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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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发行条款 7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发行条款 7
二、 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9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10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0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0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0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1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1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2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5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5
二、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资产重组情况 16
三、 发行人股权结构 17
四、 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7
五、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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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六、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46
七、 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61
八、 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87
九、 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106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08
一、 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08
二、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20
三、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32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70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70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70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7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6
一、 备查文件内容 176
二、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76
三、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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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国新/国新控股/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发行 |
x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环球 | 指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国风投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同基金 | 指 |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央企运营基金 | 指 |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国新建信基金 | 指 | 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改双百基金 | 指 |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新科创基金 | 指 |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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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总经理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董事会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募集说明书》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债券发行承销签订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
最近三年/近三年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 |
最近三年末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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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和/或休息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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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 号)文注册同意,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50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五)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 3 年;品
种二债券期限为 5 年。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九)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一)承销方式:每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8 日。
(十三)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四)付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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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五)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6 月 8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6 月 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八)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九)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8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十)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一)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十六)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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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2022 年 6 月 2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6 月 7 日。
发行期限:2022 年 6 月 7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次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
x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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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90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x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拟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 当前余额 (亿元) | 到期日期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上限 (亿元) |
21 国新控股 SCP009 | 30.00 | 2022/06/25 | 20.00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必要的改变程序,并于募集资金使用前及改变资金用途前,披露拟改变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等有关信息。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xx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 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 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由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归集。发行人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支配自有资金,上述安排不构成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对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下表模拟了公司的总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 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2. 假设本次公司债券总额 20 亿元计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3. 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 假设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5. 假设本次公司债券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历史数 (2022 年 3 月 31 日) | 模拟数 | 模拟变动额 |
资产合计 | 65,974,260.63 | 65,974,260.63 | - |
流动资产 | 26,517,901.45 | 26,517,901.45 | - |
非流动资产 | 39,456,359.18 | 39,456,359.18 | - |
负债合计 | 35,352,971.77 | 35,352,971.77 | - |
流动负债 | 11,561,309.36 | 11,361,309.36 | -2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23,791,662.41 | 23,991,662.41 | 200,000.00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30,621,288.86 | 30,621,288.86 | - |
资产负债率 | 53.59% | 53.59% | - |
流动比率 | 2.29 | 2.33 | 0.04 |
速动比率 | 2.29 | 2.33 | 0.04 |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将建立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次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53 号文核准,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80 亿元。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20 亿元,10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4.3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7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二期)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12 亿元,10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8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一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3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65%。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20 亿元,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6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25 亿元,3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0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4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20 亿元,10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80%。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次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0 号文核准,注册规模 500 亿元。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中的前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发行完成,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 15 亿元,10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90%,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1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9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50,000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55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0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315T
住所:xxxxxxxxx 0 xxxxx 0 x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6565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xxx,董事所属行业:金融业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国新是推进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服务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国资委实施中央企业国有资产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的操作主体,具有企业整合、股权管理、资本运作、产业投资等功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新总资产为 67,054,504.27 万元,总负债为
35,421,501.4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1,633,002.85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为 588,470.42 万元,利润总额 2,567,808.85 万元,净利润 2,180,894.19
万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 2010 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是国资委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发行人是专门从事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的专业性公司,是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是实施中央企业国有资产整合和国有资本运作的操作主体,是具有投资功能的天然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9 年 5 月 18 日,国资委向国务院提交《国资委关于设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国资发改革〔2009〕110 号),申请设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经营公司。
2010 年 3 月 17 日,国务院出具《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0〕29 号)。
2010 年 12 月 1 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设立。
发行人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发行人初始注册资本为 45 亿元人民币,全部以货币出资,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分别于 2011 年 5 月、2011 年 7 月批准华星集团、华信邮电股权划转中国国新持有,持股比例 100%;2012 年 5 月,中国印刷集团公司(2014 年 6 月更名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2017 年 9 月更名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企业整体并入中国国新。
2013 年 8 月,国资委为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 75 亿元人民币,2014 年 5 月
增加至 115 亿元人民币。2014 年 12 月发行人实收资本增加至 155 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发行人注册资本无变化。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发行人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发行人实收资本的
100%。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拥有 100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二级
子公司 19 家,控股二级子公司 3 家。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主要子公司概况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级次 | 企业 类型 | 注册 地 | 主要 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 比例% | 享有的 表决权% | 取得 方式 |
1 |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 2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000 | 0 |
0 | xx(xx)投资有限公司 | 2 | 1 | 深圳 | 深圳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3 |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 2 | 2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44 | 44 | 1 |
4 | 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 2 | 1 | 杭州 | 杭州 | 企业管理 | 100 | 100 | 1 |
5 |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 2 | 2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级次 | 企业 类型 | 注册 地 | 主要 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 比例% | 享有的 表决权% | 取得 方式 |
6 | 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 | 2 | 北京 | 北京 | 财务公司 服务 | 100 | 100 | 1 |
7 | 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 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金融服务 | 100 | 100 | 1 |
8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9 |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其他文化 业 | 100 | 100 | 2 |
10 | 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 | 100 | 100 | 2 |
11 |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与资 产管理 | 100 | 100 | 1 |
12 | xxx盛投资(北京)有限 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13 | 国新控股(xx)xxxx | 0 | 0 | xx | xx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14 | 国新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2 | 3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15 | 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2 | 3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 | 55.56 | 1 |
16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金融服务 | 58 | 58 | 3 |
17 | 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 限责任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2 |
18 | 国新央企信用保障(北京) 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金融服务 | 100 | 100 | 1 |
19 | 国新(江西)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2 | 1 | 江西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20 | 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21 | 北京达沃启航管理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100 | 1 |
22 | 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 2 | 1 | 北京 | 北京 | 其他数字 内容服务 | 100 | 100 | 1 |
注:企业类型: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3、境外子企业;4、事业单位;
5、基建单位。
取得方式:1、投资设立;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其他。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 2 家主要子公司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分别为发行人持股比例 44%的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持股比例 10%的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原因为:根据会计准则,中国国新对其拥有控制权。
(二)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1、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中国国新基金业务管理的统一平台。2017 年 12 月 25 日,国新基金管理公司完成更名及相关营业范围变更程序,正式成为中国国新基金投资板块统筹管理平台,代表中国国新履行基金出资人及管理服务人股东职权。
国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中国国新基金业务管理的统一平台,主要有以下定位:一是作为中国国新基金业务的管理主体,按照中国国新的战略部署和整体布局,负责基金业务的实施、统筹管理和支撑服务。重点做好为派出股东代表、合伙人 代表、董事、监事、投委员会委员等决策机构成员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决策支 撑,做好对各基金的服务保障,做好国新基金系的整体品牌建设、推广及保障;二是依托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对普通合伙人(GP)或管理服务人 履行股东或委托人职权;三是代表中国国新履行有限合伙人(LP)或基金公司股 东的职权。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基金管理公司资产总额 9.90 亿元,负债总额 0.64 亿
元,净资产 9.26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6 亿元,利润总额 2.69 亿
元,净利润 2.25 亿元。
2、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深圳”)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国新深圳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深圳资产总额 476.74 亿元,负债总额 147.18 亿元,净
资产 329.56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3 亿元,利润总额 50.42 亿元,
净利润 37.04 亿元。
3、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科创”)于 2014 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国新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科创资产总额 38.72 亿元,负债总额 0.05 亿元,净资产 38.67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利润总额-21.01 亿元,净利润
-21.01 亿元。
4、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国控”)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杭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xxx。国新国控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国控资产总额 11.42 亿元,负债总额 0.06 亿元,净资
产 11.36 亿元;2021 年度,国新国控实现利润总额 0.78 亿元,净利润 0.72 亿元。
5、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资本”)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中国国新旗下金融服务板块的代表企业,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注册地为北
京,注册资本为 550.00 亿元,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中国国新依托国新资本打造中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与资本运营相互支撑的金融产业体系,力争成为中央企业层面的金融控股平台,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产融结合、以融促产。目前,国新资本已构建包括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金融资产交易等在内的多元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服务于中央企业及中央企业的上下游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资本资产总额 1,382.66 亿元,负债 794.34 亿元,净资
产 588.32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90 亿元,利润总额 14.58 亿元,净
利润 10.82 亿元。
6、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财务公司”)是 2018 年 5 月 8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国新全额出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 20.00 亿元。
