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ZX-2021-010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3 月至 5 月生活垃圾分类“桶前值守”
志愿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 购 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二一年四月
目录
项目概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3 月至 5 月生活垃圾分类“桶前值守” 志愿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0 x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TZX-2021-010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3 月至 5 月生活垃圾分类 “桶前值守”志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28302.16 元最高限价:1128302.16 元
采购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月坛街道拟聘请第三方志愿服务中心负责月坛地区生活小 区 252 组生活垃圾桶站值守工作;值守服务人员负责向居民讲解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和分类方法,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对错误分类和投放的居民进行再宣传、再指导,开展“桶边”清洁,做好桶边环境清洁工作。详细工作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3)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0 x院)方式:现场购买
领取谈判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0 x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0 x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院东南角联系方式:010-51813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0 x院 联系方式: 1732685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 1732685684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地 址:xxxxxxxxxxxxxxx 0 x院东南角联系方式:010-51813814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0 x院联 系 人:xx 电 话: 17326856846 |
1.3 |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财政预算,则采 购人无法支付。 |
2.2 | 是否为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否 |
2.4 |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5.1 | 澄清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5 日 |
7.1 | 语言:中文 |
8.2 |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 (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版正本一致,存储载体为 U 盘)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1) 文本文件采用 DOC、RTF、TXT、PDF 格式; (2) 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 格式; (3) 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 格式;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 格式。 |
9.5 |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
10.1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11 |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
递交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形式 开户行名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注:此账户仅限交纳投标保证金使用) 账 号:1001000103000037943 | |||
12.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日 | ||
13.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暨谈判时间:2021年4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谈判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谈判小组电话或传真等谈判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xxxxxxxxxxxxxxx 0 x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内容:谈判小组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谈 判。 | ||
注:开标时,法人授权代表需递交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谈判邀请、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向采购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3 供应商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单位;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将作为无效谈判被拒绝。
2.3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适用)
2.5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
2.6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谈判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7 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3. 报价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谈判过程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第七章 合同条款
4.2 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有无缺项或短页等情况,若有上述现象,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未提出,则视为此竞争性谈判文件完整无误。
4.3 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前应仔细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若发现文件中或文件之间有疑问或矛盾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5.供应商的疑问
5.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地址,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
7.3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表
8.1.2 商务部分
(1)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授权);
C、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D、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
良好等。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其综合实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如 1)《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如有)
(3)业绩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情况表
8.1.3 技术部分
(项目服务方案)
(1)项目服务方案
(2)管理方案
(3)人员配置
(4)人员培训方案
(5)服务团队保证
(6)质量考核方案
(7)应急预案
8.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
8.2.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8.2.2 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关页码。
8.2.3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项目单位名称;
谈判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填写所报服务(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9.2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9.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按上述 9.1 要求填写报价,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9.5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10. 报价币种
10.1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1. 谈判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
11.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11.2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谈判会议之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6)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7)供应商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1.3 谈判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提交:电汇。
11.4 凡是没有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1.1 条、第 11.3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
11.5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1.6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以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汇款信息办理汇款。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报价应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3.1 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五、谈判 14.谈判会
1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组织竞争性谈判,每个供应商参加人数不超过二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未出席谈判会的应答将被拒绝。
14.2 除了对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和迟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予开封之外,采购人将检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是否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等。供应商的名称、响应报价、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书、响应撤回通知书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它细节均将在谈判时做记录。
14.3 采购人指定专人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如实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出席谈判会的各单位及人员、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表、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谈判小组评审的情况等,参加谈判会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应分别在各自的响应报价表上签字确认,对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注明,但必须对没有异议的部分签字确认。
15.组建谈判小组:
15.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
成。谈判小组成员总人数为 3 人。 16.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6.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6.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6.1.2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2 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供应商澄清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3 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6.4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当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值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分项值;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17.谈判及xx原则
