的开放时间如下。如果开放时间临时有变,甲方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
(a) 住宿设施开放时间:从下午 3 点到次日晚上 11 点开放
。
(2) 全年 365 天营业,但在年终和新年假期期间可能会缩短营业时间,接待处和办公室可能会暂时关闭。任何关闭或改变的开放时间都将在甲方的网站上公示。
(3) 甲方的紧急联系方式应在住宿相关文档中予以登记提供紧急联系信息。 并签署
责任承诺书。
甲方责任
第 12 条
(1) 如果甲方在履行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过程中给客人造成损害,或因其违约,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最高 50,000 日元赔偿。 但是,这只限于被证明是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损害的情况。
(2) 甲方应购买应对火灾等情况的旅馆赔偿责任保险。
甲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住宿设施时
第 13 条
(1) 如果甲方无法向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住宿,甲方应在乙方的同意下,调解其他住宿或住宿设施供乙方入住。如果甲方无法调解其他住宿或住宿设施,甲方应全额退还已经收到的住宿押金。但是,如果不是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向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住宿,则甲方不会为乙方调换其他住宿。
贵重物品的处理
第 14 条
(1) 如果乙方存放在入住处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或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但是,如果乙方不属实告知甲方要求申报的贵重物品的种类和价值或现金,甲方最高赔偿额上限为 50,000 日元。
(2) 对于乙方入住时带入,以及寄存在入住登记处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损坏或其他损害,甲方应予以赔偿。但是,对于乙方没有事先说明种类和价值的物品,甲方的赔偿上限不超过 50,000 日元,但由于甲方故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的情况下除外。
停车的责任
第 15 条
(1) 当乙方使用住宿的停车位时,甲方只将停车位借给乙方使用,并不负责车辆的管理。但是,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车辆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2) 如果乙方使用非甲方提供的停车位,如住宿地附近的投币式停车位,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3) 如因在甲方管理的车位以外的车位停车而与xx居⺠等发生纠纷,甲方应在xx居⺠与乙方之间进行调解,但因纠纷产生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事态影响到甲方住宿设施的未来运营管理,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关于失物招领
第 16 条
(1) 如果乙方的行李或个人物品在再退房后遗落在住处,甲方原则上将从开出收据日起保管七天,如果乙方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向甲方提出失物招领,甲方应将乙方遗落物品送到最近的派出所。但是,贵重物品应在开出收据日当天移交给警察局。
(2) 如果乙方退房后有任何食物、饮料、杂志或其他废弃物留在住宿场所,如果在退房日晚上 8 点前乙方没有联系甲方,甲方将会对其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这也适用于xxx和食品等。
(3) 甲方可自行检查任何乙方遗落的行李或个人物品,以便根据其内容的性质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有必要,可将其返还给乙方或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4) 根据前款规定,如果甲方在存放乙方的行李或个人物品时因故意或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但最高赔偿金额为 50 000 日元。
乙方的责任
第 17 条
(1) 如果由于乙方的故意或疏忽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 如果乙方在指定的吸烟区以外吸烟,包括电子烟在内,乙方应支付 50,000 日元的赔偿金作为甲方的清洁费。
其他免责条款
第 18 条
(1) 对于因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罢工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工具中断、官方发布相关命令及以下事由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天气、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恐怖主义、流行病或因此而导致的行程变更或行程取消。 即使可以使用航空公司和其他设施,如果乙方决定取消旅行,甲方也将收取取消费。
(3)旅行社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服务因故中止,或因这种取消或撤销而导致行程的改变
(4)由于政府命令、外国移⺠限制、因传染病而被隔离或其他原因而改变或取消的旅行。
(5) 行动过程中出现的事故。 (6)食物中毒。
(7)因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
(8)因运输、住宿和其他服务的延误、取消、时间表的改变或线路改变,或行程的改
变、在目的地停留时间的缩短或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9)因交通和旅游服务等意外事故、火灾或乙方遭受第三方侵害而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因病死亡、医疗费用、理赔责任、紧急运输费用等。
(10)因航空或其他形式的换成而导致的交通延误、取消或换乘的情况下产生的额外费用。甲方建议乙方购买旅行保险,以防备意外风险。
(11)其他与甲方无关产生的问题。
其他条款
第 19 条
(1) 本通用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应根据一般惯例和日本宪法及法律,由当地法院作出裁决。
(2) 本通用条款自住宿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3) 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与本住宿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受那霸地区法院的专属管辖。
完
使用条款
根据《住宿协议》第 10 条的规定,为了维护甲方尊严,同时保证乙方在住宿期间的舒适和安全,特此制定了以下的使用规则。请您予以配合。
如果乙方不配合这些规定,根据住宿条款第 7 条第 1 项的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房间和使用设施,如果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将被收取相当于损失的费用。此外,对于因乙方不配合而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以下物品不得带入本住宿设施。
a. 一般的动物和其他宠物(导盲犬除外)
b. 产生恶臭或异常气味的物品。
c. 数量巨大的物品。
d. 爆炸物、炸药、油或其他易燃物。
e. 未经许可的枪支、刀剑、兴奋剂等毒品。
f. 其他被认为对其他客人的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
2. 不在住宿设施内从事任何可能被认为是伤风败俗或扰乱公共道德的行为。
3. 不要在住宿设施内大👉喧哗、唱歌或有喧闹的行为,以免干扰其他客人或xx居
⺠。
4. 在服用安眠药或其他药物后请不要实施对其他入住客人、xx居⺠旅馆造成困扰的行为。
5. 在未咨询甲方的情况下,不要改变住宿设施内的任何设备或物品,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室内外的现有陈设。
6. 如果乙方对建筑物、家具、固定装置和配件或其他物品的造成损坏、丢失或污损有可能被要求等额赔偿。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住宿设施内分发广告传单、或实施任何产品发布、销售等商业活动。
8. 不要把个人物品留在旅馆内无人看管的地方。
9. 不要在窗口展示任何有损于建筑外观的物品。
10. 对于遗失和遗忘的物品将依照相关法令处理。
11. 甲方不对超出其责任范围的事由造成的事故负有赔偿负责。
12. 在使用每栋房子的露台和私人xxx时,请采取以下预防措施,以避免发生严重事故。
a. 请确保⼉童在泳池中不会溺⽔。
b. ⼉童不得单独使用xxx。
c. 禁止以跳跃的方式进入xxx。
d. 请不要大量饮酒后使用xxx。
e. 请勿使用不前项规定外的其他危险方式使用xxx。
13. 演奏乐器时请配合以下几点
a. 对于配置了钢琴的房间,为了保证钢琴的品质,请勿长时间开窗。
b. 考虑到附近的居⺠,演奏时间为上午 9 点至晚上 7 点。
c. 在弹奏乐器之前,请关闭场所的门窗。
d. 请不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取下琴盖。
e. 请不要在钢琴上放置任何物品。
14.本住宿设施位于一个住宅区内。考虑到附近的居⺠,请您在以下事项上给予配合
a. 请在 21 点后安静地使用私人xxx、阳台。
b. 请在 21 点后保持安静。
c. 请不要有任何其他可能干扰邻近居⺠的行为。
15. 乙方在收到甲方工作人员请求时
a. 请遵从甲方工作人员关于住宿的使用向乙方提出的指示。
b. 如果乙方不遵循甲方员工的指示,甲方保留拒绝乙方住宿的权利。
c. 如果乙方没有遵循我们员工的指示,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损失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