国新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国新资本运营管理的重要平台,立足于自身金融专业
优势,致力于成为中国国新的“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全力促进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强资金监控,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有效配置资源,促进成员单位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国际化;规范对外投资,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追求国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产业发展最优化,助力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财务公司资本资产总额 116.53 亿元,负债总额 95.07
亿元,净资产 21.46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 0.80
亿元,净利润 0.67 亿元。
7、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金服”)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原名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宁夏)有限公司,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
司,现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xxx。国新金服的经营范围为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服务,票据的咨询服务,金融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金服资产总额 5.61 亿元,负债总额 0.58 亿元,净资产
5.0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59 亿元,利润总额 0.30 亿元,净利润 0.28
亿元。
8、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是中 国国新试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股权运作平台。国新投资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大局,围绕国资委、中国国新资源优势,重点服务于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一带一路”建设和改革发展等战略目标,依托市场化、专业化的股权运营管理,开展股权分类处置与资产证券化、市值管理与策略性投资、重组并购与投融资顾问等业务。通过股权投资、股权运作、价值管理、进退流转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国新投资作为是中国国新试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股权运作平台,主要业务
为股权投资,利润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投资资产总额 1,067.98 亿元,负债总额 274.15 亿元,
净资产 793.8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3 亿元,利润总额 47.59 亿元,
净利润 30.93 亿元。
9、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2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国新国际主要业务是参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支持中国企业国际化并获取投资收益。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国际投资资产总额 1,509.62 亿元,负债总额 513.48 亿
元,净资产 996.14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7 亿元,利润总额 63.03
亿元,净利润 63.00 亿元。
10、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资产”)是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板块的出资平台和持股管理主体,以服务中央企业重组整合、改革脱困、提质增效为目标,通过投资、债转股、资本运作等方式助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参与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重组整合等业务投资,包括中央企业母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同质化、非主业资产整合、去产能、改革脱困等;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业务;参与央企改制重组上市等。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资产资产总额 113.90 亿元,负债总额 1.31 亿元,净资
产 112.59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52 亿元,利润总额 4.29 亿元,净利
润 4.51 亿元。
11、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文发集团”)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王东兴。2012 年 5 月中国印刷集团公司(2014 年 6 月更名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作为全资子企业整体并入中国国新。中国文发集团是中央企业系统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之一,前身为中国印刷集团公司,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所属三家大型印刷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主要从事文创园区、传媒咨询服务、文化产业投资、出版印刷发行、技术研发与应用等经营业务。
中国文发集团按照“有进有退、做强做优、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动
向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已形成以上市公司国新文化(000000.XX)为核心平台,拥有从事教育录播领域的龙头企业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布局文化教育领域的崭新格局。
截至 2021 年末,中国文发集团资产总额 52.82 亿元,负债总额 23.26 亿元,净资产 29.56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42 亿元,利润总额-7.78 亿元,净利润-8.05 亿元。
12、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集团”)是中国国新旗下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改造、发展的策划与咨询、企业资产托管、重组与管理的企业,注册资本为 8.71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殿中。华星集团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在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代管企业人员安置、改革改制政策的落实、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机制,具有较为完善、成熟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运作团队。华星集团正在努力打造成为中国国新的低效无效国有资产接收、处置平台。
截至 2021 年末,华星集团资产总额 17.26 亿元,负债总额 11.65 亿元,净资
产 5.6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0 亿元,利润总额 0.98 亿元,净利润
0.97 亿元。
13、xxx盛投资(xx)xxxx
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盛”)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殿中。xxx盛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
xxx盛作为中国国新对煤炭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截至 2021 年末,xxx盛资产总额 6.06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净资产
6.06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0.65 亿元,净利润-
0.65 亿元。
14、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上海”)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 5.0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豹。国新上海的经营范围为:通讯信息软件开发及销售,通讯信息设备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除中介),物业管理。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上海资产总额 8.53 亿元,负债总额 2.35 亿元,净资产
6.18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26 亿元,利润总额 0.40 亿元,净利润 0.40
亿元。
15、国新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国新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香港”)于 2012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香港资产总额 38.67 亿元,负债总额 31.26 亿元,净资
产 7.4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 1.16 亿元,净利润
1.16 亿元。
16、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 26 日,是中国
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 0.7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模型设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0.23 亿元,
负债总额 0.04 亿元,净资产 0.19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
润总额 0.01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尚未形成收入,日常运营成本所致。
17、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资信”)成立于 0000 x 0 x 00 x,0000 x 4 月被中国国新实施战略重组,目前是中国国新的控股子公司,注 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5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xxx。大公资信的经 营范围为企业信用度及有价证券等级评估、向国内外申请贷款及担保信用度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估、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等。
截至 2021 年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85 亿元,负债总额
1.60 亿元,净资产 0.25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1 亿元,利润总额-
0.20 亿元,净利润-0.25 亿元。
18、国新央企信用保障(北京)有限公司
国新央企信用保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信用保障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0.01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国新信用保障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企业征信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信用保障公司资产总额 102.11 亿元,负债总额 0.18 亿
元,净资产 101.9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利润总额 3.05 亿元,
净利润 2.29 亿元。
19、北京达沃启航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达沃启航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沃启航”)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 0.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x启航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
截至 2021 年末,达沃启航资产总额 24.73 亿元,负债总额 0.00 亿元,净资产 24.7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11.35 亿元,净利润-14.54 亿元。
20、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数据”)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 5.00 亿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为郎松涛。国新数据的经营范围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大数据服务、软件租赁等。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数据资产总额 0.92 亿元,负债总额 0.04 亿元,净资产
0.88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0.12 亿元,净利润-
0.12 亿元。
21、国新(江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新(江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是中国国新的全
资子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注册资本为 4.0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国新(江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江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01 亿元,负债
总额 0.00 亿元,净资产 4.0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
额 0.01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
22、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注册地
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 100.00 亿元人民币。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截至 2021 年末,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总额 2.03 亿
元,负债总额 0.00 亿元,净资产 2.0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
元,利润总额 0.02 亿元,净利润 0.02 亿元。
(三)公司主要联营、合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投资情况
表: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参股比例 (%) | 是否纳入 合并范围 |
1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25.00 | 否 |
2 | 国家石油天然气官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2.87 | 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参股比例 (%) | 是否纳入 合并范围 |
3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5.00 | 否 |
4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7.83 | 否 |
5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550,657.94 | 18.43 | 否 |
表: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是否纳入 合并范围 |
1 | 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 | 6,000.00 | 50.00 | 否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由国务院国资委出资设立。由国务院直接监管,接受国务院国资委及有关部门的业务管理,直接联系相关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严格规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保证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运行。
1、出资人
出资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修订发行人章程,或者审核、批准发行人董事会制订的章程、章程修订方案;
(2)审核批准发行人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3)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董事报酬事项;
(4)代表国务院向公司派出监事会,委托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5)对发行人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批准发行人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批准发行人的主业及调整方案,审核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8)批准有关股份公司(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相关事项,批准有关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及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批准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9)按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股份制改革和企业重大收入分配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需由国资委批准或者出具审核意见的事项;
(10)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重大事项进行抽查审计,并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经济审计工作;
(11)对公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测试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的重要依据;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由国资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资委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人的部分权力,决定公司
的部分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和国资委授予的权利,对国资委负责,接受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公司和董事会运作对国资委具有透明度。
董事会成员 7-13 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根据管理权限,董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国资委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党委成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董事会中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任期届满,经国资委聘任可以连任。外部董事任期不超过两届。新聘任董事到任前或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截至 2021 年末,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 5 名,非外部董事
4 名(包括 1 名职工董事)。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及国资委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其实施进行监控,并报国资委备案;
(2)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批准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确定由董事会决定的公司重大固定投资、对外投资项目的额度,批准额度以上的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报国资委备案;
(3)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报国资委备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聘任或解聘总法律顾问;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9)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决定和审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奖惩等事项;
(10)除应由国资委批准的有关方案外,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 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或者不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1)决定公司内部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2)依据国资委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批准职工收入
分配方案,其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方可批准或者作出决议;
(13)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决定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14)制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方案,并报国资委批准;
(1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16)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
(17)除上述职责外,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以上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资委规定应由国资委决定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定后须报国资委审核批准;需报国资委备案的,报国资委备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可以把主业范围内一定金额的投融资项目决定权、一定金额的公司资产转让、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董事长、总 经理等被授权人。董事会应制定授权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议事规则。被授权人须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行使授权结果。
3、监事会
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向公司派出监事会。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职责,包括对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价。
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行为规范等,依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监事会中职工监事 2 人。监事会每届任期不超 3 年。
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其职责与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 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划入审计署。现发行人非职工监事不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职工监事xx x、于宁 2 人组成。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职工监事届期 已满,发行人监事会制度下一步如何修改,待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通知。
4、董事长
董事长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代表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工作;
(2)按照国资委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董事会向国资委、监事会及时提供信息;
(3)负责建立董事会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机制,对监事会提示和要求公司纠正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向监事会反馈;
(4)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
(5)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6)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7)签署董事会的重要文件;
(8)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9)提名董事会秘书人选;
(10)国资委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其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责。
5、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监督,依照《公司法》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按照规定的程序,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行政管理人员;
(8)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9)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0)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方案;
(11)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12)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13)拟订公司的重大融资计划;
(14)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
(15)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16)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17)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律风控部、战略综合部、运营管理部、市场协同部、决策支撑部、审计部、基金事业
部、金融事业部、资管事业部、股权运作事业部、海外投资事业部、数字国新建设办公室、国新研究院等职能部门。
图: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内部组织图
1、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融资决策等事项以及对公司所投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监督、指导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并根据董事会特别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等。