17.1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围绕谈判要点,集中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须结合谈判文件要求,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就商务及技术部分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简单xx。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xx情况,
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3)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部分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2 各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商务谈判后,形成各自的最终技术方案和商务条件。各供应商以技术方案和商务条件的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在截止时间未提交的,视为谈判人放弃成交。
17.3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8.1 对于谈判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一致或不规则,谈判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8.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3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按《评标办法》规定,如发现不符合其规定的(具体规定以评标办法为准),谈判将不进入下一轮谈判程序。
1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9.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2 投标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质量、信誉问题的;
19.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4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9.5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六、确定成交
20.成交通知书
20.1 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人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成交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21.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21.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1.5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中标服务费
22.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22.1 采购代理机构以相应中标价为计算基数,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采购取费标准向成交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22.2 成交服务费将以电汇的方式进行收取,同时代理机构提供等额发票给供应商。
22.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 24 和 25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如本章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2)供应商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单位;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以及居民知晓率分类率,提升月坛街道整体生态xx建设,月坛街道拟聘请第三方志愿服务中心负责月坛地区包括西便门、白云观、三里河在内的 18 个社区设置 252 个桶站点进行桶站值守工作,并实现固定上岗和轮班上岗制度。值守时间为早(7:00-9:00)、晚(18:00-20:00)两个时段,每个时段的值守时间为 2 个小时,服务期限为 60 天,每个桶位由 1 名志愿者进行值守。第三方志愿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志愿者招募、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日常桶前值守工作、日常巡查巡视、志愿者管理、垃圾分类日常宣传及为桶前值守人员配备必要劳保物资等;服务人员需要负责向居民讲解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和分类方法,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对错误分类和投放的居民进行再宣传、再指导,开展“桶边”清洁,做好桶边环境清洁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组建月坛街道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队
招募桶前值守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值守 252 个桶站点,实现固定上岗和轮班上岗制
度。保证每个桶位值守人员不少于 1 人。
2)服务单位需要设立项目总负责人进行项目协调及与采购人的沟通工作。
3)根据工作安排需要,配备符合工作需求的培训师为志愿者进行岗前工作培训。
5)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组建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监督员队伍,进行监督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不得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
6)供应商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工时,为服务志愿者按时发放补助资金。采购人有权监督其补助发放情况。
7)招募的工作人员应为受过岗前培训、具备执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
健康的作业人员。
8)参与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垃圾分类袖标上岗工作。
9)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人员上岗值守:每天早 7 点-9 点,晚 18 点-20 点。
10)志愿者桶前值守期间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无故离开岗位。在值守期间禁止与居民发生冲突,禁止长时间看手机玩游戏。
11)志愿者在上岗前,服务单位需要与工作人员签署健康承诺书、工作协议等。
12)服务单位需要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劳保物资。三.项目预算:1128302.16 元。
费用包含所有服务人员的补助、值加班费等一切所有费用、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费等本次购买服务的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付款详见合同条款规定。五、服务时间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采购人可在满足《政
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二十四条文件规定下,进行适当确认调整)。
为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成立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职责:
1) 依据谈判文件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
2) 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谈判无效;
4) 对有效谈判文件独立评审,依据评标内容综合评审;
5)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评审结果,出具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6) 向采购人等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 对评标过程、结果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 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二、评标工作纪律
1. 为保持评标现场秩序,请各位领导、评委和工作人员关闭手机;
2. 评标期间评委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
3. 不得对外透露评审和比较过程等有关情况;
4. 在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成交结果前,不得对外披露评标结果。三、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评标原则、标准
1.谈判小组的组成:依法组建 3 人谈判小组。
2.评标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四、评标
评标共分为初审、谈判、最后报价 3 个步骤。具体步骤如下:
(一)初审
1. 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根据附件 3:资格评审记录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程序。
2.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附件 4:符合性评审表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发现有不符合符合性评审的,将不能进入评审打分程序。
根据初审结果,由谈判小组决定哪些是有效投标,哪些是不合格投标,并说明不合格理由。 2.谈判
1)谈判小组与投标供应商单独进行谈判,谈判以签到顺序为准,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经投标供应商审阅后,签字确认。
2)谈判的主要内容:技术参数、服务、投标报价等方面。
3)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谈判要点及承诺文件,谈判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记录上签字确认。
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的公布
“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再单独通知投标供应商,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附件 1:
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签到表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电话号码 | 备注 |
1 | |||||
2 | |||||
3 |
附件 2:
评标专家声明书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采购的评标审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xxxx: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评标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3:
资格评审记录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 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2 | 财务状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3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状况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
4 | 履约情况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声明 |
评审结果:通过打“√”,未通过打“×”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符合性评审表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供应商名称及评审结果 | ||
1 | 投标总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 的; | |||
2 | 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3 |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 | |||
4 |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 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5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6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8 | 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的 其他条款 | |||
9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10 |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11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 系人员为同一人; |
12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 | |||
13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14 |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 |||
