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XWCBZXGBDSB-2项目编号:0722-2022FE0014LJO
某部微电影动画特技、片头等后期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2-XWCBZXGBDSB-2项目编号:0722-2022FE0014LJO
招标人: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微电影动画特技、片头等后期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层(xxxxxxxxxxxxxx 0 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 13 点 30(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2-2022FE0014LJO
项目名称:某部微电影动画特技、片头等后期制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6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36 万元
采购需求:某部微电影动画特技、片头等后期制作服务,详见技术需求
服务期限:拍摄期视频 DIT 跟组及转码预计 30 天,预计需要跟组人员 2 名,期间食宿差旅及防疫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制作期限 10天,导演(编导)、后期制作动画人员、剪辑师等人员必须集中在需求方要求地点集中办公与住宿,食宿及防疫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如在制作期限 10 天内未能完成验收,则需继续跟组集中办公修改直至
达到验收效果,二次验收周期不超过 5 天。(服务期限在 2022 年 2-4
月期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导演组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军队采购网”(xxxxx://xxx.xxxx.xx/ )投标人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得分包和转包。
7)投标人须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层(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
方式:“新冠”疫情期间,请采取网上报名及购买方式,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联系人:xx、xx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0 转 8075),步骤如下:
1)发邮件至 000000000@xx.xxx 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收到邮件后,我公司会回发《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3)购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我公司银行电汇信息详见后述内容,请公对公汇款);
4)购买单位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底单》及填好各项内容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收到上述扫描件后,我公司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单位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电汇信息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包,如需邮寄另加 100 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 13 点 3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层 103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
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联系方式:010-66791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xxxx:18514756945、010-64291720 转 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
电 话:18514756945、010-64291720 转 807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一、说明 | |
1.1 | 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2 |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36 万元 各包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2.1 | 招标人:某部地址:东城区 |
2.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层(xxxxxxxxxxxxxx 0 x) (xx 000000) 联系人: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转 8075 |
2.3 | 对各包“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的描述。 |
4.2 | 投标前预备会议/项目踏勘:无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1.1 | 投标报价的组成: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标明投标总价的分项组成。(详见第四章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
★11.8 | 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招标共计 1 个包,投标人必须独立对每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分包内部分内容投标。 |
13.1 | 各包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装订要求详见本章第 17.1 条的要求):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后附);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 拟); |
6)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后附); 9) 投标保证金; 10) 保密承诺书。 注 1:以上各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 | |
15.2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大写:陆仟元整) |
16.1 |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
17.1 |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及装订要求: 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必须独立胶装装订成册。如不胶装装订,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必须独立胶装装订成册。如不胶装装订,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投标文件)。 另须提交一份电子文档: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的 word 版本(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证书等不可编辑的部分,只需提供其报价、详细技术响应等可编辑的部分),存于 U 盘内,将此 U 盘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递交。如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1:本次招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按照包号对同一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并准备投标文件。但是,对于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的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只提供一套上述“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一套上述“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此时,投标人应注意“资格证明文件”须满足本须知第 13.1 条对所投各包的规定; 此时,对于上述“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投标人可将不同包的内容合并装订提交,投标人可以在此部分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一份“投标函”和“投标人情况表”,且在“投标函”中写明所投包号;建议投标人将“投标函”和“投标人情况表”以外的其他文件(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等)按所投包分别注明并提供。 注 2: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9.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 13:3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
五、开标与评标 | |
22.1 | 开标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层 103 会议室(xxxxxxxxxx xxxx 0 x) |
24.3 |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25.5 |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 |
25.6 |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6.1 在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人的投标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号条款的; 7)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推选的过程中,有不正当的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的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正常工作的;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9)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 投标文件中有虚假xx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8)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25.6.2 在符合性审查(技术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投标人单纯复制招标文件的整体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3)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号条款的; 4) 未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要求的; 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 |
