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d FX
附件 03
Nord FX
“MetaTrader”平台交易规定
1. 一般规定
1.1. 本规定中的条款与条件适用于"MetaTrader"平台上的客户交易、定单处理,以及由公司执行的客户的请求和指令等,其中包括:
a) 开/平仓、配置、修改、删除和执行交易单的规则;
b) 当客户的未结头寸导致账户出现保证金比例不足时,公司对交易单的处理行为;
c) 客户和公司间针对交易问题的纠纷处理程序。
1.2. 位于公司官方网站上的合约规格,被视为本规定和客户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合约规格内给出了所有可供交易使用的品种清单和主要的交易条件。
1.3. 公司只可根据客户协议和本规定对可供交易的品种清单和主要的交易条件进行变更。
1.4. 客户只能在此交易品种允许的交易时段内进行交易。每个品种的交易时间记录在公司官方网站的交易品种规格内。
1.5. 客户交易账户的最大融资杠杆由账户类型决定:
1.5.1. 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更改融资杠杆的大小:
a) 事先通知客户(不少于 7 个日历日
);
b) 在不可抗力和紧急情况下,不事先通知客户;
c) 依照公司官方网站上的交易品种规格
,本着与保证金需求水平一致的目的
,单独为每一名客户调整融资杠杆比例;
d) 在客户的合理要求下,根据客户的交易战略需求,单独为每位客户调整。
1.5.2. 公司有权在涉及影响未平头寸和新开头寸的情况下,改变融资杠杆的大小
。
1.6. 根据客户的交易账户类型,公司采用了不同类型及不同大小的点差。
1.6.1. Fix 账户使用固定点差。
1.6.2. 固定点差可以改变:
a) 事先通知客户(不少于 7 个日历日
);
b) 在不正常的市场情况下,不事先通知客户;
c) 在不可抗力和紧急情况下,不事先通知客户;
1.6.3. 在 Pro 账户和 Zero 账户上使用的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而随之变动的浮动点差。
1.6.4. 可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查看每种交易账户中每个交易品种的点差大小(常见点差)。
1.7. 如果将未结头寸持仓至第二天,公司会对其清算隔夜利息。具体每个品种的隔夜利息值可以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查看。
1.7.1. 未结头寸的隔夜利息清算时间为交易平台时间的 23:59:00 到 00:01:00。
1.7.2. 公 司 保 证 在 交 易 平 台 时 间 的 23:59:00 至 00:00:00 对所有的未结头寸清算隔夜利息。
1.7.3. 持有未结头寸从周三过夜至周四将清算 3 倍的隔夜利息。
1.8. 客户端将作为客户发送请求和指令的主要方式。一旦客户因技术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客户端执行操作,客户有权通过公司的交易员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下达指令。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必须遵守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电话交谈计划(客户协议附件 03)。
1.9. 客户通过客户端提交的请求和指令的一般处理程序:
1.9.1. 在执行交易操作时,使用“立即执行
(Instant execution)”报价机制。
1.9.2. 客户通过客户端发送的请求和指令在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传输和处理
:
a) 客户发送的请求或指令在客户端被测试是否有效;
b) 客户端将请求或指令发送至服务器;
c) 如果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连接稳定,客户的指令进入到服务器,并再次测试是否有效(在该情况下,服务器日志将出现记录信息 «request was accepted by server/请求被服务器接受»);
d) 如果客户的请求正确,将根据其到达时间放置于执行队列中,同时在客户端的定单窗口内反映出指令当前的处理状态" Order is accepted/定单被接受";
e) 客户的请求或指令传输至系统并处理
,客户端的窗口显示其处理状态