2、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 序方法以及总经理继任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人选并进行考 察,对总经理提出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人选和董事长提出的董事 会秘书人选进行考察;经董事会授权,可以对委派或推荐到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不设董事会的子企业总经理人选进行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考察评价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依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兑现建议;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审议向所投资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审议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并提出建议等。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法治建设;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建议;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议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建议;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指导;与监事会和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
5、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工作,制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制度,对系统内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运作有关制度,具体承办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组织“三重一大”事项报送;负责为公司领导、外部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制订各治理主体运转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督办有关会议和领导批示执行情况,对公司定期和专项重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公司行政公文收发管理、档案管理、证照管理、印章管理等;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承办全系统和公司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会议;负责对系统内组织举办的重要会议进行统筹指导;负责重要因公来访接待工作及公司领导外出调研、参会的协调联络及保障工作;负责系统xx公出国(境)制度制订、任务审批等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好重要外事来访、出访活动等;负责公司办公秩序维护、消防安全、应急值守等安全维稳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统筹做好物业管理、餐厅管理、车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的采购与管理,制订相关工作流程、标准等;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部。主要职能是: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设计公司财务管控模式;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税务、会计、资金等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全面预算、财务风险、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做好税务合规工作、中介管理,为公司投资和运营提供财税决策支持;牵头做好提质增效工作;研究提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财务指标的建议;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开展资金政策、市场研究;负责公司资金预算、评级和融资等,负责公司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债务规模和结构、风险预警和资金链安全、资金余额等管理;负责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大额资金动态监控;负责所出资企业资本结构管理及对所出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担保等;负责利润分配;负责公司会计工作,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界定公司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快报、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披露;负责决算编报、年度审计和整改;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接代管企业、平台财务支出、税务申报、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会计核算、报表和分析、预决算、数据统计、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接财务公司和金融服务平台,推进、支持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平台良性运转;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补助申领及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金;负责对口联系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应急保障金、专项收益金管理和配合国资委交办的央企改革、脱困等专项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所出资企业的财务工作,研究所出资企业财务状况、开展财务对标、指导所出资企业利用好各级财税政策、组织财务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价等;推进公司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队伍规划、人才库建设、培养培训等;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法律风控部。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公司法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合规管理体系以及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和首席风险官制度;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处理公司投融资、担保、产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涉及的法律事务;负责公司合同法律合规审核,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牵头制定公司范本合同;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起草、修订公司法律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合规审核;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合规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公司授权管理体系建设以及法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公司法律纠纷案件,指导所属企业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组织开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和备案工作;负责公司律师管理、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管理、中国国新商标及企业字号管理事务;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负责办理公司工商登记事务;负责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牵头制定风险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和应对机制,牵头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定期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体系;完成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干部、人才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管理、编制管理及岗位管理; 负责公司党委管理的所出资企业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对口联系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公司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公司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筹备公司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总部部门负责人、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含重要三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参(控)股企业我方派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公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建立并维护公司人才库;负责国外智力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军转干部接收、退役士兵安置、京外调干及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工作;负责制定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总部员工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总部员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契合运营公司特点的薪酬管理、人工成本管控政策,建立有效的公司高管和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指导所出资企业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福利保障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员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等工作;完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战略综合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统筹管理、组织制订、评估调整和跟踪落实,实施专项规划及所出资企业规划备案管理;承担公司战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保障公司年中、年度专项工作调研,起草公司主要领导年中、年度工作会议讲话、报告,编制贯彻落实年中、年度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的分工方案;负责起草公司领导讲话、专项报告、专题材料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司品牌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性公文办理;负责公司总部部门工作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运营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牵头
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并统筹推进,做好跟踪总结评估工作;负责牵头研究制订改革工作方案并统筹推进落实,做好跟踪总结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产权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无偿划转、产权置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产权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建设(使用)、管理维护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有关所出资企业的股东事务归口管理,指导推动所出资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制订(修订)公司章程、实施改制重组整合、落实压减治亏任务、加强参股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公司投资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并跟踪落实,组织开展投资后评价,监督指导所出资企业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土地管理等专项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场协同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归口管理公司业务生态圈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公司内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负责开发、维护公司战略客户关系;负责组织开展跨板块业务协同并指导所出资企业的生态圈建设和业务协同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决策支撑部。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支撑服务工作,研究提出直接投资项目的决策支撑分析意见,为公司相关决策提供支持;负责制订决策支撑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投资项目尽调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和内外部专家,提升决策支撑工作水平;对投资项目相关专题开展专项研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审计部。主要职能是:组织研究与公司内部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及工作机制;对党委、董事会及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及所出资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按管理层级开展各类内审监督,组织对涉及重大资产损失、重大风险隐患的三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开展直接审计监督;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向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下达审计通知、收集审计资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监督整改并推动审计成果应用;指导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所出资企业内审监督机制建立运行,发挥内部审计提升公司治理的建议功能;推动审计工作信息化应用,结合公司信息化整体建设,拓展审计非现场手段,提升风险评估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配合审计署、国资委等国家机
关对公司的审计及归口监督工作,督促所出资企业做好配合;作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牵头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交办任务;完成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基金事业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基金业务板块统筹管理工作,制订基金业务板块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基金业务板块的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金业务板块各基金建立、完善管控模式和运营机制,搭建基金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基金业务板块的新基金设立及相关募资工作;负责研究基金行业相关形势、政策,建立基金业务投资专家库,支持基金投资业务发展;负责统筹开展基金业务板块相关基金的法律、财务、风险等中后台支撑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基金业务板块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基金业务板块直接投资的基金和实际控制子基金,以及其管理人的股东事务的归口管理,支撑相关决策机构人员进行管理;统筹开展基金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投后赋能工作;统筹开展基金业务板块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协调、维护基金业务板块在开展基金业务中与其他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建设、推广基金业务品牌;配合其他板块的私募基金设立及相关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金融事业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金融业务发展动态、相关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等情况,为公司相关决策提供支持;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公司投资金融机构工作和公司金融业务拓展工作;负责公司投资的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管理;负责制订公司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组织公司投资的金融机构开展风险防控管理;负责公司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的股东事务的归口管理,对其中应由公司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建立、协调、维护公司在开展金融业务中与外部金融机构及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资管事业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研究国新特色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负责制订公司资产管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资产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专家库,提高资产管理的数字化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公司部署要求,牵头开展直投业务,推动央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及重组;受集团委托,开展股权事务和股东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参股企业股东事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权权益;负
责开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协调、维护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与其他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股权运作事业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公司股权运作(含公募 REITs,下同)业务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搭建开展股权运作业务的市场化平台;负责研究股权运作相关形势、政策,建立外部专家库,支持股权运作业务发展;负责研究探索综合运用多种资本运作手段,推进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负责制订公司股权运作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搭建专业投资管理与支撑体系,建立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投资管理机制;负责开展公司股权运作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协调、维护公司在开展股权运作业务中与其他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海外投资事业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做好总部与境外投资板块的协同衔 接;负责研究境外投资相关形势、政策,制订境外投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方案;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决策支撑分析意见或建议;负责制订 境外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公司境外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协调、维护公司在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中与其他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行业 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数字国新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数字国新及信息化的规划设计,系统推进数字国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国国新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负责对接落实国资委、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上级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工作部署,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环境、开发平台、应用系统等技术选型标准与信息安全策略,确保中国国新数据安全;负责建立公司数字化治理体系,统一汇聚和管理公司集团级数据资源,统一建设和管理公司集团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平台等基础设施,整合公司数字化、信息化资源,推动公司及下属单位数字化资源的共建、共享;负责信息化数字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价;负责采购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固定资产;负责央企数据运营平台商业模式及技术平台方案的研究,形成对外服务能力,推动产业落地;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部署和安排;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牵头抓好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工作;负责承担公司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资委党委对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及党建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公司统战、工会、共青团、信访等工作;负责定点帮扶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负责统筹党校办公室相关工作和培训班次的归口管理;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思想,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负责公司思想理论武装、意识形态管理、对内对外宣传、媒体舆情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精神xx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与时俱进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普及,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开展形势、政策、任务教育,积极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内宣传工作,做好公司官网、官微、展厅、宣传栏等自有舆论阵地的平台建设、内容管理、日常运维、更新改版等,完成展厅讲解、新闻摄影、宣传海报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媒体关系维护与管理,推进公司年度重点主题宣传,重要事件、活动或项目等的宣传,完成相关报道的策划组织、媒体联络、素材整理、审核把关、新闻落地等工作,讲好公司改革发展党建故事;负责舆情监测及管理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品牌宣传与企业文化工作,做好企业价值理念的塑造、转化和宣贯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精神xx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和机制,培养、指导、管理公司宣传队伍,开展新闻宣传有关培训和表彰等;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党委巡视办。主要职能是:向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承担有关巡视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对所出资企业内部巡察工作进行督导;为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建议;参与巡视组工作,与有关单位和部室沟通、了解巡视相关问题和线索,制定巡视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视组开展工作;起草巡视报告、专题报告等重要材料;按领导小组安排,向被巡视
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和建议;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整改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配合国资委党委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办、巡视组对公司党委的巡视相关工作,协调、督导所出资企业配合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对公司党委的巡视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纪委综合审理室(纪委下设二级室)。主要职能是:负责纪委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公司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机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等;负责审理公司纪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公司党委所属二级党组织、纪检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案件;负责对各所出资企业、所属党组织纪检机构的统筹指导,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负责纪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等;负责规范纪委基础管理,承担纪委综合协调、公文运转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24、纪委监督执纪室(纪委下设二级室)。主要职能是:履行依纪依法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公司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xx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起草专项文件文稿等;履行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职责,严格依照程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和查办,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对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xx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
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25、国新研究院。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本运营试点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深层次研究,深入探索新发展格局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发展路径,为国有资本运营试点深化提供智力支撑;聚焦国新业务生态圈,针对国新板块业务布局新方向开展研究工作,为实现国新跨越式发展提供研究支持;负责跟踪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监管政策与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完善整体产业布局和资产配置图谱,为公司战略决策与业务发展提供支持;负责统筹推进国新智力支撑体系建设,协调公司内部研究力量,加强对外研究合作交流,打造系统研究报告;负责落实国资委等监管机构部署的研究任务,为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深化提供服务支撑;完成其他年度工作任务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国新党校。主要职能是:负责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培训,形势政策、国资国企改革培训,公司战略、改革发展、企业文化培训,知识技能培训等;负责重点对公司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年轻干部,从事党群、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纪检等工作的人员,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7、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专职外部董事与国资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负责专职外部董事的行政保障和后勤服务,包括相关文件传阅、履职报告报送、日常办公服务、公务用车管理、出国
