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曼哈顿 A 栋 2 单元 2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四章 商务要求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曼哈顿 A 栋 2 单元 2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9-17 14:00:00 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T-ZFCG-2021-028-1
2、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9,895,600.00 元
4、最高限价: 9,895,600.00 元
5、采购需求: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1 项, 采购预算: 9,895,600.00 元,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大米、面粉、鸡肉、猪肉, 1 项, 预算金额:4,798,500.00; 第二标段:蔬菜、菜籽油、调味品, 1项, 预算金额:5,097,1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xx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7 00:00:00 至 2021-09-27 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一标段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 2021-09-02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曼哈顿 A 栋 2 单元 2402 室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 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安康市汉滨区曼哈顿 A 栋 2 单元 2402 室,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线下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17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7 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恒口镇南大街广播站院内联系电话:0000000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15291535363传 真:0915-23319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曼哈顿 A 栋 2 单元 2402 室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采购人: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
2、监督机构: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在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结束后,采购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对潜在供应商的固定生产及储存场所(或固定经营场所或固定配送服务点)组织考察小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采购监管部门、市场监察部门等共同组成。
1.投标委托
1.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 3.需要落实的政策法规
3.1 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行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应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项目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2 采购人、投标人应优先采购、选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凡属进口产品的采购,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3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5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3.7 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3.8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单位。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
(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6)遵守国家、陕西省和安康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
(4)受到财政部门 3 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6)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5.合格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四章 商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4.招标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包括:
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均可参加投标:
1. 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一标段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 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
章。
注:法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参加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均为各投标人必备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无效或缺项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5. 转包与分包
5.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5.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若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2 真实性原则
1.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2.2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3 投标语言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4 计量单位
1.4.1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 投标货币
1.5.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6 投标文件形式
1.6.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1.6.2 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6.3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xxxx://xxx.xxxxxxxx.xx/)”的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1.6.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xxxx://xxx.xxxxxxxx.xx/),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7 备选方案
1.7.1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函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承诺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方案第六部分 其他
注:以上内容技术文件必须包含,缺一项则按废标处理。
3.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未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3.1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1.1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之处须手写签字,其他无效,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3.2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制 作 工 具 下 载 地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platformguid=684edb0d-467c-4a6a-b31b-9e7929e1fdee&areacode=610000&CategoryCode= 16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3.3 纸质版投标文件
3.3.1 供应商应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每套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在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电子版 U 盘各 1 份(内含 PDF 及 WORD 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视频各一份),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4 投标人所提供的视频(装入 U 盘中)应包含:固定办公场所;仓库;仓库内通风、降温设备;库房内“七防”设施;仓库内外的监控设施、专用箱式运输货车。视频时间至多 15分钟(可分开录制视频上传至 U 盘中)。画质需清晰可辨。
注:对未按上述规定装订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是指货物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4.2 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4.3 投标单价为综合报价,包括内原材料费、保管费、运杂费(含保险费)等。