"Order is in process/定单在处理中"
;
f) 客户的请求或指令被系统处理后,其处理结果传输至服务器;
g) 服务器将处理结果发送到客户端;
h) 如果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连接稳定,客户端接收到对客户的请求和指令的处理结果。
1.9.3. 客户有权尝试取消先前发送的状态为
" Order is accepted 定单被接受"、且
位于执行队列中的请求或指令。为完成这一操作, 客户需点击 "Cancel order/取消定单"按钮。但公司不能保证这样的尝试会取得成功。
1.9.4. 请求或指令的处理时间取决于客户端和公司服务器间的通信质量,以及市场情况。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客户的请求或指令的处理时间通常需约 1秒钟。在不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客户的请求和指令的处理时间会大大延长
。
1.9.5. 每一个位于执行队列中的客户指令会在 3 分钟内传输至系统。如果指令没有在 3 分钟内传输至系统并处理
,那么该指令将视为无效,并自动从
执行队列中删除。
1.9.6. 客户的请求或指令可在下述情况被拒绝:
a) 在市场开市时,如果客户在第一个牌价进入交易平台前发送请求或指令。
b) 当客户的交易账户内没有足够的,用于开设一个所需大小的新头寸的可用保证金;
c) 当客户请求的头寸大小由于在市场上不可用而导致无法执行;
d) 违反每种账户类型中规定的:最小/最大手的限制,客户头寸总计和/或未结头寸及挂单的最大数量限制等;
e) 在不正常的市场条件下。
1.10. 公司有权因国家和国际假日、银行假日或其它类似的情况,更改保证金需求、点差、定单执行方式及其它交易条件。公司将在执行这些改变的 7 天前通知客户。所有交易条件的变更将应用于未平仓头寸和新建头寸。
1.11. 在不可抗力和紧急情况下,公司有权不事先通知客户,而改变任何的交易条件。所有交易条件的变更将应用于未平仓头寸和新建头寸
。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措施减少和降低这些变化对客户的负面影响。
1.12. 公司保证,客户在非市场牌价(Spike)下完成的任何交易操作,将在查明错误事实后立即恢复。
1.13. 因公司服务器软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报价延迟
、出现非市场牌价或其它错误情况,公司有权重新审查客户的交易结果。
2. 建立头寸(开仓)
2.1. 建立买入头寸按照 Ask 价格执行;建立卖出头寸按照 Bid 价格执行。
2.2. 客户通过从客户端传输请求和指令至公司服务器完成开仓。发送的请求和指令必须指定以下参数:
a) 交易品种名称;
b) 交易量。
2.3. 要建立一个头寸,客户必须将所需执行的请求或指令从客户端发送至公司服务器。
2.3.1. 要建立一个买入头寸,客户需在客户端的定单窗口点击按钮«买(Buy)»,以发送一个指令到服务器。
2.3.2. 要建立一个卖出头寸,客户需在客户端的定单窗口点击按钮«卖(Sell)»,以发送一个指令到服务器。
2.4. 开仓指令也可由安装在客户端上的 EA 智能交易系统生成并传送至公司服务器。公司不对由客户端发出指令的方式进行定义及区分
。
2.5. 当客户的开仓指令传递至服务器时,系统将自动检查交易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可用保证金
,以用于建立一个新头寸。
2.5.1. 如果可用保证金足以开仓,一个新头寸将被建立。
2.5.2. 如果可用保证金不足以开仓,新头寸将不能被建立。同时在定单窗口将显
示«Not enough money/保证金不足»
。
2.6. 如果客户发送的指令在处理过程中,牌价发生了变化,系统将提供一个新的 Bid/Ask 价格。在这种情况下, 会弹出一个含有新价格的 "Requote/重新报价"窗口。如果客户同意以新的报价执行交易,则客户必须在三秒钟内点击位于 "Requote/ 重新报价 " 窗口内的"OK/确定 "按钮。如果在三秒钟内,客户没
有点击"OK/确定"按钮,则表示客户拒绝接受以新的报价执行交易。
2.7. 只有当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关记录时,客户的开仓指令才被视作为已执行,且头寸也被成功建立。
2.8. 每一个新建立的头寸都将被按序分配到一个定单号。
2.9. 买卖交易、配置、修改及删除定单只能由客户在每个交易品种所允许的交易时间段内进行。每个交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可以在公司官方网站的账户合约规格内查看。
