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镇兴宁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招标文件(321283106N24050009)
广陵镇兴宁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招标文件(321283106N24050009)
一.招标条件
根据泰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泰兴市广陵镇兴宁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泰兴市广陵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决定对广陵镇兴宁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兴宁社区
2.2 质量标准:合格
2.3 工程概况:兴宁社区安装 68 盏太阳能路灯(光源 80W、配置为 12V 100AH 锂电池、太阳能板 120W,基础 600*600*1500MM,含安装和配套设施)。由于项目现场比较复杂,矛盾较多,请各投标单位勘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单(所有矛盾协调由中标方承担)。杆长 7 米,DN60 的镀锌管,x 2400/个,单价中标,最后按已实际安装数量结算。投标人应具备电力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4 招标控制价:163201.53 元;最高限价:163200.00 元(凡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5 项目周期:20 天
2.6 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付款方式
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付第一年付结算价的 50%,第二年付 30%,余款第
三年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 [电力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
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①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xxx办[2018]23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
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2)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在线交易”模块(xxxx://xxx0.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会员。
注:🙰、企业会员实名需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xxxxxxxxxx 000xxxx 00-000)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基本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标单位现场实名认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已认证过的无需再次认证,直接线上报名即可)
🙵、认证完成后投标人可在线报名,报名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 B 证、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参照泰住建【2017】64 号文)、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竞价文件费用缴纳截图证明材料(备注单位简称及所报工程名称)、竞价文件费用转账截图证明材料(备
注单位简称及所报项目名称)、现场踏勘证明原件(格式自拟,业主及投标单位盖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复印盖章扫描整合成 PDF 格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若上传资料不齐全或扫描不清晰、无法辨认会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人报名后,审核前扫描支付到下图二维码账号(微信),并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保证金:3000.00 元((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系统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请及时缴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上的“已报名项目”核实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竞价前核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中报名费及保证金未显示“已缴纳”,则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在线竞价。
②请按缴款通知单要求,一次性足额缴费(不接受分批支付,否则将导致缴款失败)
③投标单位需自行配备与在线竞价相关的网络和设备等,在竞价时间前保证网络及设备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竞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自付。
(5)本工程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直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在线自由竞价一次出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中标资格。
注: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8:30 时,结束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8:40
时。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单位需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泰兴市广陵镇兴宁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1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凭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获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取消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九.合同授予
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施工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修正投标价的除外),合同工期为中标工期,合同质量为中标
质量。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得违法分包。
5.投标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或分包人工资。
6.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7、本工程总报价即为合同价,本竞价说明、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是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工程竣工后,除国家政策性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8、投标人无需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控制价总价下浮报价,中标价与招标控
制价的比值即为下浮率,用于结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
(二)现场考察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将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均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需要报名的单位必须至现场勘察后,凭村出具证明方可报名。
(三)其他要求
1、施工方负责施工标准,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的矛盾由中标方自行协调(村协助),施工方施工中所要用的一切机械费,便道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自行处理等与村无关。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广陵镇兴宁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 xxx
电 话: 13645266489
招标代理:江苏省xx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5722467637
日 期:2024 年 5 月 24 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
受委托人(二):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
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泰兴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意向投标贵中心编号为 321283106N24050009 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农村产权交易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
四、我方将以自己申报的投标报价完成交易,并遵守交易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投标方(签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