4.4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结算收费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率)和总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4.5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4.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4.7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无效。
4.8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担保函有效期不少于 90 天),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所缴纳的保证金在 2021 年 09 月 17 日 14 时前(北京时间)到达以下指定账户,以代理公司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人将丧失响应资格。
壹标段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元);
户 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501663711000003213223
贰标段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户 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501663711000003212265
转账事由: ****项目 *** 标段投标保证金
注:本保证金账号为虚拟子账号,按照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投标保证金须汇入此虚拟子账户。且每个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各不相同,请核对清楚,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各投标人须将其交纳保证金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5.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提交了中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5.1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的;
5.5.2 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5.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5.5.4 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而未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5.5.5 投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的;
5.5.6 中标单位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5.5.7 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5.5.8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投标文件密封及递交
1.1 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2 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 U 盘文件全部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2.1 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为独立三个密封标袋,U 盘随正本一同封装。 封套封口处(缝隙处)加贴封条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注明“ 年 月 日 : 分前(开标时间)不得开启”字样。
1.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4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样品(如需要)。
2.5 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6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 投标文件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邮件形式撤回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戳为准;
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投标有效期
4.1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4.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无效。
5.1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5.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
5.7 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6.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6.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投标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
1.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文件开启、评审工作,开标整个过程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1.2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单位须委派代表参加,参加评审的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3 开标时,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其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是否被开启、原始密封是否完好,查验完毕签字确认。各供应商对密封查验结果自行负责,不相互查验及提出质疑。
1.4 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1.5 电子开标失败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按照第 17 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将不予拆封。拆封后,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议现场做开标记录。
1.7 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 CA 锁、或所带 CA 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 CA 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8 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2.评标委员会
2.1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意
见。
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发布中标公告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属保密范围,评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和说
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资格审查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人是否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2 | 参加投标的人员身份有效性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一标段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5 | 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6 | 是否通过陕西省政府采 购 网 (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供 应 商 须 通 过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
7 |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注:以上资料须根据要求提供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因复印等问题造成无法辨识由投标企业责任自负,审查不合格将视为非响应投标。 |
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
章。
注:法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参加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6.1 评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要求、技术方案是否齐全等。
6.2 评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6.2.1 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2.2 文字表示的数据与相应阿拉伯数字不符,以文字所示为准,修正数字。
6.2.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4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所报货物的质量、数量性能指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中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6.2.5 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所具内容,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6.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下列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 投标文件格式 | 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文件全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 |