2.10. 系统将拒绝处理在非交易时间段,或开市后在交易平台出现第一个牌价前,收到的开仓指令。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窗口将弹出"报价关闭 /交易禁止"的提示信息。当客户的开仓指令被错误地按照前一天的收盘价(或其它非市场牌价)执行时,公司有权取消该交易并清空其盈亏结果,包括即使客户之后全部或部分关闭该头寸。在该情况下,公司将与客户联系并给予相关的通知。
3. 关闭头寸(平仓)
3.1. 关闭买入头寸(即:卖出)按照 Bid 价格执行。关闭卖出头寸(即:买入)按照 Ask 价格执行。
3.2. 客户通过从客户端发送指令至公司服务器完成平仓。发送的指令必须指定以下参数:
a) 要关闭的头寸的定单号;
b) 交易量。
3.3. 平仓指令通过在客户端定单窗口点击"Close/关闭 #…"按钮后发送至服务器。
3.4. 平仓指令也可由安装在客户端上的 EA 智能交易系统生成并传送至公司服务器。公司不对由客户端发出指令的方式进行定义及区分
。
3.5. 客户也可通过设置定单的"Stop Loss/止损"和 "Take Profit/获利"来平仓。
3.6. 如果客户发送的指令在处理过程中,牌价发生了变化,系统将提供一个新的 Bid/Ask 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会弹出一个含有新价格的"Requote/重新报价"窗口。如果客户同意
以新的报价执行交易,则客户必须在三秒钟 | |
内点击位于 "Requote/ 重新报价 " 窗口内的 | |
"OK/确定"按钮。如果在三秒钟内,客户没 | |
有点击"OK/确定"按钮,则表示客户拒绝接 | |
受以新的报价执行交易。 | |
3.7. | 如果交易单因 "Stop Loss/ 止损 " 或 "Take |
Profit/获利"而已经位与x仓的执行队列中, | |
公司有权拒绝客户在这个时候发送的平仓指 | |
令。 | |
3.8. | 如果交易账户的持仓列表中包含 2 个或更多 |
的锁仓头寸,若要生成一个请求或指令来关 | |
闭其中任何一个头寸,可以在客户端定单窗 | |
口的"Type/类型"下拉列表中,找到增加的 | |
"Close#…. by#"/"与…平仓"选项,如果客户 | |
选择此选项,则定单窗口内会显示一个或多 | |
个方向相反的未结头寸。一旦从列表中选择 | |
了头寸,按钮"Close#…. by#"/"平仓 #…. 与 | |
#"会被激活,点击后客户可以关闭大小相同 | |
的锁仓,或部分关闭两个大小不同的锁仓。 | |
在这种情况下,较小的头寸和较大头寸中对 | |
应的部分关闭,较大头寸中剩余的部分留 | |
下,并基于其方向打开一个新的头寸,同时 | |
被分配一个新的定单号。本条仅适用于 | |
Close Buy/ 关闭购买功能已启用的账户类 | |
型。 | |
3.9. | 如果交易账户的持仓列表中包含 2 个或更多 |
的锁仓头寸,若要生成一个请求或指令来关 | |
闭其中任何一个头寸,可以在客户端定单窗 | |
口的"Type/类型"下拉列表中,找到增加的 | |
""Multiple Close by"/" 多仓位相互平仓 " 选 | |
项。如果客户选择此选项,则定单窗口内会 | |
显示该交易品种全部的未结头寸,同时激活 | |
按钮"Multiple Close by for"/"多仓位平仓: | |
",点击后客户可以关闭该交易品种的全部 | |
锁仓。在这种情况下,较小的头寸和较大头 | |
寸中对应的部分关闭,较大头寸中剩余的部 | |
分留下,并基于其方向打开一个新的头寸, | |
同时被分配一个新的定单号。本条仅适用于 | |
Close Buy/ 关闭购买功能已启用的账户类 | |
型。 | |
3.10. | 只有当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关记录时, |
客户的平仓指令才被视作为已执行,且头寸 | |
也被成功关闭。 | |
3.11. | 系统将拒绝处理在非交易时间段,或开市后 |
在交易平台出现第一个牌价前,收到的平仓 |
平仓指令被错误地按照前一天的收盘价(或其它非市场牌价)执行时,公司有权取消该交易、清空其盈亏结果,并恢复被关闭的头寸。在该情况下,公司将与客户联系并给予相关的通知。
4. 强行平仓
4.1. 当客户账户内的保证金比例低于 40%(Fix、 Pro 账户)、60%(Zero 账户)时,将出现 " Margin call/保证金追缴"情况,公司此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但不一定)关闭客户的一个或几个头寸。关于是否关闭头寸,需由公司决定。