六、授予合同 | |
30.1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和服务予以合理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具体增减幅度不超过中标价 格的 10%。 |
31.2 |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
1. 资金来源
1.1 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本项目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3.2 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若所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有权拒绝有关投标。
4. 投标费用与投标前预备会议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预备会议/项目踏勘。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样本;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第六章评分标准。
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分项报价表、供唱标时使用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要求出具的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安装(如有)、运行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4)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文件分为以下两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根据本章第 17.1 条的规定进行装订。
9.2.1 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款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9.2.2 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投标人情况表;
7) 详细技术响应;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并胶装装订成册。
★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的组成: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标明投标总价的分项组成。(详见第四章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11.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1.4 投标人按上述 11.3 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国外制造的货物的报价。
11.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8 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招标的包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独立对每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分包内部分内容投标。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
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如:
1)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 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需求书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必要内容(如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评分要求)。
14.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为:银行电汇或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以其它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
电汇须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如保证金采用担保函形式的,则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所附的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担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政府采购担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 8-3);供应商应承担担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担保函有效期应同报价有效期一致。
15.4 汇款凭证复印件,或者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15.5 对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即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原额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5.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
11)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
1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按照招标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修改;
1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8 如果招标人按上述 15.7 条没收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还应负责赔偿由于投标人上述过失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及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投
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8.2 为方便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8.3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正本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递交。
18.4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达,投标人应按第 18.1、18.2、18.3 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投标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8.5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被没收。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所列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22.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4 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资格审查
2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如下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1) 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 ;
2) 投标保证金;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纳税和社保记录;
6)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
7) 财务状况报告;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9)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 信用查询情况;
11) 保密承诺书;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23.2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总价超出所投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未提供本须知13.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
23.3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在“军队采购网”(xxxxx://xxx.xxxx.xx/ )、“信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如有),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h ttps://xxx.xxxx.xx/ )投标人黑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关于前述“较大数额罚款”,如主管部门已有明确金额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规定等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后,从其规定);如主管部门未有明确金额规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规定等材料,则单次行政处罚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叁万元即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3条的规定)。
4)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
据。
23.4 投标人如果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经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不再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价
格评议、综合评价和比较。
24.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24.3 本项目(各包)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