3 | 投标文件装订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及方式递交 |
4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
5 | 投标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 投标内容无重大缺漏项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
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8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 | 对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均作了明确且实质性响应,投标内容没有有重大缺漏项。 |
9 | 投标保证金 | 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
10 | 是否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7、投标的澄清
7.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 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报价费率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费率大写为准,并修改单价;
d、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e、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f、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g、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 a 至 d 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评标
8.1 采购人根据招标参数和技术要求等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技术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 评标委员会采用“以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综合打分”的方法,依次对各个投标人进行评审。
8.3 评标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8.3.1 投标产品质量;
8.3.2 结算收费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率);
8.3.3 企业的资信及资质情况;
8.3.4 技术服务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
8.3.5 投标方案说明;
8.3.6 供货期及交货方式;
8.4 评标办法
8.4.1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8.4.2 评标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4.3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a、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b、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c、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d、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8.5 评议内容及赋分方式:
见下页
一标段评标办法
序号 | 评标 因素 | 权值% | 评价要素 |
1 | 投标报价 | 30 | 各投标单位报出投标报价及结算收费费率(即按照采购预算优惠后的收费费率及收费价格)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中,鸡肉、猪肉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进入报价打分环节。 价格分值总计 3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格/投标价格)×30。 |
2 | 合同主要条款 | 5 |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付款结算、交货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响应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无响应说明的不计分。 |
3 | 技术方案评审 | 30 | 1.营养计划方案(5 分)。提供一周营养食谱,食谱内容丰富、搭配合理,且符合当地学生的饮食习惯,食谱营养均衡,营养计划方案描述详细,符合国家规范,具有合理性、科学性,有详细的营养分析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5 分)。(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全方位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食品原材料仓储和库房冷冻冷藏保鲜能力(5 分)。包括但不限于仓储面积、仓储设备、各种设施条件,库房内安装有监控设备且全方位覆盖,提供库房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仓储设备及其他能反映出其适合产品储存、xx的证明材料,满足相关食材所要求的存储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证明材料中所用的照片必须为全方位彩色照片) 4.有专用的检测相关设备及专职检验人员(5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及自有证明材料、专职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资料等),按其情况计 0~5 分。 5.有专人负责材料进出货检查、记录及相关证票索取和提供工作,根据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计 0~5 分。 6.投标人配送冷链运输车辆设施情况(3 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类型、数量、用途、配置说明、保温保鲜条件、使用年限、车况等,提供车辆手续及证明材料计 0~3 分。 7.库房“七防”措施(2 分)。(防火、防盗、防潮、防投毒、防鼠、防蝇、防尘)按其响应程度计 0~2 分。 |
4 | 质量保证 | 15 |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备,管理体系完善;有完善的“营养计划”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2.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0~5 分 |
3、根据货源渠道的正规性、可靠性、方便性、快捷性、及时性、稳定性 计 0~5 分。 | |||
5 | 应急处理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影响正常配送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其他潜在造成学生健康问题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从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评价。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
6 | 业绩 | 9 | 投标人具有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有其合同,每提供一份业绩计 3 分,满 分 9 分。(原件备查) |
7 | 培训及服务承诺 | 6 | 1.负责为食用单位提供仓储、保管、保鲜、操作培训服务,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 0~3 分。 2.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有相应的服务小组,人员配备齐整,联络方式明确,对本项目做到优先保障。按其响应程度计 0~3分。 |
二标段评标办法
序号 | 评标 因素 | 权值% | 评价要素 |
1 | 投标费率 | 30 | 各投标单位报出投标报价及结算收费费率(即按照采购预算优惠后的收费费率及收费价格)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中,蔬菜、调味品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进入报价打分环节。 价格分值总计 3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格/投标价格)×30。 |
2 | 合同主要条款 | 5 |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付款结算、交货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响应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无响应说明的不计分。 |
3 | 技术方案评审 | 30 | 1.营养计划方案(5 分)。提供一周营养食谱,食谱内容丰富、搭配合理,且符合当地学生的饮食习惯,食谱营养均衡,营养计划方案描述详细,符合国家规范,具有合理性、科学性,有详细的营养分析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5 分)。(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全方位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食品原材料仓储和库房冷藏保鲜能力(5 分)。包括但不限于仓储面积、仓储设备、各种设施条件,库房内安装有监控设备且全方位覆盖,提供库房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仓储设备及其他能反映出其适合产品储存、xx的证明材料,满足相关食材所要求的存储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证明材料中所用的照片必须为全方位彩色照片) 4.有专用的检测相关设备及专职检验人员(5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及自有证明材料、专职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资料等),按其情况计 0~5 分。 5.有专人负责材料进出货检查、记录及相关证票索取和提供工作,根据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计 0~5 分。 6.投标人配送箱式运输车辆设施情况(3 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类型、数量、用途、配置说明、保温保鲜条件、使用年限、车况等,提供车辆手续及证明材料计 0~3 分。 7.库房“七防”措施(2 分)。(防火、防盗、防潮、防投毒、防鼠、防蝇、防尘)按其响应程度计 0~2 分。 |