4.2. 如果客户账户内的保证金比例低于 20%
(Fix、Pro 账户)或者 40% (Zero 账户)时,将出现"Stop out/强行平仓"情况,公司为避免账户余额出现负值,有权强行关闭客户的一个或几个头寸,而无需经过客户同意
,且不进行任何事先通知。
4.3. 服务器会对交易账户的当前状态进行监控,并在符合本协议 4.2.条规定的情况时,生成强行平仓指令。强行xx指令将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在客户的指令队列中被按序处理
。被强行平仓的头寸会被记录至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并添加附注"Stop out"或“SO”。
4.4. 如果客户同时持有多个未结头寸,浮动亏损最高的头寸将首先被关闭。
4.5. 如果客户的交易账户经过强行平仓后,净值变为负数,公司将对其进行补偿,以使账户净值恢复到零。该补偿只有当客户在净值变为负值的同时没有任何未结头寸,才会进行清算。
4.6. 公司将基于其立场对强行平仓享有主动权。包括不事先通知客户,强行平仓也可能用于本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况下。
指令。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窗口将弹出"报价关闭 /交易禁止"的提示信息。当客户的
5. 交易平台上的定单类型
5.1. 在 MetaTrader 交易平台上建立头寸(挂单)可以使用以下指令:
a) "Buy Stop/止损买入" - 在高于现价的价格建仓买入的挂单操作指令;
b) "Sell Stop/止损卖出" - 在低于现价的价格建仓卖出的挂单操作指令;
c) "Buy Limit/限价买入" - 在低于现价的价格建仓买入的挂单操作指令;
d) "Sell Limit/限价卖出" - 在高于现价的价格建仓卖出的挂单操作指令。
5.2. 关闭头寸可以使用以下指令:
a) "Stop Loss/止损" - 在较开仓价格更少利的价格位置关闭先前建立的头寸的操作指令;
b) "Take Profit/获利" - 在较开仓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位置关闭先前建立的头寸的操作指令。
6. 定单配置程序
6.1. 当客户在提交配置挂单的指令时,需指定以下必备参数:
a) 交易品种名称;
b) 定单类型;
c) 定单量;
d) 定单水平。
6.2. 除必备参数外,客户还可以在配置挂单的指令中,根据需要设置以下可选参数:
a) 挂单的 "Stop Loss/ 止损 " 水平 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Stop Loss/
止损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b) 挂单的 "Take Profit/ 获利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Take Profit/
获利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c) 挂单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6.3. 针对全体交易品种的所有挂单、"Stop Loss/止损"单和"Take Profit/获利"单都拥有 GTC状态( "Good Till Cancelled/ 撤销前有效")
,并可在无限期内被执行。
6.4.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有权拒绝客户配置挂单的指令:
a) 如果所需的一个或多个必备参数未指定或不正确;
b) 如果一个或多个可选参数不正确;
c) 当违反该类型账户所允许的最大下单数限制时。
6.5. 当客户对已建立的头寸提交"Stop Loss/止损"和"Take Profit/获利"的定单配置指令时,需指定以下参数:
a) 已建立头寸的定单号;
b) 定 单 的 "Stop Loss/ 止损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Stop Loss/
止损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c) 定单的 "Take Profit/ 获利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Take Profit/