25.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5.2.1 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2.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2.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2.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2.7 投标人的报价原则上不允许有漏项。如出现漏项,将采用其他投标人该项报价中的最高价进行加价评估;如投标人出现重大漏项,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 对小微企业的鼓励措施,以及节能、环保的要求
25.3.1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
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25.3.2 法规依据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5.3.3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 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 8-1),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 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6)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7)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若投标人提供的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则须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以及其代理的制造厂家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投标人的人员情况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情况表中如实写明,并加盖公章。
25.3.4 依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本项目的评标对该联合体给予 2%的价格扣除。
25.3.5 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需投标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 8-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5.3.6 关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注: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有所调整的,应以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为准。
25.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5.5.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付款条件等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25.5.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6.1 在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书的;
3) 投标人的投标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号条款的;
7) 在投标文件审查、xx、评价、比较和推选的过程中,有不正当的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的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正常工作的;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9)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 投标文件中有虚假xx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8)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25.6.2 在符合性审查(技术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投标人单纯复制招标文件的整体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3)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号条款的;
4) 未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要求的;
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5.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 投标的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 条以及第 25 条对投标报价及报价调整因素的相关规定,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审价格。
26.3 评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即投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的符合性审核后,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进行综合评分(总分 100 分)。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本项目各包评分标准详见第六章评分办法:
27. 中标人的确定
27.1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后,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7.2 对于综合评分法的,若两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当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将确定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依此类推。
28.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 24.2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意见等,参与评标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除第 32 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权力
30.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和服务予以合理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具体增减幅度不超过中标价格的 10%。
31. 评标结果的公告
31.1 评标结果公告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投标人应同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合同报送至招标人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如有)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1 条规定执行,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实质上响应、通过资格后审且排名次低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4.3 本次招标以包为授标单位,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招标内容的全部和部分分包。
35. 腐败、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35.1 定义
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的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 “不公平竞争行为”是指投标人所给出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的竞争行为。
3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欺诈或不公平竞争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或成交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36.1 对于成交金额小于等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
36.2 对于成交金额大于 10 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 2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xx元;
36.3 对于成交金额大于 20 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 3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
36.4 对于成交金额大于 30 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 6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
36.5 对于成交金额大于 60 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36.6 对于成交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情况,按以下表格所列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 万元×1.0%=1 万元;(500-100)万元×0.7%=2. 8 万元;(1000-500)×0.55%=2.75 万元;(5000-1000)×0.35%=14 万元;
(6000-5000)×0.2%=2 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
元)):
费率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 N(万元) | 货物类采购 | 服务类采购 | 工程类采购 |
N≤100 | 1.5% | 1.5% | 1.0% |
100<N≤500 | 1.1% | 0.8% | 0.7% |
500<N≤1000 | 0.8% | 0.45% | 0.55% |
1000<N≤5000 | 0.5% | 0.25% | 0.35% |
5000<N≤10000 | 0.25% | 0.1% | 0.2% |
36.7 针对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中标人需我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财务信息材料(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信息)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营业地址及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以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否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投标人没有及时提交上述资料而导致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 质疑