4 | 质量保证 | 15 | 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备,管理体系完善;有完善的“营养计划”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2.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0~5 分 |
3、根据货源渠道的正规性、可靠性、方便性、快捷性、及时性、稳定性 计 0~5 分。 | |||
5 | 应急处理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影响正常配送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其他潜在造成学生健康问题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从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评价。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
6 | 业绩 | 9 | 投标人具有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有其合同,每提供一份业绩计 3 分,满 分 9 分。(原件备查) |
7 | 培训及服务承诺 | 6 | 1.负责为食用单位提供仓储、保管、保鲜、操作培训服务,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 0~3 分。 2.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有相应的服务小组,人员配备齐整,联络方式明确,对本项目做到优先保障。按其响应程度计 0~3分。 |
注: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3)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a.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仅对其进行一次 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
b.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
c.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做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d.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5)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a.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
b.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c.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a.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的有关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b.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c.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
6、评标过程保密
6.1 从开标之日到确定中标人止,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资料的情况或授标意向。
6.2 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 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投标人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定标程序
1.1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经过初审、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以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推荐的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 1 个工作日,其他投标人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 52 条执行。
1.4 采购人在开标结束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视频等资料信息不符,则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实地考察后,择优选择。
1.5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2、中标通知书
2.1 中标通知书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签订合同
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实地考察后,择优选择,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4 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供货。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
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1、废标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 号)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采购人式:
1.1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 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1.3 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限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变更采购形式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及《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 号)的规定,若出现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 2 家时,经采购人书面请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可现场转变为竞争性谈判。
(1)评标委员会自行转为谈判小组,谈判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基础,若有重大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全体谈判响应单位;
(2)在谈判过程中采取二次报价的形式,即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投标人。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投标人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可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
3、若出现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 1 家时,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应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6、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投标人必须填写《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一致。
第三章 招标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为切实做好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工作,确保全区下学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安全运行,确保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为学生提供营养搭配合理、品种丰富多样、热乎可口、安全放心的早餐特开展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我区目前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中、小学校共有 30 所,其中实行供餐模式的
有 28 所,蛋奶模式的有 2 所,享受学生 14871 名(其中供餐模式享受学生 12607 名,蛋奶模
式享受学生 2264 名),到 2021 年春季学期末,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五个
标段的供应合同将期满终止,为确保全区下学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现进行 2021-2022 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本次招标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大米、面粉、鸡肉、猪肉;第二标段为:蔬菜、油、调味品。各投标单位报出投标总价、结算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率)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中,鸡肉、猪肉、蔬菜、调味品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进入报价打分环节。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需求
类别 | 食材名称 | 规格(单价相同) | 质量技术要求和执行标准 | 其他 | 最高限价 |
大米 | 25 公斤/袋,部分 学校用 10 公斤/袋 | SC 质量认证,品牌,绿 色,非转基因,标一级,提供合格证明。 | 1.厢式车运输; 2.每两周配送一次 ; 3.食用时,距保质期未过半 | 最高限价为 2.8 元/斤,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第一标段:大 米、面粉、鸡肉、 猪肉 | 面粉 | 25 公斤/袋,部分 学校用 10 公斤/袋 | 品牌,绿色,非转基因,特等一级,提供合格证 明。 | 1.厢式车运输; 2.每两周配送一次 ; 3.使用时,距保质期未过半 | 最高限价为 2 元/斤,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品牌(国产大厂家),冷 鲜剔骨臀肉,必须具有动 | 各投标单位报出结算收费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 | ||||