(境)手续办理、工作秘书服务等;负责专职外部董事的履职支撑工作,包括调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履职所需的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负责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履职台账和工作档案;负责专职外部董事有关会议、培训的组织、协调、保障;协助专职外部董事党委做好专职外部董事日常管理监督、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等事项;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专职外部董事劳动关系和组织关系的管理,协助薪酬发放、社会保险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和费用报销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协同工作;负责退休专职外部董事的相关服务保障;完成国资委及其有关厅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财务预算管理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严格、系统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对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
2、重大投、融资决策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公司颁布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和控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原则、投资方向、投资项目评价、投资项目风险控制以及投资决策程序等业务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公司总部财务部依据汇总xx的年度资金计划,研究并提交全年对外融资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负责具体落实或督办。各成员单位有融资需求时,优先向集团申请借款。对于各成员单位的借款申请,由各成员单位逐级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集团资金xx计划与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司在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国新根据所出资企业上报的财务预算编制年度融资方案,经中国国新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行。
3、担保制度
公司严格控制或有负债风险,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对外担保事项。此外,公司制定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对担保人的权限、反担保、担保程序和担保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4、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分别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依其对所属子公司的出资额,分别行使全资、控股、参股管理的
权利。
公司制定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事务管理暂行办法》、《总部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为中国国新行使股东权利、开展股东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公司坚持市场化导向、管资本为主、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作效率、依法治企等原则,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子公司的管理与决策,保障股东权益。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监事会主席的聘任在报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他董事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的聘任在报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5、关联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就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公司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侵害公司的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事项均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保证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
6、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国新财〔2016〕144 号)。该办法规定:集团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办法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7、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置重大风险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和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重大风险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管理暂行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发行人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以及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制度主要包括:重大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职责、重大风险事件分类及对应处置措施、应急保障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责任追究等。
(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每年定期组织总部部门和重点所出资企业开展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通过梳理重要业务和关键流程,对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估,识别出内控制度设计缺陷和执行不力的控制点,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所属企业进行改进,以保证内部控制的目标得以实现。
通过对内控执行情况的评价表明,中国国新已经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防范经营风险,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公司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动态管理,重点关注规章制度对流程的控制与规范作用。在修订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同时,针对新增事项和业务流程的变化,公司及时建立或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并重点聚焦核心业务,形成了覆盖公司总部、所属企业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
的市场拓展和经营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公司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并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经营系统。
本公司依法任命董事、监事,各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各部门职能明确,形成了独立、完善的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部门,制定了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进行独立核算和财务决策;各子公司均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单独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和混合纳税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xxx、莫德旺、黄耀文、xx、xx、李绍烛、宗庆生、宫晓冰、xxx 9 人组成。其中,5 人为外部董事,1 人为职工董事。
监事会原有成员 7 人,其中职工监事 2 人。发行人职工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由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其余监事成员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向公司派出。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其职责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划入审计署。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职工监事届期已
满,发行人监事会制度下一步如何修改,待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通知。
发行人经理层高管人员由莫德旺、xxx、王豹、房小兵、xxx、xxx
6 人组成。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前,发行人监事未进行改选系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因造成,发行人监事的推选符合《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不存在对本期债券发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障碍。
公司已依法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主要高管人员不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董事、主要高管人员情况表
机构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董事会 | xxx | x | x事长 | 2018.06-至今 |
莫德旺 | 男 | 董事 | 2014.06-至今 | |
xxx | x | x事 | 2021.09-至今 | |
xx | x | 董事 | 2020.10-至今 | |
xx | x | x事 | 2020.10-至今 | |
xxx | x | 董事 | 2022.03-至今 | |
宗庆生 | 男 | 董事 | 2020.10-至今 | |
xxx | x | 董事 | 2020.10-至今 | |
xxx | 女 | 董事(职工董事) | 2014.11-至今 | |
经理层 | 莫德旺 | 男 | 总经理 | 2014.06-至今 |
xxx | x | 总会计师 | 2015.06-至今 | |
王豹 | 男 | 副总经理 | 2015.10-至今 | |
房小兵 | 男 | 副总经理 | 2019.12-至今 | |
xxx | x | x事会秘书 | 2021.03-至今 | |
xxx | x | x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 2021.02-至今 |
(一)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1、xxx,男,1960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77.04-1978.09 河北肃宁县城关公社插队。
1978.09-1982.08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2.08-1987.05 化工部生产综合司、办公厅干部
(其间: 1982.09-1983.07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进修学习)。
1987.05-1989.07 化工部办公厅、政法司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其间: 1987.08-1988.07 中央讲师团云南分团建水县支队长)。
1989.07-1990.07 | 化工部政法司法规处主任科员。 |
1990.07-1992.11 | 化工部政法司法规处副处长。 |
1992.11-1993.09 | 中华正达化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
1993.09-1998.08 | 化工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 |
1998.08-2000.01 | 国家石化局政法司法规处处长。 |
2000.01-2000.11 | 国家石化局政法司助理巡视员(部委副局级)。 |
2000.11-2002.10 | 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助理巡视员。 |
2002.10-2003.03 | 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副司长。 |
2003.03-2003.05 |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级干部。 |
2003.05-2006.12 |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
(其间: 2005.03-2005.06 国家行政学院第十八期司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学习)。
2006.12-2007.12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07.12-2015.01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
(其间:2008.05-2010.09 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10.03-2010.04 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培训)。
2015.01-2015.02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政策法规局局长。
2015.02-2018.06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
(其间: 2015.09-2016.11 中央党校第三十九期中青班学习;
2014.11-2016.11 兼任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企业改革
协调组组长)。
2018.06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xxx,x,0000 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1980.09-1984.07 | 湖北财经学院基本建设经济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生。 |
1984.07-1985.09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干部。 |
1985.09-1987.12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综合计划科副科长。 |
1987.12-1990.01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
1990.01-1992.09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 |
1992.09-1994.07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 |
1994.07-1995.11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
1995.11-1999.08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 |
1999.08-2003.1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 |
(其间:1998.04-1999.12 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3.12-2004.03 湖南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
2004.03-2004.04 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
2004.04-2007.04 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7.04-2008.04 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8.04-2011.06 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4.06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06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xxx,男,1971 年 3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分管投资发展部、基金事业部、大数据事业部、创新事业部、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8.09-1992.07 |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 |
1992.07-1995.10 | 北京市水利局永定河管理处干部。 |
1995.10-1997.09 | 中国包装物资(集团)总公司干部。 |
(其间:1996.09-1999.07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7.09-2001.01 中国包装新技术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事务部经理。
2001.01-2003.04 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3.04-2013.05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国枫xx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执行合伙人
(其间:2004.08-2006.08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3.05-2016.11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2016.11-2017.06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17.06-2021.09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1.09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4、xx,男,1957 年 3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1974.11—1976.12 北京通县牛堡屯公社中街大队插队知青队长。
1976.12—1980.09 北京热电厂汽轮机检修工人。
1980.09—1983.03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脱产)机械专业大专。
1983.03—1985.02 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大学本科 。
1985.02—1986.11 北京热电厂汽机检修技术员。
1986.11—1990.04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员工。
1990.04—1993.05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副值长。
1993.05—1995.07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运行工程师助理 。
1995.07—1996.09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运行工程师。
1996.09—1997.12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副处长 。
1997.12—2000.03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处长。
2000.03—2000.08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兼运行处处长、大亚湾核电厂厂长。
2000.08—2001.04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0 年 11 月起兼任中共广东核电(大亚湾)委员会委员)。
2001.04—2001.10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兼生产一部经理。
2001.10—2002.01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2002.01—2010.04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2002.04—2005.02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02—2010.04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04—2020.07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3.04 起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2017.05 至今 中共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20.10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5、xx,男,0000 x 0 xx,xxxxx,xx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曾任交通部财务会计局水运财务处干部、主任科员,交通部财务会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交通部财务会计司司长助理、副司长等职。
1997.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助理。 |
2000.04-2002.0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
2001.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2007.0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2007.0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2013.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 |
2020.10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6、李绍烛,男,1960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1994.11-1996.06 | 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二厂总工程师。 |
1996.05-1997.07 | 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二厂厂长。 |
1997.07-1999.07 |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 |
1999.07-2001.07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兼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 | |
2001.07-2001.11 |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东风汽车股份有 |
1983.08 二汽(1992 年 9 月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二厂工作,先后任工艺员、一车间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
理
限公司总经理。
2001.11-2003.07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3.07-2005.09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5.09-2007.07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7.07-2011.07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东风汽车公司乘用车事业部(东风乘用车公司)总经理。
2011.07-2011.08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11.08-2016.06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6.06-2016.08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08- 2021.02 东风汽车公司(2017 年 11 月更名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22.03 至今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7、宗庆生,男,1959 年 11 月生,硕士研究生,法国 HEC 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1978.02-1982.01 | 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学生 |
1982.02-1982.04 | 对外经济联络部部人事局二处干部。 |
1982.04-1987.07 | 外经贸部人事司四处、劳资处干部。 |
1987.07-1988.12 | 外经贸部人事司劳资处主任科员。 |
1988.12-1992.05 | 外经贸部人事教育劳动司机构编制处副处长。 |
1992.05-1993.03 | 外经贸部人事教育劳动司机构编制处处长兼部企业管理 |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5.07 | 外经贸部人事司劳动工资处处长。 |
1995.08-1999.03 |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办主任。 |
1999.03-2002.03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2002.03-2007.11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4 年 01 月更名 |
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2007.11-2015.07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08 月总裁助理更名为总经理助理)。
2015.07-2016.11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6.11-2018.08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018.08-2019.1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办理退休)。
2019.11-2020.0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0.9 至今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10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8、xxx,男,195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历任司法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最高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处处长,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主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
2007.08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1.02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芒果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10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9、xxx,女,1964 年 3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北京钢铁学院分院机电系冶金机械设计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1983.09-1987.08 北京钢铁学院分院机电系冶金机械设计专业学生。
1987.08-1996.03 首钢冶金机械厂干部
(其间:1995.10-1996.03 借调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综合处工作)。
1996.03-1997.02 | 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综合处干部。 |
1997.02-1998.12 | 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
