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元 总价/元 1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1 mDX-13SDKL1A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58000 358000 2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AJ12 广州艾捷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2500 42500 3 连体式综合牙科治疗设备 1 Care-33D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2000 42000 4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 1 GIANT-45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500 5500 5 压力蒸汽灭菌器 1 SEA23L...
购 销 合 同
甲方: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乙方:国药口腔同好医疗器械(太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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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购销合同,并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购销商品及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 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 | mDX-13SDKL1A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358000 | 358000 |
2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1 | AJ12 | 广州艾捷斯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 | 42500 | 42500 |
3 | 连体式综合牙科治 疗设备 | 1 | Care-33D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42000 | 42000 |
4 |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 机 | 1 | GIANT-45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5500 | 5500 |
5 | 压力蒸汽灭菌器 | 1 | SEA23L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18000 | 18000 |
6 | 封口机 | 1 | SEAL1000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7 | 根管长度测量仪 | 1 | Woodpex III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8 | 根管预备机 | 1 | Endo Radar Pro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 8500 | 8500 |
9 | 牙科影像板扫描仪 | 1 | Free Scan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 10800 | 10800 |
10 | 牙科 X 射线机 | 1 | RAY98(P)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9000 | 9000 |
11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CLEAN-02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2900 | 2900 |
12 | 光固化机 | 1 | O-Light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800 | 1800 |
13 | 超声洁牙机 | 1 | U600 LED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 3200 | 3200 |
14 | 口腔数字观察仪 | 1 | YSD-880 | 天津优视达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15 | 电动式骨手术器械 | 1 | Implant-X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8000 | 38000 |
16 | 口腔数字印模仪 | 1 | IOS-11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56800 | 56800 |
17 | 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 1 | ENROLL-05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15000 | 15000 |
18 | 3D 打印机 | 1 | Gem | 成都登拓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 | 42000 |
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元整 ¥670000 |
1、合同总金额:670000 元(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元整);
2、本合同价格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支付和结算方式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壹仟
元整(¥201000),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67%即人民币
大写: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448900),剩余合同总金额 3%即人民
币大写:贰万零壹佰元整(¥20100)质保期满后付清。
3、乙方收款账户:公户:
名 称:国药口腔同好医疗器械(太原)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双塔东街支行
账 号:141751666302
三、交货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区;
四、质量标准和检验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要求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性能和制造标准,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
2、甲方对合同设备的检验,应依据制造厂家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予以补足。
4、甲方负责检验设备,对设备种类、数量、型号等进行核查签字确认后,方认可已完成交付,但仍保留对隐蔽瑕疵的异议权。
五、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所售商品整机免费保修壹年,人为损坏除外。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确因技术原因不能解决的,乙方请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场处理或者送生产厂家进行检修。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迟交付设备的,应当以延迟交付部分设备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支付违约金。
2、如全部设备延迟交付超过 30 日的,甲方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 30%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只能部分交付设备的,除了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未交付设备的货款外,还应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款的 30%的违约金。
4、如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拒绝接收部分视为未交付。
5、在一年保修期内,设备因非人为原因损坏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在 72 小时内完成修复,如超期,乙方应提供代用设备或以该设备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支付违约金以弥补甲方损失。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国药口腔同好医疗器械
授权代表:
甲方: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太原)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23 年 6 月 7 日 签约日期: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