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 | 1.冷链运输; | 率)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 | |||
猪肉 | 按量分割 | 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SC | 2.周配送两次 | 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 | |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提供 | 3.食用时,距保质期未过半 | 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 | |||
新冠病毒及非洲猪瘟核 | 中,鸡肉、猪肉食材结算单 | ||||
酸算检测阴性报告。 | 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 |
品牌(国产),鲜冻鸡脯 |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 | ||||
肉,鸡大腿肉,具有动物 | 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 | ||||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 | 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 | ||||
鸡肉 | 袋装 | 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SC 食 | 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 | ||
品质量认证标志。提供新 | 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 | ||||
冠病毒及非洲猪瘟核酸 | 发改局委托采集)。 | ||||
检测阴性报告。 | |||||
蔬菜 | 简单包装;品相优良 | 新鲜,品质品相好,已摘除不可食用部分,提供有 效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 每周配送两次,距保质期未 | 各投标单位报出收费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 | |
过半。 | 率)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 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 | ||||
干货菜 | 预包装或散装 | 预包装、质检合格,提供质检合格证明材料。 | |||
第二标段:蔬 菜、菜籽油、调味品 | 葱 | 散装或称重 | 新鲜,品质品相好,提供有效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 每周配送两次,距保质期未过半。 | 其中,蔬菜、调味品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 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 |
生姜 | 散装或称重 | ||||
大蒜 | 散装或称重 | ||||
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 | |||||
酱油 | 5L/桶或 0.5L/瓶 | ||||
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 | |||||
醋 | 5L/桶或 0.5L/瓶 | 知名品牌 | 1.每两周配送一次 | 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 | |
2.食用时,距保质期未过半 3.提供质检合格证明。 | 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 | ||||
盐 | 350g/袋 | ||||
料酒 | 2L/桶或 0.5L/瓶 |
豆瓣酱 | 6KG/桶或 500g/桶 | ||||
1.每两周配送一次 。 | |||||
菜籽油 | 5L/桶或 1.5L/桶 | 品牌,非转基因,物理压 榨,三级及以上 | 2.使用时,距保质期未过 半; | 最高限价为 17 元/升,投标 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3.提供质检合格证明。 |
2021 年春季营养计划实际人数统计表
学校 | 学校类别 | 实施模式 | 小学生数 | 初中生数 | 高中生数 | 蛋奶模式人数 | 午餐模式人数 |
合计 | 9715 | 5156 | 1572 | 2264 | 12607 | ||
恒口高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蛋奶模式 | 604 | 1572 | 604 | ||
恒口示范区河东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628 | 1296 | 1924 | ||
恒口示范区草庵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829 | 371 | 1200 | ||
恒口示范区建安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445 | 281 | 726 | ||
恒口示范区梅子铺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389 | 344 | 733 | ||
恒口示范区白鱼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344 | 205 | 549 |
恒口示范xxx九年制学校 | 九年制 | 午餐模式 | 1513 | 1219 | 2732 | ||
恒口示范区大同初级中学 | 初级中学 | 午餐模式 | 836 | 836 | |||
恒口示范区恒口小学 | 小学 | 蛋奶模式 | 1660 | 1660 | |||
恒口示范区新建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046 | 1046 | |||
恒口示范区溢河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474 | 474 | |||
恒口示范区陈家营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500 | 500 | |||
恒口示范区天星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223 | 223 | |||
恒口示范区柳林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70 | 170 | |||
恒口示范xxx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204 | 204 | |||
恒口示范区海星希望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234 | 234 |
恒口示范区永红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223 | 223 | |||
恒口示范区余岭民族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53 | 153 | |||
恒口示范区越南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07 | 107 | |||
恒口示范区袁庄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26 | 126 | |||
恒口示范区逸夫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88 | 88 | |||
恒口示范区两溪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66 | 66 | |||
恒口示范区优胜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84 | 84 | |||
恒口示范区运溪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66 | 66 | |||
恒口示范区白鱼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54 | 54 | |||
恒口示范区江沟教学点 | 小学 | 午餐模式 | 39 | 39 |
恒口示范区长胜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11 | 11 | |||
恒口示范区新民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24 | 24 | |||
恒口示范区铁路小学 | 小学 | 午餐模式 | 8 | 8 | |||
恒口示范区杨营教学点 | 小学 | 午餐模式 | 7 | 7 |
二、配送要求: 1、运输
(1)必须用专用箱式货车运输,肉类用冷链车运输,符合卫生要求,具有防雨防尘防污染设施。
(2)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2、贮存
2.1 设置与配送食材相适应的专用库房。
(1)库房位于交通便利、无闲杂人员流动的场所;
(2)仓库必须是独立的(营养计划食品材料存储专用库),库房面积、货柜架要满足存储需求;
(3)库房必须配备与经营需求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仓库应符合相关食材所要求的温、湿度条件。
(4)库房“七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投毒、防鼠、防蝇、防尘)齐全。
(5)仓库应地面平整,通风换气。
2.2 库房要有专人管理,制度完备,职责明确;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有准确的入库、出库明细,便于质量可追溯。
(1)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
(2)原材料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隔。
(3)先进先出,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防止污染。
(4)库房内外要按相关规定安装电子监控并实时监管。
3、卫生管理
3.1 机构
(1)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2)管理机构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2 职责
(1)宣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3)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食品从业人员。
(4)定期进行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开展卫生清洁,建立完善卫生消毒、卫生检查工作台账。三、服务要求
1、中标企业要定期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培训;配送时要对学校食品储藏间的管理予以监督指导,并及时报告营养办;中标投标人需保持与学校的信息畅通,建立定期与各学校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并有售后服务专用电话号码,并保证该号码全天畅通。
2、做到专车专用,要有专用的、固定的车辆配送营养改善计划相关食材入校,要求车辆定期清洗和消毒,统一制作车体形象,配送人员统一服装并佩带胸卡。