37.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7.2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xx邮箱:000000000@xx.xxxxx:00000000000、000-00000000 转 8075
通讯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层(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
路甲 9 号)
第三章合同样本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某部(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XX A.公开招标、B.竞争性磋商、C.询价、D XX 的方式确定 XX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XX 项目供应商。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 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及相关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但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如约定相互冲突的,按照如下次序确定优先效力:
1.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书(含本合同书的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提交的文件
5.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等采购文件。二、 委托制作事项
1、制作内容:制作《 XX 》(以下简称“该节目”),包括 XX类别: XX
2、节目时长: XX 分钟/期(集),共 XX 期(集),总时长 XX
3、委托制作的技术要求: XX
4、委托制作期限: XX
注:委托制作明细及费用明细作为合同附件三、 费用及支付
1、制作费用计人民币 XX 元【大写 XX 元整】,本费用为含税价。
2、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 A 方式进行支付:
A、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该作品正式交付且经过甲方以及任务下达方(某院)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上述费用为含税价,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B、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XX 日内支付合同款 50%,乙方制作完成该作品正式交付无异议后,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3、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行: | |
户 名: | |
账 号: |
4、甲方支付每笔合同款前以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为前提,因甲方未收到合格的发票未支付合同款,不视为违约。
四、 交付
1、初步方案交付:双方选择以下 A 方式
A、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初步方案,甲方有权对
初步方案进行审核,如审核不合格,乙方应在 1 日内进行修改,修改 1 次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收取的全部合同款。
B、乙方无须提供。
2、制作成果交付时间和方案( A):
A、乙方应于 XX 之前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B、其他:分批次交付 XX
3、交付内容:记录有该委托内容的(□纸质 □录音磁带 □录像带 □计算机软盘
□光盘 □其他 XX )载体 XX 套;第三方权利许可文件(如有)。五、 内容审核
1、甲方对乙方的制作成果有权进行审查并保留最终审定权,甲方审定合格视为乙方完成交付。
2、乙方制作成果如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承诺修改至符合甲方要求,乙方自行承担修改发生的费用。
3、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托第三方制作,如乙方制作成果中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须告知甲方该第三方的详细信息,并提供书面的第三方的权利许可文件。
4、如该制作成果经乙方三次修改,或在约定的交付日届满后 十五 日内仍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5、甲方解除本合同后 十五 日内,可选择 A 方式处理:
A、乙方应返还甲方为配合其创作而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甲方先期支付的费用,承担因合同终止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应返还其保留的乙方已完成的创作成果;
B、向乙方支付三.1 款约定金额的 (一般为 10-30,请自选)%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创作完成的成果,并取得乙方已完成作品的版权,甲方以适当方式体现乙方的署名和位次。甲方有权以原始权利人的身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甲方无需再次征得乙方许可同意,也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制作要求和意图。
2、甲方应全力支持乙方工作,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制作进度和有关情况,随时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甲方对该节目保持最终审定权。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该指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工作时间、质量、程序、进度等各方面的要求,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意图进行制作和修改,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广播电视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要求。
6、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转委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
7、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七、 保密及知识产权
1、双方对履行合同过程所知悉的对方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不公开信息,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变更、终止、解除、完成、确认无效,本条款均有效。
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创作作品的全部权利归属于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者授予第三方对该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无需再次征得乙方许可同意,也不需支付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使用本条第 2 款所述的作品。
4、乙方保证该委托内容为其独立创作完成,或者乙方对制作成果享有全部的法律权利以使其可以无阻碍地履行本协议书中的约定。
5、乙方承诺不得将该节目的创意及内容本身再为他人或许可他人为制作电视节目、动画节目或摄制电影、出版、网络传播等用途使用。
6、xxx在创作中涉及对第三方作品使用的,乙方保证已取得了第三方作品的版权或相关权利,并在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时一并提交已取得相关许可的书面证明文件。乙方承诺该种情形对甲方完整享有、行使本合同项下委托作品的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甲方作为版权人,对本合同项下作品自行或授予第三方以任何形式行使版权时,无
需取得任何人的许可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八、 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另一方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所有维权费用。
2、xxx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违反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必须在此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达标完成并交付甲方委托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十五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合同款,并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4、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导致迟延的,应按照本条第 3 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或经采取一次补救措施后仍未达到甲方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合同价款,并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5、因乙方的制作成果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事宜而引起的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甲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补偿、赔偿以及其他法律后果、全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都应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违反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九、 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本协议签约方不能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使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已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动、罢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政府行为、政策变更、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其他天灾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十、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
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一、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地:北京市东城区
6、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为各方指定联络方式,联络方式变更应