1998.12-2000.04 |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
2000.04-2003.03 |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
2003.03-2003.06 |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处级干部。 |
2003.06-2003.12 |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
2003.12-2004.08 |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
2004.08-2009.07 |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体制处、董事会工作处调研员。 |
2009.07-2011.01 |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董事会工作处调研员(主持工 |
作)、处长。
2011.01-2011.07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1.07-2014.11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4.11-2019.04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9.04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1、莫德旺,总经理,具体介绍如上。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决策支撑部。
2、xxx,男,1965 年 7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东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部、金融事业部、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984.09-1988.08 东北财经大学计统系工经专业学生。
1988.08-1995.12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司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
(其间:1990.09-1991.09 辽宁省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挂职锻炼任局长助理)。
1995.12-1996.12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
1996.12-1998.07 | 财政部统计评价司研究处副处长。 |
1998.07-2000.06 | 财政部财产评估司立项确认一处副处长。 |
2000.06-2001.03 | 财政部企业司评估一处副处长。 |
2001.03-2001.07 | 财政部企业司评估一处处长。 |
2001.07-2005.12 | 财政部企业司制度处处长。 |
2005.12-2012.04 | 财政部企业司企业一处处长。 |
2012.04-2012.05 | 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级干部。 |
2012.05-2015.06 | 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 |
长。
2015.06-2017.06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2017.06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3、王豹,男,0000 x 0 xx,xxxxxx,xx大学法律学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分管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国新资产有限公司。
1983.09-1987.07 |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生。 |
1987.07-1992.09 | 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助教。 |
1992.09-1998.07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法规司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
副处长。
1998.07-2000.06 财政部财产评估司标准方法处副处长。
2000.06-2001.08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副处长
(其间:2000.07-2001.07 云南省保山行署扶贫办副主任挂职扶贫)。
2001.08-2002.12 | 财政部企业司评估处副处长。 |
2002.12-2003.07 | 财政部企业司企业一处副处长。 |
2003.07-2003.12 |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产权二处副处长。 |
2003.12-2011.09 |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产权二处处长。 |
2011.09-2011.10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 |
2011.10-2014.07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 |
2014.07-2015.10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法律 |
事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2015.10-2015.11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2015.11-2016.02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2016.02-2016.03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资产经营管理
部总经理。
2016.03-2017.12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7.12-2019.02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资本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2019.02-2019.11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9.11-2019.12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
2019.12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4、房小兵,男,1970 年 12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分管审计部、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部、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1989.09-1993.07 长沙交通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工程系财务学(工程财会)专业。
1993.07-1994.11 | 中港总公司财务部会计。 |
1994.11-1999.09 | 中港总公司阿联酋办事处助会。 |
1999.09-2001.05 | 中港(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资金业务处副经理。 |
2001.05-2004.01 | 中港(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资金业务处经理。 |
(其间:2003.08-2006.01 美国福坦莫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习)。 | |
2004.01-2005.10 | 中港(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业务处经理。 |
2005.10-2006.11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 |
2006.11-2011.04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
2011.04-2011.12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 |
2011.12-2013.07 | 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总会计师。 |
2013.07-2014.08 | 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 |
2014.03-2014.08 | 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国际工程分公司执行总经理、财务 |
总监、临时党委委员。
2014.08-2017.10 中国交建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其间:2008.09-2016.06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7.10-2019.11 中国交建金融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智宝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2019.11-2019.12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2019.12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5、xxx,男,1974 年 4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992.09-1996.09 | 四川大学物理学系微电子技术专业学生。 |
1996.09-1998.09 | 南京大学物理学系凝聚态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
1998.09-2001.07 | 南京大学物理学系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
2001.07-2002.07 |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体改处试用期公务员。 |
2002.07-2006.07 |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体改处主任科员。 |
2006.07-2008.03 |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体制改革处(科技人才工作 |
处)主任科员。
2008.03-2010.11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体制改革处(科技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其间: 2008.01-2008.12 参加科技部扶贫团,挂职任河南省光山县县长助理)。
2010.11-2011.01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处副处长。
2011.01-2014.11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综合与政策处处长。
2014.11-2017.01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综合与
政策处处长。
2017.01-2017.12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副巡视 。 | |
2017.12-2018.09 |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副司长。 |
2018.09-2019.04 |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副司长。 |
2019.04-2020.07 | 国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 |
(其间: 2016.08-2017.12 挂职任xxxxxx、xxx)。
x
xx(xxxxx、xxxxxx)主任。
2020.07-2020.08 国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08-2021.02 国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新科创(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2-2021.03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国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新科创(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3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国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新科创(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6、xxx,x,1975 年 3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1993.09-1996.07 山东体育学院基础部体育卫生专业学生。
1996.12-2001.12 xxxxxxxxxxxxxx(xx)。
(xx: 1997.04-2001.12 通过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学考试,获学士学位)。
2001.12-2004.09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助检员。
2004.09-2004.11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副科长。
2004.11-2005.06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科长、团委书记。
2005.06-2006.01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正股级检察员、副科长、团委书记。
2006.01-2007.02 待安排。
2007.02-2007.1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务经理。
(2005.03-2007.07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7.12-2008.1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
2008.12-2009.0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2009.06-2010.03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03-2010.09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2010.09-2011.0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06-2011.12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12-2012.03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2.03-2017.01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01-2017.02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02-2019.0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9.09-2021.02 中国国新对外投资专项管委会(中海恒项目)常务副主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2021.02 至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中国国新对外投资专项管委会(中海恒项目)常务副主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境外居留权。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有: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
发行人为国资委成立的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公司,定位于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主要任务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包括:持有国资委划入的有关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并履行出资人职责,配合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接收、整合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资产及其他非主业资产,配合中央企业提高主业竞争力;参与中央企业上市、非上市股份制改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其他产业进行辅助性投资等,具体方式包括在企业划入公司后,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革和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对具有潜在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或者优质业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业务,公司在资本金注入、重组上市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具备条件的公司,公司将其改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业务。
发行人作为国有资产运营投资管理的中央企业,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的不断深入,公司近年来的业务结构不断调整,退出原有的矿业等实业板块,业务逐步形成以基金投资、金融服务、股权运作和资产管理为主的四大板块。根据发行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发行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由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要求和国资委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明确运营公司试点功能定位,既着眼于央企存量国有资本的流动重组,又筹集、运营社会资本服务央企改革发
展,通过引入增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继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探索与国有资本运营相配套的业务模式,以股权投资基金、央企存量资产重组整合、面向央企开展金融服务为主业,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努力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打造成能够为央企改革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有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国内一流的国家级资本运营平台。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发行人将继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央企科技创新和降杠杆,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加快央企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助推央企“两金”压降工作;认真开展股权接收和运营工作,盘活存量上市公司股份;推进央企不良资产及非主业资产重组,助推央企去产能及产业专业化整合工作,加快退出实体经营业务,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增收节支工作。
根据发行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构建公司业务生态圈,推动多板块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思想,发行人牢牢把握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坚持以优化央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为中心,聚焦服务和支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致力于成为中央企业的资本、金融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重点围绕基金投资、金融服务等板块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健全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和管控体系,逐步构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公司业务生态圈,在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多价值的同时,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中国国新。
根据发行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打造强总部的意见》文件要求,发行人总部做好国有资本布局,通过战略引领、业务组合优化、经营绩效挖潜来创造价值。在把握好战略方向、做好布局规划的同时,公司总部致力于创造总部、板块公司、功能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来实现价值增值、构建业务生态圈,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资协同,形成差异化、协同化的总部直投、板块公司投资的协同体系。发行人总部对基金业务采取相对集权、集中控制力为主的管理模式,对中国文发集团、华星集团、国新资本、国新投资等出资企业,采取相对分权、战略管控的管控模式。
中国国新将成员单位及其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按照产业格局划分调整为四个板块,包括基金投资板块、金融服务板块、股权运作板块和资产管理板块。具体介绍如下:
(1)基金投资板块相关业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国新基金投资板块主要由国风投基金、央企运营基金、国同基金、国新科创基金、国新建信基金、国改双百基金和国改科技基金负责实施。
(2)金融服务板块相关业务包括: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保险咨询等金融服务。中国国新金融服务板块业务主要由国新资本、国新财务公司、国新金服、大公国际和国新信用保障公司承担。
(3)股权投资板块相关业务包括:股权投融资、财务投资、资本运作、国际化经营等。中国国新股权投资板块主要由中国国新本部、国新投资的业务组成。
(4)资产管理板块相关业务包括: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板块主要由中国国新本部直投业务、国新资产、华星集团、中国文发集团以及所属投资公司等子公司的业务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的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基金投资 | 8,356.60 | 5.60 | 44,872.71 | 7.59 | 40,222.11 | 7.89 | 14,032.29 | 2.94 |
金融服务 | 119,069.09 | 79.78 | 436,033.88 | 73.80 | 341,634.50 | 67.05 | 277,114.59 | 58.13 |
股权运作2 | - | - | 331.57 | 0.06 | 157.14 | 0.03 | - | - |
资产管理 | 21,405.92 | 14.34 | 107,035.80 | 18.11 | 126,947.22 | 24.91 | 185,441.04 | 38.90 |
其他 | 409.21 | 0.27 | 2,596.75 | 0.44 | 596.11 | 0.12 | 141.16 | 0.03 |
合计 | 149,240.83 | 100.00 | 590,870.71 | 100.00 | 509,557.08 | 100.00 | 476,729.08 | 100.00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收入分别为 47.67 亿元、50.96 亿元、59.09 亿元和 14.92 亿元。其中基金投资板块收益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按主营收入核算;金融服务板块主营收入分别为 27.71 亿元、34.16 亿元、43.60 亿元和 11.91 亿元,占主营总收入比例为 58.13%、67.05%、73.80%和
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与财务报表的差异是因财务报表中将关联交易进行了抵消。
2 股权运作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为零主要是因为该板块产生的主要为投资收益。
79.78%;股权运作板块收益为投资收益,不按主营收入核算;资产管理主营收入分别为 18.54 亿元、12.69 亿元、10.70 亿元和 2.14 亿元,占主营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38.90%、24.91%、18.11%和 14.34%。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均随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同步增长,资产管理板块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基金投资和金融服务板块业务逐步放量增长所致。
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分类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基金投资 | 42.94% | 51.24% | 87.75% | 55.29% |
金融服务 | 38.87% | 40.27% | 35.11% | 30.41% |
股权运作 | - | 29.71% | 95.05% | 96.31% |
资产管理 | 75.66% | 72.66% | 60.01% | 63.29% |
其他 | 76.66% | 85.55% | 49.75% | -2.91% |
xxxxx | 44.30% | 47.16% | 68.07% | 59.40% |
2019-2021 年,发行人主营加权毛利率为 59.40%、68.07%、47.16%,主要由
基金投资、股权运作和资产管理版块贡献,发行人 2020 年较 2019 年xxx增长
8.67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投资业务发展,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长所致。发行人 2021 年较 2020 年毛利率下降 20.9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股权运作板块毛利率下降迅速所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加权毛利率为 44.30%。
(二)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基金投资
中国国新基金投资板块主要由国风投基金、央企运营基金、国同基金、国新科创基金、国新建信基金、国改双百基金、国改科技基金负责实施。
近年来,中国国新将基金投资业务作为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
2014 年,设立了国新系第一支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新科创基金。国新科创基金以服务中央企业和市场化结合为主,重点投向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大型民族企业科技创新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的项目,
重点关注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高效能源利用、高技术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新材料制造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组件等行业领域中的重大项目,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2016 年 8 月 18 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资委主导、由中国国新发起设立的国风投基金挂牌成立。该基金为重点面向中央企业的国家级基金,将围绕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由国有资本引导,聚合中央企业闲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支持技术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新兴产业孵化培育,创新商业模式,促进资本与技术的融合,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国风投基金总规模按 2,000 亿元设计,首期 1,020 亿元,主要投向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方向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空间和海洋产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符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和国家 “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创新领域、重点发展的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风投
基金已投放 447.47 亿元。
为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经国资委同意,中国国新所属国新国际于 2016 年 11 月底发起设立了国同基金,总规模 1,500 亿元。成立以来,国同基金坚持投资全部面向国有企业,聚焦支持央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重大国际工程承包、高端制造领域国际并购,同时兼顾央企境内创新发展,促进央企补短板、去产能、去库存,积极开展项目开发、储备和投资,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同基金已投放 279.73 亿元。