获利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如果一个或多个参数未正确指定,指令将被拒绝,同时«Modify…/修改…»按钮保持无效
。
6.6. 不能在接近当前市场价格和/或挂单水平一定点数的位置配置任何类型的定单。每个交易品种的 定单配置水平距当前价格(挂单水平)的最小点数距离,可以在公司官方网站的账户合约规格内查看。
6.7. 一旦在定单配置指令的处理过程中,当前牌价达到违反本节和/或合约规格中的至少一个条件的价格水平时,公司有权拒绝该指令。
6.8. 为减少挂单激活时的滑点情况,挂单在定单建立的同时传送至市场。因此,在缺乏客户存款担保的情况下,不允许建立挂单。受此影响,系统将为每个挂单创建一个金额为
250 美金/标准手的虚拟保证金(与融资杠杆大小无关)。这可能因超过了账户中的可用资金数目而无法建立定单(单独或累计)。
6.9. 只有当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关记录时,客户的定单配置指令才被视作为已处理,且定单也被配置成功。
6.10. 每一个挂单都将被分配到一个定单号。
6.11. 配置、修改及删除定单只能由客户在每个交易品种所允许的交易时间段内进行。每个交
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可以在公司官方网站的账户合约规格内查看。
6.12. 系统将拒绝处理在非交易时间段,或开市后在交易平台出现第一个牌价前,收到的定单配置指令。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窗口将弹出"报价关闭 /交易禁止"的提示信息。当客户的定单配置指令被错误地执行时,公司有权取消该定单,若一旦定单在取消前被执行,则公司有权取消该交易并清空其盈亏结果。在该情况下,公司将与客户联系并给予相关的通知。
7. 修改和删除定单
7.1. 客户有权在任何挂单、«Stop Loss/ 止损»单
、«Take Profit/获利»单激活之前,对其进行修改和/或删除。
7.2. 当客户提交修改挂单参数的指令时(挂单水平,当前挂单的"Stop Loss/ 止损" 和"Take Profit/获利"),需指定以下参数:
a) 定单号;
b) 定单水平;
c) 定单的 "Stop Loss/ 止损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Stop Loss/
止损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d) 定单的 "Take Profit/ 获利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Take Profit/
获利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如果一个或多个参数未正确指定,指令将被拒绝,同时«Modify…/修改…»按钮保持无效
。
7.3. 当客户对已建立的头寸提交修改"Stop Loss/止损"和"Take Profit/获利"的指令时,需指定以下参数:
a) 已建立头寸的定单号
b) 定 单 的 "Stop Loss/ 止损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Stop Loss/
止损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c) 定单的 "Take Profit/ 获利 " 水平为
0.0000,表示其未设置"Take Profit/
获利 " (或之前设置过,现已删除)
。
如果一个或多个参数未正确指定,指令将被拒绝,同时«Modify…/修改…»按钮保持无效
。
7.4. 当客户提交删除挂单的指令时,需指定要删除的定单号码。
7.5. 如果当前市价接近公司官网上的合约规格中规定的价格水平时,公司有权不处理客户的修改或删除定单的指令。
7.6. 如果在修改或删除指令的处理过程中,当前价格达到定单水平,和/或定单已位于执行队列中时,公司有权拒绝该指令。
7.7. 只有当服务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关记录时,客户修改或删除定单的指令才被视作为已处理,且定单也被成功修改或删除。
7.8. 如果修改或删除定单的指令的处理过程,在定单位于执行队列之后才完成,公司有权取消对定单的修改和删除。
7.9. 系统将拒绝处理在非交易时间段,或开市后在交易平台出现第一个牌价前,收到的修改或删除定单的指令。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端窗口将弹出"报价关闭 /交易禁止"的提示信息