3、中标投标人必须将供应的产品定时、定量送至所有指定学校。 “定时”指产品必须根据配送要求按时送达。 “定量”指中标投标人必须根据各配送学校人数将相应数量的产品配送到各学校。 4、人员管理。
所有从事与食品材料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掌握相应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
聘用的司机驾龄必须在三年以上、有一定驾驶经验,配送车上必须有一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押运,运送过程规范;配送人员要热情服务,细致工作,与学校交接时手续完备,数量准确;
5、账务管理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专帐。建立商品采购、配送台账;配送到校的食材,在交接过程中要开具加盖配送企业公章的三联单票据,配送人员、接收人员要签字确认;中标企业每月初要向营养办报送上一个月配送明细。
6、索证索票。
企业必须对所有采购配送到校的食材及相关食材原供货商索取规范完整的证票,建立票证管理专档确保所有相关证票齐全、完整、有效。企业按有关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为学校提供加盖有本企业红色公章的完整票据。
7、监督管理。
(1)对中标配送企业库房和重点操作(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及其工作区域)实行电子监管。企业须将工作期间的视频同期上传,供采购人实时监管。
(2)企业须将每批次配送明细报教体局。
(3)企业须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配送食材的生产、采购、加工、存储、配送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企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4)企业必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驻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并为驻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8、应急方案
中标投标人需建立各类突发意外事件应急机制并组建专门的应急服务团队,制订配套的应急方案。当出现产品未准时送达、送达数量不足、超过规定出厂日期、产品包装破损、规格不足、口感异常等问题时,须及时采取的补救措施。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和质量安全责任风险保证金
中标投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交纳履约保证金、质量安全责任风险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拒绝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供货期内无违约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时,履约保证金和质量安全责任风险保证金在供货商递交退款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章 商务要求
一、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 货 期:企业服务期一学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价 格:以优惠后的单价计价,总价以签订合同后实际发生量为准。
1.合同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利润、税金、保险等的一切费用。
2.合同有效期内,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中,鸡肉、猪肉、蔬菜、调味品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
3.结算方式:
在中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由各实施学校每学期分两次与中标投标人据实结算。配送企业必须建好食品采购、配送台账,开具中标企业印鉴齐全的配送三联单票据,双方责任人要签字。
四、包装、运输和安装要求
1.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造成的责任或费用。
2.运输: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包死在单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费用。
五、服务:
1.具有完善的服务措施,高水平的技术设计人员以及高效的工作作风。
2.若由于需方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的问题,也应提供技术服务,所造成的费用由需方负责。。
六、技术服务:供货时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装箱清单;
2.产品合格证;
3.其他资料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七、验收
1.中标单位对最终的产品质量及安全负完全责任。
2.验收依据:
2.1 合同;
2.2 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
2.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八、合同实施:
1.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 3 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对接供货方案及供货人员
2.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和赔偿。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十、争议
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再约定。十一、其他
1.合同份数见正式合同。 2.补充条款
具体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1、供货期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供货地点
供货学校为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指定的实施学校,供货品种、数量、质量按招标文件规定、学校采购计划和区学生营养办管理要求执行;货品送到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指定学校的食堂食品存储间,详见“第三章 招标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二、配送区域表”。
3、配送及验收
3.1 中标投标人全权负责送货到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指定的各实施学校
(含教学点),并协助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3.2 中标投标人配送到校食材必须质量完好,无变质、无污染。
3.3 配送到各学校的价格,包含一切税费。各投标单位报出投标总价、结算收费费率(即优惠后的收费费率)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的投标单价。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投标费率,其中,鸡肉、猪肉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
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
3.4 各实施学校要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在货送到后要履行严格的接货人、验货人、送货人签字手续。随货通行票据必须标明批次和数量,建立配送台帐。
3.5 留样与检查。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所供产品进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次留样 1 份。由相关部门适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检的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权责任。
任。
4、款项结算
在中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由各实施学校每学期分两次与中标投标人据实结算。配送企业必须建好食品采购、配送台账,开具中标企业印鉴齐全的配送三联单票据,双方责任人要签字。
5、质量保证
5.1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2 投标人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5.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5.4 投标人必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技术要求的仓储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备。
5.5 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采购人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提出索赔。同时通告执法采购
管理部门。中标投标人应当明确售后服务公约,承诺维修服务条件。
5.6 采购人只对投标人提出质量服务要求,所有涉及货物制造商的有关事项均由投标人负责。
6、违约责任
6.1 中标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否则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6.3 供货商发生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严重违背配送服务要求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7、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8、合同组成
8.1 中标通知书
8.2 合同文件
8.3 招标文件
8.4 投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编号: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2022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函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承诺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方案
第六部分 其他
第一部分 投标函