央企运营基金 2017 年 4 月 18 日正式成立,基金总规模 1,500 亿元,首期规
模 501 亿元,中国国新、广州市政府各出资 100 亿元,浦发银行出资 300 亿元,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基金以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围绕深化国企改革主题,聚焦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股份制改制上市、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等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央企运营基金已投放 169.98 亿元。
国改科技基金 2020 年 12 月 23 日正式成立,基金总规模 100 亿元,首期规
模 50 亿元,中国国新、国改双百基金各出资 15 亿元,重庆市方面出资 10 亿元,
中检集团出资 3 亿元。基金聚焦投资“科改示范企业”及其子企业或项目,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目的是发挥基金市场化方式投资参股优势,引导更多“科改示范企业”加快实施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能。
目前,中国国新逐步打造形成以国新基金管理公司为统一管理平台,以国风投基金为核心,包括国同基金、央企运营基金、国新建信基金、国改双百基金和国新科创基金等在内的国新基金系,总规模超过 7,000 亿元,围绕新布局、新动能、新模式,突出发挥培育孵化功能,进行系列化、差异化、协同化投资。
表: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基金投资板块情况表
基金名称 | 成立时间 | 基金规模 (亿元) | 认缴金额 (亿元) | 已投放金额 (亿元) | 投资方向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016.08 | 2,000.00 | 1,020.00 | 447.47 | 重点支持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支持技术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新兴产业孵化培育,创新商业模 式,促进资本与技术的融合。 |
国新国同(浙 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16.11 | 1,500.00 | 700.80 | 279.73 | 高端技术与高端装备制造国际化项目、资源与能源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消费服务及其他 领域项目。 |
国新央企运营 (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17.04 | 1,500.00 | 501.00 | 169.98 | 主要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及具有核心 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
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04 | 1500.00 | 300.02 | 90.00 | 基金围绕市场化债转股主题,集中投资于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相关的项目,发挥运营公司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企降低负债水平和杠杆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高质量发 展。 |
国新中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1.04 | 300.00 | 100.00 | 31.00 | 基金围绕市场化债转股主题,集中投资于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相关的项目,发挥运营公司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作用,引导带 动社会资本支持中央企业、地方 |
基金名称 | 成立时间 | 基金规模 (亿元) | 认缴金额 (亿元) | 已投放金额 (亿元) | 投资方向 |
国企降低负债水平和杠杆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高质量发 展。 | |||||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07 | 600.00 | 129.50 | 103.07 | 利用基金在企业运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市场化、国际化的特点,助力培育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投资对象为“双百企业”及“双百企业”子 企业或项目。 |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一期 | 2014.09 | 45.45 | 45.45 | 41.79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及服务、医疗设备及服务。 |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二期 | 2020.08 | 50.00 | 25.99 | 7.13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及服务、医疗设备及服务。 |
国改科技基金 | 2020.12 | 100.00 | 43.00 | 15.05 | 聚焦投资科改企业。 |
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 | 2021.05 | 350.00 | -- | 1.00 | 积极参与支持“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服务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推动各类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
合计 | 7,945.45 | 2,865.43 | 1,186.21 |
(1)投资策略
国风投基金投资策略主要为:择优直接投资单一项目;单一项目原则上只做参股投资,也可以投资可转换债券、夹层债等准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母基金投资与中央企业合作设立子基金;投资子基金时主要作为引导基金出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30%;投资的子基金可以进行结构化,一定情况下母基金的投资可以作为劣后出资。
国同基金投资策略为重点开展与中央企业的共同投资,着力挖掘与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项目,除了继续在境外开展投资外,同时计划参与到国内优质项目投资。国同基金与国新国际之间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着力于为境外先进技术的境内落地与境内优势产能向境外输出提供资金支持,并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优质项目建设。基金重点投资领域为境外投资的境内引进项目,如境外先进技术、工艺、科研成果的引进境内落地等。基金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项目,同时配置部分收益较高、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项目。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基金
可采取灵活的股权类或债券类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和永续债等多种方式。基金可以直接投资或联合其他投资人投资单个项目,也可参与或主导设立专项基金,或联合其他投资人投资符合基金投资方向、有较稳定收益、风险可控的产业基金和区域性基金。
央企运营基金投资策略主要为参与央企母公司、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的改制重组;受限于体制因素、无法充分发挥优势的央企改制类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以及成熟、稳定、具有良好现金回报的行业。主要投资方式包括资产证券化、兼并重组、债转股等形式。
(2)决策机制
国风投基金设置投委会,由发行人推荐 5 名委员担任常务委员,与基金董事作为非常务委员,共同组建投委会,非董事委员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主席委员由国新投资提名、董事会决定。投委会采用现场会议召开方式,经主席委员同意,委员可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投委会常务委员须到会 4 名以上,会议决议方可有效。投委会会议前应将相关决策文件报送基金董事,董事有权作为投委会委员选择性参加投委会,并享有与投委会常务委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董事未参加投委会,则不计入最终委员表决基数。投委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根据国风投基金董事会授权,对特别项目以外不超过 50 亿元的项目投资进行立项和终审决议;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除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方向与投资范围进行最终判断时需经出席会议委员在无两票以上反对的前提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投委会作出的其他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在无两票以上反对的前提下过半数通过。
国同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表决。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按人数计算)参加方为有效。国同基金也设立投资咨询委员会,对于咨询委员会所作决定,普通合伙人应予以执行;对于咨询委员会所提意见或建议,普通合伙人需予以慎重考虑并采取改善措施。咨询委员会认为其所提意见或建议在合理期限内未被普通合伙人采纳的,咨询委员会有权将该等事项提交合伙人会议讨论。
央企运营基金设立咨询顾问专家库。专家库由行业、投资、财务、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构成,由普通合伙人聘请。针对不同项目不定期从专家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委员,担任咨询委员。各咨询委员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对投资项目提出法律、财务、行业、政策等方面的专业意见,为投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9 名委员组成,投决会主要负责:对投资或退出项目作出审批、否决、要求更改投资或退出条件,以及进一步尽职调查等决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和《投资决议书》,由全体参会委员签署生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形成投资决策备忘录;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意见向托管银行发出资金划付指令;在有限合伙财产不足对外投资金额时,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提前缴付出资、增加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举借债务等形式解决对外投资金额不足问题。
(3)退出机制
国风投基金直接投资的项目将通过首发上市、股权转让、回购、并购重组等市场通行做法实现退出。
国同基金项目以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公开上市、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等方式退出;以债权方式投资的,按投资协议预定到期退出。
央企运营基金项目退出方式主要包括项目整体上市、大股东回购、注入旗下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股权互换及产权交易所交易等。
(4)项目投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科创一期基金已完成项目投资 10 个,累计决策投资额
41.79 亿元;科创二期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9 个,金额 14.06 亿元,完成交割项目 7 个,金额 6.63 亿元。国新科创一期和二期基金在落实投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基金定位的同时,为投资人创造了良好的收益回报。
截至 2021 年末,国风投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85 个,涉及金额 701.66 亿元;
已交割项目 72 个,实际交割金额 444.99 亿元,各类投资项目中直投项目 61 个,
涉及金额 340.69 亿元,其中央企项目 38 个,投资金额占比达 81.55%。重点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领域:落实国家创新战略,支持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新动能”;投资布局“新领域”,尝试培育“新央
企”;协同资源,抢占赛道,投资设立子基金。
截至 2021 年末,国同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18 个,涉及金额 326.40 亿元,其中直投项目中涉及央企项目 10 个,涉及金额占比达到 96.82%。
截至 2021 年末,央企运营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50 个,涉及金额约 256.06 亿
元,其中直投项目中涉及央企项目28 个,涉及金额193.75 亿元,占比达到77.17%,并已储备多个项目,涉及金融、新能源、矿产等多个领域。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建信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10 个,涉及金额 149 亿元,其中涉及央企项目 7 个,涉及金额占比达到 76.51%。
截至 2021 年末,国新中鑫基金已决策终审项目 2 个,涉及金额 48 亿元,其中涉及央企项目 2 个,涉及金额占比达到 100%。
截至 2021 年末,国改双百基金已决策项目 31 个,涉及金额 130.30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国改科技基金已决策项目 12 个,涉及金额 20.82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综改(杭州)基金已决策项目 2 个,涉及金额 1.00 亿元。
表:截至 2021 年末,基金主要投资项目的情况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所属基金 | 投资方向 | 投资额度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服务业 | 19亿元 |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高科技创新 | 42亿元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 | 80亿元 |
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节能环保 | 14亿元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油品销售 | 9亿元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所属基金 | 投资方向 | 投资额度 |
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人工智能 | 2亿美元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医疗 | 8.92亿元 |
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节能环保 | 35亿元 |
按照系统化、专业化管理要求,中国国新组建了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国新基金业务统一的出资和管理平台,对基金业务进行统筹管理和支撑服务,保障基金平稳高效运行,持续提高投资效益。
基金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大,风险管理是基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 国新高度重视基金投资的风险防控,一是制定统一的风控体系和制度框架及指引,并通过法律、审计、风控等手段,全面实施风险管理。二是完善项目决策机制,以国风投基金为例,建立了“两层四次”的决策程序,即管理服务人层面的初筛和 立项决策,基金层面进行立项和终审决策。国新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决策委员会在 终审决策前对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审议,以提供决策支撑。三是在基金管理人内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构筑了风险管控的“三道防线”。明确投资团队对项目风险负 第一责任;设立独立风险合规团队,形成前后台相互制约机制;设立首席风险官, 独立于首席执行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从资产质量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基金投资板块资产总额分别为 582.38 亿元、621.50 亿元、676.29 亿元和 720.59 亿元。资产总额逐年增长,总体上看,基金投资板块正处于成长期,在中国国新总体份额中占比较小。
从盈利能力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基金投资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40 亿元、4.02 亿元、4.49 亿元和 0.84 亿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分别为 30.87 亿元、72.51 亿元、39.05 亿元及 6.92 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55 亿元、38.16 亿元、21.69 亿元及 5.61 亿元。
未来中国国新基金投资板块将继续以增量投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将服务国家创新战略、为央企改革发展提供新动能、培育和打造新央企、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专业化运作和国资股东背景相结合的优势,把握资本市场规律和金融行业发展规律,优化完善投资组合,提高运行和配置效率,打造一流品牌、一流项目、一流团队,建设一流的股权投资基金。
2.金融服务
中国国新金融服务板块业务主要由国新资本(包括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保理”)和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租赁”))、国新财务公司和国新金服和大公国际承担。
国新资本成立于 2014 年,是中国国新建设央企金融服务平台的代表企业,性质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所投资金融企业的投资主体、责任主体和风险管控主体。国新资本以满足央企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为央企及其职工提供一揽子丰富金融产品和一站式优质金融服务为目标,发挥与中国国新所属公司的协同效应。国新资本致力于打造中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与资本运营相互支撑的金融产业体系,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产融结合、以融促产。目前,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融智基金公司、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已实现高水准开业和良好运营,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并购项目择机启动,金控平台初具雏形。
中国国新为推进“供给侧改革”、压缩“两金”占用,响应国资委号召搭建中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专注于央企上下游业务领域,于 2016 年 7 月正式成立国新保理。国新保理主要定位于为中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市场空间巨大。同时,国新保理作为中国国新中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国国新其他板块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具有国新金融特色的综合服务。国新保理已经呈现“立足央企、循序渐进、优势发展、综合布局”的良好局面,逐步走上差异化竞争、盈利式发展、健康可持续之路。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新保理已向 36 户中央企业所属的 153 家单位及 6 家其
他客户投放了 2,391 笔保理融资款,惠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单位 6,420 余
家,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累计投放
保理融资款 1,521.11 亿元左右,累计收回保理融资本金 1,070.33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保理业务余额 450.78 亿元,所有保理合同均未发生逾期、涉诉或损失事项。
(1)业务模式
国新保理战略经营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政策性业务:主要服务于国资委直属的央企,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帮助盘活央企之间的低效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加速交易资金流转;
央企上下游业务:在满足央企对应收账款保理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央企主营业务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障央企产业链贸易顺畅进行;
市场化业务:根据公司对盈利性的需求,面向央企体系之外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业务决策流程
国新保理高级管理层经验丰富,敬业尽职,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有效的形成了管理合力,公司制定明确的业务决策流程。
图:业务决策流程图
项目组初审
行业背景
客户集中度
公司实力
收费标准
尽职调查
项目授信
公司情况调查 |
行业调查 |
交易模式 |
是
存续客户
新增客户
立项
否
符合公司风险偏好
全套债权文件
保理预付款申请书
到期保理
债权转让通知书
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
融资保理
保理协议
同业授信
法务调查
买方授信
财务调查
卖方授信
应收账款管理
项目稽核
买方到期回款后,保理商扣除所有本金和费用将余款打回卖方账户。
项目完成, 开始下一批转让
项目终止
放款
国新保理设置 4 个核心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业务部、风险管
理部,在公司经理层之下设置 1 个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的评审和风险管理工作,并视未来公司发展情况再完善公司其他组织架构。
国新保理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保理业务;审查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对保理业务的调查报告做出风险评价;负责查实担保人的资质,资格及担保能力;查实买方的信用记录和道德品质等;做好应收账款回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未预见风险及新出现风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保理业务提前介入并参与处置。
(3)风险管理制度与风控措施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控措施,对保理项目进行严格的风险审查和贷后管理,根据中国国新以及国新保理公司领导要求,保理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必须为 0,不允许公司出现不良贷款。
对于客户选择,主要开展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财务状况良好的中央企业以及以上述央企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其他企业方面。
在风控方面,国新保理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价方法、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国内
保理业务基本方法、项目评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风控制度,并且制订了保理保后管理办法。在保理业务的贷前、贷中及贷后方面均建立起完备的管理制度及控制体系。
国新租赁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0 亿元。国新租赁公司以打造为央企国企服务的“品牌一流、业务一流、风控一流、人才一流、文化(管理)一流”的行业领先央企融资租赁公司为核心目标,秉承“市场化、专业化、协同化”的经营理念,依托中国国新及国新资本综合化经营的优势,充分发挥租赁产品特色,以业务发展为中心,聚焦“大基建、大交通、大能源、大制造、大消费”五大业务领域,以“存货租、并购租、代持租、节税租、产业租、投租联动”等创新产品驱动专业化发展,有力地服务央企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租赁资产余额达 482.26 亿元,公司前十大客户应收融资租赁
款余额约 133.26 亿元。
①业务模式
国新租赁业务模式包括直租、售后回租及联合租赁:
A、直租
国新租赁根据承租人的资产购置计划,向供应商采购资产并出租于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的经营模式。租赁期满,资产归承租人所有。
国新租赁与厂商的合作模式:国新租赁与装备制造企业或经销企业(下称厂商)的下游客户(下称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择的租赁物与厂商签订《产品购买合同》,购买租赁物并向厂商支付租赁物款项,客户同时需要为上述融资服务提供抵押及第三方担保。通过厂商租赁,可以促进厂商产品销售和货款回笼。
B、售后回租
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售予国新租赁,并与国新租赁签订合同,将上述资产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使用。租赁期满,资产归还承租人所有。国新租赁公司先与客户针对租赁物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客户将租赁物出售给国新租赁公司,再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从国新租赁公司处租回,承租人需为上述融资租赁服务提供
抵押及第三方保证。
售后回租是购买和租赁的一体化,有利于企业将现资产变现,还可以用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金结构、改善银行信用条件。回租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承租人自有资金或流动资金不足。
C、联合租赁
国新租赁探索与银行系或厂商系的融资租赁机构合作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各家按照所提供的租赁融资额的比例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享有该融资租赁项目的收益。
②项目评审及风控制度
基于风险控制是融资租赁企业生命线的原则,国新租赁第一时间建立严格、明确的风险管理制度。
A、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国新租赁已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工作的先期审核和参谋机构,将以风控为核心,科学、规范、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项目、资金运作、投融资项目、资产经营等事项投票表决,从而进行科学决策,严格把控风险。
B、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
国新租赁以交叉管理、重点风险节点管理的思路,从标的物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统计报告管理等多个管理层次上进行风险防范、风险预警、风险隔离和风险处置。如在资金管理中提取足额风险准备金、按季度进行公司财务运行分析说明、承租人未及时缴付租金后即时启动风控处理程序等。在风险管理中除了按月收集承租人月度财务报告及时跟踪、建立明确的催缴及逾期处理方案外,重点放在对不同项目进行风险级别分类,并以此确定不同的检查周期和重点管理目标,加强前期风险防范和隔离。针对租赁企业主要面临的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控制措施为信用风险管理: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长和复杂性特点增加了对承租人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租金的信用风险,公司通过增强内部过程监控、外部监督管理、第三方提供租金担保和信用风险模型计量等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管
理。
C、业务责任制
各个节点的风险管理职责落实到岗,各相关岗位及部门负责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杜绝责任相互推诿的情况。
③项目投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新租赁租赁资产余额 482.26 亿元,公司前十大客户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约 133.26 亿元。自 2016 年成立至 2022 年 3 月末,国新租赁租赁资产全部为正常类,无不良资产,不良率为 0。截至报告期末,国新租赁未发生任何逾期情况,租金回收率达 100%。
国新租赁业务拓展方向聚焦于大基建、大交通、大能源、大制造和大消费等五大领域。截至 2021 年末,国新租赁累计已向 38 户企业集团(其中 34 家中央
企业集团,4 家地方国有企业集团)旗下的 146 家单位投放共 595 笔租赁融资款,项目投放覆盖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农、林、牧、渔业等七大行业领域,客户遍布 31 个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
