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服務定義
戒毒輔導服務中心
(中文譯本)
I 服務定義
簡介
I 戒毒輔導服務中心是以社區為本的戒毒治療及康復服務,旨在幫助吸毒人士
(特別是成人吸毒者)、戒毒康復人士及其家人處理與吸毒相關的問題,並為各類服務對象,特別是在專上院校、職業訓練機構及在吸毒形勢中容易受毒品影響的行業中學習/受訓/工作的人士,舉辦禁毒教育和宣傳活動。
目的及目標
2 戒毒輔導服務中心的四個目標是:
• 為吸毒人士,特別是成人吸毒者,提供輔導和協助,幫助他們戒除毒癮;
• 為戒毒康復人士提供輔導和支援服務,幫助他們完成康復過程,融入社會;
• 為吸毒人士和戒毒康復人士的家人提供輔導和支援服務,幫助他們處理因吸食毒品而衍生的問題;及
• 為各類服務對象,特別是在專上院校、職業訓練機構及在吸毒形勢中容易受毒品影響的行業中學習/受訓/工作的人士舉辦禁毒教育和宣傳活動,打擊毒品問題。
服務性質
3. 服務包括:
• 為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及其家人提供個案工作服務,幫助他們處理因吸食毒品而衍生的問題;
• 為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及其家人舉辦治療、教育、發展及支援小組;
• 為吸毒人士及戒毒康復人士的家人提供支援服務;
• 舉辦禁毒教育和宣傳活動,傳播禁毒信息,打擊毒品問題;及
• 舉辦大型禁毒活動,例如年度活動、培訓及教育計劃。服務對象
4. 戒毒輔導服務中心的服務對象為:
• 吸毒人士(特別是成人吸毒者)、戒毒康復人士(包括離開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的康復者)及其家人;
• 專上院校及職業訓練機構的學生/學員及員工;
• 在最新吸毒情況中容易受毒品影響行業的員工及僱主;及
• 公眾。
II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量標準 | 服務量年度指標 | 議定水平 |
1 | 有個案計劃的個案 附註 1總數 | 464附註 2 |
1(a) | 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 附註 3的個案總數 | 371* (服務量標準 1 內的個案數目) |
1(b) | 年滿21 歲及以上附註4的成人吸毒者/戒毒康復人士 附註 3的個案總數 | 325* (服務量標準 1 內 |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服務表現標準:服務量
服務量標準 | 服務量年度指標 | 議定水平 |
的個案數目) | ||
1(c) | 經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轉介,離開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的離院者個案 附註 5總數 | 無規定水平 * # (服務量標準 1 內的個案數目) |
1(d) | 由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轉介,年滿 21 歲及以上的離開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的離院者個案 附註 5總數 | 無規定水平 * # (服務量標準 1 內的個案數目) |
2 | 小組活動 附註 6總節數 | 336 |
3 | 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 附註 7總節數 | 60 |
3(a) | 特別為專上院校 附註 8、職業訓練機構 附註 9及 /或在吸毒形勢中容易受毒品影響行業 附註 10所舉辦的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總節數 | 20 (服務量標準 3 內的活動節數) |
(附註請見本協議附錄。)
* 為方便統計,在適當情況下個別個案可能同時在 1(a)、1(b)及 1(d)項下報告。 # 個案數目作統計之用,因此並無規定水平。
服務成效
服務成效標準 | 服務成效年度指標 | 議定水平 |
1 | 按個案計劃完結的個案百分率 | 90% |
2 | 個案終止時戒除毒癮的個案 附註 11百分率 | 50% |
3 | 報稱完成小組目標的小組參加者 附註 12百分率 | 80% |
4 | 在特別為專上院校、職業訓練機構及/或在吸毒形勢中容易受毒品影響行業所舉辦的禁毒教育和宣傳活動中,報稱對吸毒禍害加深認識和了解 附註 13的參加者百分率 | 80% |
(附註請見本協議附錄。)
基本服務規定
6. 服務由註冊社會工作者提供。質素
7.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 16 項服務質素標準。
III 社署對服務營辦者的責任
8. 社署會按《津貼及服務協議通用章節》的規定,向服務營辦者履行「社署的一般責任」內臚列的職責。
IV 資助基準
9. 資助基準載於社署向服務營辦者發出的要約及通知書內。津貼
10 服務營辦者將每年按整筆撥款模式獲資助(不包括租金及差餉)。整筆撥款已考慮個人薪酬,包括聘用註冊社工及支援人員的公積金,以及其他適用於服務單位營運的「其他費用」(用以支付其他所有相關運作開支,包括僱員補償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及認可收費(如有的話)。獲社署認可提供資助活動處所的租金及差餉,將按實際費用另行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
11 服務營辦者可靈活使用獲發的整筆撥款,但必須遵從最新《整筆撥款手冊》及有效的《整筆撥款通告》就使用資助所載列的指引。整筆撥款或會有所調整,包括因應公務員薪酬調整而作出薪金調整,以及因應政府整體物價調整因素而調整「其他費用」。政府不會承擔因計劃所引致而超出核准資助額的任何負債或財政影響的責任。
發放款項安排、內部控制及財務申報規定
12. 服務營辦者須負責維持穩健有效的財務管理系統,包括預算規劃、推算、會計、內部控制系統及審計。服務營辦者須妥善備存與項目有關的收支帳簿、記
錄及證明文件,以供政府代表查核。