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号招标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参与投标会议。为此,我方xxxx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U 盘一份。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你们有选择投标人的权力。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公司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7、我方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日至合同终止日。
8、所有关于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全称(印章):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标段
投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结算收费费率 (即优惠后的收费费率) | 配送周期 |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填写投标总价及结算收费费率。
2、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涉及到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加工、供货服务期限、配送(配送到指定学校地点)、售后服务及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
3、结算单价以投标单价为基数*结算收费费率,其中,鸡肉、猪肉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3-4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品牌/生产厂商 | 单位 | 单价 | 供货期限 | 保质期 | 备注 |
说明:
1、本表须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如空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货物各项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若货物没有注册商标和具体型号须注明。
3、单位及单价根据采购需求中的单位要求填写。
4、投标单价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自行填写,蔬菜、鸡肉、猪肉、调味品可暂时不报单价。蔬菜、鸡肉、猪肉、调味品食材结算单价基数的确定,由恒口示范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每周采价一次(零售价)、每次选择 3-4 个自由市场,每月单品食材平均价作为当月该食材的结算单价基数(或由发改局委托采集)。除注明的需要后期需要采价的货物外,其他货物的投标单价为结算单价基数。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产品偏差表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 要求数据 | 投标文件 实际数据 | 响应 说明 |
说明: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公章): (签字或盖章):
第三部分 投标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后附格式)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一标段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后附格式)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开标前 5 天内“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 份 证 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 份 证 号: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 90 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一)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
供应商名称: 第 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企业 | 使用年限 |
说明:
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并附上相对应的购买发票或相关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二)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 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
2.管理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 |
3.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 岗位 |
3.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 岗位 |
供应商名称: 第 标段
岗位
说明:
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除表(一)(二)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 附人员资格证件、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声明书
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名称),就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投标事宜,在此xxxx:
1.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
2.我方近 3 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
3.我方近 3 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
(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
4.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
5.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6.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粘贴页
(银行转账凭证)
第四部分 供应商承诺书
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
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xx)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方案
一、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说明。
二、质量保证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培训及服务承诺。
三、同类项目业绩(以近三年同类项目的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食品安全承诺书。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采购内容及要求,并结合评审办法,可自主编写投标方案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附表 1.
投标人近 3 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第 标段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完成质量 | 备注 |
说明:1、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2.
食品安全承诺书
x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规定,保证食品安全,本企业xxxx: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配送的食品安全负责。
1.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
2.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立专职食品安全员。
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
4.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负责人和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5.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
6.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的食品
7.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储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
8.公示监督投诉电话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供货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进货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进货的各种信息,保证本企业配送食品的可追溯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配送食品的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配送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拿出处理方案。
(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愿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第六部分 其他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日 期:
注: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按格式逐项填写,并附相关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折扣,非中小企业,投标文件此表不需附。
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格式 1
致: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 年 月 日 :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加盖公章)
格式 2
致: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标段:
开标一览表
( 年 月 日 :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加盖公章)