国新保险经纪成立于 2016 年 9 月,国新保险经纪作为央企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专业至精,合作至诚”的经营理念,为各央企提供灵活高效的风险管理及保险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央企保险交易成本,维护央企及央企广大职工的资产安全及投保利益。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国新保险经纪已为国资委机
关及 8 家央企 400 余名员工提供综合保险服务,为 10 余家央企成员单位提供保
险咨询管理服务,通过保险的方式转移央企财产风险规模逾 100 多亿元。
在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国新财务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获得中国银监会
正式批筹,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正式成立,这对于中国国新搭建央企金融服务平台具有重要意义。国新财务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国新集团的资金归集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监控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围绕国新集团高效运营和配置国有资本的发展主线,依法高效融通内外部金融资源,全面提升中国国新系统资金配置效率,确保资金的稳定供给,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从而提高中国国新产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
在做好财务公司开业运营工作的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成立了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宁夏)有限公司,探索“财务公司+金服公司”运营模式,致力于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从整体资产质量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金融服务板块资产总额分别为 771.94 亿元、1,362.01 亿元、1,565.45 亿元及 1,685.18 亿元。资产总额为逐年增长。
从盈利能力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金融服务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7.71 亿元万元、34.16 亿元、43.60 亿元和 11.91 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5.60 亿元、9.43 亿元、13.80 亿元及 3.62 亿元。中国国新金融服务板块实现净利润逐年平稳增长,总体来看,公司金融服务板作为央企转型升级支撑产业,整体规模不大,但近年来发展较快,为公司带来了较为可观的营业收入。
3.股权运作
发行人股权运作板块专注于划入上市公司股权运作,盘活央企存量上市公司股权,业务主要由中国国新本部、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组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均指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目前,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中国国新、中国诚通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未来,两家试点公司将根据运营公司的战略定位,通过对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优化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
股权运作板块是中国国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的重要载体之一,重点服务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依托市场化专业化的股权运营管理,开展股权分类处置与资产证券化、市值管理与策略性投资等业务。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进退流转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有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国新投资是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接收国资委无偿划转的中央企
业所属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依托市场化、专业化的股权运营管理,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进退流转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国新投资已无偿接收深圳华侨城、新兴铸管、招商银行、际华集团、中国交建、中国石油、中远海发、中材节能、华贸物流、中国建材、中国中车、中国中铁、中国石化、招商蛇口等央企上市公司的股权。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本运营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会有更多的央企及央企上市公司股权划入中国国新,股权运作板块将以国新投资为平台,做好划入股权的接收和运营,采取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股权综合运作,严格按照国资委对划入上市公司股份运作的要求,本着依法合规、市场导向、稳健运作的原则,择机推动所持划入股份的实质性运作,确保划入股份的保值增值。
从资产规模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股权运作板块资产总额分别为 616.90 亿元、882.40 亿元、1,067.98 亿元及 861.02 亿元。近三年资产总额总体呈增长趋势。
从盈利能力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股权运作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0 万元、157.14 万元、0.03 亿元及 0 万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分别为 12.86 亿元、36.40 亿元、52.78 亿元及 13.24 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2.39 亿元、34.62 亿元、30.93 亿元及 11.36 亿元。中国国新股权运作板块盈利能力快速提升,总体上看股权运作板块发展迅速。
总体来看,作为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试点央企,公司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板块获得了国资委的大力支持,近年来资产规模不断增加,盈利持续优化。
4.资产管理
发行人资产管理板块专注于以多种模式助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改革发展,业务主要由中国国新本部直投业务、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业务组成。资产管理板块主营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市场化债转股等。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5 年 9 月印发的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019 年,中国国新按照国资委部署参与央企母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央企改制重组上市、同质化、非主业资产整合、改革脱困、煤炭去产能、市场化债转股、划入企业整合发展等一系列资产管理业务,推动相关央企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累资产管理业务丰富经验,向运营公司特色资管平台迈出坚实步伐。
资产管理板块内各企业已建立起完善的业务决策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各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将根据制度明确由资产管理部或相关部门牵头办理,主要流程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方案、核准等环节,并开展包括编制项目立项建议书、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投资项目核准后,承办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司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办理有关事宜,并将资产管理业务相关项目纳入公司监管范围,并按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法律手续。
针对项目风险,公司已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流程主 要包括:投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预案、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 风险因素提出审核意见、投资咨询委员会审核、公司核准决策等环节。项目承办 部门在充分论证和尽职调查基础上,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全面分析项目法律、财 务、税务、估值、市场、安全、环保和稳定等各类风险,并提出相关风险防范预 案。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财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财务风险提出意见;法律事务部 负责对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综合性风险提出意见,出具《投资风险审核报告》。各部门提出风险审核意见的工作流程如下:具体经 办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形成书面审核报告;部门分管领导修改、审核;部门领导 复核通过。超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重大投资项目,在总经理办公会预 核准前,应当提交公司投资咨询委员会审核,审核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 过。投资咨询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财务、法律、行业等外部专 家组成。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 关问题进行分析,必要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或赴项目现场调查,形成风
险评估报告,并报公司领导。
资产管理项目后评价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管理部每年年初对需要后评价的项目进行梳理,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制定相关项目后评价计划。重大项目后评价,由资产管理部下发后评价通知书,各项目管理单位据此编写《项目自我评价报告》,经所出资企业审核后上报资产管理部。《项目自我评价报告》主要以该项目可研报告的测算为参照标准。资产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评价,着重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合规性;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并视需求组织现场核查。结合有关部门和专家、中介机构的意见,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按照项目决策权限,属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决策范围的,《项目后评价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其余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
从资产规模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资产管理板块资产总额为 3,443.42 亿元、4,896.76 亿元、5,840.66 亿元及 5,825.67 亿元。总体上看,近三年,资产管理板块资产规模增长迅速。
从盈利能力看,中国国新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资产管理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54 亿元、12.69 亿元、10.70 亿元及 2.14 亿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分别为 133.38 亿元、136.21 亿元、185.59 亿元及 1.1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92.51 亿元、87.19 亿元、286.35 亿元及 16.21 亿元,盈利水平较高,是目前发行人盈利的主要来源。
(三)发行人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
发行人旗下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均取得了所从事业务的经营资质及业务许可。目前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与发行人
《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格证书及子公司《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格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相符。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及战略
1、总体战略目标
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内在规律,中国国新党委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以此为核心着力打造具有中国国新特色的软实力。中国国新成立以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元素,面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革需要,党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正确把握发展定位,着眼未来前瞻价值,初步确立了以“责任、创新、卓越”为共同核心元素,以“以人为本、崇尚简单、专业精益、创新致远”为中国国新总部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指导、促进和服务所出资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建立完善各具特色企业文化的工作目标体系,为此研究起草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纲要》。注重企业改革、发展战略与文化的匹配,在中国国新改革方案制定、分析、评估、实施等各环节中,在队伍建设、人才培育、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各项制度中,充分发挥文化理念的引导、凝聚、激励、规范等功能作用。
1)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符合国有资本运营需要的体制机制、管理架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等更加完善优化,各大业务板块平台协同高效运作,国有资本运营模式日趋成熟完善,业务结构调整及剥离工作基本完成。
2)股权运作工作高效开展
国新投资步入全面高效运营,多渠道、多方式、专业化开展股权运作,最大限度提高股权变现收益,有效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
3)财务投资取得明显成效
国风投基金完成设立,通过大力开展财务投资有效支持中央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4)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效发挥作用
中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完成,逐步形成资本运营相互支撑的金融产业体系,产融结合、以融促产,有效支持中央企业提质增效。
5)有关资产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资产管理平台改造完成,资产经营管理能力和价值创造力不断提升;参与中央企业有关资产的整合、处置,有效促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提高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保值增值。
6)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有力保障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2、战略举措和保障措施
中国国新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坚决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企国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高效运营和配置国有资本的发展主线,以优化央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服务央企提质增效为中心,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重要驱动,加快构建成熟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加快实施多板块协同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为一流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围绕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中国国新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中国国新严格按照国资委有关安排部署,将运营公司改组及试点工作作为核心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试点工作总结,定期向国资委报告进展情况,按照国资委指引认真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尽可能争取获得更大规模、更加优质的运营资本。
二是围绕运营公司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调整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建立健
全以有关业务板块平台为支撑、以完善的总部职能为基础、高效运作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组织架构,多渠道、多方式、差异化运营所持国有股权,构建日趋成熟的具有中国国新特色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落实专司资本运作的定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现有业务结构,逐步剥离国资委已划入的原中央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
三是加强国有资本运营配套制度建设。结合运营公司功能定位,以公司章程为引领,聚焦以管资本为主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不断健全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控模式。
四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支撑保障。推进管理创新,优化机构职责,积聚人才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决策、运营、协同和风险管控四大管理体系,为全面推进国有资本运营试点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2)积极稳妥开展股权运作
中国国新着力推动国新投资全面高效开展运营,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根据国资委划入国有股权的不同情况,多渠道、多方式、专业化开展股权运作。
运作划入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和场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上市公司股权,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开发战略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建立投资者名单库。在尽可能获得更高变现收益的前提下,协议转让充分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可能性。在严格执行证券监督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与作为控股股东的中央企业沟通,协助落实其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其进行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中国国新所持上市公司参股股权达到一定户数和价值后,积极探索相关资产证券化途径。
运作划入的中央企业母公司。运作中央企业母公司控股股权,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效益、推动国有资本“三集中”为中心。一方面,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和途径,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母公司整体上市。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不同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控制力的有关规定变现该部分股权,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母公司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运作中央企业的其他股权。对国资委划入的中央企业母公司参股股权、中央 企业非上市子公司股权等其他股权,以及中国国新投资持有的有关中央企业股权,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转让变现、增量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流动和增值。
3)以国风投基金为重点大力开展财务投资
做好国风投基金的设立、运营和管理工作,以国风投基金为重点大力开展财务投资,主要服务于中央企业,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产业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质增效项目。
一是设立国风投基金及其子基金。中国国新负责发起设立国风投基金,吸引其他中央企业、金融类国企和地方政府等参与发起,国风投基金(含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2,000 亿元,2016 年 8 月 18 日完成设立并正式运作。
二是建立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和激励约束机制。中国国新推荐国风投基金的管理人并提请国风投基金批准,合理选择子基金管理人。同时,建立健全基金的投资回报与管理人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考核体系,明确管理人淘汰条件。
三是切实发挥国风投基金在中央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的作用。国风投基金的直接投资侧重于中央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和其他产业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质增效的大项目,致力于增强中央企业在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4)搭建中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推动国新资本继续发力“5+X”金控战略,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推进一家、成功一家”的总体思路,加快搭建中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逐步打造形成资本运营相互支撑的金融产业体系,以服务中央企业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发挥中央企业整体优势、充分利用中央企业各项资源为切入点,通过产融结合、以融促产,着力支持中央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保理业务。国新保理以服务央企为主,重点做好央企间和央企上下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二是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国新租赁将聚焦央企“大制造、大能源、大交通、大基建、大消费”领域,专业、专注拓展央企国企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助力央企降低负债率。
三是推动国新财务公司稳妥起步、良性发展,确保批筹工作顺利推进,不断
创新运营模式。
5)积极参与中央企业有关资产整合
加快将华星集团改组为整合低效国有资本的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建立规范高效的体制机制和运行体系,组建精干的专业队伍,不断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和价值创造力。以非主业资产和不良资产为重点,积极参与中央企业有关资产的整合与处置,促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提高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保值增值。
6)切实推进所出资企业改革发展、提质增效
中国国新继续推进文化产业板块业务板块发展,大力推动相关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优质资源向所出资企业主业、高附加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集中,全面提升所出资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和价值创造能力,使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各所出资企业要牢固树立投资和生产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前提的观念,将提质增效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内涵式、精益化、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大力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加快发展,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7)外董服务
认真做好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服务工作。把握服务定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实务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为专职外部董事高效履职提供精准高效的事务性服务。发挥好中国国新在专职外部董事与国资委、任职中中央企业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持续推动管理提升
中国国新适应国有资本运营需要,着力构建持续推动管理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健全风险管控机制、提高专业管理效能等,将管理提升融入企业日常运营,为运营公司高效运营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结合运营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全面推进“法治国新”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不断健全完善法律工作制度规章体系,提高企业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公
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实现企业法治工作与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三是不断夯实管理基础。结合运营公司功能定位,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持续推动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9)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市场化选聘、市场化考核评价、市场化薪酬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聚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资本运营人才队伍,为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立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努力打造去行政化、去官本位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以更好的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二是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三能”制度改革,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10)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适应以管资本为主新体制要求推动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领导班子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企、人才与文化强企战略实施等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实现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把企业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维护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统一,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1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围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涵要求和公司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深化公司价值理念体系建设,总结、提炼和培育鲜明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构筑中国国新改革发展之魂,引导员工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实现公司内涵式发展。