当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送达)送达至首部列明的联络地址后,视为已送达。
7、特别约定:甲方在任一阶段发现乙方在招投标阶段存在串标、抬价、恶意竞标、贿赂等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文件明确禁止的行为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 30%支付甲方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如有表格请不要粘贴图片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单独成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后附);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原件,格式自拟);
6.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后附);
9.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0. 保密承诺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手签章或方章(人名章):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注: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 1:主要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 2: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有:委托人名称、委托事项的内容,并加盖第三方服务机构公章)。
注 3: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由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代缴,须出具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出具的说明(说明中应写明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为投标人代缴社会保险,并加盖上级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公章)。
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供参考)
本投标人xxxx: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不同。对资信证明不设置格式要求,但资信证明中写明了需要阅读背书或声明的,投标人应提供背书或声明内容。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供参考)
本投标人xxxx: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本投标人xxxx:
1、本公司(或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72 条、第 73 条、第 74 等条款规定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恶意串通等影响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9.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说明:请将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前述资格证明文件一起装订成册。
10.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格式供参考)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目录
附件 1 投标函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投标人情况表
附件 7 详细技术响应
附件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附件 1. 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及副本 4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要求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人情况表;
(7)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8) 详细技术响应
(9)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部分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声明本项目包号:(请根据报名情况填写,报名多个包的中间用顿 号隔开)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 15.7 条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声明,我方不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须由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序号 | 投标货币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服务期 | 备注 |
1 | 人民币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
注:
1. 该开标一览表按投标人须知第 18.3 条规定密封提交,供唱标时使用。
2. 投标报价须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 报价内容 | 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投标单价 | 投标报价 (=投标单价×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小计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
注:
⮚ 不可填写“免费”或“赠与”或“已含”,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须严格按此表要求填写,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如有需说明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按规定标明拟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中须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分项报价内容应参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部分”,对清单中涉及到的类技术服务,报出单价和总价
附件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 | |||||
要求对技术需求书中的★条款单独应答,或提供承 诺书 | |||||
除以上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 响应,无偏离。 |
注 1:投标人仅需对其偏离部分进行填写,并作出说明。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投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的所有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离”或“全部响应”。如不提交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的所有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 | |||||
要求对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内容以及投 标人须知商务条款要求中的★条款单独应答,或提供承诺书 | |||||
除以上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 响应,无偏离。 |
注 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要求,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离”或“全部响应”。如不提交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 6. 投标人情况表
(格式供参考)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人 | |||
工程技术人员人 | ||||||
员工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工 | ||
人数 | ||||||
流动资金 | x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x元 | ||
银行贷款 | x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x元 | 净值 | x元 | ||
企业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18 | ||||||
2019 | ||||||
2020 |
附件 7. 详细技术响应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及本项目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自行编写详细技术响应文件。
为方便评标时查阅,请按附表 7-1、7-2 格式填写拟派服务人员表格。
附表 7-1 本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从事的技术支持服务 | 在本项目中的兼职技术支持服务 (如有) | 取得的专业技术认证情况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注 1: 所有人员需单独提供人员简历表,并需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如有)在简历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注 2:投标人所提供人员至少满足该技术支持服务的服务能力要求,且各技术支持服务人员不得重复。
附表 7-2 拟派人员简历表
姓名 | 职务 | 取得的专业技术认证 | |||
年龄 | 在本项目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 相关行业从业时间 | |||
从业经历及工作能力情况: | |||||
年份 | 2019 年至今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
注:所有人员需单独提供本表,并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如有)在本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5.3 条的规定,需按以下格式如实填写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不是中、小、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填写本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5.3 条的规定,需按以下格式如实填写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填写本声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附件 8-3. “担保函”格式