13. 服務營辦者須根據最新《整筆撥款手冊》及有效的《整筆撥款通告》訂明的規定,提交經《專業會計師條例》(第 50 章)下註冊的執業會計師審查的周年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表。周年財務報告應以現金記帳方式擬備,而折舊、員工積存休假等非現金項目不應計入報告內。特殊或主要資本開支項目如在管理委員會已作充分討論、且理據充足及備存妥善記錄的情況下,方可列入周年財務報告內。
附註:
1. 有個案計劃的個案 -指為吸毒人士/有毒品相關問題的戒毒康復人士及/或其家人的有個案計劃的個案。個案計劃 應包括四個部分:i) 個案工作者與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及/或其家人共同制定一致及可行的戒毒治療及康復計劃;ii) 需要有計劃時間;iii) 個案工作者、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及/或其家人就共同意向所採取的具體行動;及 iv) 可評估的目標。
就 吸毒人士 及 戒毒康復人士 的詳細定義請見以下附註 3。家人 的個案指個案只涉及家人及/或重要相關人士,而不是未有動機直接參與介入輔導的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目的旨在協助家庭鼓勵/促使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接受輔導服務,以及為家人在處理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因吸毒所衍生的問題提供支援。為避免重複計算並符合一個家庭一個案的原則,當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接受個案工作服務,他/她們便會視為該個案的案主,而有關之家人及/或重要相關人士的個案應納入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的個案中而不再視為個別個案。
2. 有個案計劃的個案數目以 58 宗個案乘以 8(機構在此服務的社工數目)進行計算,計算參考以 2000 年 4 月 1 日的估計社工人手編制計算,即兩名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 6 名社會工作助理,而主管級別的 1 名社會工作主任則不計算在內。
3. 吸毒人士 -指吸食危害精神毒品及/或鴉片類毒品的人士於首次接觸時,透露其吸毒經歷中,報稱曾在過往 6 個月內至少一次吸毒。戒毒康復人士指停止吸食毒品超過 6 個月的人士,個案介入主要針對毒品相關問題(例如預防復吸、因吸毒而衍生的家庭關係及/或健康問題等),除此以外,戒毒康復人士需被轉介至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或其他合適的服務機構跟進。為免重複計算,每名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只計算一次。
4. 年滿 21 歲及以上人士的個案 -指在個案開啓時,個案已年滿 21 歲及以上。
5. 離開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的離院者個案 -指由明愛xxx中心及/或沒有提供社工續顧服務的自負盈虧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在離院者離開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時,轉介個案接受專業支援及社區續顧服務。
6. 小組 -指需要社工針對性地介入的小組,以協助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其家人及/或邊緣人士提高他們對毒品的意識及戒除毒癮、加強他們解決問題的技巧和發展所需生活技能或幫助家人了解吸毒問題/戒毒治療以及他
們在幫助吸毒人士/戒毒康復人士所發揮的作用。每個小組最好有 6 個或以
上的已報名參加者,並最少有 4 節,每節最少持續 1 小時,全日輔導活動則
最多可作 3 節計算。
7. 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 -指為公眾及/或社區內特定服務對象而設的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活動形式可以是講座、工作坊、小組及大型活動、展覽、出版教育宣傳冊、媒體訪談/節目、網頁、製作及印制宣傳xxx/物品等。公眾可指本地社區組織/團體(例如居民組織、制服團隊、家長協會、青年團體等)及普羅大眾。以講座、工作坊及/或小組形式進行的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每節最少持續 1 小時,如舉辦全日訓練活動則最多可作 3 節計算。
8. 專上院校 -專上院校包括大學、社區學院、成人教育中心,以及推行毅進計劃及/或任何其他專上課程的院校。
9. 職業訓練機構 -指職業培訓的組織、學校、機構、公司及/或計劃,可包括職業訓練中心、專業教育學院、建造業訓練局,以及推行展翅計劃、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及任何職業訓練課程的機構。職業訓練機構不應與上述「專上院校」重疊。
10. 在吸毒形勢中容易受毒品影響行業 -與現時毒品情況相關的行業有運輸業、餐飲業(例如xx OK 和酒吧等),美髮/美容店等。服務營辦者或社署可因應最新毒品情況確定其他容易受毒品影響的行業/業界。
11. 個案終止時戒除毒癮的個案 -指吸毒人士在個案終止時達致以下任何一項:
(a) 達致完全戒毒至少一年;
(b) 成功脫癮至少 90 天;及/或
(c) 毒癮復發後康復至少 90 天。
12. 報稱達致小組目標的小組參加者 -小組參加者在活動後會填寫意見表,以檢討小組是否已達致其目標。為方便統計,服務成效標準第 3 項將按照所收集的參加者意見表數目進行計算。
13. 對吸毒禍害加深認識和了解 -參加者表示現時對吸毒禍害的認識和了解,相比服務介入之前有所增加,例如生理和心理對毒品依賴的意識及對不同類型毒品害處的認識。服務成效標準第 4 項將按照收集所得的參加者意見表的數目進行計算。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