八、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基金投资
(1)行业现况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全球基金行业日渐活跃和国际资本跨境流动日趋频繁的宏观大背景下,伴随着近些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大发展,中国基金投资行业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催生了我国基金行业的产生,而基金行业通过十余年的发展,也对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基金行业自 1998 年诞生以来,凭借着低投资门槛、高透明度、较低佣金、享受专家理财等特色优势,成为投资资本市场的重要选择。在基金业发展的 20 年中,基金市场份额呈现阶梯型增长态势。
从公募基金方面来看,初期阶段大致是 1998 年-2001 年,市场品种仅限于封闭式基金,结构不仅单一而且基金规模较小,四年的基金份额分别为 100 亿、500亿、610 亿、809 亿。
成长阶段大致是 2001 年-2006 年,随着市场逐渐开放以及投资者理财意识的增强,资金从社会流入公募基金。2002 年起,公募基金份额开始高速增长,规模也快速扩大,2003 年所占有的 1,633 亿的市场规模相较于 2002 年增加了一倍
多。2004 年至 2005 年 10 月,因受到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基金发行规模呈
现上下波动。2005 年底,我国基金市场上共有封闭式基金 54 只,开放式基金 159只,基金份额 3,200 亿。2006 年-2007 年,基金净值高速增长飙升至 3.2 万亿。 2008 年,随着基金行业迎来了大牛市,大量资金从银行流入基金行业。
2009 年,基金行业发展有所回落。随着股市的反转,基金净值在金融风暴中大幅缩水,大量投资者选择赎回并退出了基金投资,致使当年 65%的基金公司资金回流至银行。
2010 年是标志着中国基金具备成熟市场特征的元年,基金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逐步复苏。基金之间的实质性竞争与博弈真正开始,在当年整体行业资产管理金额未大幅下降的情况下,50%基金公司的资金在流出,这表明流出资金更多的流向了其他基金公司,也表明基金公司之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拉开了基金市场新的序幕。
2011-2015 年,基金份额迅猛增加,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逐步升温。之后,基金行业更是得到了快速发展。
私募基金方面也发展迅猛,截至 2022 年 3 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
理人 24,611 家,管理基金数量 129,955 只,管理基金规模 20.38 万亿元。
近十余年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受益资本市场的放开和政策环境的改善,正逐渐走向成熟,中国市场已逐步迈入“股权投资时代”。在此背景下,国内的全 国社保基金、上市公司、引导基金以及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在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崛 起,出于资产配置或增值的目的,股权投资已然作为重要的投资类别。
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从而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工具,已经成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不可或缺的投资者。在经历了 2002-2006 年的探索起步、2007-2008 年的快速发展、2009 年至今的规范化运作三个阶段后,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日益增强、运作模式日趋完善,其发展已步入繁荣期。
(2)行业前景
未来 5 年基金行业的趋势是规范、创新与发展。我国基金行业仍属于新兴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各类金融机构介入资产管理行业,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点和合理定位,既竞争又合作,未来行业将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
从公募基金方面来看,与互联网的结合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公募基金标准化、规范透明、低门槛、流动性好等制度设计十分契合互联网理财的需要。互联网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紧密合作将会成为未来主流。互联网公司以平台为核心,通过深挖目标用户需求,找到特定客群并聚集客户、引进各类金融产品销售、精确掌握用户体验,从而占据市场份额。基金公司则以产品提供为核心,充分发挥金融产品设计、投资、运作的优势,提供有竞争力、有创新意义的基金产品。
从私募基金方面来看,未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空间非常巨大。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尽管近年来发展很快,但是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PE 渗透率,即一个国家当年 PE 投资额占 GDP 的比重,是衡量私募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中国目前的 PE 渗透率不到 0.3%,而英国是 1.9%,美国是 0.8%,印度是 0.7%。以 2014 年为例,美国的 GDP 是中国的 1.56 倍,但美国私募基金行业管理资产规模却达到了中国的 10 倍以上。可以预见,私募基金的发展仍然具有很大潜力。
产业投资基金整体呈现出巨大增长趋势,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数据统计:截至 2022 年 3 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 24,611 家,
管理基金数量 129,955 只,管理基金规模 20.38 万亿元。目前,整个资产结构发生非常大的变化,而产业投资基金意在寻找真正有成长价值的企业、找到最优质的资产,在经济波动的情况下具有很强的跨周期的特点。在经济“新常态”下,科技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引领全球科技及社会发展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 技术都是靠科技公司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在这些科技公司的背后,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非常大。产业投资基金同时也是政府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力量。
(3)行业政策
2012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84 号公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监督管理,附则 7 章 81 条,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004 年 9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 号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 号)予以废止。
2014 年 6 月 26 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包含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三章风险管理主要环节、第四章风险分类及应对和第五章附则。该文件旨在配合新《基金法》的实施,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014 年 7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该文件旨在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4 年 5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提出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意见提出要发展私募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14 年 8 月 21 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
会令〔2014〕第 105 号),对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关于创业投资的特别规定等做了详细的要求。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了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市场法制建设,为日后基金行业的发展规定了框架。总共包含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第三章基金托管人、第四章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第五章基金的公开募集、第六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第七章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第十一章基金服务机构、第十二章基金行业协会、第十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章法律责任和第十五章附则。
2018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托管与运营专业委员会估值核算小组制定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文件旨在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表:近年来基金投资相关政策
发文单位 | 文号/日期 | 标题 | 主要内容 |
证监会 | 2012 年 9 月 20 日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 法》 | 正式取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 号)。 |
基金业协会 | 2014 年 6 月 26 日 |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 (试行)》 | 配合新《基金法》的实施,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基金行业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 | 2014 年 7 月 7 日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 的健康发展。 |
发文单位 | 文号/日期 | 标题 | 主要内容 |
国务院 | 国发〔2014〕17 号 |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 | 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发展私募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
证监会 | 证监会令〔2014〕第 105 号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 对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关于创业投资 的特别规定等做了详细的要求。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 | 2015 年 4 月 24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2018 年 3 月 5 日 |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 试 行)》 | 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 利益。 |
(4)行业发展趋势
作为金融市场中的朝阳产业,基金仍然是未来几年中有长足发展的一块风水宝地。从国家大政方针来看,规范是未来行业发展的一个主旋律。各项法律法规将会日趋完善,市场将会得到进一步保护。除此之外,另一个重要趋势是创新。除了机制上的创新,还有工具上的创新。总的来说,基金投资行业的根本趋势仍然是发展。随着各类金融机构介入资产管理行业,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点和合理定位,竞争合作并举,未来大资产管理行业将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
公募基金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养老金、海外资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全面提高投资研究能力,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三是随着 FOF 出台、养老金入市,基金公司需从单一的上游产品供应服务延拓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解决方案,由精细化投资到配置化多资产投资,需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资产配置框架和方法论,以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四是基金公司作为投资策略和产品的供给者,将在现有基金类别中不断细化,提供多元化的产品选择;五是推动行业创新,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工具,允许加强衍生品工具的使用、放松商品基金的监管、允许多资产配置基金等;六是基金公司等机构应充分发挥买方优势,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投资。
私募基金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一是引入各类机构投资人的资金,特 别是长期资金;二是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基金应帮助企业实现融资和融智的结合,实现多渠道的市场退出;三是私募证券基金应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 控水平,实现行业整体规模和质量的提升;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更好地保护 投资者权益,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私募基金行业一般都以行 业自律监管为主。总的来说,无论从私募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是从产品质量、管 理规模上来看,在未来都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TMT 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重点,云服务、大数据等新兴科技产业也成为 TMT 行业中的投资热点。由于健康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和重视,健康产业极具投资潜力,已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中一大“朝阳产业”,且医疗健康领域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壁垒,投资回报率较高,所以其也受到了产业投资基金的追捧。除此之外,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稳增长成为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消费品及服务作为稳定经济增长速度、拉动内需的新引擎,也是产业投资基金较为关注的领域。
从中国未来 LP 群体发展的前景上来看,境内养老金(含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险资和上市公司普遍被市场认为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2015 年 8 月 23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办法》,允许养老基金在境内进行投资,这一政策的推出使境内养老金未来的发展较被看好,认为其会成为未来 3 至 5 年内发展前景最佳的 LP;险资因其庞大的资产配置规模和严格的基金筛选标准,也被认为是国内人民币基金的重要 LP;上市公司加速扩张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的产业链布局,使其有成为人民币基金的重要 LP 的潜力。
2、金融服务
(1)行业现况
2019 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政策法规环境持续改善,保理相关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行业市场认知度和受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需求持续上升;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日益活跃,保理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展;但行业风险仍处于较高水平,风险暴雷事件仍频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
及分公司存量共计 10,724 家。其中在 2019 年下半年,行业已出现一定规模的企
业集中清退,存量较 2019 年中净减少 1,357 家。但国内商业保理行业在逆势中
仍顽强增长。据测算,全年商业保理业务量达到 1.38 万亿人民币,较 2018 年增长了 15%。从调研数据来看,目前保理公司聚焦服务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更加注重应收账款登记,并在股东和银行寻求融资的基础上积极开拓 ABS 等融资渠道,且取得一定成效。
据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研发中心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
2020 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 公司和收购
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 12,156 家,较 2019 年底的 12,130 家增加了 26 家,同比
增长 0.21%。从业务总量看,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
65,040 亿元人民币,比 2019 年底的 66,540 亿元减少约 1,500 亿元,比上年下降
2.3%。这是中国租赁业再度复兴后的首次负增长。截至 12 月底,全球业务总量
x为 39,800 亿美元,比上年底的 41,600 亿美元下降约 4.5%。中国 12 月底业务
总量为 65,040 亿人民币,约合 9,426 亿美元,以此统计,2020 年,中国业务总
量约占世界的 23.7%。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约为 12,159
家,较2020 年末略有增加;行业注册资金约合33,259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
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 63,030 亿元人民币,较 2020 年末下降 3.1%。
(2)行业前景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新常态经济条件下租赁行业发展将迎来五大发展机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释放巨大融资租赁需求;城镇化和工业化为融资租赁业提供发展空间;深化金融改革为租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成为融资租赁业增长的重要引擎;监管环境优化为融资租赁业发展保驾护航。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大及试点经验的推广,以高铁、核电为代表的国内高精尖装备将加快“走出去”,海外业务也将进一步提升。
(3)行业政策
2015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会议确定,一是厉行简政放权,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船舶、农机、医疗器械、飞机等设备融资租
赁简化相关登记许可或进出口手续。在经营资质认定上同等对待租赁方式购入和自行购买的设备。二是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支持设立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租赁公司。鼓励通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四是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风险管理。
2015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企业拓市场增效益。会议鼓励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效益企业加大信贷投放,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确定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
2015 年 12 月 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会议决定,一是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二是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三是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2016 年 3 月 5 日,xxxx理所作的《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报告指出要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启动投贷联动试点。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等。
2020 年 5 月 26 日,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该办法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表:近年来金融服务相关政策
发文单位 | 文号/日期 | 标题 | 主要内容 |
国务院 | 2015 年 8 月 26 日 | xxx主持召开 国务院常务会议 | 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 施,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
国务院 | 2015 年 11 月 4 日 | xxx主持召开 国务院常务会议 | 部署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确定深化利率 市场化改革 |
国务院 | 2015 年 12 月 2 日 | xxx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听取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情况和下一步金 融改革开放相关工作汇报,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
国务院 | 2016 年 3 月 5 日 | 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 |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 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
银保监会 | 2020 年 5 月 26 日 |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 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
(4)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新常态经济条件下租赁行业发展将迎来五大发展机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释放巨大融资租赁需求;城镇化和工业化为融资租赁业提供发展空间;深化金融改革为租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成为融资租赁业增长的重要引擎;监管环境优化为融资租赁业发展保驾护航。此外,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及落地实施,融资租赁行业有望继续“减量增质”、回归本源。
随着内资试点企业申报流程的简化,以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修订等行业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融资租赁社会认知度的进一步提高,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将更加便捷,企业数量将继续较快增长,行业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大及试点经验的推广,以高铁、核电为代表的国内高精尖装备将加快“走出去”,海外业务将进一步提升。
发展区域方面,依托“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融资租赁企业将逐步从沿海地区集中分布逐渐向中西部、东北部扩张,行业将在集聚发展基础上,逐步调节区域xx。特别是发展相对较弱的中西部区域正在借助政策春风,加快发展的步伐,提高本地融资租赁行业的渗透率,同时放眼国内外,力图搭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便车,促进租赁企业“走出去”。
业务领域方面,受我国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和政策规划引导影响,融资租赁在继续保持飞机、轮船、机械设备等大型固定资产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将在农机、科技、创投、文化、教育、卫生及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开展业务,逐步改变公共领域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局面,并向电子信息、大生命健康、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布局,使业务范围加速扩展,产业对接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相对于成熟的国际融资租赁市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业务同质化竞争激烈,渗透率不高。这两年雨后春笋般涌现的融资租赁机构,不乏空壳机构,行业亟待在规范中发展。虽然未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但是对于后发地区的融资租赁行业来讲,加入同质化的竞争并非做大做强的理性选择,更应该注重专业化发展,结合地区产业优势,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为市场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并提供增值服务。当前,融资租赁业已经步入“红海”,激烈的竞争必然导致行业利润空间的收窄。要想在竞争中保持市场份额,必须走专业化路线,而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国际化将是未来发展的“蓝海”。
3、股权运作
(1)行业现况
长期以来,国有资本分布较为分散,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制建立后,国有资本相对固化的局面尚未根本打破。一方面部分企业结构调整所需资金筹集困难,过度依赖债务融资、财务负担沉重,在满足国家急需投入的领域难以迅速投入;另一方面巨额国有资本在资本市场闲置的同时,由于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现状长期无法改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善,生产经营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为此,亟需两类公司对现有的国有资本进一步统一筹划和市值管理,促进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将闲置的国有资本用起来,将运营效率不高的资本投入到回报更高的领域,提高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在实践中,资本投资、运营两类功能本身很难截然分开,很少有投资者资本投入后却不管运营,也很少有运营资本者不理会投资方的目标和关切随意运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应该体现出资人的意志和利益,以全国人民长远利益为主要目标,通过两类公司的探索,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2)行业前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 2015 年 8 月 24 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中指出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意见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国务院 2015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 号)指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意见提出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或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
2015 年 10 月 29 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建议要求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2016 年 3 月 5 日xxx总理所作的《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6 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国务院 2018 年 7 月 30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