。当客户的修改或删除定单的指令被错误地执行时,公司有权取消对该定单的修改或删除,并将定单恢复至初始状态。若市价在该时间段达到了相应的定单水平,则执行定单
。所有被错误地修改定单的未平仓头寸一旦被处理,将被取消,并清空其盈亏结果。在该情况下,公司将与客户联系并给予相关的通知。
8. 执行定单
8.1. 定单将在以下情况被放入到执行队列中:
a) 当牌价行情中的 Bid 价格变成等于或低于定单水平时,"Sell Stop/止损卖出"单被放入到执行队列中;
b) 当牌价行情中的 Ask 价格变成等于或高于定单水平时,"Buy Stop/止损买入"单被放入到执行队列中;
c) 当牌价行情中的 Bid 价格变成等于或高于定单水平时,"Sell Limit/限价卖出"单被放入到执行队列中;
d) 当牌价行情中的 Ask 价格变成等于或低于定单水平时,"Buy Limit/限价买入"单被放入到执行队列中;
e) 当牌价行情中的 Bid 价格变成等于或高于定单水平时,在已建立的买入头寸上的"Take Profit/获利"单生效。
f) 当牌价行情中的 Bid 价格变成等于或低于定单水平时,在已建立的买入头寸上的"Stop Loss/止损"单生效。
g) 当牌价行情中的 Ask 价格变成等于或低于定单水平时,在已建立的卖出头寸上的"Take Profit/获利"单生效。
h) 当牌价行情中的 Ask 价格变成等于或高于定单水平时,在已建立的卖出头寸上的"Stop Loss/止损"单生效。
8.2. 一旦挂单进入到执行队列中,服务器将自动检查交易账户是否拥有足以建立该头寸的可用保证金。
8.2.1. 如果可用保证金足以开仓,则定单被执行、头寸被建立。同时,在服务器的日志文件中会添加相关的记录,而由执行挂单建立的头寸,将保留挂单的单号。
8.2.2. 如果可用保证金不足以开仓,那么公司有权建立头寸,也有权不建立头寸并删除挂单,并添加附注 "Deleted (no money) "。
8.2.3. 如果市场上的外汇供需量足以执行订单,那么订单会立即执行。一旦供需不足或缺乏,以及对银行形成价格的情况下,由于供需量限制以及 ECN或银行等方面的技术问题等,该订单将不能得到处理。只要订单未被执行
,那么它将继续执行,或订单不再符合其执行条件并返回到"placed/放置 "阶段。在交易终端上进入执行的订单将以黄色突出显示,且不允许进行任何更改。
8.3. 只有当服务器日志文件出现相关的记录时,定单才被视作为已执行。
8.4.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公司将准确按照请求的价格执行 Fix 账户上的挂单(不滑点)。而 Pro 及 Zero 账户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挂单
。
8.5. 在某些情况下,价格出现细小的缺口时,定
单可能会按照正常的程序以指定的价格执行
。Pro 及 Zero 账户内的定单执行时不添加附注。
a) 当挂单的开仓水平和"Take Profit/获利"位落入价格缺口时,挂单取消并添加附注[cancelled/gap];
b) 当"Take Profit/获利"位落入价格缺口时,按照定单上请求的价格执行;
c) 当"Stop Loss/止损"位落入价格缺口时,按照价格缺口后第一个可用的价格执行,并添加附注[sl/gap];
d) "Buy Stop/ 止损买入 " 挂单和 "Sell Stop/止损卖出"挂单按照价格缺口后第一个可用的价格执行,并添加附注
[started/gap];
e) "Buy Limit 限价买入 " 挂单和 "Sell Limit 限价卖出"挂单按照定单上请求的 价 格 执 行 , 并 添 加 附 注
[started/gap];
在某些情况下,价格出现细小的缺口时,订单可能会按照正常的程序以指定的价格执行。 Pro 账户及 Zero 账户内的订单执行时不添加附注。
8.6. 如果多个定单同时落入价格缺口内,它们将按照从小到大的定单号顺序依次进入执行队列。
9. 争议解决程序
9.1. 一旦客户认为公司违反了其权利,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中的义务,或实施了其它的有关买卖交易方面的违规行为。客户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
9.2. 申诉由客户提交,公司将按照程序,并遵照客户协议的第 12 章中的条款和期限进行审议。
9.3. 如果客户被事先通知有关服务器维护的相关信息,则在服务器维护期间的未处理指令将不予受理。
9.4. 如有必要,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自行决定是否对争端情况发起审议。