15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投标供应商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打“√”,出现上述情况的,打“X”。全部打“√”即通过,出现一个“X”即不通过。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表二、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其综合实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如 1)《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如有)
(3)业绩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情况表
三、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服务方案
◆ 管理方案
◆ 人员配置
◆ 人员培训方案
◆ 服务团队保证
◆ 质量考核方案
◆ 应急预案
◆ 相关承诺
◆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
1. 报价部分
1.1 报价函
1.2 报价表
2. 商务部分
2.1 资格证明文件
……
3. 技术服务部分
4.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管理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2、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服务费报价总价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备注 |
大写:小写: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3、后附分项报价组成表(格式自拟)。
二、 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1-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授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
供 应 商 ( 盖 章 ) : |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授权书格式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授权书。如采用 此授权书格式,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和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视其授权书无效。
1-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等。
1-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其它证明材料
(附响应保证金汇款回执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不适用可不添加)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_ _人,营业收入为_ 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业绩一览表
近三年类似本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项目周期 | 项目规模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 时间 | 证明人及 电话 | 履约情况 | 备注 |
备注: 1.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3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需按序号附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类似业绩指具有与政府机构类单位合作的服务项目案例。 4.履约情况为:完成、进行中、暂停、取消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xx)
4、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 件内容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 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通讯方式 | 电话 | 传 真 | ||||
邮箱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上级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 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管理人员 | 人 | ||
专业储备人员 | 人 | |||||
单位概况 | 员工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工 | |
人数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 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万元 | 净值 | 万元 | ||
企业服务人员培训资源描述 | (如企业的服务人员培训基地等情况的描述) |
40
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获得中标(招标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承诺方公章:
三、 技术部分
(格式自定)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限于:
附件 8 项目服务方案
根据服务需求,内容自拟。
注:项目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对项目服务需求的响应、投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相关专业特长等。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于以下内容:
◆ 项目服务方案
◆ 管理方案
◆ 人员配置
◆ 人员培训方案
◆ 服务团队保证
◆ 质量考核方案
◆ 应急预案
◆ 服务承诺
编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2021 年
3 月至 5 月生活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乙方(受聘单位):
年 月 日
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购买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服务方)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住 所:联系方式:
账户信息:名称:
地址:税号:电话:
开户银行:帐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市区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以及居民知晓率分类率,提升月坛街道整体生态xx建设,月坛街道聘请第三方志愿服务中心负责月坛地区生活小区 252组生活垃圾桶站值守工作;服务人员负责向居民讲解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和分类方法,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对错误分类和投放的居民进行再宣传、再指导,开展“桶边”清洁,做好桶边环境清洁工作。
第二条: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组建月坛街道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队
在社区中招募优秀党员以及积极分子参加到桶前值守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补充专业值守力量。预计共招募人员 人,其中每日上岗值守 252 个桶站点,实现固定上岗和轮班上岗
制度。
2.建立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实现区域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示范工作,对各社区招募志愿者统一分级管理:从志愿者中招募选拔 18 名社区志愿负责人,将志愿者分为 18 支队伍,每支队伍根据各社区最终招
募人员而定,每天负责 18 个社区桶前值守的工作内容,分别负责本组桶前值守志愿者的管理工作。由负责人负责值守人员排班,组织开展活动,召开会议,上传下达。
3.配备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培训师
为了顺利高效开展工作,配备培训师配合本项目运行,培训师跟踪指导项目运行,并负责指导培训,检查巡视,如有脱岗,不负责任的桶前值守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建立奖罚制度,每一名培训师负责带领一个组。
4.设立项目总负责人
本项目需要设立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接街道科室,负责项目总体安排调度。协调各部门,推进项目进展,调配志愿者,召开小组会议,及时传达街道安排的任务,负责项目结项等工作。
5.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组织各桶前值守志愿队伍的培训,在各自区域选择一个固定会议室,分别召开培训会。
培训内容: 。
主要职责: 。
6.组建桶前值守志愿服务监督员队伍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建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服务监督员队伍,由培训师进行项目期间指导培训,巡视员负责检查督促 252 个桶站点的桶前值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脱岗,不负责任者进行纠正,并记录在册,对拒不改正者进行开除处理。检查巡视,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改正。
7.对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者负责人培训
针对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者负责人进行项目管理培训,对 16 名社区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及管理技能培训,健全垃圾分类桶前值守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管理体制。
8.统计工时发放补助
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给志愿者统计工时,核实上岗时间,并按时间每月给志愿者发放补
助。
9.为志愿者上保险
在《志愿北京》平台上立项,为志愿者录入工时,加入立项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志愿北京立项项目的自然保险,如果发生意外,乙方单位按照志愿北京提供的保险理赔流程,积极主动的和相关保险公司联系,根据志愿北京的相关保险条例,协助受到意外伤害志愿者获得保险理赔,为志愿者的人生安全建立保障。
第三条:项目经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人民币大写: )
3.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以人民币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额即: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
4.在三个月后项目结束后,乙方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照片等档案资料、项目经费支出记录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汇总,做结项报告。
项目付款需满足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资金拨付要求及采购人财务资金拨付制度要求,乙方需要给与足够理解。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定期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
2.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出整改意见。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遇需相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事项,甲方应协助解决。
5.甲方须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对于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乙方应对参与本合同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应为相关服务人员缴纳相关社会的保险。若今后乙方与相关服务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服务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发人员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予以采纳。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2.如乙方私自将本合同义务委托给第三方,或私自将资金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取未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 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3.如乙方存在未按本合同约定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或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时,在甲方提交书面整改意见后。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制定书面整改方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均为各方的有效送达方式,并作为各类文件、
通知、法律文书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任意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后 3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导致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发生变更的一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月坛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