(以下提供“担保函”格式,以“担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按照以下格式提交。以(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供该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或应答),根据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应答)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可以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或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
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 8-4 其他
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某部微电影动画特技、片头等后期制作需求书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背景
某片拟拍摄制作 2 集,共计约 60-80 分钟。
1.2 项目需求
根据剧本和拍摄素材资料,完成微电影后期制作,并结合市场上同类型题材影片最新模式和技术,对本项目最终呈现提供创新思路和技术调整。视频内容节奏紧凑、主题突出(酒驾、婚姻),内容衔接层次清晰、画面流畅优美。
2 项目工作范围
微电影共需要制作片头 2 个,片尾 2 个,拍摄期视频 DIT 跟组及转码预计 30 天,15 秒预告片和 30 秒片花各 2 个,三维动画特技制作(含建模制作:爆炸光效、绿幕及合成、穿帮
补景各 3 分钟、加字 2 分钟)、海报设计制作 2 张。
该片片头、片尾制作,正片约 40 分钟/集(含片头片尾),2 集共约 80 分钟,包含片头视觉设计、片名 logo 设计、渲染、合成等。
3 项目制作要求
与该视频片主题相贴合,能够充分体现导演意图,叙事风格精确简练、构思巧妙、节奏感强、富有新意。采取多种形式呈现,视觉效果既有造型感又要有灵动性。
4. ★其他必要响应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
2 技术要求:
为保证与教学片成片画质、风格等协调一致,便于后期统一制作,明确以下摄制规范:拍摄要求。视频分辨率:4K(4096×2160 或 3840×2160)(用 4K 机器进行拍摄);帧速
率:24(航拍帧速率在 50 以上);画幅比:16:9;采样率:4:4:4;格式:raw。
声音制作要求。5.1 环绕立体声;采样率:24bit;频率:48KHz;格式:wav。
完成片输出格式。2K(2560*1600;2560*1440);码率:≥180Mbps;编码:Apple ProRes 422HQ(或 4444)/H.265(HEVC)/mpeg-4/H.264;位深: 8bit 、10bit 或 12bit;,mov(根据需要转换成 MP4 等高清 HD 格式);
3 服务要求
3.1.响应速度要求:
因时间紧、任务要求较高,投标人需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成立为该片服务的专门项目组,与导演组密切配合。需在 10 天内完成制作修改,并通过摄制组及某院最终审核验
收。如在制作期限 10 天内未能完成验收,则需继续跟组集中办公修改直至达到验收效果,
二次验收周期不超过 5 天。
3.2. 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与该项目摄制组相匹配的制作设备,提供摄制组要求的相关格式文件。
3.3. 配套服务要求:
在制作周期内,需在摄制组提出修改意见后,无条件对片头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满意的效果、通过摄制组及某局验收。
3.4. ★资质要求及加分项:
投标人须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承接过类似项目制作,并能提供合作相关资料及合同。
3.5 人员要求:
★参与此次项目投标人员编制要求(不少于):导演 1 人,后期制作动画 1 人,剪辑师
1 人,片花剪辑制作 1 人。团队人员需满足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6 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该微电影后期制作项目工作范围中至少3 套创意方案和分镜以及不低于60秒的片头演示视频(视频以电影级别为基础;创意方案需提供分镜脚本和文案示例,包括创意阐述、创意内容、文案、可执行性),以供评审委员会审核方案可行性。
4 履行进度计划
★1.参与投标后,中标的投标人要严格履行与需求方签订的合同和保密协议。拍摄期视频 DIT 跟组及转码预计 30 天,预计需要跟组人员 2 名,期间食宿差旅及防疫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导演(编导)、后期制作动画人员、剪辑师等人员必须集中在需求方要求地点集中办公与住宿,食宿及防疫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如在制作期限 10 天内未能完成验收,则需继
续跟组集中办公修改直至达到验收效果,二次验收周期不超过 5 天。)在项目制作初审、终审过程中要按照需求方要求和时间节点修改完善。完成终审交付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该项目内容进行调整,中标投标人应给予全面响应。(服务期限在 2022 年 2-4 月期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导演组通知为准。)
投标人自签订合同后,开始制作预计 3 日(包含在制作周期中)内,与摄制组沟通对接
了解本项目的需求,并提供至少 3 套针对本项目的创意方案和分镜以及不低于 60 秒的片头演
示视频(视频以电影级别为基础;创意方案需提供分镜脚本和文案示例,包括创意阐述、创意内容、文案、可执行性),如果创意方案的项目特点不突出或者可行性不强,演示视频在创意基础、配色、质感、运动轨迹、节奏、原创音乐等达不到需求方要求的电影级别展示效果的,需求方将视为中标单位无能力完成此项目,并有权解除合同,发生的各项成本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需求方不支付中标单位产生的任何费用。
2.双方对制作过程所知悉的对方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不公开信息,无论制作合同是否生效、变更、终止、解除、完成、确认无效,本条款均有效。
3、乙方制作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电子版等一切形式的材料交还甲方,乙方电脑中不得留存与甲方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
4、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甲方以上信息对外泄漏的情况,乙方应当赔偿损失,构成其他
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 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并执行一套用于本片内动画制作系统所有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6 质量保证期
从验收合格后至节目摄制结束。
7 索赔
在保质期内,投标人提供的成果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保留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配合使用部门对投标人进行协商处理。
8 服务期限
详见技术需求第 4 条履行进度计划第 1 项。
9 最终执行价格及费用:按照招标价格进行核算。预算金额 36 万元。
10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商需提供如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1 ★生产信息保密
10.2 ★版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及工业设计权)、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第六章评分办法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质量、信誉、业绩、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 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等(30 分)
2. 项目方案(50 分)
3. 价格得分(2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具体分值评审项:
序号 | 评分内容 | ||
企业综合实力。 | |||
包括不限于各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的资质等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较好, | |||
制度较为完善:得 14 分; | |||
14 分 | 包括不限于各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的资质等综合实力一般、信誉良好, | ||
投标人的实 | 制度基本完善:得 9 分; | ||
1 | 力、业绩及经 验等 | 包括不限于各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的资质等综合实力较差、信誉较差, 制度较不完善:得 0 分。 | |
(20 分) | 业绩及经验。 | ||
6 分 | 近三年(2018 年 1 月起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制作,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 | ||
项目整体方案。综合考虑项目整体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及对项目需 | |||
求的满足程度等(项目整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具体规划、执行内 | |||
容及方式) | |||
25 分 | 方案完整、可操作、对项目需求的满足程度好,得 25 分; | ||
方案完整性、可操作性及对项目需求的满足程度较好,得 20 分; | |||
方案完整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5 分; 方案不够完整性、不可操作、不满足项目需求,得 0 分。 | |||
服务保障体系。 | |||
供应商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能提供服务保 | |||
障,得 20 分; | |||
20 分 | 供应商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能提供服务 保障,得 10 分; | ||
供应商具有基本的服务保障体系,配备有技术人员,基本能提供服务保 | |||
2 | 项目方案 (60 分) | 障,得 5 分; 供应商的服务保障体系较差,没有配备技术人员,得 0 分; | |
项目工作进度表。技术力量安排,及工作周期方案是否合理: | |||
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具体的工作阶段内容安排计划表, | |||
得 8 分; | |||
8 分 | 时间安排较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较具体的工作阶段内容安 | ||
排计划表,得 4 分; | |||
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具体的工作阶段内容安排计 | |||
划表,得 0 分 | |||
项目质量保证。 |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得 7 分; | |||
7 分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得 4 分; |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和内部管理的规范性较差,得 2 分; |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得 0 分 |
3 | 价格得分 (20 分) | 2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合计(1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