9.5. 决定客户在金融市场上的买卖交易的争议情形期间,服务器日志文件是主要信息来源。在对争议情形进行审查时,服务器日志文件所载信息绝对胜过其它论据,包括客户端日志文件所载信息。货币对图表仅可用作参考信息使用,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显示不正确的信息,不符合系统收到的报价。
9.6. 争议情况的解决,可以由本公司:
a) 以修正赔偿的形式,充入客户的交易账户,或从客户的交易账户扣除;
b) 恢复被错误关闭的头寸;
c) 取消被错误建立的头寸和下单。
公司有权自行选择解决争端的途径。公司应按照惯常做法,用行动完全和公平的解决争端情况。
9.7. 如申诉被认为合理,则应向客户的交易账户支付赔偿金予以解决。公司不赔偿客户的利润损失,特别是当客户有做出某种行为的意图但因故没有实施时。公司不赔偿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9.8. 买卖交易中的典型争议情况及其解决程序。
9.8.1. 系统需要一个合理的时间来执行定单
。在提交定单未执行的申诉前,客户须确保,已经超过了用于执行定单的足够多的时间。
9.8.2. 在争议情况发生到对申诉作出决定的过程期间,若客户对出现争议的定单完成了任何 «Stop Loss/ 止损 » 或
«Take Profit/获利»行为,公司有权拒绝该申诉。
9.8.3. 如果 «Stop Loss/ 止损 » 单或 «Take Profit/ 获利 » 单被放置于执行队列
中,但系统却错误地确认了定单的修改或删除,那么公司有权按照最后一次修改或删除前的水平执行定单。
9.8.4. 如果挂单被放置于执行队列中,但系统错误地确认了其定单水平的修改,那么公司有权按照最后一次修改前的水平执行定单。
9.8.5. 如果挂单被放置于执行队列中,但系统确认了定单的删除,那么公司有权删除该挂单。
9.8.6. 如果由公司确认,是系统错误导致了定单的平仓行为(«Stop Loss/止损»
或«Take Profit/获利»)未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平仓水平和定单的预设平仓水平之间的差额,存入/扣除相应的资金。
9.8.7. 公司有权按照牌价流中的现时牌价,或根据市场点差按照打开或关闭定单时的牌价,关闭造成争议情况的头寸
。
9.8.8. 如果公司同意因未执行挂单而进行赔偿,公司将根据实际开仓水平和定单的预设(未出现错误)执行水平之间的差额,存入/扣除相应的资金。
9.8.9. 如果在同一个交易账户内,有一个或多个定单进入到执行队列中。而客户的账户内没有足够的资金完成交易操作,那么公司有权拒绝执行一个或多个定单。
9.8.10. 如果系统按照非市场牌价执行了客户的 «Stop Loss/ 止 损 » 单 或 «Take Profit/获利»单,并因此引发合理索
赔。若在决定赔偿的那一刻的现时牌价较非市场牌价之前的价格差,公司应根据按实际平仓和按非市场牌价之前的价格平仓,计算差额并进行赔偿
。
9.8.11. 如果客户的开仓定单按照非市场牌价被执行,或客户用非市场牌价建立了头寸,若客户未自行关闭该头寸,那么公司有权按照现时牌价关闭该头寸并清空其盈亏结果。
9.8.12. 如果系统按照非市场牌价执行强行平仓,并因此引发合理索赔。若在决定赔偿的那一刻的现时牌价较非市场牌价之前的价格差,公司应根据按实际平仓和按非市场牌价之前的价格平仓,计算差额并进行赔偿。
9.8.13. 如果客户用非市场牌价关闭了头寸
,公司有权根据按实际平仓和按非市场牌价之前的价格平仓之间的差额,存入/扣除相应的资金。
9.8.14. 如果客户能够证明其打开和/或关闭交易时的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别,公司将通过和客户进行协议,决定是应根据实际的市场牌价重新计算本次交易的盈亏结果,还是完全清空它。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自行选择解决争端的方法。
9.8.15. 在建立头寸时,由系统的明显错误后果所造成的补偿如下:若客户未自行关闭该头寸,已建立的头寸按照现时牌价关闭,并清空其盈亏结果。
9.8.16. 在关闭头寸时,由系统的明显错误后果所造成的补偿,应根据按实际平仓和按最后一分钟(出现明显错误之前的时间)的收盘价平仓之间的差额,存入/扣除相应的资金。如果在牌价流中出现价格缺口,公司可以在符合客户协议条款的情况下,使用其它同类型交易商的同步牌价。
9.9. 如果出现客户协议和本规定中未描述的争议情形,公司应在一般市场惯例、公司内部政策和公司公平解决争议情形的思想等原则的指导下,对申诉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